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運罰決字[2015]第33018502201500004號 | | 道路運輸管理處 | 無內容 | | 2015-01-05 |
臨運罰決字[2015]第33018502201500004號 | | 道路運輸管理處 | 2014年12月19日8時30分,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執法人員在臨安市02省道萬馬路口入口現場檢查中發現當事人浙FM1210車輛上有十六名乘客,其中十乘客未能出示車票,涉嫌班車客運經營者站外攬客。按照規定程序,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于2014年12月19日予以立案調查。
現已查明,2014年12月19日8時30分,當事人的駕駛員盛建華駕駛浙FM1210大型普通客車從響水灘出發至臨平,出站后在臨安招攬了十一名乘客。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認為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八條第三款“班車客運經營者不得途中甩客、站外攬客”的規定,已構成違法。
上述事實,由以下證據證實:
1、2014年12月19日由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執法人員制作的現場筆錄1份。證明內容:違法行為發生時間、地點、班車線路牌信息、站外攬客數以及駕駛員信息。
2、2015年1月5日由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執法人員制作的詢問筆錄1份。證明內容:駕駛員盛建華證明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站外攬客的事實。
3、2015年1月5日由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執法人員制作浙FM1210的線路牌的照片打印件1份。證明內容:駕駛員所駕駛班車的信息。
4、當事人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1份。證明內容:當事人的信息。
5、當事人委托盛建華辦理浙FM1210違章事宜的委托書1份。證明內容:違章事宜代處理的委托信息。
6、駕駛員(受委托人)盛建華的身份證、駕駛證復印件1份。證明內容:駕駛員的身份信息。
7、浙FM1210道路運輸證、行駛證復印件1份。證明內容:違章車輛的信息。
根據以上查明的事實,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于2015年1月5日向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臨運罰先告字[2015]第
33018502201500004號)擬對當事人作出人民幣玖佰伍拾元的行政處
第1頁共2頁
罰,同時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對上述擬處理決定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自愿放棄陳述、申辯權利,并要求當場處理。
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鑒于當事人行為對道路運輸營運秩序未造成嚴重不良后果,且主動配合調查取證?,F依據《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五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暫扣三十日以下車輛營運證、從業資格證;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車輛營運證、從業資格證、經營許可證或者取消相應客運班線營運權:(二) 班車客運經營者途中甩客、站外攬客的” 和《浙江省交通運輸處罰裁量基準(道路運政)》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跨市、跨省班車(定線旅游客運)經營者,站外招攬攬客1人次的,罰款500元,每增加1人次,多罰50元,直至上限。”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并決定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罰玖佰伍拾元人民幣。
限當事人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繳至臨安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錢王信用社,賬戶:臨安市財政局非稅收入結算專戶,賬號:*326。逾期不繳納罰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當事人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臨安市交通運輸局或者臨安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3個月內直接向臨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本決定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本單位將依法申請臨安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
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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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運罰決字[2015]第33018502201500004號 | | 道路運輸管理處 | 2014年12月19日8時30分,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執法人員在臨安市02省道萬馬路口入口現場檢查中發現當事人浙FM1210車輛上有十六名乘客,其中十乘客未能出示車票,涉嫌班車客運經營者站外攬客。按照規定程序,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于2014年12月19日予以立案調查。
現已查明,2014年12月19日8時30分,當事人的駕駛員盛建華駕駛浙FM1210大型普通客車從響水灘出發至臨平,出站后在臨安招攬了十一名乘客。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認為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八條第三款“班車客運經營者不得途中甩客、站外攬客”的規定,已構成違法。
上述事實,由以下證據證實:
1、2014年12月19日由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執法人員制作的現場筆錄1份。證明內容:違法行為發生時間、地點、班車線路牌信息、站外攬客數以及駕駛員信息。
2、2015年1月5日由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執法人員制作的詢問筆錄1份。證明內容:駕駛員盛建華證明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站外攬客的事實。
3、2015年1月5日由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執法人員制作浙FM1210的線路牌的照片打印件1份。證明內容:駕駛員所駕駛班車的信息。
4、當事人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1份。證明內容:當事人的信息。
5、當事人委托盛建華辦理浙FM1210違章事宜的委托書1份。證明內容:違章事宜代處理的委托信息。
6、駕駛員(受委托人)盛建華的身份證、駕駛證復印件1份。證明內容:駕駛員的身份信息。
7、浙FM1210道路運輸證、行駛證復印件1份。證明內容:違章車輛的信息。
根據以上查明的事實,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于2015年1月5日向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臨運罰先告字[2015]第
33018502201500004號)擬對當事人作出人民幣玖佰伍拾元的行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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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同時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對上述擬處理決定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自愿放棄陳述、申辯權利,并要求當場處理。
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鑒于當事人行為對道路運輸營運秩序未造成嚴重不良后果,且主動配合調查取證?,F依據《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五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暫扣三十日以下車輛營運證、從業資格證;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車輛營運證、從業資格證、經營許可證或者取消相應客運班線營運權:(二) 班車客運經營者途中甩客、站外攬客的” 和《浙江省交通運輸處罰裁量基準(道路運政)》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跨市、跨省班車(定線旅游客運)經營者,站外招攬攬客1人次的,罰款500元,每增加1人次,多罰50元,直至上限?!钡囊幎?,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并決定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罰玖佰伍拾元人民幣。
