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湖州紅豐路558號 -
- 固定電話:
- 0572-2209188
- 經理:
- 李阿木
- 電子郵件:
- zbnf@126.com
- 郵政編碼:
- 313000
- 順企®采購:
- 請賣家聯系我在線采購產品
其他聯系方式
電子郵箱 | zbnf@126.com |
座機號碼 | 0572-2209188 |
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 法人名稱:
- 湖州浙北農副產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簡稱:
- 浙北農副產品交易中心
- 主要經營產品:
- 市場店面 , 攤位的開發 , 租賃 , 出售 , 市場物業管理服務
- 經營范圍:
- 批發兼零售:預包裝食品兼散裝食品;乳制品(不含嬰幼兒配方乳粉)。市場店面、攤位的開發、租賃、出售,倉儲,市場物業管理服務,初級食用農產品的批發、零售,貨物和技術的進出口。
- 營業執照號碼:
- 330500000008354
- 發證機關:
- 湖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法人類型:
- 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 經營期限:
- 永久
- 經營狀態:
- 存續
- 成立時間:
- 2001年01月03日
- 職員人數:
- 18人
- 注冊資本:
- 2000(萬元) (萬元)
- 所屬行業:
- 農副產品加工
- 所屬城市黃頁:
- 湖州企業網
- 順企編碼:
- 5705983
湖州浙北農副產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股東
股東名字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
浙江金冶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 55% | 人民幣1100萬元 |
湖州市市場發展有限公司 | 30% | 人民幣600萬元 |
湖州市旅投商業集團有限公司 | 15% | 人民幣300萬元 |
湖州浙北農副產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記錄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
投資人備案 | 企業名稱: 浙江金冶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 ; 企業名稱: 湖州市市場發展有限公司; ; ; 企業名稱: 湖州市旅投商業集團有限公司; ; ; [名稱變更] | 企業名稱: 浙江金冶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 ; 企業名稱: 湖州市市場發展有限公司; ; ; 企業名稱: 湖州市商業集團公司; ; ; | 2021-12-08 |
企業聯絡人員、財務人員 | 現聯絡員姓名:吳麗麗; 現聯絡員固定電話:; 現聯絡員移動電話: ; 現聯絡員電子郵箱:; 現聯絡員身份:; 現聯絡人員:; 現財務負責人姓名:任慧英; 現財務負責人固定電話:; 現財務負責人移動電話:; 現財務負責人電子郵箱:; 現財務負責人證件名稱:; 現財務負責人身份: | 原聯絡員姓名:吳麗麗; 原聯絡員固定電話:; 原聯絡員移動電話: ; 原聯絡員電子郵箱:; 原聯絡員身份:; 原聯絡人員:; 原財務負責人姓名:謝海峰; 原財務負責人固定電話:; 原財務負責人移動電話:; 原財務負責人電子郵箱:; 原財務負責人證件名稱:; 原財務負責人身份: | 2021-12-08 |
章程修正案備案 | - | - | 2021-12-08 |
法定代表人變更 | 王勇 | 楊法慶 | 2021-12-08 |
高級管理人員備案 | 姓名: 姚婕; : ; 職位: 監事; 姓名: 徐國陽; : ; 職位: 副董事長; 姓名: 楊法慶; : ; 職位: 董事長; 姓名: 梁瑞金; : ; 職位: 監事; 姓名: 王勇; : ; 職位: 經理; [新增] 姓名: 王建強; : ; 職位: 副董事長; 姓名: 蔡玉萍; : ; 職位: 董事; 姓名: 謝海峰; : ; 職位: 監事; | 姓名: 吳有林; : ; 職位: 董事; [退出] 姓名: 吳有林; : ; 職位: 經理; [退出] 姓名: 姚婕; : ; 職位: 監事; 姓名: 徐國陽; : ; 職位: 副董事長; 姓名: 楊法慶; : ; 職位: 董事長; 姓名: 梁瑞金; : ; 職位: 監事; 姓名: 王建強; : ; 職位: 副董事長; 姓名: 蔡玉萍; : ; 職位: 董事; 姓名: 謝海峰; : ; 職位: 監事; | 2021-12-08 |
經營期限變更 | 營業期限至: 2022-06-30 | 營業期限至: 2021-01-02 | 2021-12-08 |
換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執照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416T | 注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 | 2016-04-19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416T | 注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 | 2016-04-19 | |
許可經營項目變更 | 許可經營項目: 批發兼零售:預包裝食品兼散裝食品;乳制品(不含嬰幼兒配方乳粉)。 | 許可經營項目: 批發兼零售:預包裝食品兼散裝食品;乳制品(不含嬰幼兒配方乳粉)。(有效期限至2015年4月25日)。 | 2015-05-21 |
法定代表人變更 | 楊法慶 | 何勛斌 | 2014-12-31 |
湖州浙北農副產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組織架構
名字 | 職務 |
---|---|
梁瑞金 | 監事 |
姚婕 | 監事 |
楊法慶 | 董事長 |
王建強 | 副董事長 |
徐國陽 | 副董事長 |
蔡玉萍 | 董事 |
吳有林 | 董事 |
吳有林 | 經理 |
謝海峰 | 監事 |
湖州浙北農副產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
