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泰順縣彭溪鎮彭月工業園區 -
- 固定電話:
- 0577-59288172
- 經理:
- 李敏
- 郵政編碼:
- 3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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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聯系方式
座機號碼 | 0577-59288172 |
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溫州市泰久合金材料有限公司的股東
股東名字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
張珠香 | 51% | 人民幣1530萬元 |
黃月霞 | 49% | 人民幣1470萬元 |
溫州市泰久合金材料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記錄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
清算組成員備案 | 清算組成員: 黃月霞、張珠香; 清算組負責人: 黃月霞; 地址: 浙江省溫州市龍灣區永中街道城北城中南路號東首; 聯系方式: | - | 2020-09-03 |
管轄單位變更 | 永中所 | 溫州市龍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2020-08-31 |
住所變更 | 浙江省溫州市龍灣區永中街道城北城中南路號東首 | 泰順縣彭溪鎮彭月工業園區 | 2020-08-31 |
章程修正案備案 | - | - | 2020-08-31 |
組織機構變更 | 姓名: 黃月霞; 證件名稱: ; : ; 性別: 女性; 職務: 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新增] 姓名: 張珠香; 證件名稱: ; : ; 性別: 女性; 職務: 監事 [新增] | 姓名: 陳國祥;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監事 [退出] 姓名: 李敏;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退出] | 2016-11-10 |
法定代表人變更 | 黃月霞 | 李敏 | 2016-11-10 |
投資人備案 | 姓名: 黃月霞; 出資額: ; [新增] 姓名: 張珠香; 出資額: ; [新增] | 姓名: 李敏; 出資額: ; [退出] 姓名: 陳國祥; 出資額: ; [退出] | 2016-11-10 |
高級管理人員備案 | 姓名: 黃月霞; 證件名稱: ; : ; 性別: 女性; 職務: 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新增] 姓名: 張珠香; 證件名稱: ; : ; 性別: 女性; 職務: 監事 [新增] | 姓名: 陳國祥;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監事 [退出] 姓名: 李敏;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退出] | 2016-11-10 |
投資人變更 | 姓名: 黃月霞; 出資額: 1470; 百分比: 49%姓名: 張珠香; 出資額: 1530; 百分比: 51% | 姓名: 李敏; 出資額: 1470; 百分比: 49% 姓名: 陳國祥; 出資額: 1530; 百分比: 51% | 2016-11-10 |
姓名: 黃月霞; 證件名稱: ; : ; 性別: 女性; 職務: 執行董事兼總經理姓名: 張珠香; 證件名稱: ; : ; 性別: 女性; 職務: 監事 | 姓名: 陳國祥;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監事 姓名: 李敏;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 2016-11-10 |
溫州市泰久合金材料有限公司的組織架構
名字 | 職務 |
---|---|
黃月霞 | 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
張珠香 | 監事 |
溫州市泰久合金材料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
泰環罰[2016]1號 | 縣環保局 | 泰順縣環境保護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泰環罰[2016]1號
當事人:溫州市泰久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泰順縣彭溪鎮彭月工業園區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55285896-1 工商營業執照證號:33032700000071319 溫州市泰久合金材料有限公司違法一案,我局經過調查、核實,現已審查終結。 一、環境違法事實與證據 2016年4月11日,我局執法人員日常巡查,發現溫州市泰久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新增廢渣清洗生產線,且現場無法出示該生產線環保審批、驗收手續相關文件。本局對你公司涉嫌未經環保審批及污染治理設施未經環保部門竣工驗收,擅自新增生產線并投入生產的行為予以立案?,F已查明以下事實: 1、你公司位于泰順縣彭溪鎮彭月工業園區,廠區占地面積約60畝,主要從事不銹鋼鑄件加工; 2、你公司廠房北側新建了爐渣清洗車間,當時正在生產; 3、你公司新建車間主要設備有輸送帶1條,配電箱1個,球磨機1套,建有臨時污水處理池,生產用水循環使用; 4、你公司該生產線未經環保部門審批,污染防治設施未經環保竣工驗收擅自投入正式生產。 我局認為你公司你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關于“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合格,該建設項目方可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規定,已構成違法。有以下證據證明: 1、現場勘查筆錄1份與現場照片3張,證明你公司新增生產線正在生產,現場無法出示該生產線環保審批相關文件,該生產線建有臨時污水處理設施,現場有部分污水溢出以及執法人員對該生產線配電箱進行查封的事實; 2、現場勘查平面圖1份共1頁,證實你公司所處位置及四至環境,廠區內部生產空間布局及污染防治設施情況; 3、調查詢問筆錄1份共4頁,證實你公司的基本情況及你公司未經環保審批新增廢渣生產線的事實; 4、當事人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1份,法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委托書1份,證實當事人身份; 5、執法人員執法證件復印件2份,證明執法人員的身份與資格。 2016年4月20日,我局作出《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泰環罰告[2016]1號),告知你公司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和擬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告知陳述、申辯與舉行聽證的權利和期限,并于2016年4月25日直接送達。 以上事實有我局《泰順縣環境保護局送達回證》為證。 二、行政處罰的依據與種類 現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對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責令新增的廢渣清洗生產線停止生產; 2、罰款叁萬元人民幣。 三、處罰決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1、根據《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實施辦法》的規定,限你公司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繳至農業銀行泰順縣支行營業部或工商銀行泰順縣支行營業部或建設銀行泰順縣支行營業部。戶名:泰順縣財政罰沒款專戶。逾期不繳納罰款,我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罰款繳納后,應及時將《浙江省代收罰沒款收據》第三聯送至我局污染防治科備案。 2、關于責令行為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你公司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后,必須立即執行我局責令你公司新增的廢渣清洗生產線停止生產的處罰決定。 四、申請復議或者提起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你公司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泰順縣人民政府或溫州市環境保護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六個月內直接向泰順縣人民法院起訴。 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泰順縣環境保護局 2016年5月3日 | 2016-05-03 | ||
[2016](泰)安監管罰17號 | 縣安監局 | 1、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六十七條規定。2、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77號第十六條的規定。決定給予溫州市泰久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從2016年7月6日停產停業整頓。整頓后,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方可恢復生產。 | 2016-07-06 |
溫州市泰久合金材料有限公司的注冊商標
圖片 | 注冊號 | 商標名 | 分類 | 分類ID | 狀態 | 日期 |
---|---|---|---|---|---|---|
![]() | 11374170 | 九墅 | 燈具空調 | 11 | 商標已注冊 | 2012-08-20 |
![]() | 11374303 | 九墅 | 家具 | 20 | 商標已注冊 | 2012-08-20 |
溫州市泰久合金材料有限公司的法律訴訟:
文書名稱 | 日期 | 編號 |
泰順縣國土資源局與溫州市泰久合金材料有限公司非訴執行審查裁定書 | 2016-08-04 | (2016)浙0329行審00049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