限當事人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繳至臨安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錢王信用社,賬戶:臨安市財政局非稅收入結算專戶,賬號:*326。逾期不繳納罰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當事人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臨安市交通運輸局或者臨安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3個月內直接向臨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本決定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本單位將依法申請臨安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
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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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運罰決字[2015]第33018502201500004號 | | 道路運輸管理處 | 2014年12月19日8時30分,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執法人員在臨安市02省道萬馬路口入口現場檢查中發現當事人浙FM1210車輛上有十六名乘客,其中十乘客未能出示車票,涉嫌班車客運經營者站外攬客。按照規定程序,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于2014年12月19日予以立案調查。
現已查明,2014年12月19日8時30分,當事人的駕駛員盛建華駕駛浙FM1210大型普通客車從響水灘出發至臨平,出站后在臨安招攬了十一名乘客。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認為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八條第三款“班車客運經營者不得途中甩客、站外攬客”的規定,已構成違法。
上述事實,由以下證據證實:
1、2014年12月19日由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執法人員制作的現場筆錄1份。證明內容:違法行為發生時間、地點、班車線路牌信息、站外攬客數以及駕駛員信息。
2、2015年1月5日由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執法人員制作的詢問筆錄1份。證明內容:駕駛員盛建華證明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站外攬客的事實。
3、2015年1月5日由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執法人員制作浙FM1210的線路牌的照片打印件1份。證明內容:駕駛員所駕駛班車的信息。
4、當事人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1份。證明內容:當事人的信息。
5、當事人委托盛建華辦理浙FM1210違章事宜的委托書1份。證明內容:違章事宜代處理的委托信息。
6、駕駛員(受委托人)盛建華的身份證、駕駛證復印件1份。證明內容:駕駛員的身份信息。
7、浙FM1210道路運輸證、行駛證復印件1份。證明內容:違章車輛的信息。
根據以上查明的事實,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于2015年1月5日向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臨運罰先告字[2015]第
33018502201500004號)擬對當事人作出人民幣玖佰伍拾元的行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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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同時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對上述擬處理決定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自愿放棄陳述、申辯權利,并要求當場處理。
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鑒于當事人行為對道路運輸營運秩序未造成嚴重不良后果,且主動配合調查取證?,F依據《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五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暫扣三十日以下車輛營運證、從業資格證;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車輛營運證、從業資格證、經營許可證或者取消相應客運班線營運權:(二) 班車客運經營者途中甩客、站外攬客的” 和《浙江省交通運輸處罰裁量基準(道路運政)》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跨市、跨省班車(定線旅游客運)經營者,站外招攬攬客1人次的,罰款500元,每增加1人次,多罰50元,直至上限?!钡囊幎ǎ熈町斒氯肆⒓锤恼Q定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罰玖佰伍拾元人民幣。
限當事人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繳至臨安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錢王信用社,賬戶:臨安市財政局非稅收入結算專戶,賬號:*326。逾期不繳納罰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當事人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臨安市交通運輸局或者臨安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3個月內直接向臨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本決定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本單位將依法申請臨安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
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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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運罰決字[2015]第33018502201500004號 | | 道路運輸管理處 | 2014年12月19日8時30分,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執法人員在臨安市02省道萬馬路口入口現場檢查中發現當事人浙FM1210車輛上有十六名乘客,其中十乘客未能出示車票,涉嫌班車客運經營者站外攬客。按照規定程序,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于2014年12月19日予以立案調查。
現已查明,2014年12月19日8時30分,當事人的駕駛員盛建華駕駛浙FM1210大型普通客車從響水灘出發至臨平,出站后在臨安招攬了十一名乘客。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認為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八條第三款“班車客運經營者不得途中甩客、站外攬客”的規定,已構成違法。
上述事實,由以下證據證實:
1、2014年12月19日由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執法人員制作的現場筆錄1份。證明內容:違法行為發生時間、地點、班車線路牌信息、站外攬客數以及駕駛員信息。
2、2015年1月5日由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執法人員制作的詢問筆錄1份。證明內容:駕駛員盛建華證明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站外攬客的事實。
3、2015年1月5日由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執法人員制作浙FM1210的線路牌的照片打印件1份。證明內容:駕駛員所駕駛班車的信息。
4、當事人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1份。證明內容:當事人的信息。
5、當事人委托盛建華辦理浙FM1210違章事宜的委托書1份。證明內容:違章事宜代處理的委托信息。
6、駕駛員(受委托人)盛建華的身份證、駕駛證復印件1份。證明內容:駕駛員的身份信息。
7、浙FM1210道路運輸證、行駛證復印件1份。證明內容:違章車輛的信息。
根據以上查明的事實,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于2015年1月5日向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臨運罰先告字[2015]第
33018502201500004號)擬對當事人作出人民幣玖佰伍拾元的行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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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同時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對上述擬處理決定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自愿放棄陳述、申辯權利,并要求當場處理。
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鑒于當事人行為對道路運輸營運秩序未造成嚴重不良后果,且主動配合調查取證?,F依據《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五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暫扣三十日以下車輛營運證、從業資格證;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車輛營運證、從業資格證、經營許可證或者取消相應客運班線營運權:(二) 班車客運經營者途中甩客、站外攬客的” 和《浙江省交通運輸處罰裁量基準(道路運政)》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跨市、跨省班車(定線旅游客運)經營者,站外招攬攬客1人次的,罰款500元,每增加1人次,多罰50元,直至上限?!钡囊幎ǎ熈町斒氯肆⒓锤恼Q定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罰玖佰伍拾元人民幣。
