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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諸暨市前沿廢舊物資回收有限公司

            公司簡介

            諸暨市前沿廢舊物資回收有限公司,位于水鄉、橋鄉、酒鄉、名士之鄉紹興,諸暨市浣東街道祝村19號,于2008年08月29日在紹興成立。在詹水炎帶領下,前沿廢舊物資回收已經為客戶提供了17年優質的服務,公司主要提供回收、批發:廢舊物資,粉煤灰,鍋爐爐渣,冶煉廢渣, 歡迎各界朋友蒞臨參觀、指導和業務洽談

            聯系方式

            公司地址:
            諸暨市浣東街道祝村19號 -
            固定電話:
            (0575)87391311
            經理:
            詹水炎
            郵政編碼:
            312000
            順企®采購:
            請賣家聯系我
            在線采購產品

            其他聯系方式

            手機號碼13676851658

            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法人名稱:
            諸暨市前沿廢舊物資回收有限公司
            簡稱:
            前沿廢舊物資回收
            主要經營產品:
            未提供
            經營范圍:
            回收、批發:廢舊物資,粉煤灰(渣),鍋爐爐渣,冶煉廢渣(以上范圍除國家專項規定外)
            營業執照號碼:
            330681000032588
            發證機關:
            諸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法人類型:
            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
            經營期限:
            永久
            經營狀態:
            存續
            成立時間:
            2008年08月29日
            所屬行業:
            再生物資回收與批發 » 諸暨市再生物資回收與批發
            所屬城市黃頁:
            紹興企業網 » 諸暨市 » 諸暨市浣東
            順企編碼:
            10383493

            諸暨市前沿廢舊物資回收有限公司的股東

            股東名字出資比例出資額
            詹水炎100%人民幣600萬元

            諸暨市前沿廢舊物資回收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記錄

            變更項目變更后變更前時間
            住所變更浙江省諸暨市浣東街道李村一村號浙江省諸暨市浣東街道祝村號2021-02-08
            章程修正案備案--2021-02-08
            郵政編碼變更新郵政編碼:311800原郵政編碼:3118322021-02-08
            經營范圍變更一般項目:再生資源回收(除生產性廢舊金屬);輕質建筑材料銷售;非金屬礦及制品銷售;石灰和石膏銷售;建筑材料銷售;水泥制品銷售(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許可項目:道路貨物運輸(不含危險貨物)(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審批結果為準)。回收、批發:廢舊物資,粉煤灰(渣),鍋爐爐渣,冶煉廢渣(以上范圍除國家專項規定外)普通貨物運輸(具體經營項目以許可證或批準文件核定的為準)(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2020-12-22
            注冊資本變更2020-12-22
            經營期限變更營業期限至: 營業期限至: 長期營業期限至: 2028-08-282020-12-22
            章程備案--2020-12-22
            聯系電話變更2020-12-22
            投資人備案姓名: 詹水炎; ; ;姓名: 詹水炎; ; ;2020-12-22
            出資日期備案姓名: 詹水炎; 出資日期: ;姓名: 詹水炎; 出資日期: ;2020-10-21

