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清市泰隆標準件有限公司創建于 1999 年,地處風景優美的中國電器之都 — 樂清。
公司自成立以來,不斷創新發展、引進國內外精良設備,已成為樂清市Zui大的異型緊固件生產廠家之一,以雄厚的技術力量、精良的設備、過硬的產品質量,在各界用戶之間取得了良好的聲譽。公司擁有臺灣進口多功位冷鐓機、搓絲機等設備 100 多臺。公司于 2004 年通過中國檢驗認證集團 ISO9001 認證,并每年保持運行,并導入 TS16949 認證。
公司專業生產汽車標準件及汽車門鎖銷軸、各種進口、非標、國標硅整流底座、銀、銅觸點及儀表件,產品涉及家電、電器、電子、裝飾品等領域。
聯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樂清市黃華鎮岐頭二村 -
- 固定電話:
- 0577-62633111
- 經理:
- 高建品
- 電子郵件:
- tlcp@163.com
- 郵政編碼:
- 325605
- 傳真號碼:
- 86-577-62633118
- 順企®采購:
- 請賣家聯系我在線采購產品
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樂清市泰隆標準件有限公司的股東
股東名字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
高建靜 | 50.0% | 人民幣175萬元 |
高建品 | 50.0% | 人民幣175萬元 |
樂清市泰隆標準件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記錄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77135N | 注冊號:53161 組織機構代碼證: | 2016-04-07 | |
營業期限變更 | 營業期限: 1999-08-24 至 9999-09-09 | 營業期限: 1999-08-24 至 2013-03-13 | 2013-03-01 |
投資人變更 | 姓名: 高建靜; 出資額: 175; 百分比: 50%姓名: 高建品; 出資額: 175; 百分比: 50% | 姓名: 高建靜; 出資額: 25; 百分比: 50% 姓名: 高建品; 出資額: 25; 百分比: 50% | 2011-04-28 |
實收資本變更 | 350 | 50 | 2011-04-28 |
注冊資本變更 | 350 | 50 | 2011-04-28 |
變更注冊號 | 注冊號: 53161 | 注冊號: 027 | 2011-03-25 |
樂清市泰隆標準件有限公司的組織架構
名字 | 職務 |
---|---|
高建品 | 執行董事 |
高建靜 | 監事 |
樂清市泰隆標準件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
樂環罰字[2016]71號 | 市環保局 | 樂清市環境保護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樂環罰字[2016]71號
當事人環境違法一案,我局經過調查、核實,現已審查終結。 一、調查情況及環境違法事實、證據 我局執法人員于2016年5月17日對你(單位)樂清市泰隆標準件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你(單位)涉嫌未依法取得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同時該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也未經驗收,擅自投入生產。當日,經局領導批準依法予以立案。 現查明,你(單位)自1999年8月在樂清市柳市鎮黃華岐頭二村創辦,從事五金標準件加工生產,未依法取得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文件,該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也未經驗收,擅自投入生產。 我局認為你(單位)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由建設單位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報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建設項目有行業主管部門的,其環境影響報告書或者環境影響報告表應當經行業主管部門預審后,報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九條第一款“建設單位應當在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但是,鐵路、交通等建設項目,經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可以在初步設計完成前報批環境影響報告書或者環境影響報告表?!?、第十六條“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敝幎?,已構成違法,應當受到行政處罰。具體有以下證據為憑: 1、2016年5月17日現場檢查(勘察)筆錄1份共3頁,證明你(單位)的生產規模、生產設備、廠房布局、敏感點及周邊情況; 2、2016年5月17日檢查現場拍攝照片1份4張共2頁,表明你(單位)車間、生產過程中設備使用情況; 3、2016年5月20日調查詢問筆錄1份共2頁,證明你(單位)從事生產,未履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同時該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也未經驗收,擅自投入生產的事實; 4、營業執照證復印件1份,證明你(單位)基本情況; 5、受調查人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接受調查詢問。 我局于2016年6月6日做出《行政處罰告知書》(樂環罰告字[2016]71號),告知你(單位)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和擬作出的處罰決定,告知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及期限,于2016年6月7日直接送達到當事人并簽收。 你(單位)收到《行政處罰告知書》后,在規定的時間內,未提出陳述、申辯及要求聽證的申請,主動放棄權利。根據《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定量標準》等有關規定,確定處罰數額。 具體有以下證據為憑:收件回執1份。 二、行政處罰的依據和種類 現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主體工程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由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钡囊幎?,經研究,決定對你(單位)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責令停止生產; 2、罰款肆萬捌仟元人民幣。 三、處罰決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1、關于責令行為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你(單位)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后,必須立即執行我局責令你(單位)停止生產的處罰決定。 2、關于罰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據《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實施辦法》的規定,限你(單位)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我局柳市環境監察中隊開具相關單據后,款繳至指定的代收銀行和賬號(收款銀行:樂清市中國銀行,戶名:樂清市非稅收入財政匯繳結算戶,賬號:*020101)。逾期不繳納罰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四、申請復議或者提起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你(單位)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樂清市人民政府或溫州市環境保護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法直接向樂清市人民法院起訴。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行政處罰決定的執行。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樂清市環境保護局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 2016-06-27 |
樂清市泰隆標準件有限公司的注冊商標
圖片 | 注冊號 | 商標名 | 分類 | 分類ID | 狀態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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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565391 | ALONG | 金屬材料 | 6 | 商標續展完成 | 2003-05-23 |
![]() | 3565391 | ALONG | 金屬材料 | 6 | 商標續展完成 | 2003-05-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