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恒源鋼業始創于1990年,座落于麗水松陽松陰溪畔,占地50畝,注冊資本3000萬。公司專營不銹鋼無縫管,主打換熱管、儀表管以及各種流體管,產品包括天然氣固溶和光亮退火兩大類。
恒源鋼業秉承“誠信、創新、志恒、至善”的企業精神、恪守以誠信立業,靠質量生存,以品牌發展的經營理念,竭誠服務廣大客戶。
聯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浙江麗水松陽江南工業區松青路10號
- 固定電話:
- 0578-8806111
- 銷售經理:
- 孫澤華
- 經理手機:
- 18806876777
- 電子郵件:
- shq2003123@sohu.com
- 郵政編碼:
- 323400
- 順企®采購:
- 請賣家聯系我在線采購產品
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 法人名稱:
- 浙江恒源鋼業有限公司
- 簡稱:
- 恒源鋼業
- 主要經營產品:
- 不銹鋼管 , 不銹鋼無縫鋼管
- 經營范圍:
- 一般經營項目:不銹鋼制品、不銹鋼鋼管、不銹鋼管件、閥門制造、加工、銷售;貨物、技術進出口。
- 營業執照號碼:
- 331124000000942
- 發證機關:
- 松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法人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 核準日期:
- 2014-09-22
- 經營期限:
- 2027-11-05
- 經營狀態:
- 存續
- 經營模式:
- 生產,銷售
- 成立時間:
- 2007年11月06日
- 職員人數:
- 100人
- 注冊資本:
- 3080 (萬元)
- 公司官網:
- http://www.cn-hy.net
- 所屬行業:
- 不銹鋼材 » 松陽縣不銹鋼材
- 所屬城市黃頁:
- 麗水企業網 » 松陽縣
- 順企編碼:
- 26896991
不銹鋼無縫管-光亮退火
價格:面議 / 2023-08-31不銹鋼無縫管-天然氣固溶
價格:面議 / 2023-08-31S30408不銹鋼無縫鋼管
價格:面議 型號:S30408 25*2:25*2.5 / 2016-12-20
浙江恒源鋼業有限公司的股東
股東名字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
吳嬋玲 | 76% | 人民幣2340.8萬元 |
項川豪 | 12% | 人民幣369.6萬元 |
吳軍 | 12% | 人民幣369.6萬元 |
浙江恒源鋼業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記錄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
其他事項備案 | 公司章程修改備案:增加的1520萬元于2020年9月15日前到位。變更為:增加的1520萬元于2040年9月15日前到位。 增加的240萬元于2020年9月15日前到位。變更為:增加的240萬元于2040年9月15日前到位。 增加的240萬元于2020年9月15日前到位。變更為:增加的240萬元于2040年9月15日前到位。; | - | 2021-05-07 |
出資日期備案 | 姓名: 吳軍; 出資日期: 2007-11-06; 姓名: 吳嬋玲; 出資日期: 2007-11-06; 姓名: 項川豪; 出資日期: 2007-11-06; | 姓名: 吳軍; 出資日期: 2007-11-06; 姓名: 吳嬋玲; 出資日期: 2007-11-06; 姓名: 項川豪; 出資日期: 2007-11-06; | 2021-05-07 |
投資人備案 | 姓名: 吳嬋玲; 出資額: .萬; 姓名: 吳軍; 出資額: .萬; [新增] 姓名: 項川豪; 出資額: .萬; | 姓名: 吳嬋玲; 出資額: .萬; 姓名: 馮濱; 出資額: .萬; [退出] 姓名: 項川豪; 出資額: .萬; | 2018-11-07 |
出資方式備案 | 姓名: 吳軍; 出資額: .萬; 出資形式: 貨幣 姓名: 吳嬋玲; 出資額: .萬; 出資形式: 貨幣 姓名: 項川豪; 出資額: .萬; 出資形式: 貨幣 | 姓名: 馮濱; 出資額: .萬; 出資形式: 貨幣 姓名: 吳嬋玲; 出資額: .萬; 出資形式: 貨幣 姓名: 項川豪; 出資額: .萬; 出資形式: 貨幣 | 2018-11-07 |
出資比例備案 | 姓名: 吳軍; 出資額: .萬; 姓名: 吳嬋玲; 出資額: .萬; 姓名: 項川豪; 出資額: .萬; | 姓名: 馮濱; 出資額: .萬; 姓名: 吳嬋玲; 出資額: .萬; 姓名: 項川豪; 出資額: .萬; | 2018-11-07 |
出資日期備案 | 姓名: 吳軍; 出資日期: 2007-11-06 姓名: 吳嬋玲; 出資日期: 2007-11-06 姓名: 項川豪; 出資日期: 2007-11-06 | 姓名: 馮濱; 出資日期: 2007-11-06 姓名: 吳嬋玲; 出資日期: 2007-11-06 姓名: 項川豪; 出資日期: 2007-11-06 | 2018-11-07 |
換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執照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4206XM | 注冊號:組織機構代碼證:X | 2017-08-18 |
投資人變更 | 姓名: 馮濱; 出資額: 369.6; 百分比: 12%姓名: 項川豪; 出資額: 369.6; 百分比: 12%姓名: 吳嬋玲; 出資額: 2340.8; 百分比: 76% | 姓名: 馮濱; 出資額: 129.6; 百分比: 12% 姓名: 項巖林; 出資額: 129.6; 百分比: 12% 姓名: 吳嬋玲; 出資額: 820.8; 百分比: 76% | 2014-09-22 |
注冊資本變更 | 3080 | 1080 | 2014-09-22 |
住所變更 | 住所: 浙江省麗水市松陽縣葉村鄉江南工業區松青路10號; 郵政編碼: 323400; 電話: ;住所所在行政區劃:西屏鎮 | 住所: 浙江松陽縣葉村鄉江南工業區松青路10號; 郵政編碼: 323400; 電話: ;住所所在行政區劃:西屏鎮 | 2014-09-22 |
