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簡介
杭州盛唐服飾有限公司位于杭州市北郊的良渚鎮勾莊工業技術開發區范圍內,距杭州市區只需15分鐘,地理位置優越,交通十分便捷。
本公司已成立十周年,一直專業從事各類男褲生產的中型股份制企業。廠區占地面積7800m2,建筑面積8000m2,生活設施齊全,引進國外先進的制作流水設備及技術,年產量達100萬條以上,產值超千萬元,公司效益可觀,職工平均年收入18000元至35000元之間。
公司通過國家商標局注冊的“羅戈爾老人頭”和“杰尼.雷薩”的高檔品牌西褲、休閑褲是采用Zui新時尚高檔面料,經的設計師精心打造充分展示品牌的個性魅力,弘揚現代服飾文化之經典,設計先進、、價格合理,深受廣大用戶的一至好評,業務拓展到全國的百余座城市及歐美等國外地區。
公司一貫堅持,質量第一、誠信至上的企業宗旨,秉承以人才為中心、以質量求生存、以管理求發展的經營理念,追求更新、更專、更優的發展目標,竭誠歡迎各界人士,新老朋友,加盟本公司的營銷網絡,定牌生產優質牌和廣泛的內銷和外貿的加工業務,攜手共創的明天。
聯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中國 浙江 杭州市 杭州莫干山路勾莊鎮萬年橋路5號
- 固定電話:
- 88-0571-88753601
- 總經理:
- 王建新
- 電子郵件:
- wjx007688@126.com
- 郵政編碼:
- 310030
- 傳真號碼:
- -0571-88754680
- 順企®采購:
- 請賣家聯系我在線采購產品
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杭州盛唐服飾有限公司的股東
股東名字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
王建新 | 60% | 人民幣300.0萬元 |
許春葉 | 40% | 人民幣200.0萬元 |
杭州盛唐服飾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記錄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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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變更 | 新郵政編碼:311100 | 原郵政編碼:311113 | 2020-11-02 |
法定代表人變更 | 王建新 | 王建新 | 2020-11-02 |
聯系電話變更 | 2020-11-02 | ||
住所變更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仁和街道仁河大道號幢樓室 | 余杭區良渚街道小洋壩村 | 2020-11-02 |
一般經營項目變更 | 一般經營項目: 銷售(含網上銷售):服飾;房屋租賃,貨物進出口(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項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規限制的項目取得許可后方可以從事經營活動)。; | 一般經營項目: 銷售(含網上銷售):服飾;貨物進出口(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項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規限制的項目取得許可后方可以從事經營活動)。。; | 2016-06-02 |
一般經營項目變更 | 一般經營項目: 銷售(含網上銷售):服飾;房屋租賃,貨物進出口(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項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規限制的項目取得許可后方可以從事經營活動)。; | 一般經營項目: 銷售(含網上銷售):服飾;貨物進出口(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項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規限制的項目取得許可后方可以從事經營活動)。。; | 2016-06-02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44866L | 注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 | 2016-04-21 | |
換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執照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44866L | 注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 | 2016-04-21 |
住所變更 | 住所: 余杭區良渚街道小洋壩村 一般經營項目: 銷售(含網上銷售):服飾 貨物進出口(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項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規限制的項目取得許可后方可以從事經營活動)。。 電話: | 住所: 余杭區勾莊小洋壩村 一般經營項目: 服飾銷售。 電話: | 2012-06-01 |
住所變更 | 住所: 余杭區良渚街道小洋壩村; 一般經營項目: 銷售(含網上銷售):服飾;貨物進出口(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項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規限制的項目取得許可后方可以從事經營活動)。。; 電話:; | 住所: 余杭區勾莊小洋壩村; 一般經營項目: 服飾銷售。; 電話:; | 2012-06-01 |
杭州盛唐服飾有限公司的組織架構
名字 | 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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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新 | 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
許春葉 | 監事 |
杭州盛唐服飾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
余建罰字[2015]16-1號 | 區住建局 | 杭州市余杭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余建罰字〔2015〕16-1號
當事人:杭州盛唐服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建新
杭州盛唐服飾有限公司涉嫌在未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施工,本局于2015年6月 17日立案調查。 經查明,杭州盛唐服飾有限公司建設的廠房改建項目工程,位于杭州市余杭良渚街道萬年橋路5號(小洋壩村),建筑面積6225平方米。2011年8月10日與杭州良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簽訂施工合同,合同總價385.7007萬元。因當時急需廠房,在未辦理工程施工許可證的情況下于2010年12月要求施工單位開建。直至2012年9月份完工。 本局認為當事人未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就要求施工單位進場建設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七條第一款規定:“建筑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币褬嫵闪宋崔k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的違法行為。 本局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于2015年6月29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向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余建罰告字[2015]16-1號),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擬處罰金額,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 在法定期限內,當事人未提出陳述、申辯和聽證要求,視為放棄上述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六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未經批準擅自施工的,責令改正,對不符合開工條件的責令停止施工,可以處以罰款?!焙汀督ㄔO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單位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未經批準,擅自施工的,責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罰款?!钡囊幎ㄒ婪▽Ξ斒氯擞枰孕姓幜P。 同時根據《杭州市工程建設管理行政處罰裁量規則》的附表:《行政處罰事項、依據和裁量基準列表》的規定:“建設單位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未經批準,擅自施工的,情節輕的,處工程合同總價1%的罰款;或按工程分包合同或工程量清單測算單位工程造價的,處該工程分包合同價款或工程造價2%的罰款”作出處罰決定如下: 對當事人杭州盛唐服飾有限公司處以工程合同價1%的罰款,即處以人民幣叁萬捌仟伍佰柒拾元整的罰款。 上述罰款,你單位應當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攜帶本處罰決定書和《繳納罰款通知書》,到農業銀行余杭支行營業部繳納罰款。逾期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額的3%加處罰款。加處罰款或滯納金的數額不超出金錢給付義務的數額。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 日內向杭州市建委或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6個月內直接向余杭區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杭州市余杭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日 | 2015-07-03 |
杭州盛唐服飾有限公司的注冊商標
圖片 | 注冊號 | 商標名 | 分類 | 分類ID | 狀態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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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547086 | 尊馳;THRNZZ | 服裝鞋帽 | 25 | 商標轉讓完成 | 2006-08-17 |
![]() | 2000467 | 羅戈爾老人 | 服裝鞋帽 | 25 | 商標續展完成 | 2001-09-28 |
![]() | 2000469 | LOGER ELDER | 服裝鞋帽 | 25 | 商標續展完成 | 2001-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