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城泉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辦公室地址位于浙江省會,人間天堂杭州,杭州市江干區九盛路9號A18幢228室,于2008年07月16日在杭州成立,我公司主要提供品牌童鞋 ; 運動鞋 ; 花園鞋 ; 童涼鞋 ; 童布鞋 ; 書包 文具 ; 迪斯尼眼鏡 歡迎各界朋友蒞臨參觀、指導和業務洽談
聯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杭州市江干區九盛路9號A18幢228室
- 固定電話:
- 86-057128066919
- 主管:
- 崔曉鋒
- 經理手機:
- 15381109088
- 電子郵件:
- tailannisizhaopinjianli@11yaya.cn
- 郵政編碼:
- 310000
- 傳真號碼:
- 0571 28066918
- 順企®采購:
- 請賣家聯系我在線采購產品
其他聯系方式
手機號碼 | 15381109045 |
手機號碼 | 13305718787 |
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 法人名稱:
- 杭州城泉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 簡稱:
- 城泉電子商務
- 主要經營產品:
- 品牌童鞋 , 運動鞋 , 花園鞋 , 童涼鞋 , 童布鞋 , 書包 , 文具 , 迪斯尼眼鏡
- 經營范圍:
- 無 網上銷售:服裝、鞋帽、皮革制品、文具、日用百貨;服務:服裝設計;其他無須報經審批的一切合法項目。
- 營業執照號碼:
- 330105000052412
- 發證機關:
- 杭州市上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法人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 經營期限:
- 永久
- 經營狀態:
- 存續
- 經營模式:
- 經銷批發
- 成立時間:
- 2008年07月16日
- 職員人數:
- 100人
- 注冊資本:
- 50萬元 (萬元)
- 公司官網:
- http://www.y-4.com.c
- 所屬行業:
- 童鞋 » 江干區童鞋
- 所屬城市黃頁:
- 杭州企業網 » 江干區
- 順企編碼:
- 4643889
一一丫丫真皮 涼鞋童鞋 童鞋批發
價格:76.00元/雙 貨源類別:現貨 品牌:一一丫丫 鞋面材質:人造PU / 2010-01-01童鞋2011春款小童時尚休閑鞋 Y-K905C-4
價格:69.00元/雙 貨源類別:現貨 品牌:一一丫丫 貨號:Y-K905C-4 / 2010-01-01Bata 童鞋2010秋冬款 防滑學步鞋牛皮男女寶寶鞋054-1401
價格:119.00元/雙 貨源類別:現貨 品牌:一一丫丫 貨號:054-1401 / 2010-01-01卡迪兒童鞋2011春款男女童中大童超輕減震運動鞋童鞋批發0161
價格:100.00元/雙 貨源類別:現貨 品牌:意大利卡迪 貨號:KJ0161 / 2010-01-01新款喜羊羊兒童內褲男童女童純棉寶寶內褲面包褲3033批發
價格:14.00元/條 貨源類別:現貨 品牌:喜羊羊 貨號:4729-3033 / 2010-01-01新款喜羊羊兒童內褲男童女童純棉寶寶內褲面包褲4775批發
價格:19.00元/條 貨源類別:現貨 品牌:喜洋洋 貨號:4775 / 2010-01-01新款喜羊羊兒童內褲男童女童純棉寶寶內褲面包褲6011批發
價格:14.00元/條 貨源類別:現貨 品牌:喜洋洋 貨號:6011 / 2010-01-01新款喜羊羊兒童內褲男童女童純棉寶寶內褲面包褲6025批發
價格:14.00元/條 貨源類別:現貨 品牌:喜洋洋 貨號:6025 / 2010-01-01新款喜羊羊兒童內褲男童女童純棉寶寶內褲面包褲6053批發
價格:9.00元/條 貨源類別:現貨 品牌:喜洋洋 貨號:6053 / 2010-01-01新款喜羊羊兒童內褲男童女童純棉寶寶內褲面包褲6301批發
價格:9.00元/條 貨源類別:現貨 品牌:喜洋洋 貨號:6301 / 2010-01-01朦朦兔 春秋款兒童鞋子男童女童戶外經典MD透氣超輕跑鞋運動鞋
價格:118.00元/雙 貨源類別:現貨 品牌:朦朦兔 貨號:9818565 / 2010-01-01時尚狗狗春款小童大童格子布時尚休閑鞋帆布鞋 L94-3
價格:100.00元/雙 貨源類別:現貨 品牌:時尚狗狗 貨號:L94-3 / 2010-01-01呢么狗 童鞋2010冬款 女中大童冬靴牛皮中筒靴 N04080
價格:259.00元/雙 貨源類別:現貨 品牌:呢么狗 產品類別:靴子 / 2010-01-01意大利卡迪2011新款春款春秋款兒童鞋牛皮皮鞋時裝鞋童鞋批發0332
價格:72.00元/雙 貨源類別:現貨 品牌:意大利卡迪 貨號:KK0332 / 2010-01-01朦朦兔童鞋 春秋款兒童鞋 男童女童戶外經典MD舒適跑鞋運動鞋
價格:140.00元/雙 貨源類別:現貨 品牌:朦朦兔 貨號:9818582 / 2010-01-01two seventy童鞋 夏季新款 透氣舒適帆布鞋 休閑低幫TSK10004V
價格:190.00元/雙 貨源類別:現貨 品牌:twoseventy 貨號:TSK10004V / 2010-01-01
杭州城泉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股東
股東名字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
丁飛 | 90% | 人民幣45.0萬元 |
李俠 | 10% | 人民幣5.0萬元 |
杭州城泉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記錄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
高級管理人員備案 | 姓名: 李俠; : ; 職位: 監事 姓名: 胡曉芳; : ; 職位: 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新增] | 姓名: 丁飛; : ; 職位: 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退出] 姓名: 李俠; : ; 職位: 監事 | 2018-05-30 |
法定代表人變更 | 胡曉芳 | 丁飛 | 2018-05-30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73281F | 注冊號:52412 組織機構代碼證: | 2016-08-17 | |
換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執照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73281F | 注冊號:52412 組織機構代碼證: | 2016-08-17 |
名稱變更 | 企業名稱: 杭州城泉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住所: 杭州市江干區九盛路9號A18幢228室; 企業類型: 私營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營性質企業控股); 一般經營項目: 網上銷售:服裝、鞋帽、皮革制品、文具、日用百貨;服務:服裝設計;其他無須報經審批的一切合法項目。; 股東: 李俠, 5萬; 丁飛, 45萬; 組織機構: 丁飛 職務: 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李俠 職務: 監事; | 企業名稱: 杭州城泉貿易有限公司; 住所: 拱墅區康橋鎮平煉路9號109室; 企業類型: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 一般經營項目: 服裝、鞋帽、皮革制品、文具、日用百貨的銷售;服裝的設計;其他無須報經審批的一切合法項目。; 股東: 丁飛, 50萬; 組織機構: 丁飛 職務: 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馮忠娜 職務: 監事; | 2010-07-15 |