限當事人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繳至臨安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錢王信用社,賬戶:臨安市財政局非稅收入結算專戶,賬號:*326。逾期不繳納罰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當事人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臨安市交通運輸局或者臨安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3個月內直接向臨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本決定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本單位將依法申請臨安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
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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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運罰決字[2015]第33018502201500004號 | | 道路運輸管理處 | 2014年12月19日8時30分,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執法人員在臨安市02省道萬馬路口入口現場檢查中發現當事人浙FM1210車輛上有十六名乘客,其中十乘客未能出示車票,涉嫌班車客運經營者站外攬客。按照規定程序,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于2014年12月19日予以立案調查。
現已查明,2014年12月19日8時30分,當事人的駕駛員盛建華駕駛浙FM1210大型普通客車從響水灘出發至臨平,出站后在臨安招攬了十一名乘客。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認為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八條第三款“班車客運經營者不得途中甩客、站外攬客”的規定,已構成違法。
上述事實,由以下證據證實:
1、2014年12月19日由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執法人員制作的現場筆錄1份。證明內容:違法行為發生時間、地點、班車線路牌信息、站外攬客數以及駕駛員信息。
2、2015年1月5日由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執法人員制作的詢問筆錄1份。證明內容:駕駛員盛建華證明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站外攬客的事實。
3、2015年1月5日由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執法人員制作浙FM1210的線路牌的照片打印件1份。證明內容:駕駛員所駕駛班車的信息。
4、當事人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1份。證明內容:當事人的信息。
5、當事人委托盛建華辦理浙FM1210違章事宜的委托書1份。證明內容:違章事宜代處理的委托信息。
6、駕駛員(受委托人)盛建華的身份證、駕駛證復印件1份。證明內容:駕駛員的身份信息。
7、浙FM1210道路運輸證、行駛證復印件1份。證明內容:違章車輛的信息。
根據以上查明的事實,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于2015年1月5日向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臨運罰先告字[2015]第
33018502201500004號)擬對當事人作出人民幣玖佰伍拾元的行政處
第1頁共2頁
罰,同時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對上述擬處理決定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自愿放棄陳述、申辯權利,并要求當場處理。
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鑒于當事人行為對道路運輸營運秩序未造成嚴重不良后果,且主動配合調查取證?,F依據《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五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暫扣三十日以下車輛營運證、從業資格證;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車輛營運證、從業資格證、經營許可證或者取消相應客運班線營運權:(二) 班車客運經營者途中甩客、站外攬客的” 和《浙江省交通運輸處罰裁量基準(道路運政)》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跨市、跨省班車(定線旅游客運)經營者,站外招攬攬客1人次的,罰款500元,每增加1人次,多罰50元,直至上限。”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并決定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罰玖佰伍拾元人民幣。
限當事人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繳至臨安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錢王信用社,賬戶:臨安市財政局非稅收入結算專戶,賬號:*326。逾期不繳納罰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當事人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臨安市交通運輸局或者臨安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3個月內直接向臨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本決定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本單位將依法申請臨安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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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運罰決字[2015]第33018502201500004號 | | 道路運輸管理處 | 2014年12月19日8時30分,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執法人員在臨安市02省道萬馬路口入口現場檢查中發現當事人浙FM1210車輛上有十六名乘客,其中十乘客未能出示車票,涉嫌班車客運經營者站外攬客。按照規定程序,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于2014年12月19日予以立案調查。
現已查明,2014年12月19日8時30分,當事人的駕駛員盛建華駕駛浙FM1210大型普通客車從響水灘出發至臨平,出站后在臨安招攬了十一名乘客。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認為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八條第三款“班車客運經營者不得途中甩客、站外攬客”的規定,已構成違法。
上述事實,由以下證據證實:
1、2014年12月19日由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執法人員制作的現場筆錄1份。證明內容:違法行為發生時間、地點、班車線路牌信息、站外攬客數以及駕駛員信息。
2、2015年1月5日由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執法人員制作的詢問筆錄1份。證明內容:駕駛員盛建華證明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站外攬客的事實。
3、2015年1月5日由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執法人員制作浙FM1210的線路牌的照片打印件1份。證明內容:駕駛員所駕駛班車的信息。
4、當事人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1份。證明內容:當事人的信息。
5、當事人委托盛建華辦理浙FM1210違章事宜的委托書1份。證明內容:違章事宜代處理的委托信息。
6、駕駛員(受委托人)盛建華的身份證、駕駛證復印件1份。證明內容:駕駛員的身份信息。
7、浙FM1210道路運輸證、行駛證復印件1份。證明內容:違章車輛的信息。
根據以上查明的事實,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于2015年1月5日向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臨運罰先告字[2015]第
33018502201500004號)擬對當事人作出人民幣玖佰伍拾元的行政處
第1頁共2頁
罰,同時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對上述擬處理決定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自愿放棄陳述、申辯權利,并要求當場處理。
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鑒于當事人行為對道路運輸營運秩序未造成嚴重不良后果,且主動配合調查取證?,F依據《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五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暫扣三十日以下車輛營運證、從業資格證;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車輛營運證、從業資格證、經營許可證或者取消相應客運班線營運權:(二) 班車客運經營者途中甩客、站外攬客的” 和《浙江省交通運輸處罰裁量基準(道路運政)》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跨市、跨省班車(定線旅游客運)經營者,站外招攬攬客1人次的,罰款500元,每增加1人次,多罰50元,直至上限?!钡囊幎ǎ熈町斒氯肆⒓锤恼Q定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罰玖佰伍拾元人民幣。
