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運罰決字[2015] 第3302255115100699號 | | 象山縣道路運輸管理所 | 2015年02月09日06時30分,象山縣道路運輸管理所執法人員在戴港收費站巡查時,發現浙B.33052客車有違章嫌疑。經攔停該車檢查,當時該車由林波駕駛,車上載有51名象山至宿州的乘客,駕駛員當場提供了道路運輸證件及包車線路牌,但無法提供包車合同及包車票,執法人員核對后發現該車的線路牌是偽造的。后經調查核實,該車系寧波長江旅游客運有限公司所有。該行為客運包車未持有效的包車客運標志牌進行經營。根據《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九十條第(三)項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仟伍佰元整。 | | 2015-07-29 |
象運罰決字[2016] 第3302255116000220號 | | 象山縣道路運輸管理所 | 2016年08月05日07時55分,象山縣道路運輸管理所執法人員在戴港高速收費站巡查時,發現浙B.33057客車有違法嫌疑,于是攔停該車亮證檢查。當時該車由王維虎駕駛,車上載有42名乘客,車上乘客是從象山出發前往慈溪。駕駛員當場提供了該車的道路運輸證及本人的從業資格證,但未能當場該趟包車的包車合同。根據《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八十條第(三)項 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 | | 2016-08-12 |
鄞運罰決字[2015] 第3302275115100334號 | | 鄞州區道路運輸管理所 | 2015年03月10日05時24分,寧波市鄞州區道路運輸管理所執法人員在輕紡城門口巡查時,發現浙B.97527大型客車有違章嫌疑,于是指揮該車駕駛員靠邊停車接受檢查。經檢查相關證件,并對該車駕駛員楊紅兵制作詢問筆錄后發現:該車為寧波長江旅游客運有限公司所有,經營范圍為省際包車客運,經營線路是寧波至常熟。當天該車駕駛員楊紅兵駕駛浙B.97527大型客車載客二十一人從寧波開往常熟,并收取運費人民幣叁仟元整,無法當場出示相應的包車手續。因此,該車經營者寧波長江旅游客運有限公司的行為涉嫌客運包車未持有效的包車客運標志牌進行經營。根據《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九十條第(三)項 處以罰款人民幣貳仟元整。 | | 2015-03-11 |
鄞運罰決字[2015] 第3302275115000100號 | | 鄞州區道路運輸管理所 | 2015年05月06日09時39分,鄞州區道路運輸管理所執法人員在櫟社機場候機大廳門口路段巡查時,發現浙B.30722客車有違章嫌疑,于是指揮該車駕駛員靠邊停車接受檢查。當天吳仕生駕駛該車載二十四名乘客從象山港開往櫟社機場,費用由長江公司與旅行社結算,被查時吳仕生無法出示道路運輸證,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三十四條、《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一款、《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五十九條。客運經營者不按照規定攜帶《道路運輸證》,被執法人員顧君、錢旭輝查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九條、《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八條、《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八十八條第二款 處以罰款人民幣伍拾元整。 | | 2015-05-11 |
鄞運罰決字[2016] 第3302275116100210號 | | 鄞州區道路運輸管理所 | 2016年02月23日20時52分,鄞州區道路運輸管理所執法人員在朝陽高速口巡查時,發現浙B.57796客車有違章嫌疑,于是指揮該車駕駛員靠邊停車接受檢查。經查,該車的業戶是寧波長江旅游客運有限公司,經營范圍是省際包車客運,當事人駕駛該車載客五十一人從鄱陽開往寧波,無法當場出示相關的包車手續,因此,該車經營者寧波長江旅游客運有限公司的行為客運包車未持有效的包車客運標志牌進行經營。根據《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九十條第(三)項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 | | 2016-03-24 |
鄞運罰決字[2016] 第3302275116100676號 | | 鄞州區道路運輸管理所 | 2016年07月20日07時19分,鄞州區道路運輸管理所執法人員在寧波高速口巡查時,發現浙B.37839客車有違法嫌疑,于是指揮該車駕駛員靠邊停車接受檢查。經檢查相關證件,并對受委托人滕如倫制作詢問筆錄后發現:該車業戶為寧波長江旅游客運有限公司。當天,該車駕駛員周廣亮駕駛浙B.37839客車載二十名國旅乘客從寧波出發開往臨安,而該車未辦理相關的道路運輸證。通過進一步調查,該車業戶寧波長江旅游客運有限公司辦理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為縣際包車客運、市際包車客運、省際包車客運,有效期至2018年07月14日。因此,該車經營者寧波長江旅游客運有限公司行為客運經營者使用無《道路運輸證》的車輛參加客運經營。根據《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七十八條第一款 處以罰款人民幣叁仟元整。 | | 2016-07-21 |
