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位于世界聞名的“海寧潮”觀潮圣地海寧市錢塘江工業園區。公司已通過了ISO9001:2000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是目前國內專業生產防染鹽S(間硝基苯磺酸鈉)規模Zui大的企業,現具有三條現代化生產流水線,技術力量雄厚,檢測儀器完善,年生產能力3000噸,其中:黃色的防染鹽S(間硝基苯磺酸鈉)2500噸,白色的防染鹽S(間硝基苯磺酸鈉)500噸。產品廣泛應用于:染料、印染、電鍍、醫藥等行業。該產品分別于1999年通過上海市染料研究所鑒定,2000年和2002年二次通過浙江省化工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檢測。其質量超過國家部頒標準,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公司還生產2,5-二氯硝基苯和2,5-二氯苯胺等化工產品,當前產品暢銷于,還遠銷歐美和東南亞諸國,得到了廣大用戶的信賴和。歡迎國內外新老客戶真誠合作,光臨指導。
聯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海寧市周王廟鎮錢塘江工業園區 -
- 固定電話:
- 0573-87933117
- 廠長:
- 范凌峰
- 電子郵件:
- sales@hongchengchem.com
- 郵政編碼:
- 314407
- 傳真號碼:
- 86 0573 87937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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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賣家聯系我在線采購產品
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海寧市宏成化學助劑有限公司發布的產品供應信息
專業生產此產品,防染鹽等化學助劑
價格:8200.00元/噸 產品名稱:間硝基苯磺酸鈉 化學名:0 型號:0 / 2010-01-01間硝基苯磺酸鈉 廣泛用于表面處理
價格:12500.00元/噸 產品名稱:白色防染鹽 化學名:間硝基苯磺酸鈉 用途:醫藥,電鍍,食品, / 2010-01-01高濃防染鹽等化學助劑 間硝基苯磺酸鈉
價格:8200.00元/噸 產品名稱:間硝基苯磺酸鈉 化學名:防染鹽 用途:表面處理,醫藥 / 2010-01-01高濃防染鹽等化學助劑 間硝基苯磺酸鈉
價格:8200.00元/噸 產品名稱:間硝基苯磺酸鈉 化學名:0 型號:高濃 / 2010-01-01防染鹽S 高濃防染鹽 間硝基苯磺酸鈉
價格:8200.00元/噸 產品名稱:間硝基苯磺酸鈉 化學名:防染鹽 型號:0 / 2010-01-01高濃防染鹽等化學助劑 間硝基苯磺酸鈉
價格:8200.00元/噸 產品名稱:間硝基苯磺酸鈉 化學名:0 型號:0 / 2010-01-01間硝基苯磺酸鈉 廣泛用于表面處理
價格:11500.00元/噸 產品名稱:白色防染鹽 化學名:間硝基苯磺酸鈉 用途:醫藥,電鍍,食品 / 2010-01-01間硝基苯磺酸鈉 廣泛用于表面處理
價格:11500.00元/噸 產品名稱:白色防染鹽,間硝基苯磺酸鈉 化學名:間硝基苯磺酸鈉 用途:醫藥,電鍍,食品 / 2010-01-01間硝基苯磺酸鈉 廣泛用于表面處理
價格:12000.00元/噸 產品名稱:白色防染鹽 化學名:間硝基苯磺酸鈉 用途:醫藥,電鍍,食品,印染 / 2010-01-01間硝基苯磺酸鈉 廣泛用于表面處理
價格:11800.00元/噸 產品名稱:白色防染鹽,間硝基苯磺酸鈉 化學名:間硝基苯磺酸鈉 用途:醫藥,電鍍,食品 / 2010-01-01間硝基苯磺酸鈉 廣泛用于表面處理
價格:12200.00元/噸 產品名稱:白色防染鹽 化學名:間硝基苯磺酸鈉 用途:醫藥,電鍍,食品 / 2010-01-01間硝基苯磺酸鈉 廣泛用于表面處理
價格:12300.00元/噸 產品名稱:白色防染鹽 化學名:間硝基苯磺酸鈉 用途:醫藥,電鍍,食品 / 2010-01-01間硝基苯磺酸鈉 廣泛用于表面處理
價格:8500.00元/噸 產品名稱:白色防染鹽,高濃防染鹽S 化學名:間硝基苯磺酸鈉 用途:醫藥,電鍍,食品, / 2010-01-01間硝基苯磺酸鈉 廣泛用于表面處理
價格:12200.00元/噸 產品名稱:白色防染鹽 化學名:間硝基苯磺酸鈉 用途:醫藥,電鍍,食品 / 2010-01-01
海寧市宏成化學助劑有限公司的股東
股東名字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
方振宇 | 55.00% | 人民幣110萬元 |
方春法 | 45.00% | 人民幣90萬元 |
海寧市宏成化學助劑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記錄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
組織機構變更 | 姓名: 方春法;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監事姓名: 方振宇;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執行董事姓名: 方振宇;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總經理 | 姓名: 范福根;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監事姓名: 方振宇;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執行董事姓名: 方振宇;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總經理 | 2016-12-13 |
投資人變更 | 姓名: 方春法; 出資額: 90; 百分比: 45%姓名: 方振宇; 出資額: 110; 百分比: 55% | 姓名: 范福根; 出資額: 20; 百分比: 10%姓名: 范凌峰; 出資額: 30; 百分比: 15%姓名: 方春法; 出資額: 40; 百分比: 20%姓名: 劉麗霞; 出資額: 50; 百分比: 25%姓名: 方振宇; 出資額: 60; 百分比: 30% | 2016-12-13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61281A | 注冊號:79039 組織機構代碼證:無 | 2016-12-13 | |
