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運罰決字[2015] 第3303004115107050號 | | 溫州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 溫州市通泰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有限公司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經營者未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教練路線進行培訓一案,于2015年12月10日立案,經現場調查和對當事人的詢問,現已調查完畢。查明:2015年12月10日上午,當事人林建勇利用浙C.8186學駕培車輛從對學員進行教學指導,由學員張景堯駕駛該車從黃龍通泰駕校方向行駛,12時25分途經雙嶼高速口加油站前時被我大隊執法人員發現并接受稽查,該車核定教練路線為漁渡至林岙、坳外,實際路線與核定路線不符,其行為違法事實清楚,并有下列所附證據材料佐證。根據《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六條第(五)項 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 | | 2015-12-14 |
溫運罰決字[2016] 第3303004116101294號 | | 溫州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 2016年01月11日10時53分,溫州市通泰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有限公司的教練員金益祥利用浙C.6338學教練車帶領一名學員在甌海郭溪鎮教育路6號場地從事駕駛培訓活動,因違反《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二)項,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經營者未在核定的教學場地進行培訓,被執法人員現場查獲。經調查:查扣當時有一名學員利用浙C.6338學教練車在進行“科目三”的練習;該車教練員金益祥利用浙C.6338學教練車在甌海郭溪鎮教育路6號場地內從事駕駛培訓活動有三天的時間,浙C.6338學教練車的核準場地是溫州市鹿城區輕工產業園區E1-13號?,F查實溫州市通泰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有限公司違法事實成立,并附有下列證據材料佐證。根據《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六條第(五)項 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 | | 2016-04-06 |
溫運罰決字[2016] 第3303004116101298號 | | 溫州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 2016年01月11日10時10分,溫州市通泰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有限公司的教練員諸葛海清利用浙C.6506學教練車帶一名學員在甌海郭溪曹埭村教育路6號場地內從事駕駛培訓活動時,因違反《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二)項,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經營者未在核定的教學場地進行培訓,被執法人員現場查獲。經調查:查扣當時有一名學員利用浙C.6506學教練車在進行“科目二”的練習;教練員諸葛海清利用浙C.6506學教練車帶一名學員在甌海郭溪曹埭村教育路6號場地內從事駕駛培訓活動有一天的時間,浙C.6506學教練車的核準場地是溫州市鹿城區輕工產業園區E1-13號地塊?,F查實溫州市通泰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有限公司違法事實成立,并附有下列證據材料佐證。根據《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六條第(五)項 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 | | 2016-04-06 |
溫運罰決字[2016] 第3303004116101293號 | | 溫州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 2016年01月11日10時30分,溫州市通泰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有限公司的教練員周建武利用浙C.6553學教練車在甌海郭溪曹埭村教育路6號場地內從事駕駛培訓活動,因違反《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二)項,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經營者未在核定的教學場地進行培訓,被執法人員現場查獲。經調查:查扣當時有一名學員利用浙C.6553學教練車在進行“科目二”的練習;教練員周建武利用浙C.6553學教練車帶一名學員在甌海郭溪曹埭村教育路6號場地內從事駕駛培訓活動有一天的時間,浙C.6553學教練車的核準場地是溫州市鹿城區輕工產業園區E1-13號地塊?,F查實溫州市通泰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有限公司違法事實成立,并附有下列證據材料佐證。根據《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六條第(五)項 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 | | 2016-04-06 |
溫運罰決字[2016] 第3303004116101296號 | | 溫州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 2016年01月11日10時15分,溫州市通泰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有限公司的教練員邱錢隆利用浙C.6561學教練車帶領一名學員在甌海郭溪曹埭村教育路6號場地內從事駕駛培訓活動,因違反《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二)項,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經營者未在核定的教學場地進行培訓,被執法人員現場查獲。經調查:查扣當時有一名學員利用浙C.6561學教練車在進行“科目二”的練習;教練員邱錢隆利用浙C.6561學教練車帶一名學員在甌海郭溪曹埭村教育路6號場地內從事駕駛培訓活動有一天的時間,浙C.6561學教練車的核準場地是溫州市鹿城區輕工產業園區E1-13號地塊?,F查實溫州市通泰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有限公司違法事實成立,并附有下列證據材料佐證。根據《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六條第(五)項 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 | | 2016-04-06 |
溫運罰決字[2016] 第3303004116101295號 | | 溫州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 2016年01月11日10時26分,教練員章作林利用浙C.6567學教練車帶兩名學員在甌海郭溪曹埭村教育路6號場地內從事駕駛培訓活動時,因違反《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二)項,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經營者未在核定的教學場地進行培訓,被執法人員現場查獲。經調查:查扣當時有兩名學員利用浙C.6567學教練車在進行“科目二”的練習;該車教練員章作林利用浙C.6567學教練車在甌海郭溪曹埭村教育路6號場地內從事駕駛培訓活動有一天的時間,浙C.6567學教練車的核準場地是溫州市鹿城區輕工產業園區E1-13號?,F查實溫州市通泰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有限公司違法事實成立,并附有下列證據材料佐證。根據《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六條第(五)項 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 | | 2016-04-06 |
溫運罰決字[2016] 第3303004116103254號 | | 溫州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 溫州市通泰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有限公司道路運輸經營者未按規定向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報送相關統計資料和信息一案,于2016年07月14日立案,經監管平臺數據核對和對被委托人的詢問,現已調查完畢。查明:2016年06月29日至2016年06月30日期間,溫州市通泰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有限公司所屬浙C.8178學駕培車輛等25輛在教學期間,車載計時終端存在照片無上傳、黑屏、位置不正、遮擋等情況,該駕校已于2016年03月11日因同樣問題責令整改過,2016年07月14日再次被綜合監管平臺發現,經通知,現主動前來配合調查,其行為違法事實清楚,并有下列所附證據材料佐證。根據《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六條第(七)項 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 | | 2016-07-28 |
罰決字[2015] 第33032451201500060號 | | 永嘉縣道路運輸管理局 | 2015年01月29日13時8分,學員金施駕駛浙C.6563學教練車由從溫州滕橋周徐村開往永嘉甌北,該車教練員是邵素曼坐在副駕駛座位置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教練車是在坦三線路、坦五線路、虹三線路、41省道坦下以上的線路可以進行培訓,途經甌北街道礁頭橋地段, 溫州市通泰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有限公司因違反《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二)項,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經營者未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教練路線進行培訓的,被執法人員高偉、陳光武查獲。溫州市通泰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有限公司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經營者未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教練路線進行培訓違法事實清楚,有詢問筆錄、現場筆錄和現場照片等證據證明,證據確鑿,其行為違反了《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二)項“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經營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二)在核定的教學場地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教練路線、時間進行培訓;”之規定,應當予以認定。按《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六條第(五)項“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經營許可證:”,該車屬初次違法,且未造成危害后果,被查后及時主動配合執法機構調查,情節輕微,給予溫州市通泰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有限公司,處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根據 處以罰款人民幣 壹仟元整 | | 2015-02-02 |
永運罰決字[2015] 第3303245115100444號 | | 永嘉縣道路運輸管理局 | 2015年06月17日16時08分,學員盧章延駕駛溫州市通泰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有限公司浙C.6598學駕培車輛,由橋下鎮橋下開往溫州駕校,車上共4位學員,教練員滕汗眉在副駕駛座進行執教。教練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是橋白線路、橋上線路、坦三線路、坦五線路、虹三線路、41省道坦下以上的線路可以進行培訓。根據《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六條第(五)項 處以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 | | 2015-0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