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創建于2000年,公司位于盛產"徑山名茶”的杭州市余杭徑山鎮.緊靠國家 AAAA級景區 :“江南第一漂” --杭州雙溪漂流景區. 自公司成立以來,公司不斷完善及優化公司管理體系,注重企業文化建設,始終遵循“您的滿意是我們努力的目標和回報”的經營理念,致力于紡織行業. 目前公司銷售網絡已遍及國內三十多個省、市、自治區,并在北京、天津廣州、上海、紹興、成都、南京等全國13個大、中城市設有分支機構,建立了快速、高效的營銷網絡體系及客戶服務網絡,經過多年的創業、創新、發展,公司不僅擁有一支集大批研發、管理和營銷人才一身的年輕團隊,在市場上贏得了的口碑,在客戶和公眾中樹立了良好的企業形象。
公司目前擁有先進涂層植絨設備13條 巨有1.2至2.8門幅涂層及植絨生產加工能力. 公司一貫秉承國內外先進的設計理念和精神的生產工藝以及人性化的科學管理,在產品上不斷開拓創新,產品質量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年產不同用途不同價位的裝飾布遮光布達1500萬米.
以人為本 立足誠信 追求超越 不斷創新 是我們的經營宗旨,公司借憑雄厚的人文資源和技術力量贏得了中外客戶一致好平,金宋愿與您攜手相伴,共繪美好藍圖.
聯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杭州市余杭區臨平街道臨平大道691號
- 固定電話:
- (0591)
- 銷售經理:
- 潘航濱
- 電子郵件:
- jszwgs@163.com
- 郵政編碼:
- 350200
- 順企®采購:
- 請賣家聯系我在線采購產品
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杭州余杭金宋織物整理有限公司的股東
股東名字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
宋金寶 | 100% | 人民幣300萬元 |
杭州余杭金宋織物整理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記錄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715298 | 注冊號:69960 組織機構代碼證: | 2016-12-22 | |
住所變更 | 住所: 杭州市余杭區臨平街道臨平大道691號; 一般經營項目: 織物整理;水溶性涂層膠、紡織品銷售。; 許可經營項目: ; | 住所: 余杭區徑山鎮長樂村大將山; 一般經營項目: 水溶性涂層膠、紡織品銷售。; 許可經營項目: 織物涂層,水溶性涂層膠生產(污染物排放許可證有效期至2013年7月26日止)。; | 2016-12-22 |
許可經營項目變更 | 許可經營項目: 織物涂層,水溶性涂層膠生產(污染物排放許可證有效期至2013年7月26日止)。; | 許可經營項目: 織物涂層,水溶性涂層膠生產(排污許可證有效期至2011年6月7日)。; | 2011-08-01 |
一般經營項目變更 | 一般經營項目: 水溶性涂層膠、紡織品銷售。; | 一般經營項目: 織物涂層;水溶性涂層膠生產、銷售;紡織品銷售;其他無需報經審批的一切合法項目。(經營范圍中涉及許可證制度的憑證經營); | 2010-07-21 |
經營范圍變更 | 經營范圍: 織物涂層;水溶性涂層膠生產、銷售;紡織品銷售;其他無需報經審批的一切合法項目。(經營范圍中涉及許可證制度的憑證經營); 注冊號: 69960; | 經營范圍: 織物涂層;紡織品銷售;其他無需報經審批的一切合法項目。(經營范圍中涉及許可證制度的憑證經營); 注冊號: 115; | 2009-01-04 |
注冊資本變更 | 注冊資本: 300萬人民幣; 實收資本: 300萬人民幣; 股東: 宋金寶, 300萬; 組織機構: 宋金寶 職務: 執行董事; 宋金寶 職務: 總經理; 汪愛芬 職務: 監事; | 注冊資本: 50萬人民幣; 實收資本: 50萬人民幣; 股東: 宋金寶, 50萬; 組織機構: 宋金寶 職務: 執行董事; 宋金寶 職務: 總經理; 汪士良 職務: 監事; | 2007-01-24 |
住所變更 | 住所: 余杭區徑山鎮長樂村大將山; 企業類型: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 股東: 宋金寶, 50萬; 組織機構: 宋金寶 職務: 執行董事; 宋金寶 職務: 總經理; 汪士良 職務: 監事; 電話:; | 住所: 余杭區臨平結網村; 企業類型: 私營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 宋金良, 5萬; 宋金寶, 45萬; 組織機構: 宋金寶 職務: ; 宋金寶 職務: ; 徐杏珍 職務: ; 俞元良 職務: ; 電話:; | 2006-06-20 |
經營范圍變更 | 主營:織物涂層;紡織品銷售;其他無需報經審批的一切合法項目。(經營范圍中涉及許可證制度的憑證經營); | 主營:織物涂層;紡織品銷售。(經營范圍中涉及許可證制度的憑證經營); | 2004-07-28 |
