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鄉市興洪木業有限責任公司坐落在經濟繁榮的長三角地區—素有“菊花之鄉”、新興的“皮草之都”之稱的浙江省桐鄉市崇福鎮。距蕭山國際機場僅35分鐘路程,東臨京杭大運河,南靠京滬杭鐵路、滬杭高速公路、320國道,地理優越。
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19日,占地面積約3500平方米,現有員工200多人,其中有專業技術人員10人。目前設有銷售科、生產科、技術科、人事財務科、行政管理科。全體員工團結奮進,求真務實,開拓創新,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已成為木材行業的佼佼者。
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19日,占地面積約3500平方米,現有員工200多人,其中有專業技術人員10人。目前設有銷售科、生產科、技術科、人事財務科、行政管理科。全體員工團結奮進,求真務實,開拓創新,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已成為木材行業的佼佼者。
聯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崇福鎮聯豐村北塔地 -
- 經理:
- 陳笑初
- 經理手機:
- 13757368555
- 郵政編碼:
- 314000
- 順企®采購:
- 請賣家聯系我在線采購產品
其他聯系方式
座機號碼 | 0573-88332388 |
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 法人名稱:
- 桐鄉市興洪木業有限責任公司
- 簡稱:
- 興洪木業
- 主要經營產品:
- 未提供
- 經營范圍:
- 原木、鋸材、細木工板的加工銷售;建筑裝飾材料(除危險品化學品)的銷售;桑樹木、雜木、水杉木、秸稈的收購;生物質燃料顆粒的生產銷售;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憑有效的木竹經營加工核準證經營)
- 營業執照號碼:
- 330483000008925
- 發證機關:
- 桐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法人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 核準日期:
- 2016-04-28
- 經營期限:
- 2027-10-18
- 經營狀態:
- 存續
- 成立時間:
- 2007年10月19日
- 注冊資本:
- 150 萬元人民幣 (萬元)
- 所屬行業:
-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業 » 桐鄉市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業
- 所屬城市黃頁:
- 嘉興企業網 » 桐鄉市 » 桐鄉市崇福鎮
- 順企編碼:
- 48645000
桐鄉市興洪木業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
股東名字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
陳興洪 | 60% | 人民幣90萬元 |
陳亞萍 | 20% | 人民幣30萬元 |
陳笑初 | 20% | 人民幣30萬元 |
桐鄉市興洪木業有限責任公司的工商變更記錄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2472U | 注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無 | 2016-04-28 | |
換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執照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U | 注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無 | 2016-04-28 |
一般經營項目變更 | 一般經營項目: 原木、鋸材、細木工板的加工銷售;建筑裝飾材料(除危險品化學品)的銷售;桑樹木、雜木、水杉木、秸稈的收購;生物質燃料顆粒的生產銷售;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憑有效的木竹經營加工核準證經營) | 一般經營項目: 原木、鋸材、細木工板的加工銷售;建筑裝飾材料(除危險品化學品)的銷售;桑樹木、雜木、水杉木的收購;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項目除外;行政法規限制的項目取得許可后方可經營)。(憑有效的木竹經營加工核準證經營) | 2015-06-01 |
經營范圍變更 | 經營范圍: 原木、鋸材、細木工板的加工銷售;建筑裝飾材料(除危險品化學品)的銷售;桑樹木、雜木、水杉木的收購;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項目除外;行政法規限制的項目取得許可后方可經營)。(憑有效的木竹經營加工核準證經營)行業代碼: 2029 | 經營范圍: 原木、鋸材、細木工板的加工銷售;建筑裝飾材料(除危險品化學品)的銷售;桑樹木、雜木、水杉木的收購。(憑有效的木竹經營加工核準證經營)行業代碼: 2029 | 2009-10-22 |
經營范圍變更 | 經營范圍: 原木、鋸材、細木工板的加工銷售;建筑裝飾材料(除危險品化學品)的銷售;桑樹木、雜木、水杉木的收購。(憑有效的木竹經營加工核準證經營)行業代碼: 2029 | 經營范圍: 原木、鋸材、細木工板的加工銷售;建筑裝飾材料(除危險品化學品)的銷售。行業代碼: 2020 | 2009-02-26 |
桐鄉市興洪木業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架構
名字 | 職務 |
---|---|
陳興洪 | 監事 |
陳笑初 | 總經理 |
陳笑初 | 執行董事 |
桐鄉市興洪木業有限責任公司的行政處罰
桐環罰字〔2015〕99號 | 市環境保護局 | 桐鄉市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桐環罰字〔2015〕99號 當事人基本情況:桐鄉市興洪木業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陳笑初,營業執照證號(副本)330483000008925。 我局于2015年4月21日對你單位涉嫌違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規定的行為予以立案調查?,F已查明,你單位經營范圍為原木、鋸材、細木工板的加工銷售,建設項目于2006年8月經環保部門審批,擴建項目于2007年7月經環保審批;2015年4月16日檢查時正在生產,主要生產設備有×××××××以及生物顆粒造粒設備1套,主要生產工藝為××××,生物顆粒的生產工藝為木屑→加壓加熱→成品→裝袋,生物顆粒生產過程中有粉塵產生,未配套建設污染防治措施;經調查,你單位現有的建設項目與已審批的不符,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和重新報批,未經環保部門批準,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已開工建設并投入生產。你單位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二條第一款“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經批準后,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或者采用的生產工藝發生重大變化的,建設單位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十九條第二款“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開發利用規劃,不得組織實施;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建設項目,不得開工建設”、《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六條“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等之規定,已構成違法。有現場勘察筆錄、調查詢問筆錄、現場照片、營業執照復印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相關章頁復印件等證據為憑。 我局于2015年4月22日送達了《環境違法行為改正決定書》,已依法責令你單位采取措施改正違法行為,2015年7月10日郵寄送達《行政處罰告知書》后,你單位在規定的期限內未提出陳述或申辯。 現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主體工程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由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的規定和《環境行政處罰辦法》第十二條關于行政命令相關的規定,決定對你單位作出如下行政命令: 責令現有的建設項目停止生產。 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一條“建設單位未依法提交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或者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批準,擅自開工建設的,由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停止建設,處以罰款,并可以責令恢復原狀”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未經批準或者未經原審批機關重新審核同意,擅自開工建設的,由負責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恢復原狀,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中關于處罰幅度的規定以及《環境行政處罰辦法》第十二條關于行政命令相關的規定,決定對你單位作出如下行政命令和行政處罰: 1、責令現有的建設項目停止建設; 2、處罰款人民幣叁萬元整。 你單位應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對現有的建設項目停止生產、停止建設,在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準后,方可依法恢復建設;該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經驗收合格,該建設項目方可正式投入生產。限你單位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我市工商銀行營業網點,將罰款繳至桐鄉市非稅收入結算戶。 你單位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嘉興市環境保護局或者向桐鄉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六個月內直接向桐鄉市人民法院起訴。 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提起復議,訴訟,本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 桐鄉市環境保護局(印章)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日 | 2015-07-20 |
桐鄉市興洪木業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商標
圖片 | 注冊號 | 商標名 | 分類 | 分類ID | 狀態 | 日期 |
---|---|---|---|---|---|---|
![]() | 6937681 | 笑哈哈 XHH | 建筑材料 | 19 | 商標已注冊 | 2008-09-05 |
桐鄉市興洪木業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律訴訟:
文書名稱 | 日期 | 編號 |
桐鄉市環境保護局與桐鄉市興洪木業有限責任公司非訴執行審查裁定書 | 2016-01-28 | (2016)浙0483行審13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