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森諾韋爾門窗制品有限公司,位于交通便利的遞鋪鎮長樂社區,于2012年07月20日在長樂成立。在黃志強帶領下,安吉森諾韋爾門窗制品已經為客戶提供了13年優質的服務,公司主要提供門窗加工、銷售, 歡迎各界朋友蒞臨參觀、指導和業務洽談
聯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遞鋪鎮長樂社區 -
- 固定電話:
- (0591)
- 經理:
- 黃志強?
- 郵政編碼:
- 350200
- 順企®采購:
- 請賣家聯系我在線采購產品
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安吉森諾韋爾門窗制品有限公司的股東
股東名字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
黃志強 | 100% | 人民幣300萬元 |
安吉森諾韋爾門窗制品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記錄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44096W | 注冊號:58938 組織機構代碼證: | 2017-01-04 | |
投資人變更 | 姓名: 黃志強; 出資額: 100; 百分比: 33.3333%姓名: 黃志強; 出資額: 200; 百分比: 66.6667% | 姓名: 黃志強; 出資額: 100; 百分比: 100% | 2014-03-05 |
實收資本變更 | 300 | 100 | 2014-03-05 |
注冊資本變更 | 300 | 100 | 2014-03-05 |
安吉森諾韋爾門窗制品有限公司的組織架構
名字 | 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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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志強 | 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
王林峰 | 監事 |
安吉森諾韋爾門窗制品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
安人社監罰字[2015]第4號 | 安吉縣人力社保局 | 吉森諾韋爾門窗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黃志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號330523000058938,注冊資本叁佰萬元,經營范圍門窗加工、銷售〕: 2015年6月16日,本局接勞動者王鑫投訴你單位拖欠工資一事,經調查,你單位涉嫌拖欠職工工資,我局于2015年6月17日予以立案。經查明,你單位拖欠勞動者王鑫2013年至2014年7月拖欠工資共計22300元。我局于2015年6月25日向你單位發出了《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要求你單位在2015年7月1日前支付勞動者王鑫的工資。你單位在限期內拒不履行限期改正指令,未支付王鑫工資。 上述事實,有下列證據證實: 1、勞動者王鑫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一份,證明他們的居民身份情況;2、勞動者王鑫提供的工資結算單,證明你單位拖欠勞動者王鑫工資。3、向你單位發出的《勞動保障監察詢問通知》一份,證明我局勞動保障監察員要求你單位到我局接受調查詢問的事實;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打印件,證明你單位的法人主體資格的事實;5、你單位法定代表人熊高升的身份證件打印件一份,證明黃志強的居民身份情況;6、對黃志強《勞動保障監察調查(詢問)筆錄》一份,證明你單位拖欠勞動者王鑫的工資事實;7、《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一份,證明我局要求你單位在2015年7月1日前付清所拖欠工資的事實;8、對勞動者王鑫《勞動保障監察調查(詢問)筆錄》二份,證明你單位未按照《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要求支付勞動者工資。 2、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423號)第三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對有第(一)項、第(二)項或者第(三)項規定的行為的,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一)無理抗拒、阻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的;(二)不按照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要求報送書面材料,隱瞞事實真相,出具偽證或者隱匿、毀滅證據的;(三)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理決定的;(四)打擊報復舉報人、投訴人的。違反前款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鑒于你單位拖欠時間較長,在一定程度影響到勞動者勞動者王鑫的正常生活的事實,且你單位在工資支付時間上再三承諾,一拖再拖,造成較壞影響。然而考慮到你單位長期經營上存在的困難,且能積極主動配合我局的調查,在處罰幅度上予以適中考慮。 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423號)第三十條第一款第(三)“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對有第(一)項、第(二)項或者第(三)項規定的行為的,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三)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理決定的;違反前款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敝幎ǎ凑铡墩憬趧颖U媳O察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標準》(浙人社發〔2011〕407號)第48項“②一般違法行為,處8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款;”規定的罰款幅度,經本局研究決定對你單位作出如下處罰: 罰款人民幣捌仟元(8000元)整。 被處罰款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繳至湖州銀行安吉支行,安吉縣財政局非稅收入匯繳結算戶(人力社保局),帳號:*009。到期不繳納罰款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之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本行政處罰決定書自送達之日起生效,如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安吉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安吉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安吉縣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 2015-08-04 |
安吉森諾韋爾門窗制品有限公司的法律訴訟:
文書名稱 | 日期 | 編號 |
安吉耀明玻璃有限公司與安吉森諾韋爾門窗制品有限公司、黃志強等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 2015-12-07 | (2015)湖安商初字第1110號 |
無錫市鑫之源貿易有限公司與安吉森諾韋爾門窗制品有限公司定作合 | 2014-10-24 | (2014)惠陽商初字第0153號 |
湖州耀八方玻璃有限公司與安吉森諾韋爾門窗制品有限公司申請保全 | 2016-01-20 | (2015)湖吳環保字第4號 |
湖州耀八方玻璃有限公司與安吉森諾韋爾門窗制品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執行裁定書 | 2016-11-14 | (2016)浙0502執2416號 |
江陰市晨華塑業有限公司與安吉森諾韋爾門窗制品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 2015-09-15 | (2015)湖安商初字第1059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