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臨海市杜橋鎮大汾 -
- 固定電話:
- (0576)5503688
- 經理:
- 周祥宗
- 郵政編碼:
- 317016
- 順企®采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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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臨海市杜橋煤氣有限公司的股東
股東名字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
陳麗萍 | 90.0% | 人民幣189萬元 |
楊文丹 | 10.0% | 人民幣21萬元 |
臨海市杜橋煤氣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記錄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67229 | 注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 | 2016-03-30 | |
姓名: 陳麗萍; 證件名稱: ; : ; 性別: 女性; 職務: 監事姓名: 楊文丹; 證件名稱: ; : ; 性別: 女性; 職務: 執行董事姓名: 楊文丹; 證件名稱: ; : ; 性別: 女性; 職務: 經理 | 姓名: 陳麗萍; 證件名稱: ; : ; 性別: 女性; 職務: 監事 姓名: 楊平偉;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執行董事 姓名: 楊平偉;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經理 | 2015-01-08 | |
法定代表人變更 | 楊文丹 | 楊平偉 | 2015-01-08 |
投資人變更 | 姓名: 楊文丹; 出資額: 21; 百分比: 10%姓名: 陳麗萍; 出資額: 189; 百分比: 90% | 姓名: 楊平偉; 出資額: 21; 百分比: 10% 姓名: 陳麗萍; 出資額: 189; 百分比: 90% | 2015-01-08 |
組織機構變更 | 姓名: 陳麗萍; 證件名稱: ; : ; 性別: 女性; 職務: 監事姓名: 楊文丹; 證件名稱: ; : ; 性別: 女性; 職務: 執行董事姓名: 楊文丹; 證件名稱: ; : ; 性別: 女性; 職務: 經理 | 姓名: 陳麗萍; 證件名稱: ; : ; 性別: 女性; 職務: 監事 姓名: 楊平偉;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執行董事 姓名: 楊平偉;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經理 | 2015-01-08 |
企業類型變更 | 私營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營性質企業控股) |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 | 2014-02-17 |
投資人變更 | 姓名: 楊平偉; 出資額: 21; 百分比: 10%姓名: 陳麗萍; 出資額: 189; 百分比: 90% | 姓名: 楊平偉; 出資額: 210; 百分比: 100% | 2014-02-17 |
姓名: 陳麗萍; 證件名稱: ; : ; 性別: 女性; 職務: 監事姓名: 楊平偉;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執行董事姓名: 楊平偉;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經理 | 姓名: 陳麗華;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監事 姓名: 楊平偉;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執行董事 姓名: 楊平偉;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經理 | 2014-02-17 | |
組織機構變更 | 姓名: 陳麗萍; 證件名稱: ; : ; 性別: 女性; 職務: 監事姓名: 楊平偉;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執行董事姓名: 楊平偉;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經理 | 姓名: 陳麗華;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監事 姓名: 楊平偉;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執行董事 姓名: 楊平偉;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經理 | 2014-02-17 |
注冊號: | 注冊號: 125 | 2007-10-23 |
臨海市杜橋煤氣有限公司的組織架構
名字 | 職務 |
---|---|
楊文丹 | 執行董事 |
楊文丹 | 經理 |
陳麗萍 | 監事 |
臨海市杜橋煤氣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
臺質監罰字【2015】40號 | 市質監局 | 2015年10月13日,臺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員及執法人員依法對位于臨海市杜橋鎮大汾的臨海市杜橋煤氣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檢查發現該公司的充裝臺上有工人正在對液化石油氣鋼瓶進行液化石油氣的充裝,充裝臺邊的空地上停有1輛車牌號為浙JT31**的廂式貨車,正有工人將充裝完畢的型號規格YSP-14.5的液化石油氣鋼瓶搬上貨車,執法人員對上述充裝完畢搬運到車廂內的液化石油氣鋼瓶進行檢查,并在現場經與楊某某核對,發現其中17只液化石油氣鋼瓶瓶體或檢驗標志標注的檢驗日期分別為: 2010年5月、2008年3月、2009年8月、2010年12月、2010年1月、2011年3月、2009年1月、2010年、2009年9月、2009年、2010年、2011年2月、2010年8月、2010年4月、2010年7月、2011年3月、2011年7月。另還發現1只存放在充裝臺上的已充裝完畢的型號規格YSP-5的液化石油氣鋼瓶,因腐蝕太厲害無法看清檢驗日期以及生產或報廢日期。上述的17只充裝完畢型號規格YSP-14.5和1只型號規格YSP-5的液化石油氣鋼瓶涉嫌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定期檢驗周期。執法人員依法將上述18只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定期檢驗周期的液化石油氣鋼瓶予以就地查封。2015年10月13日,本局立案對當事人進行調查。 