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歐特鋼鐵有限公司是加工倉儲等產品專業生產加工的個體經營,公司總部設在寧波鎮海區駱駝鎮通河路38號,寧波市歐特鋼鐵有限公司擁有完整、科學的質量管理體系。寧波市歐特鋼鐵有限公司的誠信、實力和產品質量獲得業界的認可。歡迎各界朋友蒞臨寧波市歐特鋼鐵有限公司參觀、指導和業務洽談。
聯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寧波市鎮海區招寶山街道后海塘平海路北側1188號
- 固定電話:
- (0574)
- 經理:
- 王劍平
- 電子郵件:
- suihua1982@163.com
- 郵政編碼:
- 315010
- 傳真號碼:
- 86-0574-86566107
- 順企®采購:
- 請賣家聯系我在線采購產品
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 法人名稱:
- 寧波市歐特鋼鐵有限公司
- 簡稱:
- 歐特鋼鐵
- 主要經營產品:
- 加工倉儲
- 經營范圍:
- 金屬材料、裝潢材料、塑料原料的批發、零售;馬口鐵、不銹鋼、鋁板、電工鋼、電池鋼、銅板、電鍍鋅的加工;高性能精密度特種不銹鋼管、合金鋼管的制造、加工;高精度銅板、帶、箔、管技術開發;倉儲服務;機械設備制造;普通貨運。
- 營業執照號碼:
- 330211000053337
- 發證機關:
- 寧波市鎮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法人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 核準日期:
- 2016-09-19
- 經營期限:
- 2020-05-20
- 經營狀態:
- 存續
- 成立時間:
- 2010年05月21日
- 注冊資本:
- 600萬元 (萬元)
- 所屬行業:
- 倉儲設備 » 鎮海區倉儲設備
- 所屬城市黃頁:
- 寧波企業網 » 鎮海區 » 鎮海區招寶山
- 順企編碼:
- 8956893
寧波市歐特鋼鐵有限公司的股東
股東名字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
鮮碧英 | 40% | 人民幣240.0萬元 |
王敏 | 30% | 人民幣180.0萬元 |
鄭慶芳 | 15% | 人民幣90.0萬元 |
胡定芬 | 15% | 人民幣90.0萬元 |
寧波市歐特鋼鐵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記錄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
投資人備案 | 姓名: 鮮碧英; ; ; [新增] 姓名: 王敏; ; ; 姓名: 胡定芬; ; ; 姓名: 鄭慶芳; ; ; | 姓名: 王劍平; ; ; [退出] 姓名: 王敏; ; ; 姓名: 胡定芬; ; ; 姓名: 鄭慶芳; ; ; | 2021-03-02 |
法定代表人變更 | 鮮碧英 | 王劍平 | 2021-03-02 |
企業聯絡人員、財務人員 | 現聯絡員姓名:葉益芳; 現聯絡員固定電話:; 現聯絡員移動電話: ; 現聯絡員電子郵箱:; 現聯絡員身份:; 現聯絡人員:; 現財務負責人姓名:汪美芳; 現財務負責人固定電話:; 現財務負責人移動電話:; 現財務負責人電子郵箱:; 現財務負責人證件名稱:; 現財務負責人身份: | 原聯絡員姓名:葉益芳; 原聯絡員固定電話:; 原聯絡員移動電話: ; 原聯絡員電子郵箱:; 原聯絡員身份:; 原聯絡人員:; 原財務負責人姓名:葉益芳; 原財務負責人固定電話:; 原財務負責人移動電話:; 原財務負責人電子郵箱:; 原財務負責人證件名稱:; 原財務負責人身份: | 2021-03-02 |
高級管理人員備案 | 姓名: 王敏; : ; 職位: 監事; [新增] 姓名: 鮮碧英; : ; 職位: 執行董事; [新增] 姓名: 鮮碧英; : ; 職位: 經理; [新增] | 姓名: 王劍平; : ; 職位: 執行董事; [退出] 姓名: 王劍平; : ; 職位: 經理; [退出] 姓名: 王文松; : ; 職位: 監事; [退出] | 2021-03-02 |
經營期限變更 | 營業期限至: 營業期限至: 長期 | 營業期限至: 2020-05-20 | 2020-05-07 |
投資人備案 | 姓名: 胡定芬; 出資額: ; 姓名: 鄭慶芳; 出資額: ; [新增] 姓名: 王敏; 出資額: ; 姓名: 王劍平; 出資額: ; | 姓名: 胡定芬; 出資額: ; 姓名: 王文松; 出資額: ; [退出] 姓名: 王敏; 出資額: ; 姓名: 王劍平; 出資額: ; | 2016-09-19 |
投資人變更 | 姓名: 胡定芬; 出資額: 90; 百分比: 15%姓名: 鄭慶芳; 出資額: 90; 百分比: 15%姓名: 王敏; 出資額: 180; 百分比: 30%姓名: 王劍平; 出資額: 240; 百分比: 40% | 姓名: 胡定芬; 出資額: 90; 百分比: 15%姓名: 王文松; 出資額: 90; 百分比: 15%姓名: 王敏; 出資額: 180; 百分比: 30%姓名: 王劍平; 出資額: 240; 百分比: 40% | 2016-09-19 |
投資人備案 | 姓名: 胡定芬; 出資額: ; 姓名: 王文松; 出資額: ; 姓名: 王敏; 出資額: ; [新增] 姓名: 王劍平; 出資額: ; | 姓名: 胡定芬; 出資額: ; 姓名: 王劍平; 出資額: ; 姓名: 王文松; 出資額: ; | 2016-03-04 |
換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執照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819X7 | 注冊號:53337 組織機構代碼證:X | 2016-03-04 |