奉運罰決字[2015] 第*號 | | 奉化市道路運輸管理所 | 2015年01月22日11時1分,奉化市道路運輸管理所溪口中隊執法人員在奉化市溪口上白村路口巡查時,發現浙B.27956大型普通客車有違章嫌疑,于是指揮該車駕駛員靠邊停車接受檢查。經檢查相關證件,并對該車駕駛員顏偉明制作詢問筆錄后證實:顏偉明駕駛寧波長江旅游客運有限公司的浙B.27956大型普通客車,從寧波鄞州載53名游客到奉化溪口旅游,運費壹仟貳佰元。寧波長江旅游客運有限公司已取得道路客運經營許可證,號碼為浙交運管許可甬字330201500007號,寧波長江旅游客運有限公司無法提供浙B.27956大型普通客車道路旅客運輸證。因此,當事人的行為屬于客運經營者使用無《道路運輸證》的車輛參加客運。當事人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違反了《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根據 處以罰款人民幣叁仟元整 | | 2015-01-23 |
奉運罰決字[2015] 第3302835115100104號 | | 奉化市道路運輸管理所 | 2015年03月07日10時15分,奉化市道路運輸管理所溪口中隊執法人員在奉化溪口賓館路口巡查時,發現浙B.96739大型普通客車有違章嫌疑,于是將其攔下檢查。經查,李祖強駕駛寧波長江旅游客運有限公司的浙B.96739大型普通客車,從奉化大酒店載7名乘客到奉化溪口,運費叁佰元整。寧波市寧波長江旅游客運有限公司已取得道路客運經營許可證,號碼為浙交運管許可甬字330201500007號,寧波市寧波長江旅游客運有限公司無法提供浙B.96739大型普通客車相關營運證件。因此,當事人的行為屬于客運經營者使用無《道路運輸證》的車輛參加客運經營。根據《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八十八條第一款 處以罰款人民幣叁仟元整。 | | 2015-03-09 |
奉運罰決字[2016] 第3302835116100040號 | | 奉化市道路運輸管理所 | 2016年04月19日14時00分,奉化市道路運輸管理所執法人員在奉化市四明路與南山路交叉口巡查時,發現浙B.2A781大型普通客車有違章嫌疑,于是指揮該車駕駛員靠邊停車接受檢查(亮證)。經檢查相關證件,并對該車駕駛員邱金濤制作詢問筆錄后證實:邱金濤駕駛浙B.2A781大型普通客車,從奉化滕頭載52名學生到奉化松岙小學,包車費用共計捌佰元(800元)。車主寧波長江旅游客運有限公司已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號碼浙交運管許可甬鎮字330201500007號,經營范圍:客運:縣內包車客運、縣際包車客運、市際包車客運、省際包車客運。車主寧波長江旅游客運有限公司無法提供浙B.2A781大型普通客車道路運輸證。因此,當事人的行為屬于貨運經營者使用無道路運輸證的車輛參加貨運。根據《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八十八條第一款 處以罰款人民幣叁仟元整。 | | 2016-04-21 |
嘉運罰決字[2016] 第3304004116100548號 | | 嘉興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 2016年08月28日09時30分,浙江省嘉興市道路運輸管理局行政執法人員在嘉興市馬家浜高速出口西側巡查時,發現駕駛員應國寶駕駛寧波長江旅游客運有限公司所屬的浙B.99681客車,車上載有55名乘客從寧波到南潯。該車是由寧波神州旅行社組團,組團費用為人民幣貳仟元整。接受檢查時,該車駕駛員未能出示該車的《道路運輸證》。經進一步調查,該車車主寧波長江旅游客運有限公司已經取得道路運輸管理部門核發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該車未取得《道路運輸證》。違反《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七十八條第一款,客運經營者使用無《道路運輸證》的車輛參加客運經營。根據《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七十八條第一款 處以罰款人民幣柒仟元整。 | | 2016-08-30 |
罰運罰決字[2016] 第3307835116100180號 | | 東陽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 2016年08月28日14時25分,東陽市道路運輸管理局行政執法人員張曉明執法證號3307114012張洪進執法證號3307114041在浙江省東陽市甬金高速東陽進出口處巡查時,發現浙B.95596客車有違法嫌疑,于是指揮該車駕駛員靠邊停車接受檢查。經檢查相關證件,并對該車駕駛員王洪偉制作現場筆錄、詢問筆錄及調查取證后發現:該車駕駛員王洪偉駕駛浙B.95596客車從寧波包車載客22人運往磐安、東陽。違反《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七十八條第一款,客運經營者使用無《道路運輸證》的車輛參加客運經營。根據《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七十八條第一款 處以罰款人民幣叁仟元整。 | | 2016-09-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