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市公盛銘鞋業有限公司,位于上黨盆地長治,長治市英雄中路335號,于2000年08月16日在長治成立。公司資金充裕,注冊資本50萬元,在程高查帶領下,公盛銘鞋業已經為客戶提供了25年優質的服務,公司主要提供鞋帽銷售、柜臺租賃。*, 歡迎各界朋友蒞臨參觀、指導和業務洽談
聯系方式
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 法人名稱:
- 長治市公盛銘鞋業有限公司
- 簡稱:
- 公盛銘鞋業
- 主要經營產品:
- 未提供
- 經營范圍:
- 鞋帽銷售、柜臺租賃。(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營業執照號碼:
- 91140400724603309X
- 發證機關:
- 長治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法人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 地區編碼:
- 140400
- 組織機構代碼:
- 72460330-9
- 核準日期:
- 2016-03-17
- 經營期限:
- 2020-08-16
- 經營狀態:
- 存續
- 成立時間:
- 2000年08月16日
- 職員人數:
- 2人
- 注冊資本:
- 50萬元 (萬元)
- 所屬行業:
- 針織或鉤針編織服裝制造 » 城區針織或鉤針編織服裝制造
- 所屬城市黃頁:
- 長治企業網 » 城區 » 城區英雄中路
- 順企編碼:
- 1218452
長治市公盛銘鞋業有限公司的股東
股東名字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
程高查 | 80% | 人民幣40萬元 |
孫亞秀 | 20% | 人民幣10萬元 |
長治市公盛銘鞋業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記錄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
投資人變更變更 | 孫亞秀;實繳出資:;認繳出資:;出資比例:; 程高查;實繳出資:;認繳出資:;出資比例:; | 無 | 2015-04-13 |
其他事項備案變更 | 姓名:孫亞秀;企業:長治市公盛銘鞋業有限公司;職務:監事;證件編號:140411611226486;職務產生方式:; 姓名:程高查;企業:長治市公盛銘鞋業有限公司;職務:執行董事;證件編號:;職務產生方式:選舉; | 姓名:孫亞秀;企業:長治市公盛銘鞋業有限公司;職務:監事;證件編號:140411611226486;職務產生方式:姓名:程旭斌;企業:長治市公盛銘鞋業有限公司;職務:執行董事;證件編號:140402580229081;職務產生方式:姓名:程旭斌;企業:長治市公盛銘鞋業有限公司;職務:執行董事;證件編號:;職務產生方式:選舉 | 2015-04-13 |
其他事項備案變更 | 姓名:孫亞秀;企業:長治市公盛銘鞋業有限公司;職務:監事;證件編號:;職務產生方式:; 姓名:程高查;企業:長治市公盛銘鞋業有限公司;職務:執行董事;證件編號:5;職務產生方式:選舉; | 姓名:孫亞秀;企業:長治市公盛銘鞋業有限公司;職務:監事;證件編號:;職務產生方式: 姓名:程旭斌;企業:長治市公盛銘鞋業有限公司;職務:執行董事;證件編號:;職務產生方式: 姓名:程旭斌;企業:長治市公盛銘鞋業有限公司;職務:執行董事;證件編號:5;職務產生方式:選舉 | 2015-04-13 |
投資人變更變更 | 孫亞秀;實繳出資:;認繳出資:;出資比例:; [新增] 程高查;實繳出資:;認繳出資:;出資比例:; [新增] | 無 | 2015-04-13 |
期限變更變更 | {2000-08-16,2020-08-16} | {2000-08-16,2015-07-31} | 2015-04-13 |
負責人變更變更 | 程高查 | 程旭斌 | 2015-04-13 |
其他事項備案變更 | 姓名:孫亞秀;企業:長治市公盛銘鞋業有限公司;職務:監事;:;職務產生方式:; 姓名:程高查;企業:長治市公盛銘鞋業有限公司;職務:執行董事;:;職務產生方式:選舉; | 姓名:孫亞秀;企業:長治市公盛銘鞋業有限公司;職務:監事;:;職務產生方式: 姓名:程旭斌;企業:長治市公盛銘鞋業有限公司;職務:執行董事;:;職務產生方式: 姓名:程旭斌;企業:長治市公盛銘鞋業有限公司;職務:執行董事;:;職務產生方式:選舉 | 2015-04-13 |
投資人變更變更 | 孫亞秀;:;實繳出資(萬元):%認繳出資(萬元):%出資比例(%):% [新增] 程高查;:;實繳出資(萬元):%認繳出資(萬元):%出資比例(%):% [新增] | 無 | 2015-04-13 |
長治市公盛銘鞋業有限公司的組織架構
名字 | 職務 |
---|---|
孫亞秀 | 監事 |
程高查 | 執行董事 |
長治市公盛銘鞋業有限公司的法律訴訟:
文書名稱 | 日期 | 編號 |
葉軍華訴長治市公盛銘鞋業有限公司裝飾裝修合同糾紛案一審民事判決書 | 2013-12-04 | (2013)城五民初字第314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