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南縣佳能印務有限公司,本公司位于中國印刷城、中國禮品城、聯合國可持續發展試點地區——龍港。 公司從事紙制品包裝十五年,是一家紙品包裝印刷一體化企業,專業生產加工各種紙袋/紙盒、禮品袋/禮品盒、標簽,外包裝、鋁箔紙袋、藥品包裝、酒類包裝袋及各類檔案袋系列紙質印刷品及包裝。 本公司常年承接各種定制業務,可配合客戶的營銷宣傳提供完善的包裝解決方案。
聯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蒼南縣龍港鎮育才街347-363號
- 固定電話:
- (0577)
- 經理:
- 朱玲玲
- 郵政編碼:
- 325800
- 順企®采購:
- 請賣家聯系我在線采購產品
其他聯系方式
手機號碼 | 13250882515 |
座機號碼 | 0577-59961888 |
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蒼南縣佳能印務有限公司的股東
股東名字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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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素曉 | 50% | 人民幣90.0萬元 |
李安建 | 50% | 人民幣90.0萬元 |
蒼南縣佳能印務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記錄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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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管理人員備案 | 姓名: 李安建; : ; 職位: 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姓名: 沈素曉; : ; 職位: 監事; [新增] | 姓名: 朱玲玲 ; : ; 職位: 監事; [退出] 姓名: 李安建; : ; 職位: 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 2021-05-11 |
投資人備案 | 姓名: 李安建; ; ; 姓名: 沈素曉; ; ; [新增] | 姓名: 朱玲玲; ; 百分比: .%; [退出] 姓名: 朱禮態; ; 百分比: .%; [退出] 姓名: 李安建; ; 百分比: .%; | 2021-05-11 |
住所變更 | 浙江省溫州市龍港市龍金大道示范工業園區幢號(蒼南縣作梁文具有限公司廠房內) | 浙江省溫州市蒼南縣龍港鎮龍金大道示范工業園區幢號(蒼南縣作梁文具有限公司廠房內) | 2021-05-11 |
名稱變更 | 龍港市佳能印務有限公司 | 蒼南縣佳能印務有限公司 | 2021-05-11 |
企業聯絡人員、財務人員 | 現聯絡員姓名:李安建; 現聯絡員固定電話:; 現聯絡員移動電話: ; 現聯絡員電子郵箱:; 現聯絡員身份:; 現聯絡人員:; 現財務負責人姓名:李安建; 現財務負責人固定電話:; 現財務負責人移動電話:; 現財務負責人電子郵箱:; 現財務負責人證件名稱:; 現財務負責人身份: | 原聯絡員姓名:李安建; 原聯絡員固定電話:; 原聯絡員移動電話: ; 原聯絡員電子郵箱:; 原聯絡員身份:; 原聯絡人員:; 原財務負責人姓名:李安建; 原財務負責人固定電話:; 原財務負責人移動電話:; 原財務負責人電子郵箱:; 原財務負責人證件名稱:; 原財務負責人身份: | 2018-03-08 |
住所變更 | 浙江省溫州市蒼南縣龍港鎮龍金大道示范工業園區幢號(蒼南縣作梁文具有限公司廠房內) | 蒼南縣龍港鎮育才街-號 | 2018-03-08 |
換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執照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67695K | 注冊號:53546 組織機構代碼證: | 2016-12-23 |
高級管理人員備案 | 姓名: 李安建;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姓名: 朱玲玲 ; 證件名稱: ; : ; 性別: 女性; 職務: 監事 | 姓名: 李安建 ;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監事 姓名: 朱禮態;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退出] 姓名: 朱玲玲 ; 證件名稱: ; : ; 性別: 女性; 職務: 監事 | 2016-12-23 |
法定代表人變更 | 李安建 | 朱禮態 | 2016-12-23 |
姓名: 李安建;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執行董事兼總經理姓名: 朱玲玲 ; 證件名稱: ; : ; 性別: 女性; 職務: 監事 | 姓名: 李安建 ;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監事姓名: 朱禮態;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執行董事兼總經理姓名: 朱玲玲 ; 證件名稱: ; : ; 性別: 女性; 職務: 監事 | 2016-12-23 |
蒼南縣佳能印務有限公司的組織架構
名字 | 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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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玲玲 | 監事 |
李安建 | 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
蒼南縣佳能印務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
蒼文罰字〔2016〕第53號 | 蒼南縣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 | 蒼南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蒼文罰字〔2016〕第53號 當 事 人:蒼南縣佳能印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禮態 住 所:蒼南縣龍港鎮育才街347-363號 印刷經營許可證號:(浙)新出印證字CD0585號 營業執照注冊號: 330327000053546 本機關于2016年8月23日對蒼南縣佳能印務有限公司變更住所不向原批準設立的出版行政部門備案并接受委托印刷作為產品包裝裝潢的印刷品,未按規定驗證委托印刷單位的營業執照的行為予以立案調查。現已查明,2016年8月23日15時45分,蒼南縣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執法人員出示執法證件后,依法對位于蒼南縣龍港鎮洪宮路165-173的蒼南縣佳能印務有限公司進行檢查,該公司辦公室懸掛著印刷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經營范圍為包裝裝潢、其他印刷品印刷,證照上登記住所為龍港鎮育才街347-363號,而實際經營地址在龍港鎮洪宮路165-173號。執法人員發現該公司的印刷設備正在印制飛萬牌一次性修腳刀片外包裝盒,要求該公司提供上述包裝裝潢印刷品的委托印刷證明文件,該公司表示客戶還沒有提供,故無法出示。