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偉坤高湖石有限公司,位于水鄉、橋鄉、酒鄉、名士之鄉紹興,諸暨市浣東街道太和村,于2009年04月08日在紹興成立。在張偉軍帶領下,偉坤高湖石已經為客戶提供了16年優質的服務,公司主要提供露天開采:建筑用石料 批發、零售:建筑用石料;從事貨物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 歡迎各界朋友蒞臨參觀、指導和業務洽談
聯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諸暨市浣東街道太和村 -
- 固定電話:
- (0575)87881031
- 經理:
- 張偉軍
- 郵政編碼:
- 312000
- 順企®采購:
- 請賣家聯系我在線采購產品
其他聯系方式
座機號碼 | 0575-87356836 |
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 法人名稱:
- 浙江偉坤高湖石有限公司
- 簡稱:
- 偉坤高湖石
- 主要經營產品:
- 未提供
- 經營范圍:
- 露天開采:建筑用石料(凝灰巖)(許可證有效期至2014年7月9日) 批發、零售:建筑用石料(凝灰巖);從事貨物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
- 營業執照號碼:
- 330681000046794
- 發證機關:
- 諸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法人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 經營期限:
- 永久
- 經營狀態:
- 已注銷
- 成立時間:
- 2009年04月08日
- 職員人數:
- 100人
- 所屬行業:
- 加工其他未分類 » 諸暨市加工其他未分類
- 所屬城市黃頁:
- 紹興企業網 » 諸暨市 » 諸暨市浣東
- 順企編碼:
- 10382131
浙江偉坤高湖石有限公司的股東
股東名字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
張英俊 | 72% | 人民幣1440萬元 |
華向東 | 28% | 人民幣560萬元 |
浙江偉坤高湖石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記錄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
換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執照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98262X | 注冊號:46794 組織機構代碼證: | 2016-06-07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98262X | 注冊號:46794 組織機構代碼證: | 2016-06-07 | |
一般經營項目變更 | 一般經營項目: 加工銷售:石材;批發、零售:建筑用石料(凝灰巖);雕塑工藝品制造;從事貨物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 | 一般經營項目: 批發、零售:建筑用石料(凝灰巖);從事貨物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 | 2015-07-03 |
行業代碼變更 | 行業代碼:3033 | 行業代碼:5165 | 2015-07-03 |
住所變更 | 住所: 諸暨市浣東街道廿里牌村武警汽校 郵政編碼: 電話: 住所所在行政區劃:浣東街道 | 住所: 諸暨市浣東街道太和村 郵政編碼: 電話: 住所所在行政區劃:浣東街道 | 2015-07-03 |
行業代碼變更 | 行業代碼:3033 | 行業代碼:5165 | 2015-07-03 |
住所變更 | 住所: 諸暨市浣東街道廿里牌村武警汽校; 郵政編碼: 311800; 電話: ;住所所在行政區劃:浣東街道 | 住所: 諸暨市浣東街道太和村; 郵政編碼: 311800; 電話: ;住所所在行政區劃:浣東街道 | 2015-07-03 |
組織機構變更 | 姓名: 華向東;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董事 [新增] 姓名: 童曉春;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監事 [新增] 姓名: 張偉軍;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董事 姓名: 張偉軍;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經理 姓名: 張英俊;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董事長 [新增] | 姓名: 蔡燕; 證件名稱: ; : ; 性別: 女性; 職務: 董事 [退出] 姓名: 施潤揚;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董事 [退出] 姓名: 王建萍; 證件名稱: ; : ; 性別: 女性; 職務: 董事 [退出] 姓名: 張海軍;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監事 [退出] 姓名: 張漢軍;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董事 [退出] 姓名: 張偉軍;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董事長 姓名: 張偉軍;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經理 | 2014-12-04 |
投資人備案 | 姓名: 華向東; 出資額: ; [新增] 姓名: 張英俊; 出資額: ; [新增] | 姓名: 王建萍; 出資額: ; [退出] 企業名稱: 上海紐明實業有限公司; 出資額: ; ; 法人性質: 企業法人 [退出] 姓名: 張偉軍; 出資額: ; [退出] | 2014-12-04 |
