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食藥監(靜)罰處字[2016]第2820165174號 | null | 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的食品和用于違法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 2016-05-03 | 2016-05-03 |
滬食藥監(靜)罰處字[2016]第2820165221號 | null | 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 2016-08-01 | 2016-08-01 |
滬食藥監(靜)罰處字[2016]第2820165257號 | null | 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 2016-09-30 | 2016-09-30 |
滬食藥監(靜)罰處字[2016]第2820165257號 | null | 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 2016-09-30 | 2016-09-30 |
滬食藥監(靜)罰處字[2016]第2820165174號 | null | 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的食品和用于違法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 2016-05-03 | 2016-05-03 |
滬食藥監(總)罰處字[2016]第2820165036號 | null | 市局執法總隊 | 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 2016-08-16 | 2016-08-16 |
滬食藥監(靜)罰處字[2016]第2820165221號 | null | 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 2016-08-01 | 2016-08-01 |
滬食藥監(總)罰處字[2016]第2820165036號 | null | 市局執法總隊 | 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 2016-08-16 | 2016-08-16 |
靜市監案處字〔2017〕第060201610156號 | 違反食品安全標準,超過品種、使用范圍或者用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 | 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沒收違法所得 1937.74 元;罰款 154319.5 元 | 2017-03-13 | 2017-03-13 |
靜市監案處字〔2016〕第060201610081號 | 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品說明、商品標準、實物樣品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服務;經營者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質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 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罰款 10000 元;責令停止違法行為 | 2016-05-27 | 2016-05-27 |
靜市監案處字〔2016〕第060201510578號 | 普通食品、新資源食品、特殊營養食品廣告宣傳保健功能,借助宣傳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 | 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罰款 10000 元;責令停止發布 | 2016-04-07 | 2016-04-07 |
靜市監案處字〔2016〕第060201610267號 | 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品說明、商品標準、實物樣品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服務;經營者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質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 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罰款 10000 元;責令停止違法行為 | 2016-05-27 | 2016-05-27 |
靜市監案處字〔2016〕第060201510576號 | 經營者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質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 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罰款 10000 元;責令停止違法行為 | 2016-04-07 | 2016-04-07 |
靜市監案處字〔2016〕第060201510571號 | 經營者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質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 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罰款 10000 元;責令停止違法行為 | 2016-04-07 | 2016-04-07 |
靜市監案處字〔2016〕第060201610070號 | 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品說明、商品標準、實物樣品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服務;經營者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質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 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罰款 10000 元;責令停止違法行為 | 2016-06-13 | 2016-06-13 |
靜市監案處字〔2016〕第060201610266號 | 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沒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以及我國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 | 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 287.35 元;罰款 10000 元 | 2016-08-15 | 2016-08-15 |
靜市監案處字〔2017〕第060201614113號 | 經營者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 | 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罰款 5000 元 | 2017-04-14 | 2017-04-14 |
靜市監案處字〔2016〕第060201610082號 | 普通食品、新資源食品、特殊營養食品廣告宣傳保健功能,借助宣傳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 | 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罰款 10000 元;責令停止發布 | 2016-08-15 | 2016-08-15 |
靜市監案處字〔2016〕第060201510573號 | 經營者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質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 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罰款 10000 元;責令停止違法行為 | 2016-04-07 | 2016-04-07 |
靜市監案處字〔2016〕第060201510580號 | 普通食品、新資源食品、特殊營養食品廣告宣傳保健功能,借助宣傳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 | 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罰款 10000 元;責令停止發布 | 2016-04-07 | 2016-04-07 |
靜市監案處字〔2016〕第060201610435號 | 騙取消費者價款或者費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 | 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1、責令改正;2、警告 | 2016-11-28 | 2016-11-28 |
靜市監案處字〔2016〕第060201510599號 | 經營者在格式條款中排除消費者解釋格式條款的權利 | 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罰款 10000 元;警告 | 2015-12-28 | 2015-12-28 |
靜市監案處字〔2016〕第060201610072號 | 食品廣告出現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直接或者間接地宣傳治療作用,借助宣傳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該食品的治療作用;普通食品、新資源食品、特殊營養食品廣告宣傳保健功能,借助宣傳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 | 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罰款 10000 元;責令停止發布 | 2016-05-27 | 2016-05-27 |
靜市監案處字〔2016〕第060201613644號 | 普通食品、新資源食品、特殊營養食品廣告宣傳保健功能,借助宣傳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 | 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罰款 10000 元;責令停止發布 | 2016-09-02 | 2016-09-02 |
靜市監案處字〔2016〕第060201610078號 | 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品說明、商品標準、實物樣品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服務;經營者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質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普通食品、新資源食品、特殊營養食品廣告宣傳保健功能,借助宣傳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 | 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罰款 20000 元;責令停止發布 | 2016-05-16 | 2016-05-16 |