限當事人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繳至臨安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錢王信用社,賬戶:臨安市財政局非稅收入結算專戶,賬號:*326。逾期不繳納罰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當事人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臨安市交通運輸局或者臨安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3個月內直接向臨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本決定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本單位將依法申請臨安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
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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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運罰決字[2015]第33018502201500004號 | | 道路運輸管理處 | 2014年12月19日8時30分,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執法人員在臨安市02省道萬馬路口入口現場檢查中發現當事人浙FM1210車輛上有十六名乘客,其中十乘客未能出示車票,涉嫌班車客運經營者站外攬客。按照規定程序,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于2014年12月19日予以立案調查。
現已查明,2014年12月19日8時30分,當事人的駕駛員盛建華駕駛浙FM1210大型普通客車從響水灘出發至臨平,出站后在臨安招攬了十一名乘客。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認為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八條第三款“班車客運經營者不得途中甩客、站外攬客”的規定,已構成違法。
上述事實,由以下證據證實:
1、2014年12月19日由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執法人員制作的現場筆錄1份。證明內容:違法行為發生時間、地點、班車線路牌信息、站外攬客數以及駕駛員信息。
2、2015年1月5日由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執法人員制作的詢問筆錄1份。證明內容:駕駛員盛建華證明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站外攬客的事實。
3、2015年1月5日由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執法人員制作浙FM1210的線路牌的照片打印件1份。證明內容:駕駛員所駕駛班車的信息。
4、當事人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1份。證明內容:當事人的信息。
5、當事人委托盛建華辦理浙FM1210違章事宜的委托書1份。證明內容:違章事宜代處理的委托信息。
6、駕駛員(受委托人)盛建華的身份證、駕駛證復印件1份。證明內容:駕駛員的身份信息。
7、浙FM1210道路運輸證、行駛證復印件1份。證明內容:違章車輛的信息。
根據以上查明的事實,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于2015年1月5日向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臨運罰先告字[2015]第
33018502201500004號)擬對當事人作出人民幣玖佰伍拾元的行政處
第1頁共2頁
罰,同時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對上述擬處理決定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自愿放棄陳述、申辯權利,并要求當場處理。
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鑒于當事人行為對道路運輸營運秩序未造成嚴重不良后果,且主動配合調查取證?,F依據《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五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暫扣三十日以下車輛營運證、從業資格證;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車輛營運證、從業資格證、經營許可證或者取消相應客運班線營運權:(二) 班車客運經營者途中甩客、站外攬客的” 和《浙江省交通運輸處罰裁量基準(道路運政)》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跨市、跨省班車(定線旅游客運)經營者,站外招攬攬客1人次的,罰款500元,每增加1人次,多罰50元,直至上限?!钡囊幎?,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并決定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罰玖佰伍拾元人民幣。
限當事人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繳至臨安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錢王信用社,賬戶:臨安市財政局非稅收入結算專戶,賬號:*326。逾期不繳納罰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當事人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臨安市交通運輸局或者臨安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3個月內直接向臨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本決定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本單位將依法申請臨安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
2015年1月5日
第2頁共2頁 | | 2015-01-05 |
臨運罰決字[2014] 第33018502201500004號 | | 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 | 2014年12月19日9時40分,盛建華駕駛浙FM1210客車, 途經02省道萬馬路口, 因違反《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八條第三款,班車客運經營者站外攬客,被執法人員劉劍、吳張平查獲。根據 處以罰款人民幣 玖佰伍拾元整 | | 2015-01-05 |
臨運罰決字[2015] 第3301850215100202號 | | 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 | 2015年11月05日10時15分,駕駛員盛建華駕駛浙F.M1210大型普通客車途經臨安市余村高速路口時被臨安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執法人員檢查,經查該車該車道路運輸證號為這交運管客字330481013878號,核定的經營范圍是市際班車客運,核定的營運路線是海寧到臨安,該車共載客十人,其中從海寧出站人數為九人,其他一人是駕駛員在海寧市長安鎮招攬上車的,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違反《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八條第三款,班車客運經營者站外攬客。根據《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五條第(二)項處以罰款人民幣叁佰元整。 | | 2015-11-11 |
瑞運罰決字[2016] 第3303815116100321號 | | 瑞安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 2016年01月04日10時45分,浙F.C8031客車在瑞安市羅鳳高速出口上客被監控查獲。經查,該車屬于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所有,線路為海寧至水頭。該車由駕駛員朱云飛駕駛從水頭載客四位開往海寧,在瑞安市羅鳳高速出口上客2位。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的浙F.C8031客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三十六條第一款,客運經營者不按批準的客運站點停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八十條第(一)項 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 | | 2016-06-21 |
瑞運罰決字[2016] 第3303815116100317號 | | 瑞安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 2016年05月13日16時03分,浙F.C8031客車在瑞安市羅鳳高速出口下客被監控查獲。經查,該車屬于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所有,線路為海寧至水頭。該車由駕駛員朱云飛駕駛從海寧載客11位開往水頭,在瑞安市羅鳳高速出口下客2位。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的浙F.C8031客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三十六條第一款,客運經營者不按批準的客運站點停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八十條第(一)項 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 | | 2016-06-21 |