            諸暨市前沿廢舊物資回收有限公司的組織架構

            名字職務
            詹水炎執行董事
            詹水炎經理
            詹水新監事

            諸暨市前沿廢舊物資回收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

            紹市公路聯罰〔2015〕J479號紹興市公路管理局2015年06月25日02時05分駕駛員張士忠駕駛車牌號為浙DG5027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裝運水泥從諸暨到紹興,途經紹三線9K+500M時,紹興市公路管理局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市直公路治超聯合執法大隊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10526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5026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5-06-25
            紹市公路聯罰〔2015〕J566號紹興市公路管理局2015年07月22日11時13分駕駛員李嘉賓駕駛車牌號為浙DG5390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裝運水泥從諸暨到紹興,途經尹大線5K+100M時,紹興市公路管理局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市直公路治超聯合執法大隊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8154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2654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5-07-22
            浙紹市公路罰〔2016〕LH51號紹興市公路管理局2016年03月17日00時00分駕駛員韓雷濤駕駛車牌號為浙DG5036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裝運礦粉從楓橋到紹興,途經紹三線5K+600M時,紹興市公路管理局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市直公路治超聯合執法大隊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9362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3862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6-03-17
            浙紹市公路罰〔2016〕GF27號紹興市公路管理局2016年03月30日00時00分駕駛員何廣周駕駛車牌號為浙DG5036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裝運煤灰從楓橋北到紹興高新區,途經紹諸高速公路5K+00M時,紹興市公路管理局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紹諸中隊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5922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422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6-03-30
            浙紹市公路罰〔2016〕LH80號紹興市公路管理局2016年04月02日07時06分駕駛員張坤駕駛車牌號為浙DG5390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裝運水泥從諸暨到袍江,途經104國道1522K+500M時,紹興市公路管理局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市直公路治超聯合執法大隊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8500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3000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6-04-02
            浙紹市公路罰〔2016〕LH318號紹興市公路管理局2016年08月08日00時00分駕駛員何廣周駕駛車牌號為浙DG5367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裝運水泥從福全到濱海,途經329國道K53+700時,紹興市公路管理局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市直公路治超聯合執法大隊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10255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4755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6-08-09
            浙紹市公路(非)罰〔2016〕LH26號紹興市公路管理局2016年07月23日00時00分駕駛員何廣周駕駛車牌號為浙DG5367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裝運水泥從福全到濱海,途經G104K38+000時,紹興市公路管理局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市直公路治超聯合執法大隊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10700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5200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6-08-10
            浙紹市公路(非)罰〔2016〕LH27號紹興市公路管理局2016年07月26日00時00分駕駛員何廣周駕駛車牌號為浙DG5367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裝運水泥從福全到濱海,途經G104K38+000時,紹興市公路管理局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市直公路治超聯合執法大隊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11700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6200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6-08-10
            柯公路簡罰〔2015〕A49-b號柯橋區公路管理處2015年04月17日00時00分駕駛員蘇峰駕駛車牌號為浙DJ2331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裝運煤灰從紹興城東到紹興諸暨,途經紹大線13K+500M時,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S308紹興超限運輸檢測站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7332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1832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5-04-18
            柯公路罰〔2015〕A438-b號柯橋區公路管理處2015年06月17日01時00分駕駛員陳廣才駕駛車牌號為浙DG5390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裝運水泥從紹興諸暨到紹興蘭亭,途經紹大線13K+500M時,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S308紹興超限運輸檢測站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9296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3796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5-06-17
            柯公路罰〔2015〕A439-b號柯橋區公路管理處2015年06月17日01時00分駕駛員張瑞駕駛車牌號為浙DG5038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裝運水泥從紹興諸暨到紹興蘭亭,途經紹大線13K+500M時,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S308紹興超限運輸檢測站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10182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4682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5-06-17
            柯公路罰〔2015〕A527-b號柯橋區公路管理處2015年07月10日05時44分駕駛員吳小莽駕駛車牌號為浙DG2720的重型罐式半掛車,裝運水泥從諸暨楓橋水泥廠到紹興蘭亭偉氏混凝土,途經紹大線13K+500M時,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S308紹興超限運輸檢測站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9800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4300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5-07-10
