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玉環縣玉城街道機電產業功能區(沙岙村)
- 經理:
- 蔡其苗
- 經理手機:
- 13967677558
- 郵政編碼:
- 318000
- 順企®采購:
- 請賣家聯系我在線采購產品
其他聯系方式
手機號碼 | 18258618857 |
手機號碼 | 13586195856 |
手機號碼 | 13967677558 |
手機號碼 | 18958670275 |
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玉環米其機械配件有限公司的股東
股東名字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
董美花 | 33.33% | 人民幣10.0萬元 |
蔡其苗 | 33.33% | 人民幣10.0萬元 |
葉藝校 | 33.33% | 人民幣10.0萬元 |
玉環米其機械配件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記錄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
聯系電話變更 | 2020-09-22 | ||
企業聯絡人員、財務人員 | 現聯絡員姓名:劉奇芬; 現聯絡員固定電話:; 現聯絡員移動電話: ; 現聯絡員電子郵箱:; 現聯絡員身份:; 現聯絡人員; 現財務負責人姓名:劉奇芬; 現財務負責人固定電話:; 現財務負責人移動電話:; 現財務負責人電子郵箱:; 現財務負責人證件名稱:; 現財務負責人身份 | 原聯絡員姓名:蔡其苗; 原聯絡員固定電話:; 原聯絡員移動電話: ; 原聯絡員電子郵箱:; 原聯絡員身份:; 原聯絡人員:; 原財務負責人姓名:蔡其苗; 原財務負責人固定電話:; 原財務負責人移動電話:; 原財務負責人電子郵箱:; 原財務負責人證件名稱:; 原財務負責人身份: | 2020-09-22 |
法定代表人變更 | 董美花 | 蔡其苗 | 2020-09-22 |
從業人數變更 | 10 | 0 | 2020-09-22 |
高級管理人員備案 | 姓名: 董美花; : ; 職位: 經理; 姓名: 董美花; : ; 職位: 執行董事; 姓名: 蔡其苗; : ; 職位: 監事; | 姓名: 董美花; : ; 職位: 監事; 姓名: 蔡其苗; : ; 職位: 經理; 姓名: 蔡其苗; : ; 職位: 執行董事; | 2020-09-22 |
住所變更 | 浙江省玉環市玉城街道機電產業功能區(城中村沙岙) | 玉環市玉城街道機電產業功能區(沙岙村) | 2020-09-22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78605K | 注冊號:98666 組織機構代碼證: | 2016-09-02 | |
換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執照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78605K | 注冊號:98666 組織機構代碼證: | 2016-09-02 |
投資人備案 | 姓名: 蔡其苗; 出資額: ; 百分比: .% 姓名: 董美花; 出資額: ; 百分比: .% 姓名: 葉藝校; 出資額: ; 百分比: .% [新增] | 姓名: 蔡其苗; 出資額: ; 姓名: 董美花; 出資額: ; | 2012-07-18 |
投資人變更 | 姓名: 蔡其苗; 出資額: 10; 百分比: 33.34%姓名: 董美花; 出資額: 10; 百分比: 33.33%姓名: 葉藝校; 出資額: 10; 百分比: 33.33% | 姓名: 蔡其苗; 出資額: 15; 百分比: 50% 姓名: 董美花; 出資額: 15; 百分比: 50% | 2012-07-18 |
玉環米其機械配件有限公司的組織架構
名字 | 職務 |
---|---|
蔡其苗 | 經理 |
董美花 | 監事 |
蔡其苗 | 執行董事 |
玉環米其機械配件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
玉環環罰字【2015】68號 | 縣環保局 | 玉環縣環境保護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玉環環罰字〔2015〕68號
當事人:玉環米其機械配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其苗 我局于2015年5月27日對玉環縣機電園區進行執法檢查,發現你單位三個廢氣塔噴淋泵未運行,生產廢氣未經處理直接排放環境。2015年5月27日,我局對你單位的違法行為予以立案調查,經調查取證,現查明以下事實:你單位不正常使用廢氣處理設施。 以上事實,主要有以下證據證明: 一、你單位工商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1份各1頁。該證據系你單位向我局調查人員提供,證實了你單位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事實; 二、你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該證據系你單位向我局調查人員提供,證實了你單位法定代表人是具有相應行為能力的人以及調查詢問的證言具有證據效力; 三、現場檢查(勘查)筆錄1份共1頁。該證據系2015年5月27日,我局執法人員對你單位進行現場檢查時制作。該證據證實了你單位現場正在生產,噴淋泵未運行,廢氣直接排放事實; 四、現場檢查(勘查)圖1份共1頁。該證據系2015年5月27日,我局執法人員對你單位進行現場檢查時制作。該證據證實了你單位地理位置及車間分布情況; 五、現場取證照片6張共3頁。該證據系2015年5月27日,我局執法人員對你單位進行現場檢查時拍攝,證實了你單位三個廢氣塔噴淋泵未運行事實; 六、調查詢問筆錄1份共4頁。該證據系2015年5月28日,我局執法人員對蔡其苗進行調查詢問時制作,證實了你單位不正常使用廢氣處理設施,三個廢氣塔噴淋泵未運行,生產廢氣未經處理直接排放環境。 我局認為你單位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條第二款“前款規定的排污單位排放大氣污染物的種類、數量、濃度有重大改變的,應當及時申報;其大氣污染物處理設施必須保持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閑置大氣污染物處理設施的,必須事先報經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規定,已構成違法。 2015年5月28日本案調查終結,2015年8月4日,我局作出《玉環縣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玉環環罰告字〔2015〕67號),告知你單位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和擬作出的處罰決定,告知你單位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我局于2015年8月6日將告知書送達你單位。你單位未在法定期限內向我局提出陳述申辯,也沒有提出舉行聽證要求。 以上事實,有我局《玉環縣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玉環環罰告字〔2015〕67號)、《玉環縣環境保護局送達回執》為證。 我局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條第三項規定,“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本法第四條第二款規定的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不同情節,責令停止違法行,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或者處以五萬元以下罰款:(三)排污單位不正常使用大氣污染物處理設施,或者未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擅自拆除、閑置大氣污染物處理設施的;”之規定,決定對你單位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罰款人民幣肆萬玖仟元整。 你單位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憑浙江省政府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到銀行繳納罰款至玉環縣財政局(非稅收入結算分戶)。逾期不繳納罰款,我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你單位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玉環縣人民政府或者臺州市環境保護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六個月內直接向玉環縣人民法院起訴。 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玉環縣環境保護局 二○一五年九月六日
附件: 誠信環保建議書 致玉環米其機械配件有限公司: 你單位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我局依法進行了處罰。說明你單位還存在不少問題,主要是三個廢氣塔噴淋泵未運行,生產廢氣未經處理直接排放環境。希望你單位從這個案件中吸取教訓,以此為戒,保護環境,為建設和諧社會做出貢獻。
玉環縣環境保護局 二○一五年九月六日 | 2015-09-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