瑞運罰決字[2016] 第3303815116100318號 | | 瑞安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 2016年04月29日16時12分,浙F.C8031客車在瑞安市羅鳳高速出口下客被監控查獲。經查,該車屬于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所有,線路為海寧至水頭。該車由駕駛員朱云飛駕駛從海寧載客11位開往水頭,在瑞安市羅鳳高速出口下客4位。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的浙F.C8031客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三十六條第一款,客運經營者不按批準的客運站點??俊8鶕吨腥A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八十條第(一)項 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 | | 2016-06-21 |
嘉運罰決字[2015] 第33040041201500100號 | | 浙江省嘉興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 2015年01月20日13時0分,浙江省嘉興市道路運輸管理局行政執法人員在嘉興市云海路附近巡查時,發現花思兵駕駛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所屬的浙F.C6575大客車從大豐到海寧,經檢查詢問發現:該車駕駛員出示的路單顯示人數為0人,檢查時車內乘客為7人,該車在大豐車站外攬客7人。違反《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八條第三款,班車客運經營者站外攬客。根據 處以罰款人民幣 壹仟元整 | | 2015-01-22 |
嘉運罰決字[2015] 第33040041201500169號 | | 浙江省嘉興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 2015年01月23日12時10分,浙江省嘉興市道路運輸管理局行政執法人員在嘉興市秀園路巡查時,發現駕駛員田秀軍駕駛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所屬的浙F.C7695大客車,從海寧開往臨沂。該車《道路客運班線經營許可證明》上規定的起訖地是從海寧到臨沂,經檢查詢問后發現,該車駕駛員出示的路單顯示人數為6人,檢查時車內乘客為8人,在海寧汽車站外攬客2人。違反《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八條第三款,班車客運經營者站外攬客。根據 處以罰款人民幣 貳仟元整 | | 2015-02-06 |
嘉運罰決字[2015] 第33040041201500220號 | | 浙江省嘉興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 2015年02月05日9時20分,浙江省嘉興市道路運輸管理局行政執法人員在嘉興市水果批發市場巡查時,發現駕駛員葛同金駕駛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所屬的浙F.C6979大客車,途經嘉興市水果批發市場時???。該車《道路客運班線經營許可證明》上規定的起訖地是從海寧到碭山,起點站是海寧汽車站,訖點站是碭山汽車站,顯示無??空军c,沒有嘉興市水果批發市場這個??空军c。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客運經營者不按批準的客運站點???。根據 處以罰款人民幣 叁仟元整 | | 2015-02-16 |
嘉運罰決字[2015] 第3304004115101138號 | | 嘉興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 2015年06月04日17時20分,浙江省嘉興市道路運輸管理局行政執法人員在嘉興市嘉杭路萬國路口巡查時,發現劉新亮駕駛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所屬的浙F.C9807大客車,途經嘉興市嘉杭路萬國路口時???,該車《道路客運班線經營許可證明》上規定該車起訖地為:海寧到興化,無??空军c,沒有嘉興市嘉杭路萬國路口這個停靠站點。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四十七條第一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九十條第(一)項 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 | | 2015-06-25 |
嘉運罰決字[2015] 第3304004115101143號 | | 嘉興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 2015年06月24日08時30分,浙江省嘉興市道路運輸管理局行政執法人員在嘉興市萬國路百公橋路口巡查時,發現黃斌駕駛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所屬的浙F.38076大客車,途經嘉興市萬國路百公橋路口時停靠,該車《道路客運班線經營許可證明》上規定該車起訖地為:海寧到射陽,??空军c為:海鹽汽車客運站,沒有嘉興市萬國路百公橋路口這個??空军c。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四十七條第一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九十條第(一)項 處以罰款人民幣貳仟元整。 | | 2015-06-26 |
嘉運罰決字[2015] 第3304004115101216號 | | 嘉興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 2015年07月16日12時30分,浙江省嘉興市道路運輸管理局行政執法人員在嘉興市嘉杭路國鴻加油站門口巡查時,發現田秀軍駕駛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所屬的浙F.C7695大客車,途經嘉興市嘉杭路國鴻加油站門口時??浚撥嚒兜缆房瓦\班線經營許可證明》上規定該車起訖地為:海寧到臨沂,無??空军c,沒有嘉興市嘉杭路國鴻加油站門口這個??空军c。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四十七條第一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九十條第(一)項處以罰款人民幣貳仟元整。 | | 2015-07-22 |
嘉運罰決字[2015] 第3304004115101227號 | | 嘉興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 2015年07月16日11時30分,浙江省嘉興市道路運輸管理局行政執法人員在嘉興市嘉杭路嘉康電子門口巡查時,發現郝要衛駕駛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所屬的浙F.C7956大客車,途經嘉興市嘉杭路嘉康電子門口時???,該車《道路客運班線經營許可證明》上規定該車起訖地為:海寧到洛陽,無??空军c,沒有嘉興市嘉杭路嘉康電子門口這個停靠站點。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四十七條第一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九十條第(一)項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仟伍佰元整。 | | 2015-07-24 |
嘉運罰決字[2015] 第3304004115101291號 | | 嘉興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 2015年08月06日07時10分,浙江省嘉興市道路運輸管理局行政執法人員在嘉興市萬國路口巡查時,發現殷俊才駕駛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所屬的浙F.C9807大客車,途經嘉興市萬國路口時??浚撥嚒兜缆房瓦\班線經營許可證明》上規定該車起訖地為:海寧到興化,無??空军c,沒有嘉興市萬國路口這個??空军c。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四十七條第一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九十條第(一)項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仟伍佰元整。 | | 2015-08-11 |
嘉運罰決字[2015] 第3304004115101490號 | | 嘉興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 2015年10月19日09時20分,浙江省嘉興市道路運輸管理局行政執法人員在嘉興市機場路口巡查時,發現蘇俊磊駕駛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所屬的浙F.C3300大客車,途經嘉興市機場路口時停靠。該車《道路客運班線經營許可證明》上規定的起訖地是從海寧到合肥,起點站是海寧汽車站,訖點站是合肥汽車站,顯示無??空军c,沒有嘉興市機場路口這個??空军c。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四十七條第一款,客運經營者不按批準的客運站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九十條第(一)項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仟伍佰元整。 | | 2015-10-22 |
嘉運罰決字[2015] 第3304004115101506號 | | 嘉興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 2015年10月23日09時20分,浙江省嘉興市道路運輸管理局行政執法人員在嘉興市水果批發市場公交站臺巡查時,發現葛同金駕駛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所屬的浙F.C6979大客車,途經嘉興市水果批發市場公交站臺時??浚撥嚒兜缆房瓦\班線經營許可證明》上規定該車起訖地為:海寧到碭山,無??空军c,沒有嘉興市水果批發市場公交站臺這個??空军c。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四十七條第一款,客運經營者不按批準的客運站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九十條第(一)項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仟伍佰元整。 | | 2015-10-27 |