高級管理人員備案 | 姓名: 華向東;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董事 [新增] 姓名: 童曉春;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監事 [新增] 姓名: 張偉軍;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董事 姓名: 張偉軍;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經理 姓名: 張英俊;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董事長 [新增] | 姓名: 蔡燕; 證件名稱: ; : ; 性別: 女性; 職務: 董事 [退出] 姓名: 施潤揚;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董事 [退出] 姓名: 王建萍; 證件名稱: ; : ; 性別: 女性; 職務: 董事 [退出] 姓名: 張海軍;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監事 [退出] 姓名: 張漢軍;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董事 [退出] 姓名: 張偉軍;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董事長 姓名: 張偉軍;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經理 | 2014-12-04 |
浙江偉坤高湖石有限公司的組織架構
名字 | 職務 |
---|---|
張偉軍 | 董事 |
張偉軍 | 經理 |
張英俊 | 董事長 |
華向東 | 董事 |
童曉春 | 監事 |
浙江偉坤高湖石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
諸環罰字〔2015〕27號 | 市環保局 | 諸暨市環境保護局 行 政 處 罰 決 定 書 諸環罰字〔2015〕27號
浙江偉坤高湖石有限公司: 組織機構代碼:68669826-2 工商營業執照注冊號:330681000046794(3/3) 工商注冊地址:浣東街道太和村 法人代表:張偉軍 違法行為發生地址:浣東街道廿里牌 2015年1月21日,經我局現場查實,你(單位)在浣東街道廿里牌廠區從事石材加工過程中,規避環保監管,生產廢水從沉淀池外溢至環境。2015年1月23日我局對上述違法行為予以立案查處,經審查你(單位)的違法行為屬實。 我局認為你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條“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排污口;在江河、湖泊設置排污口的,還應當遵守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禁止私設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規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規定,已構成違法。 上述事實,由以下證據證明: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1份,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1份,證明你(單位)基本情況; 2、授權委托書1份、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證明授權委托情況及受委托人基本情況; 3、現場檢查(勘察)筆錄1份及現場照片4張,證明2015年1月21日現場檢查時,你(單位)正在生產,廢水通過沉淀池缺口外溢至渠道的現狀,以及執法人員現場取樣情況; 4、調查詢問筆錄1份,證明你(單位)基本情況、生產流程及你(單位)規避環保監管,生產廢水從沉淀池外溢至環境的事實。 2015年2月6日,我局作出《諸暨市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諸環罰告字[2015]27號),告知你(單位)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和擬作出的處罰決定,告知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及申請聽證,并于2015年2月9日依法送達。你(單位)收到后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也未要求聽證。 以上事實,有我局《諸暨市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諸環罰告字[2015]27號)、《諸暨市環境保護局送達回證》為證。 我局認為,你(單位)規避環保監管,生產廢水從沉淀池外溢至環境的行為,依法應當追究法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條第二款“ 除前款規定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排污口或者私設暗管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拆除的,強制拆除,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承擔,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私設暗管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提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令停產整頓”的規定及《諸暨市環保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細化標準》2-10項的規定、《諸暨市環保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從重處罰,責令你(單位)立即改正違法行為,消除污染,并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罰款人民幣捌萬元整。 限你單位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款繳至諸暨市財政局非稅收入結算分戶。 收款單位:諸暨市財政局非稅收入結算分戶; 開戶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諸暨紅旗路支行; 帳號:*000104201。 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我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你單位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諸暨市人民政府或者向紹興市環保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九十日內直接向諸暨市人民法院起訴。 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我局地址:環城東路968號水業大廈705室 郵政編碼:311800 聯 系 人:王 昀 電 話:87029695