浙江恒源鋼業有限公司的組織架構
名字 | 職務 |
---|---|
吳軍 | 執行董事 |
吳嬋玲 | 監事 |
吳軍 | 經理 |
浙江恒源鋼業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
松安監管罰〔2015〕27號 | 縣安監局 | 松陽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松安監管罰〔2015〕27號
2015年11月24日,松陽縣人民政府下發松政發(2015)118號文件,認定浙江恒源鋼業有限公司對“10.18”一般機械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經初步調查發現,該單位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本局遂于 2015年11月24日依法決定立案調查。 經查:2015年10月18日22時10分許,浙江恒源鋼業有限公司軋機車間生產現場發生一起機械傷害事故,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經松陽縣人民政府調查認定,當事人浙江恒源鋼業有限公司,未有效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未保證公司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軋機車間4號軋機安全通道不暢、軋機轉動部位無防護罩、車間照明不足不符合國家、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要求;未健全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未與從業人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完善,操作規程不健全;未開展規范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對該起事故負有責任。 以上事實主要有《松陽縣人民政府關于同意對浙江恒源鋼業有限公司“10.18”機械傷害事故結案的批復》(松政發〔2015〕118號)批復同意的《浙江恒源鋼業有限公司“10.18”機械傷害事故調查報告》及所附具的相關證據材料予以證明。 本局于2015年12月29日依法向當事人送達了松安監管罰告[2015]27號《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陳述、申辯和聽證申請。 本局認為:生產經營單位是生產經營活動的主體,也是安全生產工作責任的直接承擔主體。當事人作為依法成立的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事故,并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應當依法予以制裁。鑒于當事人在事故發生后,主動處理善后事宜,得到了死者家屬的諒解,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事故造成的危害后果,具有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適用規則》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從輕處罰情節?,F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決定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罰款人民幣貳拾壹萬元整。
松陽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二〇一六年一月五日 | 2016-01-05 | ||
松安監管罰〔2015〕28號 | 縣安監局 | 松陽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松安監管罰〔2015〕28號
當 事 人:吳軍 職務:浙江恒源鋼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2015年11月24日,松陽縣人民政府下發松政發(2015)118號文件,認定浙江恒源鋼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吳軍,未依法履行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導致發生“10.18”一般機械傷害事故。經初步調查發現,當事人吳軍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本局遂于 2015年11月24日依法決定立案調查。 經查:2015年10月18日22時10分許,浙江恒源鋼業有限公司軋機車間生產現場發生一起機械傷害事故,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經松陽縣人民政府調查認定,當事人浙江恒源鋼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吳軍,未有效履行安全管理職責,未健全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未與從業人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未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未健全崗位操作規程,未保證公司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未有效組織檢查安全生產工作,未組織公司級安全大檢查,排查治理現場隱患,導致發生“10.18”一般機械傷害事故。 以上事實主要有《松陽縣人民政府關于同意對浙江恒源鋼業有限公司“10.18”機械傷害事故結案的批復》(松政發〔2015〕118號)批復同意的《浙江恒源鋼業有限公司“10.18”機械傷害事故調查報告》及所附具的相關證據材料予以證明。 