嘉運罰決字[2015] 第3304004115101576號 | | 嘉興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 2015年11月11日11時10分,浙江省嘉興市道路運輸管理局行政執法人員在嘉興市嘉康電子廠門口巡查時,發現姜占杰駕駛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所屬的浙F.C7956大客車,途經嘉興市嘉康電子廠門口時???。該車《道路客運班線經營許可證明》上規定的起訖地是從海寧到洛陽,起點站是海寧汽車站,訖點站是洛陽汽車站,顯示無??空军c,沒有嘉興市嘉康電子廠門口這個停靠站點。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四十七條第一款,客運經營者不按批準的客運站點停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九十條第(一)項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仟伍佰元整。 | | 2015-11-19 |
嘉運罰決字[2015] 第3304004115101621號 | | 嘉興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 2015年12月03日11時10分,浙江省嘉興市道路運輸管理局行政執法人員在嘉興市嘉康電子門口巡查時,發現姜占杰駕駛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所屬的浙F.C7956大客車,途經嘉興市嘉康電子門口時???,該車《道路客運班線經營許可證明》上規定該車起訖地為:海寧到洛陽,無??空军c,沒有嘉興市嘉康電子門口這個停靠站點。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四十七條第一款,客運經營者不按批準的客運站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九十條第(一)項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仟伍佰元整。 | | 2015-12-09 |
嘉運罰決字[2015] 第3304004115101628號 | | 嘉興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 2015年12月05日09時50分,浙江省嘉興市道路運輸管理局行政執法人員在嘉興市馬家浜出口巡查時,發現彭金飛駕駛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所屬的浙F.C7657大客車,途經嘉興市馬家浜出口時???,該車《道路客運班線經營許可證明》上規定該車起訖地為:海寧到留史,無??空军c,沒有嘉興市馬家浜出口這個??空军c。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四十七條第一款,客運經營者不按批準的客運站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九十條第(一)項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仟伍佰元整。 | | 2015-12-10 |
嘉運罰決字[2016] 第3304004116100078號 | | 嘉興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 2016年01月27日09時10分,浙江省嘉興市道路運輸管理局行政執法人員在嘉興市水果批發市場巡查時,發現高煥啟駕駛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所屬的浙F.C9681大客車,途經嘉興市水果批發市場時??俊T撥嚒兜缆房瓦\班線經營許可證明》上規定的起訖地是從海寧到棗莊。起點站是海寧客運中心,訖點站是棗莊汽車站,顯示無停靠站,沒有嘉興市水果批發市場這個??空军c。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四十七條第一款,客運經營者不按批準的客運站點??俊8鶕吨腥A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九十條第(一)項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仟貳佰元整。 | | 2016-01-29 |
嘉運罰決字[2016] 第3304004116100140號 | | 嘉興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 2016年02月24日18時00分,浙江省嘉興市道路運輸管理局行政執法人員在嘉興市萬國路口巡查時,發現吳兵駕駛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所屬的浙F.C9801大客車,途經嘉興市萬國路口時??浚撥嚒妒‰H臨時班車牌》上規定該車起訖地為:海寧到常州,無??空军c,沒有嘉興市萬國路口這個停靠站點。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四十七條第一款,客運經營者不按批準的客運站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九十條第(一)項處以罰款人民幣叁仟元整。 | | 2016-03-01 |
嘉運罰決字[2016] 第3304004116100151號 | | 嘉興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 2016年02月24日17時50分,浙江省嘉興市道路運輸管理局行政執法人員在嘉興市萬國路口巡查時,發現殷俊才駕駛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所屬的浙F.C9807大客車,途經嘉興市萬國路口時???,該車《道路客運班線經營許可證明》上規定該車起訖地為:海寧到興化,無??空军c,沒有嘉興市萬國路口這個停靠站點。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四十七條第一款,客運經營者不按批準的客運站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九十條第(一)項處以罰款人民幣貳仟柒佰元整。 | | 2016-03-07 |
嘉運罰決字[2016] 第3304004116100377號 | | 嘉興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 2016年06月02日12時30分,浙江省嘉興市道路運輸管理局行政執法人員在嘉興市客運中心國鴻加油站口巡查時,發現朱玉芳駕駛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所屬的浙F.C7695大客車, 途經嘉興市客運中心國鴻加油站口時???。該車《道路客運班線經營許可證明》上規定的起訖地是從海寧到臨沂,起點站是海寧客運中心,訖點站是臨沂汽車站,顯示無??空军c,沒有嘉興市客運中心國鴻加油站口這個停靠站點。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三十六條第一款,客運經營者不按批準的客運站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八十條第(一)項 處以罰款人民幣貳仟元整。 | | 2016-06-08 |
嘉運罰決字[2016] 第3304004116100550號 | | 嘉興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 2016年08月30日09時20分,浙江省嘉興市道路運輸管理局行政執法人員在嘉興市萬國路口巡查時,發現駕駛員孟建偉駕駛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所屬的浙F.C3300大客車。經檢查詢問發現,該車駕駛員出示的路單顯示人數為11人,檢查時車內乘客為21人,該車在濮院鎮攬客10人。違反《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八條第三款,班車客運經營者站外攬客。根據《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五條第(二)項 處以罰款人民幣叁仟元整。 | | 2016-08-31 |
嘉運罰決字[2016] 第3304004116100558號 | | 嘉興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 2016年09月03日08時30分,浙江省嘉興市道路運輸管理局行政執法人員在嘉興市水果市場往西公交站臺處巡查時,發現吳軍令駕駛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所屬的浙F.C6979大客車, 途經嘉興市水果市場往西公交站臺處時???。該車《道路客運班線經營許可證明》上規定的起訖地是從海寧到碭山。起點站是海寧客運中心,訖點站是碭山汽車站,顯示無停靠站點,沒有嘉興市水果市場往西公交站臺處這個??空军c。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三十六條第一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八十條第(一)項 處以罰款人民幣叁仟元整。 | | 2016-09-08 |
嘉運罰決字[2016] 第3304004116100559號 | | 嘉興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 2016年09月02日21時30分,浙江省嘉興市道路運輸管理局行政執法人員在嘉興市320國道與洪合泰旗路口巡查時,發現傅令升駕駛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所屬的浙F.C8972大客車,經檢查詢問發現:該車駕駛員出示的路單顯示人數為1人,檢查時車內乘客為16人,該車在棗莊站外攬客15人。違反《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八條第三款,班車客運經營者站外攬客。根據《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五條第(二)項 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仟陸佰元整。 | | 2016-09-09 |
