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市閩寧鉭鈮礦業開發有限公司,位于閩越文化、太極文化的發源地南平,中山路58號,于1997年10月18日在南平成立。公司資金充裕,注冊資本4055.640000萬人民幣,在薛向仁帶領下,閩寧鉭鈮礦業開發已經為客戶提供了28年優質的服務,公司主要提供采礦,加工選礦和礦產品的運輸,商貿, 歡迎各界朋友蒞臨參觀、指導和業務洽談
聯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中山路58號 -
- 固定電話:
- 0599-8629500
- 經理:
- 陳家燈
- 郵政編碼:
- 353000
- 順企®采購:
- 請賣家聯系我在線采購產品
其他聯系方式
手機號碼 | 13850943131 |
手機號碼 | 13859348337 |
座機號碼 | 0599-8512812 |
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 法人名稱:
- 福建省南平市閩寧鉭鈮礦業開發有限公司
- 簡稱:
- 閩寧鉭鈮礦業開發
- 主要經營產品:
- 采礦 , 加工選礦和礦產品的運輸 , 商貿
- 經營范圍:
- 鉭鈮礦采選;鉭鈮礦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營業執照號碼:
- 91350700156994080D
- 發證機關:
-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法人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國有控股)
- 地區編碼:
- 350700
- 組織機構代碼:
- 15699408-0
- 核準日期:
- 2016-02-02
- 經營期限:
- 2027-12-16
- 經營狀態:
- 存續
- 成立時間:
- 1997年10月18日
- 職員人數:
- 501人
- 注冊資本:
- 4055.640000萬人民幣 (萬元)
- 所屬行業:
- 其他稀有金屬礦
- 所屬城市黃頁:
- 南平企業網
- 順企編碼:
- 8690498
福建省南平市閩寧鉭鈮礦業開發有限公司的股東
股東名字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
福建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 | 46% | 人民幣1865.59萬元 |
福建國脈創業投資有限公司 | 29% | 人民幣1176.14萬元 |
寧夏東方鉭業股份有限公司 | 20% | 人民幣811.13萬元 |
南平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 5% | 人民幣202.78萬元 |
福建省南平市閩寧鉭鈮礦業開發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記錄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
董監事高管備案 | 總經理(法定代表人):魏日銘 : 董事長:傅天雄 : 董事:朱少雄 : 監事:戴慶星 : 董事:楊皞 : 董事:王宏 : 監事:李瑞筠 : 董事:林文豪 : 監事:盧冰 : 董事:蘇江湖 : 董事:程偉熙 : 財務負責人:何援朝 : | 總經理(法定代表人):魏日銘 : 董事長:傅天雄 : 董事:朱少雄 : 監事:戴慶星 : 董事:楊皞 : 董事:王宏 : 監事:李瑞筠 : 董事:馮靜 : 監事:謝蘇平 : 董事:蘇江湖 : 董事:程偉熙 : | 2022-06-17 |
股東或股份發起人改變姓名或名稱 | 南平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寧夏東方鉭業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 福建國脈創業投資有限公司; | 南平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寧夏東方鉭業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 福建國脈創業投資有限公司; | 2021-02-05 |
章程修正案備案 | 2021-01-21股東姓名的變更 | 舊章程 | 2021-02-05 |
董事備案 | 朱少雄 [新增] 楊皞 傅天雄 馮靜 王宏 [新增] 程偉熙 蘇江湖 | 蘇江湖 傅天雄 楊皞 馮靜 程偉熙 姜濱 [退出] 陳國建 [退出] | 2021-02-05 |
監事備案 | 謝蘇平 戴慶星 [新增] 李瑞筠 [新增] | 謝蘇平 孫慧智 [退出] 張紹齊 [退出] | 2021-02-05 |
聯絡員備案 | 楊寧 | 潘艷萍 | 2018-03-27 |
董事備案 | 姜濱 程偉熙 陳國建 楊皞 馮靜 蘇江湖 [新增] 傅天雄 [新增] | 楊皞 馮靜 陳國建 程偉熙 林利榮 [退出] 陳躍升 [退出] 姜濱 | 2016-08-23 |
監事備案 | 謝蘇平 孫慧智 張紹齊 | 孫慧智 張紹齊 謝蘇平 | 2016-08-23 |
經理備案 | 魏日銘 [新增] | 薛向仁 [退出] | 2016-08-23 |
董事備案 | 姜濱 程偉熙 陳國建 楊皞 馮靜 蘇江湖 傅天雄 | 楊皞 馮靜 陳國建 程偉熙 林利榮 陳躍升 姜濱 | 2016-08-23 |
福建省南平市閩寧鉭鈮礦業開發有限公司的組織架構
名字 | 職務 |
---|---|
張紹齊 | 監事 |
魏日銘 | 總經理 |
蘇江湖 | 董事 |
傅天雄 | 董事 |
馮靜 | 董事 |
