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海德豐電器有限公司是專業生產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儀的專業化公司,該公司生產的KCB-J3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儀是艦用成熟產品,具有可靠性高、性能穩定、測試精度高等特點,寧海德豐電器有限公司公司具有有一定的設計經驗、生產經驗和艦船配套基礎,公司生產的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儀進行專門的型式試驗和電磁兼容試驗,且生產的氣體傳感器專門進行可靠性試驗和抗中毒試驗,受到專家的好評。 寧海德豐電器有限公司于1999年通過并建立GB/T19001:2000idtISO9001:2000標準的質量體系,具備質量保證能力,具有先進的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儀生產設備和檢測設備可以滿足生產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儀的要求。寧海德豐電器有限公司專門從事生產艦用產品,為此有整套成熟的生產艦用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儀的工藝,可操作性較強。
聯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寧海縣城關山河路1號 -
- 固定電話:
- (0574)
- 經理:
- 王翔
- 電子郵件:
- nhwxdc@mail.nbptt.zj.cn
- 郵政編碼:
- 315000
- 順企®采購:
- 請賣家聯系我在線采購產品
其他聯系方式
座機號碼 | 0574-65563015 |
電子郵箱 | nhdfdq@126.com |
電子郵箱 | nhwxdc@mail.nbptt.zj.cn |
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寧海德豐電器有限公司的股東
股東名字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
王紹德 | 80% | 人民幣2400.0萬元 |
王翔 | 20% | 人民幣600.0萬元 |
寧海德豐電器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記錄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
投資人備案 | 姓名: 王紹德; ; ; 姓名: 王翔; ; ; | 姓名: 王紹德; ; ; 姓名: 王翔; ; ; | 2021-11-03 |
注冊資本變更 | 2021-11-03 | ||
經營范圍變更 | 一般項目:電器輔件制造;船舶自動化、檢測、監控系統制造;儀器儀表修理;鐵路專用測量或檢驗儀器制造;機械電氣設備制造;電氣設備修理;配電開關控制設備制造;其他通用儀器制造;儀器儀表制造;照明器具制造;智能儀器儀表制造;工業自動控制系統裝置制造;環境監測專用儀器儀表制造;電氣信號設備裝置制造;實驗分析儀器制造;機械電氣設備銷售;電氣信號設備裝置銷售;電力設施器材制造(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 電器、五金產品、金屬制品研發、制造、加工,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等規定未禁止或無需經營許可的項目和未列入地方產業發展負面清單的項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2021-07-16 |
法定代表人變更 | 王翔 | 王紹德 | 2021-07-16 |
高級管理人員備案 | 姓名: 王紹德; : ; 職位: 監事; 姓名: 王翔; : ; 職位: 總經理; 姓名: 王翔; : ; 職位: 執行董事; | 姓名: 王紹德; : ; 職位: 總經理; 姓名: 王紹德; : ; 職位: 執行董事; 姓名: 王翔; : ; 職位: 監事; | 2021-07-16 |
住所變更 | 浙江省寧波市寧海縣躍龍街道緱東路號(自主申報) | 浙江省寧波市寧??h城關山河路號 | 2021-07-16 |
經營范圍變更 | 電器、五金產品、金屬制品研發、制造、加工,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等規定未禁止或無需經營許可的項目和未列入地方產業發展負面清單的項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電子元器件、儀表儀器、電氣產品開發、安裝、維修、制造、加工。(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2019-03-27 |
換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執照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73598T | 注冊號:50765組織機構代碼證: | 2017-08-30 |
注冊資本變更 | 300( + 200% ) | 100 | 2009-12-23 |
實收資本變更 | 300( + 200% ) | 100 | 2009-12-23 |
寧海德豐電器有限公司的組織架構
名字 | 職務 |
---|---|
王紹德 | 總經理 |
王紹德 | 執行董事 |
王翔 | 監事 |
寧海德豐電器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
寧地稅稽罰〔2015〕12號 | 縣財政局 |
一、違法事實 你公司2011年度、2012年度無償讓渡公司資金給與企業生產經營無關的寧波興富工具有限公司、寧??h東部海洋經濟合作社、上海中濟物流有限公司等單位使用,共計2390000元,并長期掛帳其他應收款借方;2011年度、2012年度短期借款400000元,財務費用科目列支與生產經營無關的短期借款利息2011年度56182.40元、2012年度68125.19元,且未調增當年度應納稅所得額。 2011年度合計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56182.40元。當年度已申報應納稅所得額1468399.44元。 2012年度合計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68125.19元。當年度已申報應納稅所得額1985056.41元。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一條、第三條第一款、第四條第一款、第五條、第十條第八款的規定,少繳企業所得稅31076.90元(稽查期間企業已自行申報補繳稅款)。其中: 2011年度:56182.40×25%=14045.60(元) 2012年度:68125.19×25%=17031.30(元) 二、處罰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的規定。上述違法事實多列支出少報應稅項目,造成少繳企業所得稅行為是偷稅。 鑒于你公司能夠積極配合檢查,主動提供材料,使查處工作進展順利,且在稽查期間主動補繳應補繳的稅款。根據《寧波市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行使規則》(寧波市人民政府令第150號)第十一條第(六)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對偷稅造成少繳企業所得稅的行為依法從輕處罰,處偷稅造成少繳企業所得稅稅款的百分之五十罰款,計15538.45元。其中: 企業所得稅的罰款:15538.45元。 31076.90×50%=15538.45(元) 以上應繳款項共計15538.45元。限你(單位)自本決定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到寧海縣地方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繳納入庫。到期不繳納罰款,我局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本決定自送達之日起生效。如對本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寧??h地方稅務局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法向寧??h人民法院起訴。如對處罰決定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的,我局將采取《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條、第八十八條第三款規定的強制執行措施,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 2015-1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