嘉運罰決字[2016] 第3304004116100601號 | | 嘉興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 2016年10月28日16時10分,浙江省嘉興市道路運輸管理局行政執法人員在嘉興市泰旗路口巡查時,發現駕駛員孟建偉駕駛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所屬的浙F.C3300大客車。該車《道路客運班線經營許可證明》上規定的起訖地是從海寧到合肥。經檢查詢問后發現,該車駕駛員出示的路單顯示人數為6人,檢查時車內乘客為8人,在肥東車站外攬客2人。違反《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八條第三款,班車客運經營者站外攬客。根據《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五條第(二)項 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仟叁佰元整。 | | 2016-11-01 |
嘉運罰決字[2016] 第3304004116100603號 | | 嘉興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 2016年10月27日08時50分,浙江省嘉興市道路運輸管理局行政執法人員在嘉興市水果批發市場西門巡查時,發現宋均勝駕駛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所屬的浙F.C9681大客車, 途經嘉興市水果批發市場西門時??俊T撥嚒兜缆房瓦\班線經營許可證明》上規定的起訖地是從海寧到棗莊。起點站是海寧客運中心,訖點站是棗莊汽車站,顯示無??空军c,沒有嘉興市水果批發市場西門這個??空军c。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三十六條第一款,客運經營者不按批準的客運站點??俊8鶕吨腥A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八十條第(一)項 處以罰款人民幣貳仟元整。 | | 2016-11-02 |
秀運罰決字[2015] 第33040351201500040號 | | 嘉興市秀洲區道路運輸管理局 | 2015年02月13日12時56分,宋新化駕駛浙F.M1207客車, 途經嘉興市申嘉湖高速王江涇入口, 因違反《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四十七條第一款,客運班車不按批準的客運站點???,被執法人員錢海波、朱華查獲。根據 處以罰款人民幣 叁仟元整 | | 2015-02-16 |
秀運罰決字[2016] 第3304035116100021號 | | 嘉興市秀洲區道路運輸管理局 | 2016年01月27日09時10分,嘉興市秀洲區道路運輸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嘉興市秀洲區萬國路巡查時,發現浙F.C6979客車有違章嫌疑,于是指揮該車駕駛員靠邊停車接受檢查。經檢查相關證件,并對該車駕駛員葛同金制作現場筆錄后發現:該車駕駛員葛同金駕駛浙F.C6979客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四十七條第一款,客運經營者不按批準的客運站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九十條第(一)項處以罰款人民幣叁仟元整。 | | 2016-02-19 |
海運罰決字[2015] 第3304815115100250號 | | 海寧市道路運輸管理所 | 2015年08月23日14時09分,海寧市道路運輸管理所行政執法人員在通過視頻監控巡查時,發現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所屬車輛浙F.C4136大型普通客車途經海寧市海寧大道皮革城西側公交站臺時,在該處??坎⑾驴?名被視頻監控抓拍取證,該車線路牌顯示該車為海寧至武康市際班車,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四十七條第一款,客運經營者不按批準的客運站點??俊=洸樽C,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為縣內班車客運、縣際班車客運、市際班車客運、省際班車客運、縣內包車客運、縣際包車客運、市際包車客運、省際包車客運、客運公交、出租車客運、普通貨運、客運站經營、貨運站(場)經營(貨物集散、貨運配載),浙F.C4136大型普通客車道路運輸證經營范圍為市際班車客運,經營線路為海寧至武康,沿途無批準的客運站點???。案發當時,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駕駛員高建強駕駛該公司由武康發往海寧的浙F.C4136大型普通客車,途經海寧市海寧大道皮革城西側公交站臺時,在該處??坎⑾驴?名時被視頻監控抓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九十條第(一)項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 | | 2015-09-15 |
海運罰決字[2015] 第3304815115000126號 | | 海寧市道路運輸管理所 | 2015年12月15日14時30分,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駕駛員李偉樂駕駛該公司的浙F.FQ800出租汽車前來海寧市車輛綜合性能檢測站進行該車二級維護檢測,經查看該車二級維護記錄卡,發現該車二級維護超期。經查證:浙F.FQ800出租汽車道路運輸證所列業戶名稱為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經濟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該車二級維護到期日為2015年11月25日,但直至案發當日,當事人才對該車進行二級維護和檢測操作。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違反《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四條,道路運輸和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經營者未按規定對已經核準的車輛進行維護和檢驗,導致其與相應許可條件不符。根據《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四條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 | | 2015-12-16 |
海運罰決字[2016] 第3304815116000032號 | | 海寧市道路運輸管理所 | 2016年07月12日09時40分,海寧市道路運輸管理所運政執法人員在海寧市許村鎮01省道與杭州繞城高速東出口處檢查時,發現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駕駛員錢玉琪駕駛該公司從柯橋發往許村的浙F.C9858大型普通客車在此處??坎⑾驴?人。經查證:浙F.C9858大型普通客車道路運輸證經營范圍為市際班車客運,經營線路為許村至柯橋,沿途無批準的客運站點停靠。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三十六條第一款,客運經營者不按批準的客運站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八十條第(一)項 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 | | 2016-07-18 |
海運罰決字[2016] 第3304815116000042號 | | 海寧市道路運輸管理所 | 2016年07月26日07時45分,海寧市道路運輸管理所運政執法人員在海寧市海寧大道和田龍農莊處路段檢查時,發現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駕駛員程恒東駕駛該公司從海寧發往射陽的浙F.38076大型普通客車載客20名。經查證:浙F.38076大型普通客車道路運輸證經營范圍為省際班車客運,經營線路為海寧至射陽,??空军c為海鹽汽車客運站。根據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客運結算憑據顯示,該車2016年07月26日當日從海寧站發車時,乘客為零,車上的20名乘客是在海寧客運中心站外上車的。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違反《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八條第三款,班車客運經營者站外攬客。根據《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五條第(二)項 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 | | 2016-08-15 |
3304825116000028 | | 運管所 | 2016年03月22日15時20分,平湖市公路運輸管理所執法人員在平湖市平湖大道汽車北站門口巡查時,發現當事人楊書閣駕駛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所屬的浙F.M1207宇通牌客車,從浙江省海寧市載客5人到河南省夏邑縣。經檢查,該車的省際臨時班車線路牌為海寧至夏邑,平湖市平湖大道汽車北站門口非該車行駛線路??瓦\經營者不按規定的線路行駛,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四十七條第一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九十條第(一)項 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 | | 2016-03-30 |
3304825116000028 | | 運管所 | 2016年03月22日15時20分,平湖市公路運輸管理所執法人員在平湖市平湖大道汽車北站門口巡查時,發現當事人楊書閣駕駛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所屬的浙F.M1207宇通牌客車,從浙江省海寧市載客5人到河南省夏邑縣。經檢查,該車的省際臨時班車線路牌為海寧至夏邑,平湖市平湖大道汽車北站門口非該車行駛線路??瓦\經營者不按規定的線路行駛,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四十七條第一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九十條第(一)項,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 | | 2016-03-30 |
平運罰決字[2016] 第3304825116000028號 | | 平湖市公路運輸管理所 | 2016年03月22日15時20分,平湖市公路運輸管理所執法人員在平湖市平湖大道汽車北站門口巡查時,發現當事人楊書閣駕駛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所屬的浙F.M1207宇通牌客車,從浙江省海寧市載客5人到河南省夏邑縣。經檢查,該車的省際臨時班車線路牌為海寧至夏邑,平湖市平湖大道汽車北站門口非該車行駛線路。客運經營者不按規定的線路行駛,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四十七條第一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九十條第(一)項 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 | | 2016-03-30 |