經調查后證實,當事人2015年10月13日充裝完畢的,型號規格為YSP-14.5的17只液化石油氣鋼瓶,檢驗日期或瓶體標注的日期分別為2010年5月、2008年3月、2009年8月、2010年12月、2010年1月、2011年3月、2009年1月、2010年、2009年9月、2009年、2010年、2011年2月、2010年8月、2010年4月、2010年7月、2011年3月、2011年7月,以及型號規格為YSP-5的1只液化石油氣鋼瓶制造日期為2008年9月,瓶體沒有標注檢驗日期,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定期檢驗周期。當事人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液化石油氣鋼瓶的充裝活動。 主要證據: 證據一:當事人提供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楊某某的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證明當事人基本情況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情況; 證據二:現場檢查筆錄1份、現場所拍的照片9張,證明了當事人未按安全技術規范進行充裝液化石油氣鋼瓶的實; 證據三:臺質監查字〔2015〕40號《質量技術監督封存決定書》(附涉案物品清單)1份,與現場照片、現場檢查筆錄互相印證,證明當事人涉案液化石油氣鋼瓶的規格型號、數量和檢驗日期; 證據四:調查筆錄1份,記錄了當事人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進行充裝的事實; 證據五:當事人在接受調查時提供了證書編號為TS4233235-2017的氣瓶充裝許可證復印件1份,有效期至2017年8月27日,獲準從事液化石油氣介質的氣瓶充裝,印證了當事人是經許可進行氣瓶充裝活動的; 證據六:2014年9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布的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TSGR0006-2014《氣瓶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印證了當事人充裝的YSP-14.5的液化石油氣瓶每4年就需檢驗和超期未檢的事實; 證據七: 《質量技術監督行政處罰告知書》(臺質監罰告字〔2015〕40號)及送達回證。證明于2015年12月24日,依法向當事人告知本局案件審理委員會集體審理確認后,擬處罰的事實、理由和依據,并告知當事人有陳述、申辯及聽證的權利,當事人在規定時間內沒有提出陳述、申辯及聽證要求的事實。 臨海市杜橋煤氣有限公司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充裝液化石油氣鋼瓶的行為,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之規定:移動式壓力容器、氣瓶充裝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并經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許可,方可從事充裝活動: (一)有與充裝和管理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 (二)有與充裝和管理相適應的充裝設備、檢測手段、場地廠房、器具、安全設施; (三)有健全的充裝管理制度、責任制度、處理措施。 充裝單位應當建立充裝前后的檢查、記錄制度,禁止對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移動式壓力容器和氣瓶進行充裝。 氣瓶充裝單位應當向氣體使用者提供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氣瓶,對氣體使用者進行氣瓶安全使用指導,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辦理氣瓶使用登記,及時申報定期檢驗。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違反本法規定,移動式壓力容器、氣瓶充裝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充裝許可證: (一)未按照規定實施充裝前后的檢查、記錄制度的; (二)對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移動式壓力容器和氣瓶進行充裝的。 違反本法規定,未經許可,擅自從事移動式壓力容器或者氣瓶充裝活動的,予以取締,沒收違法充裝的氣瓶,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本局決定對臨海市杜橋煤氣有限公司給予以下行政處罰: 1、責令改正; 2、處以罰款伍萬元(50000元)整,上繳國庫。 請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沒款繳到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臺州市分行營業部(開戶名:臺州市財政局),地址:臺州市解放南路8-1號(白云山瀑布對面),帳號:*034001。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并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如對本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可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浙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或者臺州市人民政府申請復議,也可以于六個月內依法向椒江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 2015-12-29 | ||
【2016】臨城執法罰字第74號 | 市行政執法局 | 2016年3月11日,當事人臨海市杜橋煤氣有限公司在其公司氣站內,向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的個人梁XX提供用于經營的燃氣96瓶,每瓶裝有14公斤液化石油氣。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第四款、第四十六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處以人民幣壹萬元的罰款。 | 2016-08-24 |
臨海市杜橋煤氣有限公司的法律訴訟:
文書名稱 | 日期 | 編號 |
尤洪娜與臨海市杜橋煤氣有限公司、陳學良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 2016-02-10 | (2015)臺臨民初字第3791號 |
臨海市杜橋煤氣有限公司投資的公司
投資企業 | 法人代表 | 地址 | 出資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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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海市民豐燃氣有限公司 | 盧金榮 | 臨海市臺州府路南端(城關下橋路106號對面) | 2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