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金鑫格瑞德商業發展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吉安市廬陵新區,成立于2013年4月18日,注冊資本貳仟萬元人民幣,是湖北省武漢市金鑫集團全額注資的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目前準備開發的“吉泰走廊高檔家裝家俬市場”,是吉安市人民政府重點招商引資項目,也是政府重點打造的新型專業性商貿中心項目。該項目是以家居建材、家裝家飾為主,集辦公、酒店、購物、休閑等其他配套為一體的多元化高端商業綜合體,該項目總建筑面積為23萬余平方米,總投資近10億元人民幣。項目建成后將成為吉安市乃至贛中南地區規模更大、檔次更高、功能更全、環境更美、服務更優的“一站式”高檔家居商品購物中心。公司投資母體—武漢市金鑫集團位于湖北省武漢市,初創于1985年,是一家以家居市場經營為主,集家居設計、生產、銷售和物業管理為一體的跨行業、多領域的現代企業集團。作為專業的家居市場品牌運營商,集團以服務周全、創新超前、管理專業為核心競爭力鑄就的“金鑫國際家居”品牌在業內獨樹一幟,也得到消費者廣泛認可。
聯系方式
其他聯系方式
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 法人名稱:
- 吉安市金鑫格瑞德商業發展有限公司
- 簡稱:
- 金鑫格瑞德商業發展
- 主要經營產品:
- 商業發展
- 經營范圍:
- 市場管理,房屋裝飾裝修工程,水電安裝,房地產開發、銷售;廣告設計、制作、發布;建筑材料、裝潢材料、家居飾品、日用百貨銷售;網上貿易代理。(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營業執照號碼:
- 360800110003117
- 發證機關:
- 吉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法人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 經營期限:
- 永久
- 經營狀態:
- 存續
- 成立時間:
- 2013年04月18日
- 職員人數:
- 100人
- 所屬行業:
- 會議及展覽公司 » 青原區會議及展覽公司
- 所屬城市黃頁:
- 吉安企業網 » 青原區 » 青原區河東
- 順企編碼:
- 5781489
吉安市金鑫格瑞德商業發展有限公司的股東
股東名字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
武漢市金鑫集團有限公司 | 100% | 人民幣2000萬元 |
吉安市金鑫格瑞德商業發展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記錄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
其他變更 | 姓名:楊發根,職務:執行董事; 姓名:楊漢華,職務:監事; 姓名:毛偉民,職務:經理; | 姓名:毛偉軍,職務:經理; 姓名:楊發根,職務:執行董事; 姓名:楊漢華,職務:監事; | 2021-10-12 |
住所變更 |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區青原大道555號 |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區河東街道天立花園彩虹苑4棟3-401室 | 2021-10-12 |
經營范圍變更 | 許可項目:房地產開發經營,住宅室內裝飾裝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一般項目:市場營銷策劃,住房租賃,非居住房地產租賃,土地使用權租賃,房地產咨詢,廣告制作,廣告發布(非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出版單位),日用百貨銷售,住宅水電安裝維護服務(除許可業務外,可自主依法經營法律法規非禁止或限制的項目) | 市場管理,房屋裝飾裝修工程,水電安裝,房地產開發、銷售;廣告設計、制作、發布;建筑材料、裝潢材料、家居飾品、日用百貨銷售;網上貿易代理。(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2020-11-30 |
其他變更 | 2 | - | 2016-05-31 |
2016-05-31 | |||
其他變更 | 2016-05-31 | ||
經營范圍變更 | 一般經營項目:市場管理,房屋裝飾裝修工程,水電安裝,房地產開發、銷售(以上項目憑有效資質證經營);廣告設計、制作、發布;建筑材料、裝潢材料、家居飾品、日用百貨銷售;網上貿易代理。(以上項目國家有專項規定的除外,不含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需前置審批及禁止項目); | 一般經營項目:市場管理,房屋裝飾裝修工程、水電安裝、房地產開發(以上項目憑有效資質證經營);廣告設計、制作、發布;建筑材料、裝潢材料、家居飾品、日用百貨銷售;網上貿易代理。(以上項目國家有專項規定的除外,不含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需前置審批及禁止項目); | 2014-10-28 |
吉安市金鑫格瑞德商業發展有限公司的組織架構
名字 | 職務 |
---|---|
楊漢華 | 監事 |
楊發根 | 執行董事 |
毛偉軍 | 總經理 |
吉安市金鑫格瑞德商業發展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
(吉青)市監(廣)罰決〔2016〕1號 | 廣告中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 | 青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1. 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2. 處以廣告費用四倍罰款21086.2元。 | 2016-04-19 | 2016-04-19 |
(吉青)市監(廣)罰決〔2016〕3號 | 廣告中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 | 青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1. 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 2. 處以罰款30000元。 | 2016-06-19 | 2016-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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