            柯公路罰〔2015〕A528-b號柯橋區公路管理處2015年07月10日05時41分駕駛員吳小莽駕駛車牌號為浙DG5036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裝運水泥從諸暨楓橋水泥廠到紹興蘭亭偉氏混凝土,途經紹大線13K+500M時,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S308紹興超限運輸檢測站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9854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4354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5-07-10
            柯公路罰〔2015〕A1032-a號柯橋區公路管理處2015年07月14日21時26分駕駛員康軍駕駛車牌號為浙DG1718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裝運水泥從紹興濱海到紹興蘭亭,途經楊紹線5K+200M時,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處部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7400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1900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5-07-16
            柯公路罰〔2015〕A1200-a號柯橋區公路管理處2015年07月29日12時40分駕駛員李嘉賓駕駛車牌號為浙DG5390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裝運煤灰從紹興濱海到紹興福全,途經柯海線9K+200M時,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處部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7628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2128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5-07-29
            柯公路罰〔2015〕A1269-a號柯橋區公路管理處2015年08月08日00時37分駕駛員韓雷濤駕駛車牌號為浙DG5036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裝運煤灰從紹興濱海到紹興濱海,途經錢陶線7K+200M時,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處部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8304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2804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5-08-08
            柯公路罰〔2015〕A1270-a號柯橋區公路管理處2015年08月08日00時34分駕駛員李嘉賓駕駛車牌號為浙DG5367的重型半管牽引車,裝運煤灰從紹興濱海到紹興濱海,途經錢陶線7K+200M時,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處部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8698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3198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5-08-08
            柯公路罰〔2015〕A1398-a號柯橋區公路管理處2015年08月21日16時07分駕駛員張士忠駕駛車牌號為浙DG5027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裝運煤灰從寧波北侖到紹興楊汛橋,途經錢陶線7K+200M時,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處部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7567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2067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5-08-22
            柯公路簡罰〔2015〕A499-b號柯橋區公路管理處2015年09月13日10時18分駕駛員張士忠駕駛車牌號為浙DG5027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裝運煤灰從紹興福全蘭亭電廠到紹興諸暨水泥廠,途經紹大線13K+500M時,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S308紹興超限運輸檢測站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7274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1774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5-09-13
            柯公路罰〔2015〕A850-b號柯橋區公路管理處2015年09月13日19時26分駕駛員吳小莽駕駛車牌號為浙DG2720的重型罐式半掛車,裝運煤灰從紹興濱海到紹興蘭亭攪拌站,途經紹大線13K+500M時,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S308紹興超限運輸檢測站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7629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2129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5-09-14
            柯公路罰〔2015〕A944-b號柯橋區公路管理處2015年10月19日06時27分駕駛員張士忠駕駛車牌號為浙DG5027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裝運水泥從諸暨八方水泥廠到紹興福全中贏攪拌站,途經楊紹線23K+100M時,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S308紹興超限運輸檢測站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7621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2121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5-10-19
            柯公路罰〔2015〕A992-b號柯橋區公路管理處2015年10月31日06時07分駕駛員蘇躍駕駛車牌號為浙DG1718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裝運煤灰從諸葛八方水泥廠到紹興楊汛橋永利攪拌站,途經楊紹線23K+100M時,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S308紹興超限運輸檢測站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9033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3533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5-10-31
            柯公路罰〔2015〕A1020-b號柯橋區公路管理處2015年11月04日19時02分駕駛員張坤駕駛車牌號為浙DG5390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裝運水泥從諸暨八方水泥廠到紹興蘭亭韋氏攪拌站,途經紹大線13K+500M時,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S308紹興超限運輸檢測站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8423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2923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5-11-05
            柯公路罰〔2015〕A1064-b號柯橋區公路管理處2015年11月16日12時16分駕駛員張士忠駕駛車牌號為浙DG5027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裝運粉煤灰從諸暨楓橋五一到紹興福全中贏攪拌站,途經楊紹線23K+100M時,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S308紹興超限運輸檢測站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8816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3316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5-11-16
