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余姚市黃家埠鎮工業園區A區 -
- 固定電話:
- (0574)62480288
- 經理:
- 胡鶴鳴
- 郵政編碼:
- 315464
- 順企®采購:
- 請賣家聯系我在線采購產品
其他聯系方式
手機號碼 | 13777168559 |
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 法人名稱:
- 余姚市舜達電鍍有限公司
- 簡稱:
- 舜達電鍍
- 主要經營產品:
- 未提供
- 經營范圍:
- 電鍍加工。
- 營業執照號碼:
- 330281000217630
- 發證機關:
- 余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法人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 核準日期:
- 2016-04-20
- 經營期限:
- 永久
- 經營狀態:
- 存續
- 成立時間:
- 2002年01月25日
- 注冊資本:
- 50 萬元人民幣 (萬元)
- 所屬行業:
- 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廠 » 余姚市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廠
- 所屬城市黃頁:
- 寧波企業網 » 余姚市 » 余姚市黃家埠鎮
- 順企編碼:
- 9071692
余姚市舜達電鍍有限公司的股東
股東名字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
胡鶴鳴 | 60% | 人民幣30萬元 |
胡科科 | 40% | 人民幣20萬元 |
余姚市舜達電鍍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記錄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62202T | 注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 | 2016-04-20 | |
換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執照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62202T | 注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 | 2016-04-20 |
注冊號: | 注冊號: 920 | 2012-02-21 | |
變更注冊號 | 注冊號: | 注冊號: 920 | 2012-02-21 |
集團編號升級 | 注冊號: | 注冊號: 20 | 2012-02-21 |
注冊號升級 | 注冊號: | 注冊號: 20 | 2012-02-21 |
營業期限變更 | 營業期限: 2002-1-25 至 | 營業期限: 2002-1-25 至 2012-1-24 | 2012-02-20 |
營業期限變更 | 營業期限: 2002-1-25 至 | 營業期限: 2002-1-25 至 2012-1-24 | 2012-02-20 |
經營范圍變更 | 經營范圍: 一般經營項目:電鍍加工。行業代碼: 3470 | 經營范圍: 電鍍加工(許可證期限至2005年7月31日)行業代碼: 3470 | 2005-08-11 |
經營范圍變更 | 經營范圍: 電鍍加工(許可證期限至2005年7月31日)行業代碼: 3470 | 經營范圍: 電鍍加工#行業代碼: 3470 | 2004-08-18 |
余姚市舜達電鍍有限公司的組織架構
名字 | 職務 |
---|---|
胡鶴鳴 | 執行董事 |
胡鶴鳴 | 總經理 |
胡科科 | 監事 |
余姚市舜達電鍍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
余環罰字[2015]171號 | 市環境保護局 | 余 姚 市 環 境 保 護 局 行 政 處 罰 決 定 書 余環罰字[2015]171號 被處罰人:余姚市舜達電鍍有限公司,營業執照注冊號碼:330281000217630(1/1),組織機構代碼證號:73426220-2,法定代表人:胡鶴鳴,地址:余姚市黃家埠鎮工業園區A區。 我局于2015年3月25日對被處罰人水污染物排放超總量的行為予以立案調查。2015年3月25日,我局對被處罰人進行了執法檢查?,F已查明,被處罰人在余姚市黃家埠鎮工業園區A區,公司固定資產約為1900萬元。設有生產車間13只,電鍍生產線26條,鋁氧化線3條。經查,被處罰人年度允許使用生產用水40580噸,生活用水5400噸,共計45980噸,2014年實際使用新鮮水94490噸,超總量48510噸。 我局認為被處罰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向環境或者向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水污染物的,不得超過國家和省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以及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钡囊幎?,已構成違法。有: 1、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胡鶴鳴的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證明被處罰人身份及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實; 2、授權委托書、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證明被委托人與胡鶴鳴是授權委托關系及身份等事實; 3、2015年3月25日現場勘查筆錄一份及照片2張,證明被處罰人大門、生產車間,寧波增值稅專用發票復印件6張等事實; 4、2015年3月25日對被委托人的的調查詢問筆錄一份,證明被處罰人在余姚市黃家埠鎮工業園區A區的余姚市舜達電鍍有限公司進行了檢查。公司固定資產約為1900萬元,設有生產車間13只,電鍍生產線26條,鋁氧化線3條。經查,被處罰人年度允許使用生產用水40580噸,生活用水5400噸,共計45980噸,2014年實際使用新鮮水94490噸,超總量48510噸等證據為憑。 2015年6月8日,本局向被處罰人直接送達了余環罰聽告字[2015]143號《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被處罰人逾期未提出陳述和申辯,亦未提出聽證要求。 現依據《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第五十八條第一款規定:“排放水污染物超過國家或者省規定的排放標準,或者超過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治理,處應繳納排污費數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但罰款數額最高不超過二百萬元。應繳納排污費按年計算?!钡囊幎?,本局決定對被處罰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責令立即停止水污染物超總量排放的行為; 2、罰款人民幣叁萬陸仟元整。 限被處罰人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繳至(賬戶全稱:余姚市財政局非稅資金專戶;開戶銀行:工行余姚市支行)。逾期不繳納罰款,我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限被處罰人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余姚市人民政府或者寧波市環保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六個月內直接向余姚市人民法院起訴。 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余姚市環境保護局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 2015-06-16 |
余姚市舜達電鍍有限公司的法律訴訟:
文書名稱 | 日期 | 編號 |
樓全春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慈溪直屬支公司、余姚市舜達電鍍有限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 2016-09-07 | (2016)浙0282民初6583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