投資人變更 | 姓名: 胡定芬; 出資額: 90; 百分比: 15% 姓名: 王文松; 出資額: 90; 百分比: 15% 姓名: 王敏; 出資額: 180; 百分比: 30% 姓名: 王劍平; 出資額: 240; 百分比: 40% | 姓名: 胡定芬; 出資額: 90; 百分比: 15% 姓名: 王劍平; 出資額: 240; 百分比: 40% 姓名: 王文松; 出資額: 270; 百分比: 45% | 2016-03-04 |
寧波市歐特鋼鐵有限公司的組織架構
名字 | 職務 |
---|---|
王劍平 | 執行董事 |
王劍平 | 經理 |
王文松 | 監事 |
寧波市歐特鋼鐵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
鎮公路罰[2015]03(41)10370號 | 鎮海區公路管理段 | 2014年06月28日 鎮海區公路管理段執法人員王?、王曉軍在S320駱霞線駱霞線5K+200進行檢查,浙B.7B870的車輛涉嫌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駛,執法人員當場責令該車道路運輸安全稽查大隊停車場(沿海北線0K+200)停車場進行檢測,經檢測,該車為4軸車,車貨總質量48.35噸,《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第三條,并參照交通運輸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治理非法超限運輸工作的通知》(交公路發【2009】527號)的規定,4軸車車貨總質量不得超過40噸,該車車貨總質量超限(8.35)噸。經調查核實,該車為寧波市歐特鋼鐵有限公司所有,駕駛人為張世棚。裝載貨物為鋼材,從駱駝建材市場到鎮海。本機關于2015年11月23日對當事人采取了責令限期改正的措施。 當事人卸載了超限部分貨物,有車輛復檢單為證。 本機關于2015年11月23日依法向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鎮北公路罰告 03(41)10370號。當事人對認定的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及擬作出處罰的意見等無異議,在法定期限內書面確認放棄陳述、申辯的權利。本機關認為:當事人的上述行為屬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駛,已違反了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六十四條的規定,并參照《浙江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浙江省交通運輸行政裁量權基準》的規定,本機關依法對當事人作出以下處罰決定處以人民幣300元的罰款。本行政處罰決定自送達之日起生效。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 寧波市鎮海區人民政府或寧波市鎮海區住房和建設交通局 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3個月內直接向寧波市鎮海區人民法院 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本決定的執行。 | 2015-11-23 | ||
鎮公路罰[2015]03(41)0384號 | 鎮海區公路管理段 | 2015年07月06日 鎮海區公路管理段執法人員沃建平、王?在X613330211沿海北線3K+300進行檢查,浙B.7B870的車輛涉嫌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駛,執法人員當場責令該車沿海北線0K+200(道路運輸安全稽查大隊停車場)停車場進行檢測,經檢測,該車為4軸車,車貨總質量60.35噸,《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第三條,并參照交通運輸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治理非法超限運輸工作的通知》(交公路發【2009】527號)的規定,4軸車車貨總質量不得超過40噸,該車車貨總質量超限(20.35)噸。經調查核實,該車為寧波市歐特鋼鐵有限公司所有,駕駛人為王培培。裝載貨物為鋼卷,從五礦到物產物流。本機關于2015年07月06日對當事人采取了責令限期改正的措施。 當事人于道路運輸安全稽查大隊停車場卸載了超限部分貨物,有車輛復檢單為證。 本機關于2015年07月06日依法向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鎮北公路罰告 03(41)0384號。當事人對認定的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及擬作出處罰的意見等無異議,在法定期限內書面確認放棄陳述、申辯的權利。本機關認為:當事人的上述行為屬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駛,已違反了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六十四條的規定,并參照《浙江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浙江省交通運輸行政裁量權基準》的規定,本機關依法對當事人作出以下處罰決定處以人民幣3000元的罰款。本行政處罰決定自送達之日起生效。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 寧波市鎮海區人民政府或者寧波市鎮海區住房和建設交通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3個月內直接向寧波市鎮海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本決定的執行。 | 2015-07-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