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龍韻制衣有限公司,位于沂蒙山革命老區--臨沂,郯城縣郯城鎮楊樓村82號,于2013年04月22日在臨沂成立。在楊啟飛帶領下,郯城龍韻制衣已經為客戶提供了12年優質的服務,公司主要提供服裝加工與銷售,貨物及技術進出口, 歡迎各界朋友蒞臨參觀、指導和業務洽談
聯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郯城縣郯城鎮楊樓村82號 -
- 固定電話:
- (0539)6225266
- 經理:
- 楊慶合
- 電子郵件:
- 1234562@QQ.com
- 郵政編碼:
- 276000
- 順企®采購:
- 請賣家聯系我在線采購產品
其他聯系方式
電子郵箱 | 1234562@QQ.com |
手機號碼 | 15265907315 |
電子郵箱 | 18315785168@126.com |
手機號碼 | 18315785168 |
座機號碼 | 0539-6225266 |
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 法人名稱:
- 郯城龍韻制衣有限公司
- 簡稱:
- 郯城龍韻制衣
- 主要經營產品:
- 未提供
- 經營范圍:
- 服裝加工與銷售,貨物及技術進出口(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營業執照號碼:
- 371322200007095
- 發證機關:
- 郯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法人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 核準日期:
- 2015-01-23
- 經營期限:
- 2017-04-22
- 經營狀態:
- 在業
- 成立時間:
- 2013年04月22日
- 所屬行業:
- 女式風衣/大衣 » 郯城縣女式風衣/大衣
- 所屬城市黃頁:
- 臨沂企業網 » 郯城縣 » 郯城縣郯城鎮
- 順企編碼:
- 7675280
郯城龍韻制衣有限公司的股東
股東名字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
楊慶合 | 60% | 人民幣60.0萬元 |
張霞 | 40% | 人民幣40.0萬元 |
郯城龍韻制衣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記錄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
法定代表人變更 | 楊啟飛 | 楊慶合 | 2015-01-23 |
董事備案 | 姓名:楊啟飛,:,職務: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身份證號:; [新增] 姓名:張霞,:,職務:監事,身份證號:; | 姓名:楊慶合,:,職務: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身份證號:; [退出] 姓名:張霞,:,職務:監事,身份證號:; | 2015-01-23 |
董事 | 姓名:楊啟飛,:,職務: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身份號碼:; [新增] 姓名:張霞,:,職務:監事,身份號碼:; | 姓名:楊慶合,:,職務: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身份號碼:; [退出] 姓名:張霞,:,職務:監事,身份號碼:; | 2015-01-23 |
董事備案 | 姓名:楊啟飛,:,職務: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身份證號:;姓名:張霞,:,職務:監事,身份證號:; | 姓名:楊慶合,:,職務: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身份證號:;姓名:張霞,:,職務:監事,身份證號:; | 2015-01-23 |
經營范圍 | 服裝加工與銷售,貨物及技術進出口 | 服裝加工銷售 | 2013-08-27 |
郯城龍韻制衣有限公司的組織架構
名字 | 職務 |
---|---|
張霞 | 監事 |
楊啟飛 | 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
郯城龍韻制衣有限公司的法律訴訟:
文書名稱 | 日期 | 編號 |
原告徐祗雷與被告張霞、楊啟飛、郯城龍韻制衣有限公司、楊郁琳民間借貸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 2015-12-28 | (2015)郯民初字第3896號 |
原告劉國榮與被告張霞、孫合華、楊啟飛、楊郁琳、郯城龍韻制衣有限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一審民事判決書 | 2015-11-30 | (2015)郯民初字第4217號 |
原告劉國榮與被告張霞、楊啟飛、陳丹丹、郯城龍韻制衣有限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 2015-11-30 | (2015)郯民初字第4218號 |
原告劉國榮與被告張霞、孫合華、楊啟飛、楊郁琳、郯城龍韻制衣有限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一審民事裁定書 | 2015-10-26 | (2015)郯民初字第4217-1號 |
原告劉國榮與被告張霞、孫合華、楊啟飛、楊郁琳、郯城龍韻制衣有限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 2015-10-26 | (2015)郯民初字第4217號 |
原告徐祗雷與被告張霞、楊啟飛、郯城龍韻制衣有限公司、楊郁琳民間借貸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 2015-09-29 | (2015)郯民初字第3896-1號 |
原告徐祗雷與被告張霞、楊啟飛、郯城龍韻制衣有限公司、楊郁琳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一審民事裁定書 | 2015-09-29 | (2015)郯民初字第3896號 |
原告趙開峰與被告張霞、楊啟飛、郯城龍韻制衣有限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 2015-12-28 | (2015)郯民初字第4240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