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h梅七加油點,辦公室地址位于浙江省第二大城市、江南水鄉兼海港城市寧波,寧??h越溪鄉七市村,于2002年06月13日在寧波成立,我單位主要提供柴油、煤油、機油、農機配件、零售
聯系方式
- 單位地址:
- 寧海縣越溪鄉七市村 -
- 固定電話:
- (0574)65366662
- 聯系人:
- 葉可全
- 郵政編碼:
- 315605
- 順企®采購:
- 請賣家聯系我在線采購產品
其他聯系方式
座機號碼 | 0574-65366662 |
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寧??h梅七加油點的股東
股東名字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
葉可全 | 100% | 人民幣8萬元 |
寧海縣梅七加油點的工商變更記錄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
一般經營項目變更 | 一般經營項目: 農機配件、潤滑油、燃料油零售。 | 一般經營項目: 農機配件、潤滑油零售。 | 2016-10-10 |
換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執照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2 | 注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無 | 2016-10-10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680582 | 注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無 | 2016-10-10 | |
一般經營項目變更 | 一般經營項目: 農機配件、潤滑油零售。 | 一般經營項目: 許可經營項目:柴油、煤油零售(有效期至2011年06月03日止);一般經營項目:農機配件、潤滑油零售。 | 2012-08-03 |
許可經營項目變更 | 許可經營項目: 柴油、煤油零售(在許可證件有效期內經營); | 許可經營項目: | 2012-08-03 |
住所變更 | 住所: 寧??h越溪鄉七市村 郵政編碼: 315605 電話: 住所所在行政區劃:越溪鄉 | 住所: 越溪鄉七市村 郵政編碼: 315605 電話: 住所所在行政區劃:躍龍街道 | 2012-08-03 |
住所變更 | 住所: 寧??h越溪鄉七市村; 郵政編碼: 315605; 電話: ;住所所在行政區劃:越溪鄉 | 住所: 越溪鄉七市村; 郵政編碼: 315605; 電話: ;住所所在行政區劃:躍龍街道 | 2012-08-03 |
經營范圍變更 | 經營范圍: 許可經營項目:柴油、煤油零售(有效期至2011年06月03日止);一般經營項目:農機配件、潤滑油零售。行業代碼: 6564兼營: 無經營方式: 零售。 | 經營范圍: 許可經營項目:柴油零售(有效期至2008年06月02日止);一般經營項目:農機配件、潤滑油零售。行業代碼: 6564兼營: 無經營方式: 零售。 | 2008-08-05 |
營業期限變更 | 營業期限: 2002-6-13 至 | 營業期限: 2002-6-13 至 2008-6-2 | 2008-08-05 |
營業期限變更 | 營業期限: 2002-6-13 至 | 營業期限: 2002-6-13 至 2008-6-2 | 2008-08-05 |
寧海縣梅七加油點的行政處罰
寧市監處〔2016〕206號 | 寧??h工商分局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寧市監處〔2016〕206號; 案件名稱:寧??h梅七加油點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的商品案; 被處罰對象名稱:寧??h梅七加油點; 被處罰單位法定代表人姓名:葉可全; 主要違法事實:當事人寧海縣梅七加油點,于2016年開始以不同的價格從三門縣巡檢司燃油供應有限公司購進多批次0號車用柴油(V)予以銷售。2016年6月8日,本局會同寧波市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技術中心對當事人庫存的5900L的0號車用柴油(V)進行抽樣,并委托該中心檢測。抽取檢驗用樣品4L,備份樣品4L,抽檢時銷售價格為5.53元/L,檢驗用樣品以銷售價格購買,備份樣品存放在當事人處。寧波市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技術中心于2016年6月28日出具了編號為331600000520號檢驗報告。檢驗報告的檢驗結論是:硫含量不符合標準GB 19147-2013《車用柴油(V)》中0號車用柴油(V)的技術要求。本局于2016年7月8日收到前述檢驗報告,并于當日送達當事人。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復檢申請。檢驗期間,當事人將剩余的前述5896L(含備份樣品4L)0號車用柴油(V)以5.53元/L的價格全部銷售,貨值金額為32627元。上述0號車用柴油(V)涉及不同批次、不同進價,并與抽檢前庫存柴油混合,違法所得無法計算。2016年7月8日,被本局查獲。 ; 行政處罰種類、依據: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的商品;《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 行政處罰內容:(一)責令停止銷售; (二)罰款33000元。 ; 行政處罰履行方式:處罰決定; 行政處罰履行期限:2016-09-23 00:00:00; 行政處罰機關名稱:寧海縣工商分局; 行政處罰日期:2016-09-08 | 2016-09-08 | ||
寧市監處〔2016〕206號 | 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的商品 | 寧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一)責令停止銷售; (二)罰款33000元。 | 2016-09-20 | 2016-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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