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國大印業有限公司是浙江省Zui大印刷工業企業、蒼南縣企業、蒼南縣“重合同守信用單位”、工行AAA資信企業。本公司已通過ISO9001質量體系認,公司現有資產總額1億3千萬元,2010年銷售收入1億2千萬元。
公司占地面積7700平方米,建筑面積11000平方米,現有員工208人。其中有專業技術人員60余人?,F有主要設備“德國海德堡XL-75六色UV機”、SM74對開、四開四色膠印、“日本三菱鉆石3000”大對開四色膠印機、四開單色機、八開雙色機,“臺灣鉍晟”全自動模切機、全自動糊合機等一條龍設備。
公司系中國防偽技術協會單位,煙草、藥品包裝印制定點單位,商標印刷指定單位,主要印制藥盒、酒盒、掛歷、禮品盒、廣告畫冊、手提袋、不干膠商標等包裝產品。
敬業奉獻是國大的精神,優質高效是國大的宗旨,顧客滿意是國大的心愿,我們將竭誠與您攜手共創新世紀的。
聯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蒼南縣龍港鎮鎮前路577-585號
- 固定電話:
- (0577)
- 經理:
- 鄭繼朋
- 電子郵件:
- 13706880909@163.com
- 郵政編碼:
- 325800
- 順企®采購:
- 請賣家聯系我在線采購產品
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溫州市國大印業有限公司的股東
股東名字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
林時安 | 46.00% | 人民幣460萬元 |
林敬浣 | 30.0% | 人民幣300萬元 |
林時懇 | 10.0% | 人民幣100萬元 |
李裕產 | 7.00% | 人民幣70萬元 |
林時寧 | 7.00% | 人民幣70萬元 |
溫州市國大印業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記錄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70093G | 注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 | 2016-01-07 | |
營業期限變更 | 營業期限: 2000-1-5 至 9999-9-9 | 營業期限: 2000-1-5 至 2015-12-31 | 2013-06-07 |
一般經營項目變更 | 一般經營項目: | 一般經營項目: 許可經營項目:年畫、掛歷、包裝裝璜、其他印刷品印刷<印刷許可證有效期至2012年底> | 2013-06-07 |
許可經營項目變更 | 許可經營項目: 年畫、掛歷、包裝裝潢、其他印刷品印刷<在印刷許可證有效期限內經營> | 許可經營項目: | 2013-06-07 |
經營范圍變更 | 經營范圍: 許可經營項目:年畫、掛歷、包裝裝璜、其他印刷品印刷<印刷許可證有效期至2012年底>行業代碼: 2319 | 經營范圍: 年畫、掛歷、包裝裝璜、其他印刷品印刷<印刷許可證有效期至2008年底>行業代碼: 2310 | 2009-06-18 |
變更注冊號 | 注冊號: | 注冊號: 148 | 2007-08-15 |
法定代表人變更 | 姓名: 林敬浣;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 職務: 監事姓名: 林時安;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 職務: 執行董事兼總經理姓名: 林時寧;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 職務: 監事 | 姓名: 林時安;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 職務: 執行董事 姓名: 林時寧;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 職務: 監事 | 2007-08-07 |
投資人變更 | 姓名: 李裕產; 出資額: 70; 百分比: 7%姓名: 林時寧; 出資額: 70; 百分比: 7%姓名: 林時懇; 出資額: 100; 百分比: 10%姓名: 林敬浣; 出資額: 300; 百分比: 30%姓名: 林時安; 出資額: 460; 百分比: 46% | 姓名: 李裕產; 出資額: 70; 百分比: 7% 姓名: 林時寧; 出資額: 70; 百分比: 7% 姓名: 林時群; 出資額: 100; 百分比: 10% 姓名: 林敬浣; 出資額: 300; 百分比: 30% 姓名: 林時安; 出資額: 460; 百分比: 46% | 2007-08-07 |
經營范圍變更 | 經營范圍: 年畫、掛歷、包裝裝璜、其他印刷品印刷<印刷許可證有效期至2008年底>行業代碼: 2310 | 經營范圍: 包裝裝璜、其他印刷品印刷<印刷許可證有效期至2006年底>行業代碼: 2310 | 2007-08-07 |
經營范圍變更 | 經營范圍: 包裝裝璜、其他印刷品印刷<印刷許可證有效期至2006年底>行業代碼: 2310 | 經營范圍: 包裝裝璜、其他印刷品印刷行業代碼: 2310 | 2005-03-04 |
溫州市國大印業有限公司的組織架構
名字 | 職務 |
---|---|
林時安 | 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
林時寧 | 監事 |
林敬浣 | 監事 |
溫州市國大印業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
