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自2000版電信黃頁,準確度很低,僅供參考 )
聯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秦皇島市海港區御品星城小區(文宏路118號)
- 固定電話:
- (0335)
- 聯系人:
- 李勇
- 電子郵件:
- qhdyhwhlzh@126.com
- 郵政編碼:
- 066000
- 順企®采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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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聯系方式
電子郵箱 | qhdyhwhlzh@126.com |
座機號碼 | 0335-5907225 |
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 法人名稱:
- 秦皇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宏路支行
- 簡稱:
- 銀行
- 父公司
- 秦皇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經營產品:
- 未提供
- 經營范圍:
- 人民幣業務,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代理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從事同業業務;提供擔保、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提供保管箱業務;辦理地方財政財政信用周轉資金的委托存貸款業務;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
- 營業執照號碼:
- 130300300130614
- 發證機關:
- 秦皇島市海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法人類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
- 核準日期:
- 2015-01-21
- 經營期限:
- 永久
- 經營狀態:
- 存續
- 成立時間:
- 2014年12月29日
- 所屬行業:
- 商業銀行 » 海港區商業銀行
- 所屬城市黃頁:
- 秦皇島企業網 » 海港區 » 海港區海港鎮
- 順企編碼:
- 22092886
秦皇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宏路支行的工商變更記錄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
地址變更 | 秦皇島市海港區秦皇半島五區11-1、11-2、11-3 | 秦皇島市海港區御品星城小區(文宏路118號) | 2021-12-10 |
名稱變更 | 秦皇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半島支行 | 秦皇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宏路支行 | 2021-12-10 |
經營范圍變更 | 人民幣業務,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代理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從事同業業務;提供擔保、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提供保管箱業務;辦理地方財政財政信用周轉資金的委托存貸款業務;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律、法規批準的其他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人民幣業務,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代理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從事同業業務;提供擔保、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提供保管箱業務;辦理地方財政財政信用周轉資金的委托存貸款業務;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法律、法規批準的其他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2021-12-10 |
負責人變更 | 趙麗紅 [新增] | 張長健 [退出] | 2021-12-10 |
負責人變更 | 張長健 [新增] | 李勇 [退出] | 2019-12-10 |
財務負責人 | 邢全文 | - | 2017-09-08 |
聯絡員備案 | 李娜 備案手機: | 備案手機: | 2017-09-08 |
經營范圍變更 | 人民幣業務,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代理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從事同業業務;提供擔保、代理首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提供保管箱業務;辦理地方財政財政信用周轉資金的委托存貸款業務;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法律、法規批準的其他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人民幣業務,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代理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從事同業業務;提供擔保、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提供保管箱業務;辦理地方財政財政信用周轉資金的委托存貸款業務;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法律、法規批準的其他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2015-01-21 |
經營范圍變更 | 人民幣業務,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代理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從事同業業務;提供擔保、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提供保管箱業務;辦理地方財政財政信用周轉資金的委托存貸款業務;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法律、法規批準的其他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人民幣業務,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代理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從事同業業務;提供擔保、代理首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提供保管箱業務;辦理地方財政財政信用周轉資金的委托存貸款業務;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法律、法規批準的其他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2015-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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