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大榭開發區永信港埠發展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第二大城市、江南水鄉兼海港城市寧波,大榭開發區E港區,于2002年02月25日在寧波成立。公司資金充裕,注冊資本150(萬元),在王福紅帶領下,永信港埠發展已經為客戶提供了24年優質的服務,公司主要提供貨物中轉;貨物倉儲等, 歡迎各界朋友蒞臨參觀、指導和業務洽談
聯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大榭開發區E港區 -
- 經理:
- 王福紅
- 經理手機:
- 13806632856
- 郵政編碼:
- 315812
- 順企®采購:
- 請賣家聯系我在線采購產品
其他聯系方式
座機號碼 | 0574-26877786 |
座機號碼 | 0574-26877778 |
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寧波大榭開發區永信港埠發展有限公司的股東
股東名字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
侖江集團有限公司 | 51% | 人民幣2564.27萬元 |
王福紅 | 49% | 人民幣2463.73萬元 |
寧波大榭開發區永信港埠發展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記錄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
章程修正案備案 | - | - | 2018-02-13 |
高級管理人員備案 | 姓名: 嚴雪芬; : ; 職位: 監事 [新增] 姓名: 王福紅; : ; 職位: 執行董事 姓名: 王福紅; : ; 職位: 總經理 | 姓名: 周岳利; : ; 職位: 監事 [退出] 姓名: 王福紅; : ; 職位: 執行董事 姓名: 王福紅; : ; 職位: 總經理 | 2018-02-13 |
投資人備案 | 姓名: 王福紅; 出資額: .萬; 百分比: .% [新增] 企業名稱: 侖江集團有限公司; 出資額: .萬; 百分比: .% | 姓名: 虞云利; 出資額: .萬; 百分比: .% [退出] 企業名稱: 侖江集團有限公司; 出資額: .萬; 百分比: .% | 2018-02-13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73227F | 注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 | 2016-03-30 | |
換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執照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73227F | 注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 | 2016-03-30 |
投資人變更 | 姓名: 虞云利; 出資額: 2463.73; 百分比: 492% 企業名稱: 侖江集團有限公司; 出資額: 2564.27; 百分比: 50.9998%; 法人性質: 企業法人 | 姓名: 王永芳; 出資額: 2463.73; 百分比: 492% 企業名稱: 侖江集團有限公司; 出資額: 2564.27; 百分比: 50.9998%; 法人性質: 企業法人 | 2015-05-08 |
投資人備案 | 姓名: 虞云利; 出資額: .; 百分比: .% [新增] 企業名稱: 侖江集團有限公司; 出資額: .; 百分比: .%; 法人性質: 企業法人 | 姓名: 王永芳; 出資額: .; 百分比: .% [退出] 企業名稱: 侖江集團有限公司; 出資額: .; 百分比: .%; 法人性質: 企業法人 | 2015-05-08 |
許可經營項目變更 | 許可經營項目: 為船舶提供碼頭設施,在港區內提供貨物裝卸、倉儲服務;為船舶提供岸電、淡水供應。(以上項目在許可證有效期限內經營) | 許可經營項目: 碼頭和其他港口設施經營;在港區內從事貨物裝卸、倉儲經營;船舶港口服務業務經營(岸電、淡水供應)。 | 2011-06-16 |
投資人變更 | 姓名: 王永芳; 出資額: 2463.73; 百分比: 492% 企業名稱: 侖江集團有限公司; 出資額: 2564.27; 百分比: 50.9998%; 法人性質: 企業法人 | 姓名: 王永芳; 出資額: 2463.73; 百分比: 492% 企業名稱: 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侖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出資額: 2564.27; 百分比: 50.9998%; 法人性質: 企業法人 | 2011-04-15 |
投資人備案 | 姓名: 王永芳; 出資額: .; 百分比: .% 企業名稱: 侖江集團有限公司; 出資額: .; 百分比: .%; 法人性質: 企業法人 [名稱變更] | 姓名: 王永芳; 出資額: .; 百分比: .% 企業名稱: 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侖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出資額: .; 百分比: .%; 法人性質: 企業法人 | 2011-04-15 |
寧波大榭開發區永信港埠發展有限公司的組織架構
名字 | 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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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福紅 | 執行董事 |
周岳利 | 監事 |
王福紅 | 總經理 |
寧波大榭開發區永信港埠發展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
浙港政罰-BJ〔2016〕1 | 寧波大榭開發區港口局 | 2016年4月28日,寧波大榭開發區永信港埠發展有限公司未嚴格按照規定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港口經營人必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有關港口安全作業規則的規定,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等規章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采取保障安全生產的有效措施,確保安全生產?!?;《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生產經營單位使用被派遣勞動者的,應當將被派遣勞動者納入本單位從業人員統一管理,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必要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钡囊幎ǎ`法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確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第五十一條“港口經營人違反本法第三十二條關于安全生產的規定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依法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給予處罰;情節嚴重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港口經營許可證,并對其主要負責人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未按照規定對從業人員、被派遣勞動者、實習學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者未按照規定如實告知有關的安全生產事項的;”的規定,給予當事人寧波大榭開發區永信港埠發展有限公司罰款人民幣貳萬元整,并責令其對單位內部員工及勞務派遣者進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訓的行政處罰。 | 2016-07-25 |
寧波大榭開發區永信港埠發展有限公司投資的公司
投資企業 | 法人代表 | 地址 | 出資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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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北侖永安設備安裝有限公司 | 徐獻紅 | 北侖小港衙前村 | 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