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鹽齊家混凝土有限公司,公司地址是沈蕩鎮中錢村(文昌橋北堍),聯系章阿明,歡迎各界人士聯系合作,共謀發展。
海鹽齊家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交通便利的沈蕩鎮中錢村,于2010年04月21日在海鹽成立。公司資金充裕,注冊資本1000 萬元人民幣,在沈文正帶領下,海鹽齊家混凝土已經為客戶提供了15年優質的服務,公司主要提供預拌混凝土、預拌干混砂漿、粉煤灰、稠化粉、水泥助磨劑、混凝土外加劑制造、加工;自有房屋、自有設備租賃;碎石料加工;建筑材料批發、零售, 歡迎各界朋友蒞臨參觀、指導和業務洽談
海鹽齊家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交通便利的沈蕩鎮中錢村,于2010年04月21日在海鹽成立。公司資金充裕,注冊資本1000 萬元人民幣,在沈文正帶領下,海鹽齊家混凝土已經為客戶提供了15年優質的服務,公司主要提供預拌混凝土、預拌干混砂漿、粉煤灰、稠化粉、水泥助磨劑、混凝土外加劑制造、加工;自有房屋、自有設備租賃;碎石料加工;建筑材料批發、零售, 歡迎各界朋友蒞臨參觀、指導和業務洽談
聯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沈蕩鎮中錢村(文昌橋北堍) -
- 固定電話:
- (0573)
- 經理:
- 章阿明
- 郵政編碼:
- 314300
- 順企®采購:
- 請賣家聯系我在線采購產品
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 法人名稱:
- 海鹽齊家混凝土有限公司
- 簡稱:
- 海鹽齊家混凝土
- 主要經營產品:
- 未提供
- 經營范圍:
- 預拌混凝土、預拌干混砂漿、粉煤灰、稠化粉、水泥助磨劑、混凝土外加劑(不含危險化學品)制造、加工;自有房屋、自有設備租賃;碎石料加工;建筑材料批發、零售。
- 營業執照號碼:
- 91330424554040557K
- 發證機關:
- 海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法人類型:
- 私營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營性質企業控股)
- 地區編碼:
- 330424
- 組織機構代碼:
- 55404055-7
- 核準日期:
- 2016-10-28
- 經營期限:
- 2030-04-20
- 經營狀態:
- 存續
- 成立時間:
- 2010年04月21日
- 注冊資本:
- 1000 萬元人民幣 (萬元)
- 所屬行業:
- 混凝土機械
- 所屬城市黃頁:
- 海鹽企業網
- 順企編碼:
- 4462453
海鹽齊家混凝土有限公司的股東
股東名字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
沈文正 | 90.0% | 人民幣900萬元 |
趙長發 | 10.0% | 人民幣100萬元 |
海鹽齊家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記錄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40557K | 注冊號:38807 組織機構代碼證:無 | 2016-10-28 | |
一般經營項目變更 | 一般經營項目: 預拌混凝土、預拌干混砂漿、粉煤灰、稠化粉、水泥助磨劑、混凝土外加劑(不含危險化學品)制造、加工;自有房屋、自有設備租賃;碎石料加工;建筑材料批發、零售。 | 一般經營項目: 預拌混凝土、干粉砂漿、粉煤灰、稠化粉、水泥助磨劑、混凝土外加劑(不含危險化學品)制造、加工;自有房屋、自有設備租賃;碎石料加工;建筑材料批發、零售。 | 2014-03-31 |
一般經營項目變更 | 一般經營項目: 預拌混凝土、干粉砂漿、粉煤灰、稠化粉、水泥助磨劑、混凝土外加劑(不含危險化學品)制造、加工;自有房屋、自有設備租賃;碎石料加工;建筑材料批發、零售。 | 一般經營項目: 預拌混凝土、干粉砂漿、粉煤灰、稠化粉、水泥助磨劑、混凝土外加劑(不含危險化學品)制造、加工;自有房屋、自有設備租賃。 | 2013-10-25 |
一般經營項目變更 | 一般經營項目: 預拌混凝土、干粉砂漿、粉煤灰、稠化粉、水泥助磨劑、混凝土外加劑(不含危險化學品)制造、加工;自有房屋、自有設備租賃。 | 一般經營項目: 預拌混凝土、干粉砂漿、粉煤灰、稠化粉、水泥助磨劑、混凝土外加劑(不含危險化學品)制造、加工。 | 2012-11-07 |
組織機構變更 | 姓名: 沈文正;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執行董事姓名: 沈文正;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經理姓名: 趙長發;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監事 | 姓名: 沈武龍;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監事 姓名: 章阿明;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執行董事 姓名: 章阿明;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經理 | 2010-10-19 |
姓名: 沈文正;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執行董事姓名: 沈文正;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經理姓名: 趙長發;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監事 | 姓名: 沈武龍;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監事 姓名: 章阿明;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執行董事 姓名: 章阿明;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經理 | 2010-10-19 | |
投資人變更 | 姓名: 趙長發; 出資額: 100; 百分比: 10%姓名: 沈文正; 出資額: 900; 百分比: 90% | 姓名: 沈武龍; 出資額: 100; 百分比: 10% 姓名: 章阿明; 出資額: 900; 百分比: 90% | 2010-10-19 |
法定代表人變更 | 沈文正 | 章阿明 | 2010-10-19 |
海鹽齊家混凝土有限公司的組織架構
名字 | 職務 |
---|---|
沈文正 | 執行董事 |
趙長發 | 監事 |
沈文正 | 經理 |
海鹽齊家混凝土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