孫慧智 | 監事 |
姜濱 | 董事 |
陳國建 | 董事長 |
楊皞 | 董事 |
謝蘇平 | 監事 |
程偉熙 | 董事 |
福建省南平市閩寧鉭鈮礦業開發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
南人社監罰字〔2016〕第1號 | 用人單位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關系后,未為勞動者辦理檔案轉移手續。 | 南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1.處以伍佰元罰款。2.當事人收到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南平市工商銀行延平支行繳納罰款。 | 2016-08-19 | 2016-08-19 |
南人社監罰字〔2016〕第1號 | 違反勞動合同訂立規定—扣押勞動者檔案或其他物品; | 南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2016年06月22日,徐騎向南平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提交投訴登記表,主要訴求:1、要求對閩寧公司違法扣押其檔案作出處罰;2、要求解決閩寧公司違法扣押其檔案事項并作出書面答復意見;3、要求閩寧公司支付兩年的勞動報酬或兩年的失業金補償。我局南平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予以立案調查。 經查明,本單位于2016年6月22日收到徐騎投訴福建省南平市閩寧鉭鈮礦業開發有限公司未為其辦理檔案轉移手續。 上述事實,由以下證據證實:1、《關于解除與徐騎同志勞動合同關系的通知》(閩寧鉭業〔2014〕5號)復印件;2、《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復印件;3、南平市勞動就業中心接收徐騎檔案的回執復印件。 鑒于以上事實,我局于2016年8月19日送達了《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罰(行政處理)告知書》(南人社監告字〔2016〕2號),依法告知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并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無陳述及申辯。 我局認為: 當事人未為其辦理檔案轉移手續,事實清楚,證據充分,,違反了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規定。 根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四條 之規定,決定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處以伍佰元罰款; 上述罰款,當事人應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根據《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實施辦法》(國務院令第235號)的有關規定憑《罰沒收入繳款通知書》到各代收銀行網點繳納罰款(各代收銀行網點附后)。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我局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規定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 2016-08-19 | 2016-08-19 |
福建省南平市閩寧鉭鈮礦業開發有限公司的法律訴訟:
文書名稱 | 日期 | 編號 |
徐騎與福建省南平市閩寧鉭鈮礦業開發有限公司勞動爭議二審民事裁定書 | 2016-12-12 | (2016)閩07民終1323號 |
徐騎與福建省南平市閩寧鉭鈮礦業開發有限公司勞動爭議再審復查與審判監督民事裁定書 | 2015-10-19 | (2015)閩民申字第1177號 |
福建省南平市閩寧鉭鈮礦業開發有限公司與徐騎勞動爭議糾紛二審判 | 2014-12-01 | (2014)南民終字第669號 |
廈門市富磊貿易有限公司與福建省南平市閩寧鉭鈮礦業開發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 2015-02-25 | (2015)延民初字第839號 |
福建華星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與福建省南平市閩寧鉭鈮礦業開發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1) | 2015-02-25 | (2015)延民初字第899號 |
福建華星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與福建省南平市閩寧鉭鈮礦業開發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 2015-02-25 | (2015)延民初字第898號 |
福建省南平市閩寧鉭鈮礦業開發有限公司與于都萬鑫礦業有限責任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 2015-06-22 | (2015)延民初字第1801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