諸暨市環境保護局 2015年3月5日 | 2015-03-05 | ||
諸環罰字[2016]183號 | 市環保局 | 諸暨市環境保護局 行 政 處 罰 決 定 書 諸環罰字〔2016〕183號
當事人:浙江偉坤高湖石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0681686698262X 營業執照注冊地址:浣東街道廿里牌村武警汽校 法人代表:張偉軍 違法行為發生地址:浣東街道雙橋村 2016年6月10日,經我局現場查實,你(單位)在浣東街道雙橋村從事高湖石加工過程中,部分生產廢水經圍墻角處滲漏口外排至溝渠,污染環境,已構成違規設置排污口排污。2016年6月11日我局對上述違法行為予以立案查處,經審查你(單位)的違法行為屬實。 我局認為你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條“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排污口;在江河、湖泊設置排污口的,還應當遵守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禁止私設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規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規定,已構成違法。 上述事實,由以下證據證明: 1、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1份,證明你(單位)基本情況; 2、授權委托書1份、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證明你(單位)授權委托情況和受委托人基本情況; 3、現場檢查(勘察)筆錄1份及現場照片4張,證明2016年6月10日現場檢查時,你(單位)正在生產,部分廢水經西側圍墻滲漏口外排至墻外溝溝渠的情況; 4、調查詢問筆錄3份,證明你(單位)生產情況及你(單位)從事高湖石加工過程中,部分生產廢水經圍墻角處滲漏口外排至溝渠的事實。 2016年6月16日,我局作出《諸暨市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諸環罰告字[2016]183號),告知你(單位)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和擬作出的處罰決定,告知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和申請聽證,并于2016年6月17日依法送達。你(單位)收到后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也未申請聽證。 以上事實,有我局《諸暨市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諸環罰告字[2016]183號)、《諸暨市環境保護局送達回證》為證。 我局認為,你(單位)從事高湖石加工過程中,部分生產廢水經圍墻角處滲漏口外排至溝渠,污染環境的行為,依法應當追究法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條第二款“ 除前款規定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排污口或者私設暗管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拆除的,強制拆除,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承擔,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私設暗管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提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令停產整頓”的規定,責令你(單位)立即改正違法行為,消除污染,并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罰款人民幣捌萬元整。 限你單位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款繳至諸暨市財政局非稅收入結算分戶。 收款單位:諸暨市財政局非稅收入結算分戶; 開戶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諸暨紅旗路支行; 帳號:*000104201。 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之規定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我局地址:環城東路968號水業大廈705室 郵政編碼:311800 聯 系 人:倪方軍 電 話:87029695
諸暨市環境保護局 2016年7月22日 | 2016-07-22 |
浙江偉坤高湖石有限公司的注冊商標
圖片 | 注冊號 | 商標名 | 分類 | 分類ID | 狀態 | 日期 |
---|---|---|---|---|---|---|
![]() | 13110289 | 霞紅 | 建筑材料 | 19 | 商標注冊申請完成 | 2013-08-20 |
![]() | 7794088 | 高湖紅 | 建筑材料 | 19 | 商標已注冊 | 2009-10-29 |
![]() | 7338015 | 高湖石 | 建筑材料 | 19 | 商標無效 | 2009-04-20 |
![]() | 13110289 | 霞紅 | 建筑材料 | 19 | 商標注冊申請完成 | 2013-08-20 |
![]() | 7794088 | 高湖紅 | 建筑材料 | 19 | 商標已注冊 | 2009-10-29 |
![]() | 7338015 | 高湖石 | 建筑材料 | 19 | 商標無效 | 2009-04-20 |
浙江偉坤高湖石有限公司的法律訴訟:
文書名稱 | 日期 | 編號 |
浙江偉坤高湖石有限公司與賈明亮勞動爭議二審民事判決書 | 2015-11-18 | (2015)浙紹民終字第1993號 |
浙江偉坤高湖石有限公司與彭永祥確認勞動關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 2014-06-21 | (2013)紹諸民初字第1177號 |
浙江偉坤高湖石有限公司與賈明亮勞動爭議一審民事判決書 | 2015-09-23 | (2015)紹諸民初字第2693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