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運罰罰決字[2015] 第33038251201500374號 | | 樂清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 案件來源:檢測站移交 2015年03月16日15時30分,楊世有駕駛樂清市交通勞動服務公司浙C.ET286出租車, 在樂清市汽車綜合檢測站(內)進行二保維護蓋章時,被執法人員發現:該車二保記錄卡上登記的有效期是2014年10月15日至2015年1月15日,至2015年3月16日已逾期貳個多月未進行二級維護,以上違法事實清楚,有現場筆錄壹份、詢問筆錄壹份等證據佐證。樂清市交通勞動服務公司違反《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四條規定道路運輸和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經營者未按規定對已經核準的車輛進行維護和檢驗、使用不符合相應綜合性能技術標準的車輛、改變已經核準的場地或者設施設備等許可條件,導致其與相應許可條件不符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車輛營運證、經營許可證,依據《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四條規定,道路運輸和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經營者獲得許可后條件變化導致與相應許可條件不符。根據 處以罰款人民幣 壹仟元整 | | 2015-03-19 |
溫運罰罰決字[2015] 第33038251201500399號 | | 樂清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 案件來源:檢測站移交 2015年03月9日9時30分,王峰駕駛樂清市交通勞動服務公司浙C.ET799出租車, 在樂清市汽車綜合檢測站(內)進行二保維護蓋章時,被執法人員發現:該車二保記錄卡上登記的有效期是2014年11月24日至2015年2月24日,至2015年3月9日已逾期壹拾叁天未進行二級維護,以上違法事實清楚,有現場筆錄壹份、詢問筆錄壹份等證據佐證。樂清市交通勞動服務公司違反《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四條規定道路運輸和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經營者未按規定對已經核準的車輛進行維護和檢驗、使用不符合相應綜合性能技術標準的車輛、改變已經核準的場地或者設施設備等許可條件,導致其與相應許可條件不符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車輛營運證、經營許可證,依據《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四條規定,道路運輸和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經營者獲得許可后條件變化導致與相應許可條件不符。根據 處以罰款人民幣 壹仟元整 | | 2015-03-23 |
樂運罰決字[2015] 第3303825115101091號 | | 樂清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 案件來源:檢測站移交 2015年08月06日15時00分,耿殿才駕駛樂清市交通勞動服務公司浙C.ET995出租車在樂清市汽車綜合檢測站辦公室進行二保蓋章時,被執法人員黃春成、周建平發現:該二保記錄卡上登記的有效期是2015年4月10日至2015年7月10日,至2015年8月6日時已逾期貳拾陸天未進行二級維護。樂清市交通勞動服務公司違反《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四條規定道路運輸和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經營者未按規定對已經核準的車輛進行維護和檢驗、使用不符合相應綜合性能技術標準的車輛、改變已經核準的場地或者設施設備等許可條件,導致其與相應許可條件不符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車輛營運證、經營許可證。依據《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四條規定,道路運輸和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經營者未按規定對已經核準的車輛進行維護和檢驗,導致其與相應許可條件不符。根據《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四條 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責令改正。 | | 2015-08-07 |
樂運罰決字[2015] 第3303825115101154號 | | 樂清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 案件來源:檢測站移交 2015年08月17日11時20分,馬松偉駕駛樂清市交通勞動服務公司浙C.ET450出租車,在樂清市汽車綜合檢測站辦公室進行二保維護蓋章時,被執法人員發現:該車二保記錄卡上登記的有效期是2015年05月08日至2015年08月08日,至2015年08月17日已逾期玖天未進行二級維護。樂清市交通勞動服務公司違反《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四條規定道路運輸和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經營者未按規定對已經核準的車輛進行維護和檢驗、使用不符合相應綜合性能技術標準的車輛、改變已經核準的場地或者設施設備等許可條件,導致其與相應許可條件不符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車輛營運證、經營許可證,依據《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四條規定,道路運輸和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經營者未按規定對已經核準的車輛進行維護和檢驗,導致其與相應許可條件不符。根據《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四條 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責令改正。 | | 2015-08-19 |
樂運罰決字[2015] 第3303825115101224號 | | 樂清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 案件來源:檢測站移交 2015年08月28日09時30分,蘇繼勛駕駛樂清市交通勞動服務公司浙C.ET929出租車,在駐樂清市汽車綜合檢測站辦公室進行二保卡蓋章時,執法人員發現:該出租車記錄卡登記的有效期是2015年4月27日至2015年7月27日。至2015年8月28日已逾期30天未進行二級維護。樂清市交通勞動服務公司違反《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四條規定,依據《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四條規定道路運輸和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經營者未按規定對已經核準的車輛進行維護和檢驗、使用不符合相應綜合性能技術標準的車輛、改變已經核準的場地或者設施設備等許可條件,導致其與相應許可條件不符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車輛營運證、經營許可證。道路運輸和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經營者未按規定對已經核準的車輛進行維護和檢驗,導致其與相應許可條件不符。根據《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四條 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責令改正。 | | 2015-09-01 |
