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廠專業生產各種折疊袋,旅行包等,并批發銷售日用百貨、淘寶爆款貨源、支持全國一件代發貨。做大家的后備倉庫
義烏市恩染工藝品廠,辦公室地址位于浙江省的第四個大都市區金華市,浙江省義烏市佛堂鎮徐塘下村,于2013年10月11日在金華成立,我工廠主要提供單車配件; 自行車配件; 騎行裝備; 風火輪; 車貼放光貼 我們致力于提供的生產解決方案,期待與您共贏未來
聯系方式
- 工廠地址:
- 浙江省義烏市佛堂鎮徐塘下村 -
- 固定電話:
- 13777901801
- 經理:
- 徐景峰
- 廠長手機:
- 15857949444
- 郵政編碼:
- 321000
- 順企®采購:
- 請賣家聯系我在線采購產品
其他聯系方式
手機號碼 | 13777901801 |
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義烏市恩染工藝品廠發布的產品供應信息
燙發器2002卷發棒時尚不銹鋼卷發棒二合一套裝卷發器146g
價格:面議 建議零售價:¥15.00 產品類別:卷發器 品牌:自主 / 2010-01-01糖果色傘粒 創意小玩意掛件方便存放雨傘掛鉤 懸掛傘架子 14g
價格:面議 產品類別:雨傘架 品牌:不詳 材質:TPE / 2010-01-01韓國一字眉卡畫眉卡修眉卡套裝畫眉神器化妝眉形卡眉毛卡
價格:面議 品牌:自主 規格:三只裝 / 2010-01-01吸卡裝 一拖四USB分線器 告訴USB 八爪魚集線器B31
價格:面議 品牌:自主 型號:USB2.0 接口數:4 / 2010-01-01
義烏市恩染工藝品廠的股東
股東名字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
徐景峰 | 100% | 人民幣10萬元 |
義烏市恩染工藝品廠的工商變更記錄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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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變更 | 浙江省義烏市佛堂鎮寶山頭村棟單元樓(自主申報) | 浙江省金華市義烏市佛堂鎮徐塘下村 | 2022-05-24 |
經營范圍變更 | 一般項目:工藝美術品及禮儀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箱包制造;互聯網銷售(除銷售需要許可的商品);日用百貨銷售;箱包銷售;工藝美術品及禮儀用品銷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 工藝品(不含電鍍)加工、銷售;家居裝飾品、日用百貨網上批發、零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2022-05-24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董事長、首席代表變更 | 徐景峰 | 徐景峰 | 2017-06-30 |
- | 現聯絡員姓名:徐景峰;現聯絡員固定電話:;現聯絡員移動電話: ;現聯絡員電子郵箱:;現聯絡員身份:;現聯絡人員;現財務負責人姓名:徐景峰;現財務負責人固定電話:;現財務負責人移動電話:;現財務負責人電子郵箱:;現財務負責人證件名稱:;現財務負責人身份 | 原聯絡員姓名:徐景峰;原聯絡員固定電話:;原聯絡員移動電話: ;原聯絡員電子郵箱:;原聯絡員身份:;原聯絡人員;原財務負責人姓名:;原財務負責人固定電話:;原財務負責人移動電話:;原財務負責人電子郵箱:;原財務負責人證件名稱:;原財務負責人身份: | 2017-06-30 |
投資者變更 | 徐景峰 | 徐景峰 | 2017-06-30 |
企業聯絡人員、財務人員 | 現聯絡員姓名:徐景峰; 現聯絡員固定電話:; 現聯絡員移動電話: ; 現聯絡員電子郵箱:; 現聯絡員身份:; 現聯絡人員; 現財務負責人姓名:徐景峰; 現財務負責人固定電話:; 現財務負責人移動電話:; 現財務負責人電子郵箱:; 現財務負責人證件名稱:; 現財務負責人身份 | 原聯絡員姓名:徐景峰; 原聯絡員固定電話:; 原聯絡員移動電話: ; 原聯絡員電子郵箱:; 原聯絡員身份:; 原聯絡人員; 原財務負責人姓名:; 原財務負責人固定電話:; 原財務負責人移動電話:; 原財務負責人電子郵箱:; 原財務負責人證件名稱:; 原財務負責人身份: | 2017-06-30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901456 | 注冊號:96893機構代碼證: | 2016-11-29 | |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901456 | 注冊號:96893機構代碼證: | 2016-11-29 |
換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執照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6 | 注冊號:機構代碼證:081690145 | 2016-11-29 |
一般經營項目變更 | 一般經營項目: 工藝品(不含電鍍)加工、銷售;家居裝飾品、日用百貨網上批發、零售。 | 一般經營項目: 加工、銷售:工藝品(不含電鍍)、家居裝飾品 | 2014-03-24 |
義烏市恩染工藝品廠的行政處罰
義市監管罰字〔2016〕10044號 | 違反認證認可和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 | 義烏市恩染工藝品廠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及《中華人名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八條之規定。屬列入目錄的產品未經認證,擅自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六十七條規定,本局決定: 一、責令改正; 二、沒收違法所得78.4元。 三、處以罰款50000元,上繳國庫。 | 2016-07-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