            柯公路罰〔2015〕A2098-a號柯橋區公路管理處2015年11月23日02時49分駕駛員豐建軍駕駛車牌號為浙DG5038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裝運煤灰從紹興蘭亭到紹興福全,途經楊紹線5K+300M時,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處部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10481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4981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5-11-24
            柯公路罰〔2015〕A2251-a號柯橋區公路管理處2015年12月19日19時06分駕駛員韓雷濤駕駛車牌號為浙DG5036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裝運水泥從紹興楓橋到紹興福全,途經楊紹線5K+300M時,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處部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8587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3087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5-12-20
            柯公路罰〔2015〕A1187-b號柯橋區公路管理處2015年12月21日06時45分駕駛員周保屋駕駛車牌號為浙DJ2331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裝運水泥從諸暨八方水泥廠到紹興福全中贏攪拌站,途經楊紹線22K+700M時,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S308紹興超限運輸檢測站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8385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2885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5-12-21
            柯公路罰〔2015〕A1195-b號柯橋區公路管理處2015年12月21日20時10分駕駛員張士忠駕駛車牌號為浙DG5027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裝運水泥從紹興壩坊到紹興攪拌站,途經分后線0K+600M時,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S308紹興超限運輸檢測站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7527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2027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5-12-22
            柯公路罰〔2015〕A1222-b號柯橋區公路管理處2015年12月27日12時30分駕駛員吳小莽駕駛車牌號為浙DG2720的重型罐式半掛車,裝運水泥從諸暨八方水泥廠到紹興福全中贏攪拌站,途經福漓線2K+100M時,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S308紹興超限運輸檢測站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8437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2937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5-12-28
            柯公路罰〔2015〕A1247-b號柯橋區公路管理處2015年12月31日07時42分駕駛員吳小莽駕駛車牌號為浙DG2720的重型罐式半掛車,裝運粉煤灰從紹興壩方水泥廠到紹興中凝水泥廠,途經紹大線12K+600M時,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S308紹興超限運輸檢測站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7463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1963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5-12-31
            浙紹柯公路罰〔2016〕B7號柯橋區公路管理處2016年01月01日17時36分駕駛員周保屋駕駛車牌號為浙DG5367的重型半管牽引車,裝運水泥從紹興諸暨兆山水泥廠到紹興濱海攪拌站,途經紹大線10K+200M時,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S308紹興超限運輸檢測站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7352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1852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6-01-02
            浙紹柯公路(非)簡罰[2016]B1號柯橋區公路管理處2016年01月04日00時00分駕駛員蘇躍駕駛車牌號為浙DG1718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裝運煤灰從嵊州到諸暨,途經紹諸高速31K+000M時,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S308紹興超限運輸檢測站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6421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921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6-01-04
            浙紹柯公路(非)簡罰[2016]A13號柯橋區公路管理處2016年01月07日11時22分駕駛員張士忠駕駛車牌號為浙DG5027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裝運煤灰從紹興新昌到紹興楊汛橋,途經杭甬高速205K+680M時,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處部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6313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813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6-01-09
            浙紹柯公路罰〔2016〕B33號柯橋區公路管理處2016年01月11日06時35分駕駛員韓雷濤駕駛車牌號為浙DG5036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裝運水泥從紹興諸暨楓橋到紹興福全中贏攪拌站,途經紹大線15K+800M時,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S308紹興超限運輸檢測站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7659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2159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6-01-11
            浙紹柯公路罰〔2016〕B34號柯橋區公路管理處2016年01月11日06時41分駕駛員韓雷濤駕駛車牌號為浙DJ2331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裝運水泥從紹興諸暨楓橋到紹興福全中贏攪拌站,途經紹大線15K+800M時,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S308紹興超限運輸檢測站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7487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1987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6-01-11
            浙紹柯公路(非)簡罰[2016]B7號柯橋區公路管理處2016年03月20日20時03分駕駛員楊偉駕駛車牌號為浙DG5027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裝運煤灰從紹興上虞熱電廠到紹興諸暨水泥廠,途經紹諸高速31K+000M時,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S308紹興超限運輸檢測站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6437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937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6-03-21
            浙紹柯公路罰〔2016〕A766號柯橋區公路管理處2016年04月01日17時49分駕駛員聶松波駕駛車牌號為浙DG5038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裝運水泥從諸暨兆山水泥廠到紹興蘭亭,途經紹大線16K+300M時,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處部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8137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2637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6-04-02