蒼住建處字(2015)10號 | 縣住建局(縣測繪局) | 當事人溫州市國大印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大公司),住所:蒼南縣龍港鎮鎮前路577-585號;法定代表人:林時安;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經營范圍:印刷品印刷等;企業注冊號:330327000005223;聯系電話:XXXX。 國大公司違法建設一案,我局于2015年6月5日立案。通過對違法現場實地勘察、當事人談話等方式調查,現已查明: 國大公司經批準在龍港工業園區印刷禮品標準工業園A2地塊使用土地7773.90平方米,土地使用證號為蒼國用(2013)第02-3877號。2011年5月,國大公司以綜合樓、生產車間A、B為建設項目辦理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證號為建字第330327201002014號,核定建筑面積為12819.2平方米,其中生產車間B建筑面積為8332平方米。隨后,國大公司在未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情況下,開始動工建設。在建設過程中,國大公司未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核準內容建設,生產車間B建成建筑面積8634平方米,超出核定建筑面積302平方米。參照《蒼南縣建設工程土建造價指標》,認定建筑造價為734元/平方米,國大公司生產車間B違法多建工程造價為221668元。 以上事實有下列證據證明:1、企業營業執照證明當事人主體資格;2、國有土地使用證證明當事人取得土地使用權;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總平面圖證明當事人生產車間B核準建筑面積;4、測量成果書證明當事人生產車間B建筑面積。 《浙江省城鄉規劃條例》第五十九條第一款規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或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對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影響的,可限期改正,并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國大公司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內容建設,屬違法行為。鑒于我縣對工業企業生產擴容提升政策及蒼政辦抄(2014)63號文件、縣補辦工業企業房產證領導小組辦公室(2014)6號會議紀要精神,國大公司違法建設行為視為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影響的情形。 2015年6月12日,我局向國大公司送達行政處罰事前告知書,告知我局擬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及法律依據,及其享有陳述、申辯權利。國大公司在規定期限內未向我局主張上述權利。 綜上,根據《浙江省城鄉規劃條例》第五十九條的規定,我局決定:責令溫州國大印業有限公司停止建設,限六十日內改正違法行為,并處違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的罰款(計壹萬壹仟零捌拾叁元,小寫11083元)。該款項限當事人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送交蒼南縣農商銀行營業部(賬號:*600;收款人:蒼南縣財政局非稅收入結算戶;執收單位代碼:351501;收入項目編碼:6000100),逾期繳付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每日按罰款總額的3%加處罰款。 如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的,可在接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蒼南縣人民政府或溫州市規劃局申請復議,也可在接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三個月內直接向蒼南縣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申請復議,不起訴又不履行的,我局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蒼南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二〇一五六月十八日
| 2015-06-18 |
溫州市國大印業有限公司的注冊商標
圖片 | 注冊號 | 商標名 | 分類 | 分類ID | 狀態 | 日期 |
---|---|---|---|---|---|---|
![]() | 19569393 | 熾飛 | 辦公品 | 16 | 商標注冊申請等待受理中 | 2016-04-08 |
![]() | 19569393 | 熾飛 | 辦公品 | 16 | 商標注冊申請等待受理中 | 2016-04-08 |
溫州市國大印業有限公司的法律訴訟:
文書名稱 | 日期 | 編號 |
溫州市國大印業有限公司訴貴州黃平牛老大食品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 | 2014-11-14 | (2013)黃民初字第596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