執法人員依法對現場查獲的500張飛萬牌一次性修腳刀片外包裝盒印刷品予以證據先行登記保存,同時對現場檢查情況做了現場檢查筆錄、拍照取證。經調查,該公司于2016年3月份搬遷至龍港鎮洪宮路165-173號,未向原批準設立的出版行政部門備案,并接受客戶委托印刷作為產品包裝裝潢的印刷品時未按規定驗證委托印刷單位的營業執照,于2016年8月23日印刷500張飛萬牌一次性修腳刀片外包裝盒印刷品,印刷原材料由客戶提供,上述包裝裝潢印刷品印刷加工費共計人民幣100元,截至被蒼南縣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執法人員查獲時止,上述包裝裝潢印刷品未交付給客戶,也未收取任何費用,因此不計違法所得。 本機關認為蒼南縣佳能印務有限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印刷業管理條例》第十二條第二款關于“印刷業經營者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等主要登記事項,或者終止印刷經營活動,應當報原批準設立的出版行政部門備案”以及第二十六條關于“印刷企業接受委托印刷廣告宣傳品、作為產品包裝裝潢的印刷品的,應當驗證委托印刷單位的營業執照或者個人的居民身份證;接受廣告經營者的委托印刷廣告宣傳品的,還應當驗證廣告經營資格證明”的規定,已構成違法。具體有以下證據為憑: 1、《現場檢查筆錄》1份、《證據先行登記保存通知書》1份、《證據先行登記保存處理告知書》1份,證明該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15時45分被查時存在變更住所不向原批準設立的出版行政部門備案并接受委托印刷作為產品包裝裝潢的印刷品,未按規定驗證委托印刷單位的營業執照的違法行為,被查獲的包裝裝潢印刷品為500張飛萬牌一次性修腳刀片外包裝盒; 2、《現場照片》9張,證明執法人員對該公司變更住所不向原批準設立的出版行政部門備案并接受委托印刷作為產品包裝裝潢的印刷品,未按規定驗證委托印刷單位的營業執照的現場檢查取證情況; 3、《調查詢問筆錄》1份、《調查詢問通知書》1份、《授權委托書》1份、法定代表人朱禮態、受委托人沈**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證明該公司對變更住所不向原批準設立的出版行政部門備案并接受委托印刷作為產品包裝裝潢的印刷品,未按規定驗證委托印刷單位的營業執照的違法事實予以承認,違法經營額共計人民幣100元,截至被蒼南縣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執法人員查獲時止,上述包裝裝潢印刷品未交付給客戶,也未收取任何費用,因此不計違法所得; 4、《印刷經營許可證》復印件1份、《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證明違法主體是蒼南縣佳能印務有限公司,證照登記住所與實際經營地址不符,經營范圍為包裝裝潢、其他印刷品印刷。 本機關于2016年9月16日向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蒼文罰告字〔2016〕第53號),當事人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供陳述、申辯意見。 依據《印刷業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關于“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等主要登記事項,或者終止印刷經營活動,不向原批準設立的出版行政部門備案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門、公安部門依據法定職權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原發證機關吊銷許可證”以及第四十條第一款第(二)項關于“接受委托印刷廣告宣傳品、作為產品包裝裝潢的印刷品,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驗證委托印刷單位的營業執照或者個人的居民身份證的,或者接受廣告經營者的委托印刷廣告宣傳品,未驗證廣告經營資格證明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經營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違法經營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原發證機關吊銷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規定,該公司的以上違法行為一年內第一次被查處,沒有其他從重、從輕、減輕或不予處罰的情形,符合《蒼南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標準》(2016年版)印刷業管理類第8條關于“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等主要登記事項,或者終止印刷經營活動,不向原批準設立的出版行政部門備案,一年內第一次被查處的,給予警告”以及第19條關于“接受委托印刷廣告宣傳品、作為產品包裝裝潢的印刷品,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驗證委托印刷單位的營業執照或者個人的居民身份證的,或者接受廣告經營者的委托印刷廣告宣傳品,未驗證廣告經營資格證明,違法經營額2500元以下的,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的標準,責令蒼南縣佳能印務有限公司對上述違法行為給予改正,并決定對其作如下行政處罰: 一、警告; 二、沒收500張飛萬牌一次性修腳刀片外包裝盒印刷品; 三、罰款人民幣壹萬元整。 限當事人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款繳至中國工商銀行蒼南縣支行(蒼南縣財政局非稅收入結算戶賬號:*6-000420201)。逾期不繳納罰款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本機關可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當事人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蒼南縣人民政府或者溫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直接向蒼南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本處罰決定在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執行。 如當事人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經催告后仍未履行義務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本機關可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蒼南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2016年9月22日 | 2016-09-22 |
蒼南縣佳能印務有限公司的分公司
分公司名稱 | 地址 | 成立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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蒼南縣佳能印務有限公司第一車間 | 蒼南縣龍港鎮興賢路151號 | 2006-07-14 00:0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