            浙紹柯公路簡罰〔2016〕B191號柯橋區公路管理處2016年04月03日19時35分駕駛員張坤駕駛車牌號為浙DG5390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裝運煤灰從紹興錢清熱電廠到紹興永利公司,途經楊紹線24K+500M時,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S308紹興超限運輸檢測站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6938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1438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6-04-04
            浙紹柯公路罰〔2016〕B354號柯橋區公路管理處2016年04月05日11時40分駕駛員韓雷濤駕駛車牌號為浙DG5036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裝運煤灰從諸暨兆山集團到紹興福全中贏攪拌站,途經紹大線8K+600M時,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S308紹興超限運輸檢測站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8100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2600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6-04-05
            浙紹柯公路罰〔2016〕B355號柯橋區公路管理處2016年04月05日11時40分駕駛員宋力軍駕駛車牌號為浙DG5038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裝運煤灰從諸暨兆山集團到紹興福全中贏攪拌站,途經紹大線9K+400M時,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S308紹興超限運輸檢測站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7529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2029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6-04-05
            浙紹柯公路簡罰〔2016〕A654號柯橋區公路管理處2016年04月16日13時47分駕駛員韓雷濤駕駛車牌號為浙DG5036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裝運煤灰從紹興錢清到紹興濱海,途經錢陶線3K+200M時,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處部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6430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930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6-04-16
            浙紹柯公路簡罰〔2016〕B258號柯橋區公路管理處2016年04月27日00時00分駕駛員張坤駕駛車牌號為浙DG5390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裝運煤灰從紹興諸暨店口新民熱電廠到紹興市諸暨水泥廠,途經楊紹線25K+600M時,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S308紹興超限運輸檢測站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6540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1040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6-04-28
            浙紹柯公路罰〔2016〕A1312號柯橋區公路管理處2016年05月12日00時00分駕駛員張坤駕駛車牌號為浙DG5390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裝運煤灰從諸暨電廠到紹興柯橋,途經分后線1K+600M時,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處部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7894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2394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6-05-12
            浙紹柯公路簡罰〔2016〕B290號柯橋區公路管理處2016年05月12日00時00分駕駛員何廣周駕駛車牌號為浙DG5367的重型半管牽引車,裝運煤灰從紹興諸暨熱電有限公司到紹興福全中贏混泥土攪拌站,途經紹大線14K+300M時,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S308紹興超限運輸檢測站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7017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1517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6-05-12
            浙紹柯公路罰〔2016〕A1328號柯橋區公路管理處2016年05月13日00時00分駕駛員楊偉駕駛車牌號為浙DG5027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裝運煤灰從諸暨八方熱電廠到紹興福全,途經錢陶線3K+800M時,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處部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7692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2192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6-05-13
            浙紹柯公路罰〔2016〕B545號柯橋區公路管理處2016年05月17日00時00分駕駛員張坤駕駛車牌號為浙DG5390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裝運煤灰從紹興諸暨熱電廠到紹興福全中贏攪拌站,途經紹大線7K+200M時,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S308紹興超限運輸檢測站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7417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1917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6-05-17
            浙紹柯公路罰〔2016〕B546號柯橋區公路管理處2016年05月17日00時00分駕駛員張士忠駕駛車牌號為浙DG1718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裝運煤灰從紹興諸暨熱電廠到紹興福全中贏攪拌站,途經紹大線7K+200M時,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S308紹興超限運輸檢測站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7549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2049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6-05-17
            浙紹柯公路簡罰〔2016〕A901號柯橋區公路管理處2016年05月21日00時00分駕駛員張士忠駕駛車牌號為浙DG1718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裝運煤灰從紹興錢清到紹興楊汛橋,途經杭金衢連接線15K+200M時,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處部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6798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1298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6-05-21
            浙紹柯公路簡罰〔2016〕B324號柯橋區公路管理處2016年05月22日00時00分駕駛員張坤駕駛車牌號為浙DG5390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裝運煤灰從紹興諸暨暨陽電廠到紹興福全中贏攪拌站,途經紹大線12K+100M時,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S308紹興超限運輸檢測站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7188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1688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6-05-22
