
本廠產品廣泛應用于水暖潔具、養殖增氧機械、醫療器械、健身器材、休閑用品及日用品等。本廠生產的所有不銹鋼管,經過化驗分析,機械及工藝性能測定,質量可靠,性能優越,符合國家標準。
幾年來,我公司一貫堅持以市場供需為導向,以“質量作保證、信譽求生存”的信念為原則,以充足的現貨資源滿足客戶的需求,并在質量、服務方面精益求精,努力認真的做好售前、售后服務。在信息、技術等方面經常與客戶交換思想,以調整經營思路,在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的狀況下,公司依然保持了強勁的增長勢頭及良好的供銷環境 。
展望未來,我公司總經理攜公司全體員工將進一步為廣大新老客戶提供更優質全面的服務,竭誠歡迎廣大新老朋友的光臨。
聯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奉化市西塢鎮南路 -
- 固定電話:
- 86-057488535469
- 廠長:
- 舒連剛
- 經理手機:
- 1330667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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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5505
- 傳真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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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晾衣架 奧邁 不銹鋼
價格:面議 品牌:奧邁 材質:不銹鋼 可否伸縮:可 / 2010-01-01可折疊不銹鋼晾衣架 奧邁
價格:面議 品牌:奧邁 材質:不銹鋼 可否伸縮:可 / 2010-01-01
奉化市惠良不銹鋼型材有限公司的股東
股東名字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
范位良 | 70% | 人民幣35萬元 |
毛桂玲 | 30% | 人民幣15萬元 |
奉化市惠良不銹鋼型材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記錄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
經營期限變更 | 營業期限至: 2040-04-28 | 營業期限至: 2020-04-28 | 2020-03-09 |
一般經營項目變更 | 不銹鋼型材制造、加工。(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不銹鋼型材制造、加工。 | 2017-11-27 |
名稱變更 | 寧波市奉化區惠良不銹鋼型材有限公司 | 奉化市惠良不銹鋼型材有限公司 | 2017-11-27 |
地址變更 | 浙江省寧波市奉化區西塢鎮南路 | 奉化市西塢鎮南路 | 2017-11-27 |
換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執照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K | 注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720473295 | 2016-07-13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73295K | 注冊號:75036 組織機構代碼證: | 2016-07-13 | |
變更注冊號 | 注冊號: 75036 | 注冊號: 556 | 2011-04-21 |
- | 注冊號: | 注冊號: 56 | 2011-04-21 |
奉化市惠良不銹鋼型材有限公司的組織架構
名字 | 職務 |
---|---|
毛桂玲 | 監事 |
范位良 | 執行董事 |
范位良 | 總經理 |
奉化市惠良不銹鋼型材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
奉土行罰〔2015〕217號 | 市國土資源局 | ?奉化市國土資源局 土地行政處罰決定書 奉土行罰〔2015〕217號 當事人:奉化市惠良不銹鋼型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范位良,住所地:奉化市西塢外向科技園區。 經我局查實,2002年5月起當事人在西塢外向科技園區非法占用4278平方米土地建造廠房,我局對此依法作出奉土行罰[2007]232號行政處罰決定。之后,當事人再次未經依法批準,于2009年5月初起再次擴建廠房,2009年5月中旬完工,建成簡易鋼棚一只,平房二間。經奉化市土地勘測規劃院現場勘測,總占用土地面積4835平方米,其中4278平方米已處罰(奉土行罰[2007]232號),其余557平方米未處理。對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土地性質為建制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上述違法事實由范位良本人筆錄、現場勘測結果告知筆錄、違法用地現狀圖、違法現場照片、土地利用現狀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奉土行罰[2007]232號土地行政處罰決定書證實。 當事人上述未經批準占用土地廠房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三款、第四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屬于非法占地行為。對照土地利用現狀圖,所占土地現狀為建制鎮用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鑒于該單位列入低效用地再開發范圍,參照《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工作的意見》(浙政發[2014]20號)“涉及依法行政處罰的,罰款標準按每平方米25元以上30元以下執行”之規定,決定處罰如下: 1、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4835平方米土地; 2、沒收在非法占用的4835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 3、對非法占用的557平方米土地處以每平方米30元的罰款,計16710元。 履行方式和期限:當事人須在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繳納罰沒款,罰沒款可憑本處罰決定書到奉化工商銀行或奉化農商銀行支付(單位:奉化市國土資源局,單位編號07001,項目代碼6001,罰沒款)。逾期不繳納罰款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每日按罰款額的3%加處罰款。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寧波市國土資源局或奉化市人民政府申請復議,也可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奉化市人民法院起訴,其中對于責令限期拆除的處罰決定不服的,自接到本行政處罰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奉化市人民法院起訴。逾期既不申請復議,又不起訴,也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 2015-09-16 |
奉化市惠良不銹鋼型材有限公司的法律訴訟:
文書名稱 | 日期 | 編號 |
奉化市惠良不銹鋼型材有限公司與臺州市椒江東興塑業有限公司買賣 | 2014-06-25 | 臺椒商初字第1982號 |
紹興市越城區佳利華不銹鋼制品廠與奉化市惠良不銹鋼型材有限公司 | 2014-10-28 | (2006)紹中民一終字第450號 |
奉化市振幸彩色包裝印務有限公司與奉化市惠良不銹鋼型材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 2013-11-05 | (2013)甬奉商初字第119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