湖執開罰字[2015]第21號 | 市行政執法局 | 行政處罰決定書 湖執開罰字[2015]第21號 當事人湖州浙北農副產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楊法慶住所為湖州市紅豐路558號。 經查實,當事人湖州浙北農副產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情況下,于2015年3月15日起擅自在湖州市紅豐路558號浙北農副產品交易中心警務室旁拆掉原有停車棚并采用彩鋼板等材料建設房屋,至本局查處時,房屋已基本建設完畢,門窗尚未安裝,建設的房屋為一層,共五間,總建筑面積為2745平方米,工程總造價為80343.20元。同時經向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發函確認,上述建設未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且不能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 上述事實有現場勘驗(檢查)筆錄、現場勘查筆錄附圖、現場照片、調查(詢問)筆錄、湖開執函字[2015]1號函、湖開規函[2015]7號復函、工程造價清單、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托書以及受委托人身份證等證據予以證實。 當事人在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在湖州市紅豐路558號建設房屋的行為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浙江省城鄉規劃條例》三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屬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的違法建設行為。 鑒于當事人違法建設已基本完工且不能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事實,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浙江省城鄉規劃條例》五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決定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限自本決定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拆除位于湖州市紅豐路558號浙北農副產品交易中心警務室旁建筑面積為2745平方米的違法建筑。對限期拆除決定,當事人逾期不自動履行的,本局將依法申請湖州市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拆除。 2.罰款人民幣6427.46元。對罰款處罰決定,當事人應當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中國建設銀行湖州市分行營業部(帳號:*00908015)繳納。逾期不繳納罰款,本局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三)項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湖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三個月內直接向湖州市吳興區人民法院起訴。
湖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2015年4月25日 | 2015-04-25 | ||
湖執開罰字[2015]第73號 | 市行政執法局 | 湖 州 市 城 市 管 理 行 政 執 法 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湖執開罰字[2015]第73號 當事人湖州浙北農副產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楊法慶,職務董事長,住所為湖州市紅豐路558號。 經查實,當事人在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情況下,于2015年8月1 日起擅自在湖州市紅豐路558號浙北農副產品交易中心警務室旁原有停車場上建造磚混結構的房屋,層次為一層,共16間,至本局查處時,上述房屋正在建設中,其中靠湖州市興業路一側的4間房屋主體完工但未蓋頂,靠湖州市紅豐路一側的12間房屋的基礎已澆筑完畢;后經復查,當事人未按湖執開改字第0001257號《責令改正行為違反行為通知書》的要求停工并繼續建設,至復查時上述16間房屋主體均已完工但尚未蓋頂。當事人建設的房屋的建筑面積為(3.6米×11米×16間)633.60平方米,工程總造價為人民幣390000元。同時經向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發函確認,當事人的上述建設未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且不能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 上述事實有現場勘驗(檢查)筆錄、現場勘查筆錄附圖、現場照片、調查(詢問)筆錄、湖開執函字[2015]6號函、湖開規函[2015]27號復函、工程造價清單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托書以及受委托人身份證等證據予以證實。 2015年9月22日,本局依法向當事人送達了湖執開告字[2015]第3號《行政處罰告知書》,告知當事人擬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及內容,并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當事人在規定的時限內未提出陳述和申辯。 本局認為,當事人的上述建設行為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浙江省城鄉規劃條例》三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屬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的違法建設行為。 鑒于當事人違法建設的事實,且其建設行為不能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故本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浙江省城鄉規劃條例》五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決定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限自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拆除位于湖州市紅豐路558號浙北農副產品交易中心警務室旁停車場上建設的建筑面積為633.60平方米的違法建筑。對限期拆除決定,當事人逾期不自動履行的,本局將依法申請湖州市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拆除措施。 2、罰款人民幣31200元。對罰款處罰決定,當事人應當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中國建設銀行湖州市分行營業部(帳號:*00908015)繳納。逾期不繳納罰款,本局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三)項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湖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直接向湖州市吳興區人民法院起訴。 湖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2015年10月19日 | 2015-10-19 | ||