變更注冊號 | 注冊號: 79039 | 注冊號: 707 | 2014-05-06 |
組織機構變更 | 姓名: 范福根;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監事姓名: 方振宇;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執行董事姓名: 方振宇;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總經理 | 姓名: 范福根;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監事 姓名: 方春法;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執行董事 姓名: 方春法;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總經理 | 2014-05-04 |
投資人變更 | 姓名: 范福根; 出資額: 20; 百分比: 10%姓名: 范凌峰; 出資額: 30; 百分比: 15%姓名: 方春法; 出資額: 40; 百分比: 20%姓名: 劉麗霞; 出資額: 50; 百分比: 25%姓名: 方振宇; 出資額: 60; 百分比: 30% | 姓名: 范福根; 出資額: 50; 百分比: 25% 姓名: 劉祖林; 出資額: 50; 百分比: 25% 姓名: 方春法; 出資額: 100; 百分比: 50% | 2014-05-04 |
法定代表人變更 | 方振宇 | 方春法 | 2014-05-04 |
投資人變更 | 姓名: 范福根; 性別: 男; 住所: ; 證件名稱: ; : ; 出資額: 50; 百分比: 25% | 姓名: 范福根; 性別: 男; 住所: ; 證件名稱: ; : ; 出資額: 12.5; 百分比: 25% | 2004-05-25 |
經營范圍變更 | 經營范圍: 防染鹽S(不含化學危險品)制造、加工行業代碼: 2671 | 經營范圍: 防染鹽S(不含化學危險品).制造. 加工行業代碼: 2671 | 2004-05-25 |
注冊資本變更 | 200 | 50 | 2004-05-25 |
海寧市宏成化學助劑有限公司的組織架構
名字 | 職務 |
---|---|
方振宇 | 執行董事 |
方振宇 | 總經理 |
方春法 | 監事 |
海寧市宏成化學助劑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
浙海地稅稽罰[2016]60號 | 海寧市地方稅務局 | 一、違法事實 1、該單位2014年1月第21號記帳憑證在銷售費用-業務招待費科目列支購買茶葉、食品禮盒費用合計9700元, 2014年1月第22號記帳憑證在應付職工薪酬-應付職工福利費科目列支購買勞保用品費用9000元。經檢查核實,該單位上述所購茶葉、食品禮盒已作為禮品全部贈送給業務單位相關個人,該單位上述列支勞保用品實際為購買代幣購物券,并已全部贈送給業務單位相關個人。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促銷展業贈送禮品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1]50號) 第二條第二款:企業在年會、座談會、慶典以及其他活動中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對個人取得的禮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項目,全額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規定,該單位贈送業務單位個人的禮品應扣繳個人所得稅,而該單位未按規定扣繳,造成2014年1月少扣繳其他所得個人所得稅3740元。 2、經檢查核實,該單位2013年度、2014年度生產用房應稅房產原值133211.27元(其中防雷設備19000元、消防工程240000元,未提折舊倉庫356824.27元),土地價540723.60元,合計2173934.87元。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2號) 第一條:對依照房產原值計稅的房產,不論是否記載在會計賬簿固定資產科目中,均應按照房屋原價計算繳納房產稅。房屋原價應根據國家有關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核算。對納稅人未按國家會計制度規定核算并記載的,應按規定予以調整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房屋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計征房產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173號)第一條:為了維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滿足設計要求,凡以房屋為載體,不可隨意移動的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如給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調、電氣及智能化樓宇設備等,無論在會計核算中是否單獨記賬與核算,都應計入房產原值,計征房產稅的規定,該單位2013年度、2014年度生產用房房產稅計稅依據為2173934.87元,應繳房產稅182615元,二年度各已繳13088.12元,因該單位未按規定將防雷設備19000元、消防工程240000元,未提折舊倉庫356824.27元并計申報,造成2013年度少繳5172.93元,2014年度少繳5172.93元。 二、處罰決定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規定,以上少繳房產稅的行為屬偷稅。決定對該單位偷稅行為處以少繳稅款0.5倍的罰款,計金額5172.93元。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條規定,以上少扣個人所得稅的行為屬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稅款。決定對該單位應扣未扣個人所得稅的行為處以少扣稅款0.5倍的罰款,計金額1870元。 | 2016-0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