法定代表人變更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丁飛; 股東: 丁飛, 萬; 組織機構: 丁飛 職務: 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馮忠娜 職務: 監事;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馮忠娜; 股東: 馮忠娜, 萬; 組織機構: 丁飛 職務: 監事; 馮忠娜 職務: 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 2010-01-26 |
法定代表人變更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丁飛; 股東: 丁飛, 50萬; 組織機構: 丁飛 職務: 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馮忠娜 職務: 監事;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馮忠娜; 股東: 馮忠娜, 50萬; 組織機構: 丁飛 職務: 監事; 馮忠娜 職務: 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 2010-01-26 |
杭州城泉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組織架構
名字 | 職務 |
---|---|
丁飛 | 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
李俠 | 監事 |
杭州城泉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
江統罰決字〔2016〕1號 | 區統計局 | 杭州市江干區統計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江統罰決字〔2016〕1號
當事人:杭州城泉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住 所:法定代表人:丁飛; 職務:總經理; 營業執照注冊號:330105000052412。 2016年5月20日,江干區統計局執法人員在統計稽查中發現并查實當事人《從業人員及工資總額》(表號:102-1表)2015年報上報的“在崗職工基本工資”一欄指標上報數與實際數不符,涉嫌提供不真實統計資料。2016年5月30日,根據《統計執法檢查規定》第二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經批準予以補充立案。 現已查明,你單位在統計活動中有如下行為: 上報的《從業人員及工資總額》(表號: 102-1表)2015年報“在崗職工基本工資”指標上報數為430千元,經核對有關工資發放明細,實際數應為476.4千元,上報數與實際數相差46.4千元,占應報數額的9.7%。填報人在調查取證的筆錄中辯稱:造成數據差異的原因是因為指標理解有誤,沒有將個人繳納的“三金”統計在內。 本局認為你單位的上述行為已構成統計違法。 上報數與實際數存在46.4千元差異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七條“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及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等統計調查對象,必須依照本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提供統計調查所需的資料,不得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不得遲報、拒報統計資料”的規定,構成了提供不真實統計資料的違法行為。 證明以上事實的證據有: 1.2016年5月20日制作的數據現場檢查筆錄對當事人的數據現場檢查筆錄,用于證明當事人上報的“在崗職工基本工資”數據與檢查組核定的實際數據不一致的事實。 2.2016年5月20日制作的統計執法檢查(稽查)數據計算表,用于證明當事人上報的“在崗職工基本工資”數據與檢查組核定的實際數據不一致的事實。 3.2016年5月20日對當事人相關人員的詢問筆錄,用于證明當事人相關人員承認“在崗職工基本工資”上報數據存在錯誤的事實,同時也說明了造成上報數據錯誤的原因; 4.當事人相關人員確認上報的《從業人員及工資總額》(表號:102-1表)2015年報報表,用于證明當事人上報的“在崗職工基本工資”數據及上報人; 5.當事人確認提供的2015年1-12月工資表,用于證明檢查組計算“在崗職工基本工資”實際數據的依據來源; 6.當事人確認提供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用于證明當事人有報送統計報表和承擔法律責任的義務。 7.填報人葉袁靜提供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用于證明該企業統計人員的身份。 本案中,當事人的違法比例為9.7%,在20%以內,且在調查時,當事人能積極配合檢查,主動說明情況,事后能及時整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可以在處罰幅度上予以從輕考慮。 根據以上事實,本局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的2016年6月17日已向當事人送達《杭州市江干區統計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江統罰告字〔2016〕1號),告知了當事人擬將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處罰具體內容以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申辯的權利,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陳述、申辯要求。 現本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二款規定“作為統計調查對象的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予以通報……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的……可以并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參照《杭州市統計局行政處罰裁量標準(暫行)》,“單位規模較小,違法數額占應報數額20%以下”,“對企事業組織給予警告,并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的裁量標準。責令當事人于2016年6月21日起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決定: 警告并處以罰款人民幣貳仟元整。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款交至中國建設銀行浙江省分行營業部所屬網點(杭州市江干區統計局 機構代碼:0035069003)。到期不繳納罰款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加處的罰款由代收機構代收點直接收繳。 當事人如不服本處罰決定的,可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江干區人民政府或杭州市統計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直接向杭州市江干區人民法院起訴。復議或起訴期間本決定不停止執行。逾期不申請復議,不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本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杭州市江干區統計局
2016年6月21日
| 2016-06-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