湖執開罰字[2016]第38號 | 市行政執法局 | 湖 州 市 城 市 管 理 行 政 執 法 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湖執開罰字[2016]第38號 當事人:湖州浙北農副產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楊法慶,職務董事長,住所湖州市紅豐路558號。 經查實,當事人在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情況下,于2016年4月上旬起擅自在湖州市紅豐路558號浙北農副產品交易中心外莊橋橋邊原有疏導點上建造彩鋼板結構的房屋,層次為一層,共36間,至本局查處時,上述房屋全部建成,當事人建設的房屋的建筑面積為1134平方米,工程總造價為人民幣219894元。同時經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發函確認,當事人的上述建設未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且不能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 上述事實有現場勘驗(檢查)筆錄、現場勘查筆錄附圖、現場照片、調查(詢問)筆錄、湖開執函字[2016]4號函、湖開規函[2016]13號復函、工程造價清單、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托書以及受委托人身份證等證據予以證實。 本局認為,當事人的上述建設行為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浙江省城鄉規劃條例》三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屬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的違法建設行為。 鑒于當事人違法建設的事實,且其建設行為不能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故本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浙江省城鄉規劃條例》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決定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限自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拆除位于湖州市紅豐路558號浙北農副產品交易中心外莊橋橋邊疏導點上建設的建筑面積為1134平方米的違法建筑。對限期拆除決定,當事人逾期不自動履行的,本局將依法申請湖州市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拆除措施。 2、罰款人民幣21989.40元。對罰款處罰決定,當事人應當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中國工商銀行湖州分行營業部(賬號:*6)繳納。逾期不繳納罰款,本局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三)項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湖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直接向湖州市吳興區人民法院起訴。 湖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2016年7月26日 | 2016-07-26 |
湖州浙北農副產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注冊商標
圖片 | 注冊號 | 商標名 | 分類 | 分類ID | 狀態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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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884857 | 鮮綠多;FRESHGREEN | 廣告銷售 | 35 | 商標無效 | 2007-02-02 |
![]() | 5574736 | 綠貝;LB | 飼料種籽 | 31 | 商標無效 | 2006-08-30 |
湖州浙北農副產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法律訴訟:
文書名稱 | 日期 | 編號 |
寶泰順耀有限公司與浙江金冶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湖州浙北農副產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裁定書 | 2016-11-22 | (2016)浙0502民特26號 |
陸正法與湖州浙北農副產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 2016-03-10 | (2016)浙0502民初574號 |
潘某犯危險駕駛罪一審刑事判決書 | 2016-03-10 | (2016)浙0502刑初280號 |
姚某犯危險駕駛罪一審刑事判決書 | 2016-03-10 | (2016)浙0502刑初276號 |
張某甲犯危險駕駛罪一審刑事判決書 | 2016-03-10 | (2016)浙0502刑初277號 |
張某甲犯危險駕駛罪一審刑事判決書 | 2016-03-10 | (2016)浙0502刑初275號 |
姚光耀與湖州浙北農副產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 2015-07-02 | (2015)湖吳康商初字第19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