樂運罰決字[2015] 第3303825115101237號 | | 樂清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 案件來源:檢測站移交 2015年08月25日10時45分,黃增存駕駛樂清市交通勞動服務公司浙C.ET318出租車, 在樂駐清市汽車綜合檢測站辦公室進行二保維護蓋章時,被執法人員發現:該車二保記錄卡上登記的有效期是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8月7日,至2015年8月25日已逾期18天未進行二級維護。樂清市交通勞動服務公司違反《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四條規定,依據《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四條規定道路運輸和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經營者未按規定對已經核準的車輛進行維護和檢驗、使用不符合相應綜合性能技術標準的車輛、改變已經核準的場地或者設施設備等許可條件,導致其與相應許可條件不符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車輛營運證、經營許可證,道路運輸和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經營者未按規定對已經核準的車輛進行維護和檢驗,導致其與相應許可條件不符。根據《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四條 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責令改正。 | | 2015-09-07 |
樂運罰決字[2015] 第3303825115101344號 | | 樂清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 案件來源: 檢測站移交 2015年09月23日09時45分,裴超駕駛樂清市交通勞動服務公司浙C.ET797出租車在駐樂清市汽車綜合檢測站辦公室進行二??ㄉw章時被執法人員周建平、黃春成發現:該出租車二保記錄卡的有效期是2015年5月8日至2015年8月8日,至2015年9月23日已過期肆拾伍天未進行車輛維護和檢測。樂清市交通勞動服務公司違反《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四條規定道路運輸和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經營者未按規定對已經核準的車輛進行維護和檢驗、使用不符合相應綜合性能技術標準的車輛、改變已經核準的場地或者設施設備等許可條件,導致其與相應許可條件不符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車輛營運證、經營許可證。,依據《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四條規定,道路運輸和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經營者未按規定對已經核準的車輛進行維護和檢驗,導致其與相應許可條件不符。根據《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四條 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責令改正。 | | 2015-09-24 |
樂運罰決字[2015] 第3303825115101403號 | | 樂清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 案件來源:檢測站移交 2015年09月28日10時45分,謝保朋駕駛樂清市交通勞動服務公司浙C.ET845出租車在駐樂清市汽車綜合檢測站辦公室進行二??ㄉw章時被執法人員周建平、黃春成發現:該出租車二??ǖ挠行谑?015年5月15日至2015年8月15日,至2015年9月28日已過期43天未按規定進行檢測和維護。樂清市交通勞動服務公司違反《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四條規定道路運輸和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經營者未按規定對已經核準的車輛進行維護和檢驗、使用不符合相應綜合性能技術標準的車輛、改變已經核準的場地或者設施設備等許可條件,導致其與相應許可條件不符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車輛營運證、經營許可證,依據《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四條規定,道路運輸和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經營者未按規定對已經核準的車輛進行維護和檢驗,導致其與相應許可條件不符。根據《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四條 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責令改正。 | | 2015-10-13 |
樂運罰決字[2015] 第3303825115101731號 | | 樂清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 案件來源:檢測站移交 2015年12月14日10時00分,高習全駕駛樂清市交通勞動服務公司浙C.ET740出租車在駐樂清市汽車綜合檢測站辦公室進行二??ㄉw章時,被執法人員張伊玲、周建平發現:該出租車二級維護卡上登記的有效期是2015年8月12日至2015年11月12日,至2015年12月14日已過期叁拾貳天未按規定進行車輛維護和檢測。該案件于2015年12月21日立案,于2015年12月21日制作詢問筆錄。根據《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四條 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責令改正。 | | 2015-12-21 |
樂運罰決字[2016] 第3303825116100498號 | | 樂清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 案件來源:檢測站移交 當事人樂清市交通勞動服務公司道路運輸和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經營者使用不符合相應綜合性能技術標準的車輛,導致其與相應許可條件不符一案,于2016年05月13日立案,經現場調查和對當事人的詢問?,F已查明:2016年04月05日10時10分,楊世有駕駛樂清市交通勞動服務公司浙C.ET286出租車在樂清市運管局機動車管理科辦理出租車置換手續時被執法人員周建平、黃春成(執法證號 3303114029;3303114066)發現:該車車輛技術等級評定卡上登記的有效期是2015年3月16日至2016年3月16日,至2016年4月5日已過期壹拾壹天道路運輸經營者未按規定對已經核準的車輛進行檢測。樂清市交通勞動服務公司道路運輸和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經營者使用不符合相應綜合性能技術標準的車輛,導致其與相應許可條件不符。以上事實有下列違法證據材料佐證。根據《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四條 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責令改正。 | | 2016-05-13 |
樂運罰決字[2016] 第3303825116101023號 | | 樂清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 案件來源:檢測站移交 樂清市交通勞動服務公司道路運輸和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經營者未按規定對已經核準的車輛進行維護和檢驗一案,于2016年10月26日立案,經現場和對當事人的詢問?,F已查明:2016年10月18日09時30分,周文伍駕駛樂清市交通勞動服務公司浙C.ET886出租車在樂清市運管局機動車服務管理科辦理車輛置換手續時被執法人員施樂強(03051014030012);張伊玲 (330323114065)發現:該車未按規定對核準車輛進行維護和檢測。2015年9月25日至2016年9月25日已超過貳拾叁天。樂清市交通勞動服務公司道路運輸和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經營者未按規定對已經核準的車輛進行維護和檢驗,導致其與相應許可條件不符。以上事實有下列違法證據材料佐證。根據《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四條 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責令改正。 | | 2016-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