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鼎海半島餐飲有限公司,位于中國國際經濟、金融、貿易、航運中心,魔都上海,上海市逸仙路519號1-2樓,于2003年01月02日在上海成立。公司資金充裕,注冊資本100(萬元),在翁朝展帶領下,鼎海半島餐飲已經為客戶提供了23年優質的服務,公司主要提供飯菜,熟食,點心,飲料;酒堂飲;會議服務。, 歡迎各界朋友蒞臨參觀、指導和業務洽談
聯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上海市逸仙路519號1-2樓 -
- 固定電話:
- (021)65998901
- 經理:
- 翁朝展
- 郵政編碼:
- 200433
- 順企®采購:
- 請賣家聯系我在線采購產品
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上海鼎海半島餐飲有限公司的股東
股東名字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
翁朝展 | 90.0% | 人民幣90萬元 |
劉東平 | 10.0% | 人民幣10萬元 |
上海鼎海半島餐飲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記錄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
章程備案 | 2014-11-23章程備案 | 2014-07-10章程備案 | 2014-12-04 |
監事備案 | 翁朝展;劉東平 | 陸冰;吳子蓮 | 2014-12-04 |
投資人變更 | 翁朝展;劉東平; | 宋明奎;吳子蓮; | 2014-12-04 |
法定代表人變更 | 翁朝展 | 吳子蓮 | 2014-12-04 |
章程備案 | 2014-07-10章程備案 | 2012-11-22章程備案 | 2014-07-25 |
投資人變更 | 宋明奎;吳子蓮; | 上海海青半島酒樓有限公司;鄭海青;鄭佩華; | 2014-07-25 |
一般經營項目變更 | 大型飯店(含熟食鹵味),會務服務,婚慶服務;本經營場所內從事卷煙、雪茄煙的零售。 | 大型飯店(含熟食鹵味),會務服務;本經營場所內從事卷煙、雪茄煙的零售。 | 2014-07-25 |
監事備案 | 陸冰;吳子蓮 | 鄭佩華;孫國強 | 2014-07-25 |
經營范圍變更 | 大型飯店(含熟食鹵味),會務服務,婚慶服務;本經營場所內從事卷煙、雪茄煙的零售?!疽婪毥浥鷾实捻椖?,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大型飯店(含熟食鹵味),會務服務;本經營場所內從事卷煙、雪茄煙的零售?!疽婪毥浥鷾实捻椖?,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2014-07-25 |
法定代表人變更 | 吳子蓮 | 鄭佩華 | 2014-07-25 |
上海鼎海半島餐飲有限公司的組織架構
名字 | 職務 |
---|---|
劉東平 | 監事 |
翁朝展 | 執行董事 |
上海鼎海半島餐飲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
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行為的處罰 | 上海市楊浦區公安消防支隊 | 2015-04-03 | 2015-04-03 |
上海鼎海半島餐飲有限公司的注冊商標
圖片 | 注冊號 | 商標名 | 分類 | 分類ID | 狀態 | 日期 |
---|---|---|---|---|---|---|
![]() | 14623246 | 大燴萃 | 餐飲住宿 | 43 | 商標注冊申請完成 | 2014-06-23 |
![]() | 4606767 | 鼎海半島;DINGHAI PENINSULA | 餐飲住宿 | 43 | 商標已注冊 | 2005-04-18 |
上海鼎海半島餐飲有限公司的法律訴訟:
文書名稱 | 日期 | 編號 |
孫國強與上海鼎海半島餐飲有限公司其他執行裁定書 | 2016-09-30 | (2016)滬0110執3068號 |
上海市楊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上海鼎海半島餐飲有限公司其他執行裁定書 | 2015-12-30 | (2015)楊執字第3676號 |
上海中之藍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與上海鼎海半島餐飲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 2015-02-16 | (2015)楊民二(商)初字第115號 |
上海世紀公園管理有限公司與上海銀合文化發展有限公司、上海鼎海 | 2014-10-25 | (2013)浦民一(民)初字第41572號 |
李某、于佳俊尋釁滋事一審刑事判決書 | 2015-06-25 | (2015)楊刑初字第658號 |
閔春霞、陳琴琴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一審刑事判決書 | 2015-06-25 | (2015)楊刑(知)初字第33號 |
上海湘海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與上海鼎海半島餐飲有限公司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 2015-06-25 | (2015)楊民四(民)初字第1936號 |
上海湘海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與上海鼎海半島餐飲有限公司其他執行裁定書 | 2015-10-22 | (2015)楊執字第2390號 |
上海三湘物業服務有限公司與上海鼎海半島餐飲有限公司其他執行裁定書 | 2015-10-22 | (2015)楊執字第2523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