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溫市監處字〔2016〕清吊第 2號 | 違反登記管理行為>>個人獨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違法行為>>企業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 | 成都市溫江工商局 | 我局認為,當事人的上述未按時年檢或報送年報、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行為,違反了《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五十五條“企業法人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登記主管機關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的規定、《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的規定、《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三十六條“個人獨資企業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吊銷營業”的規定。 | 2016-05-27 | 2016-05-27 |
成溫市監處字〔2016〕清吊第 2號 | 違反登記管理行為>>個人獨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違法行為>>企業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 | 成都市溫江工商局 | 我局認為,當事人的上述未按時年檢或報送年報、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行為,違反了《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五十五條“企業法人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登記主管機關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的規定、《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的規定、《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三十六條“個人獨資企業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吊銷營業”的規定。 | 2016-05-27 | 2016-05-27 |
成溫市監處字〔2016〕清吊第 2號 | 違反登記管理行為>>個人獨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違法行為>>企業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 | 成都市溫江工商局 | 我局認為,當事人的上述未按時年檢或報送年報、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行為,違反了《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五十五條“企業法人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登記主管機關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的規定、《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的規定、《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三十六條“個人獨資企業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吊銷營業”的規定。 | 2016-05-27 | 2016-05-27 |
成溫市監處字〔2016〕清吊第 2號 | 違反登記管理行為>>個人獨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違法行為>>企業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 | 成都市溫江工商局 | 我局認為,當事人的上述未按時年檢或報送年報、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行為,違反了《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五十五條“企業法人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登記主管機關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的規定、《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的規定、《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三十六條“個人獨資企業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吊銷營業”的規定。 | 2016-05-27 | 2016-05-27 |
成溫市監處字〔2016〕清吊第 2號 | 違反登記管理行為>>個人獨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違法行為>>企業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 | 成都市溫江工商局 | 我局認為,當事人的上述未按時年檢或報送年報、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行為,違反了《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五十五條“企業法人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登記主管機關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的規定、《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的規定、《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三十六條“個人獨資企業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吊銷營業”的規定。 | 2016-05-27 | 2016-05-27 |
成溫市監處字〔2016〕清吊第 2號 | 違反登記管理行為>>個人獨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違法行為>>企業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 | 成都市溫江工商局 | 我局認為,當事人的上述未按時年檢或報送年報、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行為,違反了《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五十五條“企業法人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登記主管機關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的規定、《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的規定、《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三十六條“個人獨資企業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吊銷營業”的規定。 | 2016-05-27 | 2016-05-27 |
成溫市監處字〔2016〕清吊第 2號 | 違反登記管理行為>>個人獨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違法行為>>企業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 | 成都市溫江工商局 | 我局認為,當事人的上述未按時年檢或報送年報、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行為,違反了《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五十五條“企業法人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登記主管機關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的規定、《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的規定、《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三十六條“個人獨資企業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吊銷營業”的規定。 | 2016-05-27 | 2016-05-27 |
成溫市監處字〔2016〕清吊第 2號 | 違反登記管理行為>>個人獨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違法行為>>企業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 | 成都市溫江工商局 | 我局認為,當事人的上述未按時年檢或報送年報、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行為,違反了《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五十五條“企業法人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登記主管機關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的規定、《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的規定、《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三十六條“個人獨資企業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吊銷營業”的規定。 | 2016-05-27 | 2016-05-27 |
成溫市監處字〔2016〕清吊第 2號 | 違反登記管理行為>>個人獨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違法行為>>企業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 | 成都市溫江工商局 | 我局認為,當事人的上述未按時年檢或報送年報、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行為,違反了《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五十五條“企業法人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登記主管機關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的規定、《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的規定、《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三十六條“個人獨資企業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吊銷營業”的規定。 | 2016-05-27 | 2016-05-27 |
成溫市監處字〔2016〕清吊第 2號 | 違反登記管理行為>>個人獨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違法行為>>企業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 | 成都市溫江工商局 | 我局認為,當事人的上述未按時年檢或報送年報、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行為,違反了《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五十五條“企業法人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登記主管機關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的規定、《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的規定、《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三十六條“個人獨資企業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吊銷營業”的規定。 | 2016-05-27 | 2016-0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