鹽環罰[2015]82號 | 縣環境保護局 | 海鹽縣環境保護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鹽環罰[2015]82號 當事人:海鹽齊家混凝土有限公司 營業執照注冊號:330424000038807(1/1) 組織機構代碼證:55404055-7 地址:浙江省海鹽縣沈蕩鎮中錢村(文昌橋北堍) 法定代表人:沈文正 職務:總經理 2015年5月27日,本局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涉嫌未按規定設置排污口,決定于2015年5月27日立案。經調查核實,當事人位于浙江省海鹽縣沈蕩鎮中錢村(文昌橋北堍),2010年4月注冊成立,2009年9月建設項目通過本局審批同意建設,2011年4月通過本局環保設施竣工驗收。當事人主要從事預拌混凝土生產。生產過程中沖洗場地和車輛產生廢水,根據環保審批要求生產廢水經處理后全部回用。2015年5月27日本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生產廢水通過廠區內溝渠排放至西側河道。排放的廢水經海鹽縣環境監測站檢測PH值為11.67,超過《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一級標準的2.67個單位。 本局認為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第二十二條第一款“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排污口;在江河、湖泊設置排污口的,還應當遵守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的規定,已構成違法。本局于2015年5月29日向當事人送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以上事實,有以下證據證明: 1、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各一份;證明當事人身份; 2、浙江省行政執法證復印件2份;證明環境執法人員身份; 3、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身份; 4、現場監察報告2 份;證明執法人員現場執法情況及當事人整改情況; 5、環境影響報告表批復復印件1份;證明當事人建設項目已通過本局審批; 6、現場勘察筆錄1 份、調查詢問筆錄1份、現場檢查照片10張;證明當事人未按規定設置排污口的環境違法事實; 7、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及送達回證各1 份;環境違法行為改正通知書1份;證明對當事人提出改正環境違法行為的行政要求; 8、檢測報告和送達回證各1份;證明當事人污染物超標排放情況及收到報告日期。 本局于2015年7月18日告知當事人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和擬作出的處罰決定,并告知當事人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和聽證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條第二款“除前款規定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排污口或者私設暗管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拆除的,強制拆除,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承擔,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私設暗管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提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令停產整頓?!钡囊幎?,責令當事人按規定時間改正違法行為。鑒于當事人超標排放污染物,本局決定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罰款玖萬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實施辦法》的規定,當事人應于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款繳入海鹽縣工商銀行(名稱:海鹽縣財政局財政專戶,賬號:*0)。逾期不繳納罰款的,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當事人如果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九條第一款和第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海鹽縣人民政府或嘉興市環境保護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四條的規定,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直接向海鹽縣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本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三項的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海鹽縣環境保護局 2015年7月30日 | 2015-07-30 |
海鹽齊家混凝土有限公司的法律訴訟:
文書名稱 | 日期 | 編號 |
浙江海發擔保有限公司與海鹽齊家混凝土有限公司追償權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 2016-07-25 | (2016)浙0424民初3149號之一 |
沈某犯危險駕駛罪一審刑事判決書 | 2015-12-08 | (2015)嘉秀刑初字第702號 |
沈文龍與浙江齊家水泥有限公司、海鹽齊家混凝土有限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 2016-07-28 | (2016)浙0402民初2498號 |
蔡金峰與章阿明、海鹽齊家混凝土有限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 2016-07-28 | (2016)浙0402民初2500號 |
嘉興超盛建材有限公司與海鹽齊家混凝土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執行裁定書 | 2016-10-11 | (2016)浙0424執1215號 |
海寧市周王廟鎮江仲貨運服務部與海鹽齊家混凝土有限公司運輸合同糾紛執行裁定書 | 2016-09-21 | (2016)浙0424執676號 |
俞佳美與浙江齊家水泥有限公司、海鹽齊家混凝土有限公司等民間借貸糾紛執行裁定書 | 2016-09-22 | (2016)浙0424執492號 |
海鹽齊家混凝土有限公司與中國建筑一局(集團)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 | 2016-11-21 | (2016)浙04民轄終494號 |
葉鶴鳴管轄裁定書 | 2016-11-21 | (2016)浙04行終141號 |
海鹽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與海鹽齊家混凝土有限公司、浙江嘉興嘉化物流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 2016-02-03 | (2015)嘉鹽沈商初字第547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