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蒼合眾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女皇故里”、“蜀北重鎮”、川北門戶廣元,旺蒼縣嘉川鎮,于2009年09月23日在廣元成立。公司資金充裕,注冊資本6000?萬,在王愛民帶領下,旺蒼合眾化工已經為客戶提供了16年優質的服務,公司主要提供化工, 歡迎各界朋友蒞臨參觀、指導和業務洽談
聯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旺蒼縣嘉川鎮 -
- 固定電話:
- (0839)4203230
- 經理:
- 吳勝
- 郵政編碼:
- 628000
- 順企®采購:
- 請賣家聯系我在線采購產品
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旺蒼合眾化工有限公司的股東
股東名字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
達州市時真實業有限公司 | 50% | 人民幣3000.0萬元 |
成都華夏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30% | 人民幣1800萬元 |
成都恒正和實業有限責任公司 | 20% | 人民幣1200.0萬元 |
旺蒼合眾化工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記錄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
投資人變更 | 達州市時真實業有限公司 出資 3000萬人民幣; [新增] 成都恒正和實業有限責任公司 出資 1200萬人民幣; 成都華夏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出資 1800萬人民幣; | 四川省煤焦化集團有限公司 出資 3000萬人民幣; [退出] 成都恒正和實業有限責任公司 出資 1200萬人民幣; 成都華夏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出資 1800萬人民幣; | 2021-12-16 |
股東或股份發起人改變姓名或名稱變更 | 達州市時真實業有限公司; [新增] 成都恒正和實業有限責任公司; 成都華夏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四川省煤焦化集團有限公司; [退出] 成都恒正和實業有限責任公司; 成都華夏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2021-12-16 |
財務負責人備案 | 姓名:楊清壽;:;:;移動電話:;聯系電話:;電子郵件:7@QQ.COM; | 姓名:;:;:;移動電話:;聯系電話:;電子郵件:; | 2016-12-23 |
聯絡人員備案 | 姓名:周國賦;:;:;聯絡人聯系電話:;聯絡人移動電話:;聯絡人電子郵件:; | 姓名:向倩;:;:;聯絡人聯系電話:;聯絡人移動電話:;聯絡人電子郵件:; | 2016-12-23 |
財務負責人備案 | 姓名:楊清壽; :; :; 移動電話:; 聯系電話:; 電子郵件:; | 姓名:; :; :; 移動電話:; 聯系電話:; 電子郵件:; | 2016-12-23 |
聯絡人員備案 | 姓名:周國賦; :; :; 聯絡人聯系電話:; 聯絡人移動電話:; 聯絡人電子郵件:; | 姓名:向倩; :; :; 聯絡人聯系電話:; 聯絡人移動電話:; 聯絡人電子郵件:; | 2016-12-23 |
章程備案 | 經理 李峰 | 2014-12-02 | |
章程備案 | - | 經理 李峰 | 2014-12-02 |
章程備案 | 公司董事:茍沖 | 公司董事:劉宏軍 | 2014-11-27 |
法定代表人變更 | 王愛民 | 吳勝 | 2014-04-16 |
旺蒼合眾化工有限公司的組織架構
名字 | 職務 |
---|---|
王愛民 | 董事長 |
李峰 | 總經理 |
趙光榮 | 監事 |
張德剛 | 監事 |
茍沖 | 董事 |
趙兵 | 監事 |
周國賦 | 董事 |
旺蒼合眾化工有限公司的法律訴訟:
文書名稱 | 日期 | 編號 |
被告人李某某犯妨害公務罪一審刑事判決書 | 2016-05-16 | (2016)川0821刑初53號 |
被告人李某某犯盜竊罪一審刑事判決書 | 2016-05-16 | (2016)川0821刑初60號 |
旺蒼合眾化工有限公司與旺蒼攀成鋼焦化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 2016-10-10 | (2016)川08民終731號 |
成都攀成鋼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與旺蒼合眾化工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一審民事判決書 | 2016-06-30 | (2016)川0821民初957號 |
旺蒼縣紅城融資擔保有限公司與旺蒼合眾化工有限公司、王愛民金融不良債權追償糾紛案一審民事判決書 | 2016-05-12 | (2016)川0821民初243號 |
原告沈陽透平機械股份有限公司訴被告旺蒼合眾化工有限公司承攬合 | 2014-12-15 | (2014)沈鐵西民三初字第1314號 |
浙江四通環境工程有限公司與旺蒼合眾化工有限公司承攬合同糾紛二 | 2014-08-14 | (2013)浙湖轄終字第67號 |
四川成套電器廠與旺蒼合眾化工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糾紛執行裁定書 | 2016-01-20 | (2016)川0304執69號 |
陳某甲犯非法持有毒品罪一審刑事判決書 | 2015-10-14 | (2015)大刑初字第153號 |
陳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審刑事判決書 | 2015-10-14 | (2015)大刑初字第156號 |
最新咨詢
楊先生 在2013-12-07 21:31:29.000 說: :希望能夠在貴公司采購甲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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