桐運罰決字[2016] 第3304835116000030號 | | 桐鄉市公路運輸管理所 | 2016年06月07日06時55分許,我所執法人員在桐鄉市濮院大道金馬轉盤東北側處檢查時,發現劉**駕駛浙F.C9807大客車涉嫌站外組客。經查該車屬海寧市大元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所有,核定的線路是海寧到興化,起點及站名是海寧客運中心,訖點及站名是興化汽車站。主要途經地:江陰。該車屬班車客運經營者站外攬客,違反了《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八條第三款的規定。根據《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五條第(二)項 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 | | 2016-06-15 |
湖運罰決字[2015] 第33050041201500456號 | | 湖州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 2015年05月20日10時51分,陳福民駕駛浙F.C3300客車, 途經G50高速織里出口處, 因違反《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四十七條第一款,客運班車不按規定的線路行駛,被執法人員吳坤松、鈕心鳴查獲。現場檢查發現該客運班車從海定載客到合肥,該車核定的經營線路為海寧至合肥,主要途經地為海寧、湖州、南京和合肥,根據行駛線路,該客運班車不應途經G50高速織里出口路段,為客運班車不按規定的線路行駛。根據 處以《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九十條第(一)項 | | 2015-06-01 |
湖運罰決字[2015] 第3305004115100761號 | | 湖州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 2015年09月14日17時04分,浙F.C8079客車在湖州新汽車站路口處, 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四十七條第一款,客運經營者不按批準的客運站點???,被運政視頻監控抓拍。據現場監控視頻記錄,2015年09月14日17時04分,該車在途徑湖州新汽車站路口處附近??肯驴?人,該車為海寧至蕪湖省際客運班車,此處不是該班車核定的??空军c。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九十條第(一)項 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責令改正。 | | 2015-10-16 |
湖運罰決字[2015] 第3305004115101002號 | | 湖州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 2015年11月12日09時45分,湖州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執法人員在318國道南潯生力路段巡查時,發現浙F.C3300客車有違章嫌疑,于是指揮該車駕駛員靠邊停車接受檢查。經檢查相關證件,并對該車駕駛員宋忠杉制作現場筆錄后發現:該車載客13人從海寧到安徽合肥,車費為100元/人,其中5名乘客是在海寧沿途上車的。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四十七條第一款,客運經營者不按批準的客運站點??俊8鶕吨腥A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九十條第(一)項 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 | | 2015-11-17 |
湖運罰決字[2015] 第3305004115101201號 | | 湖州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 2015年12月30日10時10分,湖州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執法人員在織里大港路織里行政中心旁巡查時,發現浙F.C3300客車有違章嫌疑,于是指揮該車駕駛員靠邊停車接受檢查。經檢查相關證件,并對該車駕駛員制作現場筆錄后發現:該車駕駛員駕駛浙F.C3300客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四十七條第一款,客運經營者不按批準的客運站點??俊,F場檢查發現該客運班車從海寧載客到合肥,在行駛至織里大港路織里行政中心旁路邊??可峡?人,該車為海寧至合肥客運班車,此處不是該客運班車批準的停靠站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九十條第(一)項 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責令改正。 | | 2016-01-04 |
湖運罰決字[2016] 第3305004116100180號 | | 湖州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 2016年02月26日09時50分,湖州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執法人員在318國道舊館大橋以東500米巡查時,發現浙F.C3300客車有違章嫌疑,于是指揮該車駕駛員靠邊停車接受檢查。經檢查相關證件,并對該車駕駛員蘇俊磊制作現場筆錄后發現:該車駕駛員蘇俊磊駕駛浙F.C3300客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四十七條第一款,客運經營者不按批準的客運站點??俊,F場檢查發現該客運班車從海寧載客到安徽,在318國道舊館大橋以東500米處路邊停靠上客1人。該車經營海寧至合肥班線,客運班車不按批準的站點??俊8鶕吨腥A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九十條第(一)項 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責令改正。 | | 2016-03-07 |
湖運罰決字[2016] 第3305004116100876號 | | 湖州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 2016年06月23日10時08分,浙F.C3300客車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三十六條第一款,客運經營者不按批準的客運站點??浚荒蠞∵\政執法視頻系統拍攝取證。經查,在318國道南潯同心村路段上客貳人,此處不是該車的核定停靠站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八十條第(一)項 處以罰款人民幣貳仟伍佰元整。 | | 2016-07-22 |
安運罰決字[2016] 第3305235116100148號 | | 安吉縣道路運輸管理局 | 2016年09月01日10時50分,駕駛員陳時林駕駛浙F.C7275客車載客從海寧到安吉,途經安吉立交橋路段,靠邊停車并且卸貨時被安吉運政執法人員檢查到,該車駕駛員陳時林駕駛浙F.C7275客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三十六條第一款,客運經營者不按規定的線路行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八十條第(一)項 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 | | 2016-09-01 |
紹運罰決字[2015] 第3306004115000031號 | | 紹興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 2015年11月23日10時30分,紹興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執法人員在紹興越西路靈芝公路巡查時,發現浙F.C9728客車有違章嫌疑,于是指揮該車駕駛員靠邊停車接受檢查。經檢查相關證件,并對該車駕駛員莊文報制作現場筆錄后發現:駕駛員莊文報駕駛浙F.C9728客車從海寧運送旅客到嵊州,檢查時在紹興越西路靈芝公路營運。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四十七條第一款,客運經營者不按規定的線路行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九十條第(一)項 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 | | 2015-11-24 |
紹柯運罰決字[2016] 第3306215116000014號 | | 紹興市柯橋區道路運輸管理處 | 2016年01月18日,紹興市柯橋區道路運輸管理處執法人員在柯橋金柯橋大道巡查時,發現浙F.C9228客車有違章嫌疑,于是指揮該車駕駛員靠邊停車接受檢查。經檢查相關證件,并對該車駕駛員張賢林制作現場筆錄后發現:該車駕駛員張賢林駕駛浙F.C9228客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四十七條第一款,客運經營者不按批準的客運站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九十條第(一)項 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 | | 2016-02-17 |
紹柯運罰決字[2016] 第3306215116100774號 | | 紹興市柯橋區道路運輸管理處 | 2016年11月01日,紹興市柯橋區道路運輸管理處執法人員在柯橋迎駕橋路與金柯橋大道路口巡查時,發現浙F.C9728客車有違法嫌疑,于是指揮該車駕駛員靠邊停車接受檢查。經檢查相關證件后發現:該車駕駛員王炳輝駕駛浙F.C9728客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三十六條第一款,客運經營者不按批準的客運站點??俊8鶕吨腥A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八十條第(一)項 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仟伍佰元整。 | | 2016-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