名稱變更 | 企業名稱:杭州余杭金宋織物整理有限公司;經營場所:余杭區臨平結網村; | 企業名稱:余杭市金宋織物整理有限公司;經營場所:余杭市臨平鎮結網村; | 2002-03-29 |
杭州余杭金宋織物整理有限公司的組織架構
名字 | 職務 |
---|---|
宋金寶 | 執行董事 |
宋金寶 | 總經理 |
汪愛芬 | 監事 |
杭州余杭金宋織物整理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
余環罰[2014]第3-28號 | 區環保局 | 杭州市余杭區環境保護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2014年11月12日,我局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行現場執法檢查,當事人正在生產,鍋爐配備的水膜除塵設施廢水排放溝中廢水經pH試紙粗測呈酸性,我局執法人員在當事人鍋爐廢氣處理設施排放溝采水樣。當事人的行為涉嫌不正常使用大氣污染物治理設施。我局于當日向當事人下發整改通知書,并于2014年11月17日立案調查。 經查明,當事人位于余杭區徑山鎮長樂村大將山,主要從事織物涂層、水溶性涂層膠生產。燃煤鍋爐產生的廢氣配備脫硫除塵設施。2014年11月12日,當事人鍋爐正在使用,脫硫設施未加堿,大氣污染物處理設施不正常運行,導致燃煤鍋爐廢氣未經有效處理直接排放。經采樣后監測分析,當事人鍋爐廢氣處理設施排放溝廢水中:pH值為2.24。 2015年2月6日,我局向當事人送達了余環聽告[2014]第3-28號《聽證告知書》。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聽證要求,但提交了一份要求減輕處罰的申請報告。 我局認為:2014年11月12日,當事人鍋爐正在使用,脫硫設施未加堿,大氣污染物處理設施不正常運行,導致燃煤鍋爐廢氣未經有效處理直接排放。以上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條第二款“……;其大氣污染物處理設施必須保持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閑置大氣污染物處理設施的,必須事先報經所在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批準。”之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條第三款“排污單位不正常使用大氣污染物處理設施,或者未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擅自拆除、閑置大氣污染物處理設施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或者處以五萬元以下的罰款。”之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恢復大氣污染物處理設施的正常運轉,綜合當事人規模、違法性質及危害程度等因素,對當事人作出如下決定: 罰款人民幣肆萬元整。 當事人在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憑我局出具的“一般繳款書”將罰款繳至杭州市余杭區財政局非稅收入結算專戶,我局將憑“一般繳款書”副聯開具發票。逾期不繳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之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當事人未按時繳納罰款的,我局將在城鄉導報上予以公告催繳。 當事人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杭州市環境保護局或者向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政府申請復議,也可在三個月內直接向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法院起訴。如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杭州市余杭區環境保護局 二○一五年三月九日 | 2015-03-09 |
杭州余杭金宋織物整理有限公司的注冊商標
圖片 | 注冊號 | 商標名 | 分類 | 分類ID | 狀態 | 日期 |
---|---|---|---|---|---|---|
![]() | 4744533 | 金宋;宋 | 布料床單 | 24 | 商標已注冊 | 2005-06-27 |
![]() | 4744533 | 金宋;宋 | 布料床單 | 24 | 商標已注冊 | 2005-06-27 |
杭州余杭金宋織物整理有限公司的專利證書
CN203472930U | 實用新型 | 2014-03-12 | 一種布卷輸送推車 | 無軌陸用車輛 | 宋金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