靜市監案處字〔2016〕第060201510574號 | 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品說明、商品標準、實物樣品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服務;經營者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質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 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罰款 10000 元;責令停止違法行為 | 2016-05-09 | 2016-05-09 |
靜市監案處字〔2016〕第060201510570號 | 食品廣告出現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直接或者間接地宣傳治療作用,借助宣傳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該食品的治療作用 | 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罰款 10000 元;責令停止發布 | 2016-04-07 | 2016-04-07 |
靜市監案處字〔2016〕第060201510605號 | 經營者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質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 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罰款 10000 元;責令停止違法行為 | 2016-04-07 | 2016-04-07 |
靜市監案處字〔2016〕第060201510581號 | 普通食品、新資源食品、特殊營養食品廣告宣傳保健功能,借助宣傳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 | 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罰款 10000 元;責令停止發布 | 2016-04-07 | 2016-04-07 |
靜市監案處字〔2016〕第060201510575號 | 普通食品、新資源食品、特殊營養食品廣告宣傳保健功能,借助宣傳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 | 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罰款 10000 元;責令停止發布 | 2016-04-07 | 2016-04-07 |
靜市監案處字〔2016〕第060201613754號 | 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品說明、商品標準、實物樣品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服務;經營者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質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 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罰款 10000 元;責令停止違法行為 | 2016-11-28 | 2016-11-28 |
靜市監案處字〔2016〕第060201510572號 | 經營者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質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 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罰款 10000 元;責令停止違法行為 | 2016-04-07 | 2016-04-07 |
靜市監案處字〔2016〕第060201510579號 | 經營者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質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 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罰款 10000 元;責令停止違法行為 | 2016-04-07 | 2016-04-07 |
靜市監案處字〔2016〕第060201610080號 | 普通食品、新資源食品、特殊營養食品廣告宣傳保健功能,借助宣傳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 | 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罰款 10000 元;責令停止發布 | 2016-06-30 | 2016-06-30 |
靜市監案處字〔2016〕第060201610406號 | 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品說明、商品標準、實物樣品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服務;經營者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質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 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罰款 10000 元;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責令消除影響 | 2016-06-30 | 2016-06-30 |
靜市監案處字〔2017〕第060201610236號 | 上市銷售與其標簽、說明書所載明的內容不符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劑 | 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沒收違法所得 53.85 元;罰款 10000 元 | 2017-04-21 | 2017-04-21 |
靜市監案處字〔2016〕第060201610071號 | 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品說明、商品標準、實物樣品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服務;經營者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質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 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罰款 10000 元;責令停止違法行為 | 2016-05-27 | 2016-05-27 |
靜市監案處字〔2016〕第060201610273號 | 騙取消費者價款或者費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 | 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1.責令改正;2.警告 | 2016-09-18 | 2016-09-18 |
靜市監案處字〔2016〕第060201610090號 | 預包裝食品包裝上的標簽未標明第四十二條所列明的事項 | 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沒收違法所得 1372.31 元;罰款 10000 元;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 2016-08-12 | 2016-08-12 |
靜市監案處字〔2016〕第060201510600號 | 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的食品 | 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沒收違法所得 914.91 元;罰款 10000 元 | 2016-05-03 | 2016-05-03 |
靜市監案處字〔2016〕第060201510577號 | 普通食品、新資源食品、特殊營養食品廣告宣傳保健功能,借助宣傳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 | 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罰款 10000 元;責令停止發布 | 2016-04-07 | 2016-04-07 |
靜市監案處字〔2016〕第060201613627號 | 普通食品、新資源食品、特殊營養食品廣告宣傳保健功能,借助宣傳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 | 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罰款 10000 元;責令停止發布 | 2016-09-02 | 2016-09-02 |
靜市監案處字〔2016〕第060201610095號 | 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品說明、商品標準、實物樣品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服務;經營者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質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 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罰款 10000 元;責令停止違法行為 | 2016-05-27 | 2016-05-27 |
靜市監案處字〔2016〕第060201510124號 | 經營與其標簽內容不符合食品 | 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沒收違法所得 73009.98 元;罰款 50000 元 | 2016-10-28 | 2016-10-28 |
靜市監案處字〔2016〕第060201610077號 | 食品廣告出現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直接或者間接地宣傳治療作用,借助宣傳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該食品的治療作用;普通食品、新資源食品、特殊營養食品廣告宣傳保健功能,借助宣傳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 | 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罰款 10000 元;責令停止發布 | 2016-05-16 | 2016-05-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