本局于2015年12月29日依法向當事人送達了松安監管罰告[2015]28號《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陳述、申辯和聽證申請。 本局認為:當事人浙江恒源鋼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吳軍作為該公司的主要負責人,其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一)、(二)、(四)、(五)項的規定。鑒于當事人吳軍上一年年收入為10萬元,且當事人的違法事實不具有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適用規則(試行)》第十四條規定的從輕處罰情節、第十五條規定的從重處罰情形,本著行政處罰與違法行為的危害程度相當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決定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罰款人民幣叁萬元整。
松陽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二〇一六年一月五日 | 2016-01-05 | ||
松公(消)行罰決字〔2015〕0033號 | 松陽縣公安消防大隊 | 現查明你單位廠房內滅火器配置數量不足,消防設施、器材配置、設置不符合標準,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一項和《浙江省消防行政處罰裁量標準(試行)》第二十四條,決定給予浙江恒源鋼業有限公司處罰款人民幣伍仟元整的處罰。執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單位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持本決定書到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松陽縣支行(帳號:*02001)繳納罰款。作出行政處罰的機關名稱及日期:松陽縣公安消防大隊 2015年6月17日。 | 2015-06-17 | ||
松公(消)行罰決字〔2015〕0032號 | 松陽縣公安消防大隊 | 現查明你單位辦公樓內消防水帶被挪用,挪用消防設施、器材,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上違法行為已當場整改完畢,未造成嚴重后果且屬于一年內非首次違反,符合《浙江省消防行政處罰裁量標準(試行)》第十八條規定的減輕處罰情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二項和《浙江省消防行政處罰裁量標準(試行)》第十八條,決定給予浙江恒源鋼業有限公司處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的處罰。執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單位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持本決定書到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松陽縣支行(帳號:*02001)繳納罰款。作出行政處罰的機關名稱及日期:松陽縣公安消防大隊 2015年6月17日。 | 2015-06-17 |
浙江恒源鋼業有限公司的注冊商標
圖片 | 注冊號 | 商標名 | 分類 | 分類ID | 狀態 | 日期 |
---|---|---|---|---|---|---|
![]() | 7467091 | 騰源 | 金屬材料 | 6 | 商標變更完成 | 2009-06-12 |
![]() | 7467100 | 圖形 | 金屬材料 | 6 | 商標變更完成 | 2009-06-12 |
![]() | 7467135 | 恒源鋼業 | 金屬材料 | 6 | 商標變更完成 | 2009-06-12 |
![]() | 7467091 | 騰源 | 金屬材料 | 6 | 商標變更完成 | 2009-06-12 |
![]() | 7467135 | 恒源鋼業 | 金屬材料 | 6 | 商標變更完成 | 2009-06-12 |
![]() | 7467100 | 圖形 | 金屬材料 | 6 | 商標變更完成 | 2009-06-12 |
浙江恒源鋼業有限公司的專利證書
CN205133656U | 實用新型 | 2016-04-06 | 一種變頻配風的頂燃平焰式固溶爐 | 鐵的冶金 | 吳顯玉;吳軍 |
CN205170935U | 實用新型 | 2016-04-20 | 一種煙氣用于保溫的頂燃平焰固溶爐 | 吳顯玉;吳軍 | |
CN106319396A | 發明公布 | 2017-01-11 | 一種耐高溫無縫不銹鋼管及其制備方法 | 吳顯玉 | |
CN205138101U | 實用新型 | 2016-04-06 | 一種節能的不銹鋼管潤滑烘干裝置 | 吳顯玉;吳軍 | |
CN205115551U | 實用新型 | 2016-03-30 | 一種燃氣燃燒充分的固溶爐 | 鐵的冶金 | 吳顯玉;吳軍 |
CN106367694A | 發明公布 | 2017-02-01 | 超低碳奧氏體無縫不銹鋼管以及無縫不銹鋼管的制備方法 | 吳顯玉;吳軍 | |
CN205170934U | 實用新型 | 2016-04-20 | 一種采用新型配風方式的固溶爐 | 鐵的冶金 | 吳顯玉;吳軍 |
CN106282845A | 發明公布 | 2017-01-04 | 一種耐腐蝕無縫不銹鋼管及其制備方法 | 吳顯玉 |
浙江恒源鋼業有限公司的法律訴訟:
文書名稱 | 日期 | 編號 |
浙江恒源鋼業有限公司與無錫宏迪金屬制品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 2015-06-25 | (2015)溫龍商初字第8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