            浙紹柯公路罰〔2016〕A1691號柯橋區公路管理處2016年06月18日00時00分駕駛員何廣周駕駛車牌號為浙DG5367的重型半管牽引車,裝運水泥從諸暨八方水泥廠到紹興福全,途經福漓線K2+200時,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處部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7701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2201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6-06-18
            浙紹柯公路罰〔2016〕B664號柯橋區公路管理處2016年06月20日00時00分駕駛員何廣周駕駛車牌號為浙DG5367的重型半管牽引車,裝運粉煤灰從紹興諸暨八方電廠到紹興福全中贏攪拌站,途經分后線K4+400時,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S308紹興超限運輸檢測站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7899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2399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6-06-21
            浙紹柯公路罰〔2016〕A1807號柯橋區公路管理處2016年06月30日00時00分駕駛員張士忠駕駛車牌號為浙DG1718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裝運水泥從諸暨八方水泥廠到紹興柯巖,途經楊紹線K2+200時,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處部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9811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4311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6-07-01
            浙紹柯公路罰〔2016〕B742號柯橋區公路管理處2016年07月22日00時00分駕駛員柴得海駕駛車牌號為浙DG5390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裝運粉煤灰從諸暨楓橋熱電廠到紹興福全中贏攪拌站,途經紹大線K19+200時,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S308紹興超限運輸檢測站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7417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1917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6-07-22
            浙紹柯公路罰〔2016〕B740號柯橋區公路管理處2016年07月22日00時00分駕駛員聶松波駕駛車牌號為浙DG2720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裝運粉煤灰從諸暨楓橋熱電廠到紹興福全中贏攪拌站,途經紹大線K19+300時,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S308紹興超限運輸檢測站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7573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2073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6-07-22
            浙紹柯公路罰〔2016〕B741號柯橋區公路管理處2016年07月22日00時00分駕駛員張士忠駕駛車牌號為浙DG5027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裝運粉煤灰從諸暨楓橋熱廠到紹興福全中贏混凝土公司,途經紹大線K19+300時,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S308紹興超限運輸檢測站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7373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1873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6-07-22
            浙紹柯公路(非)罰[2016]B55號柯橋區公路管理處2016年07月28日00時00分駕駛員宋力軍駕駛車牌號為浙DG5038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裝運粉煤灰從諸暨八方水泥廠到紹興福全中贏攪拌站,途經紹大線K13+720時,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S308紹興超限運輸檢測站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9936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4436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6-08-15
            浙紹柯公路罰〔2016〕B810號柯橋區公路管理處2016年08月15日00時00分駕駛員宋力軍駕駛車牌號為浙DG5038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裝運水泥從諸暨八方水泥廠到紹興中贏混泥土攪拌站,途經紹大線K14+300時,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S308紹興超限運輸檢測站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8208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2708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6-08-15
            浙紹柯公路(非)罰[2016]B54號柯橋區公路管理處2016年07月20日00時00分駕駛員宋力軍駕駛車牌號為浙DG5038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裝運粉煤灰從諸暨八方水泥廠到紹興福全中贏攪拌站,途經紹大線K13+720時,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S308紹興超限運輸檢測站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9394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3894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6-08-15
            浙紹柯公路罰〔2016〕B811號柯橋區公路管理處2016年08月17日00時00分駕駛員劉山峰駕駛車牌號為浙DG5038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裝運粉煤灰從諸暨八方水泥廠到紹興福全中贏攪拌站,途經紹大線K13+100時,紹興市柯橋區公路管理處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S308紹興超限運輸檢測站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8241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2741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6-08-17
            諸環罰字〔2015〕114號市環保局

            諸暨市環境保護局

            行 政 處 罰 決 定 書

            諸環罰字〔2015114

                                                                                  

            諸暨市前沿廢舊物資回收有限公司

            組織機構代碼證:67956668-3

            營業執照注冊號:330681000032588

            營業執照注冊地址:浣東街道祝村19

            法人代表:詹水炎

            違法行為發生地址:浣東街道詹徐王村徐半山嶺

            2015521日,經我局現場查實,你(單位)在浣東街道詹徐王村徐半山嶺未采取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或者其他防治污染環境的措施擅自傾倒粉煤灰,污染環境。2015525日我局對上述違法行為予以立案查處,經審查你公司的違法行為屬實。

            我局認為你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十七條“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固體廢物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采取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撒固體廢物”的規定,已構成違法。 

            上述事實,由以下證據證明: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1份、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1份,證明你(單位)基本情況;

            2、現場檢查(勘察)筆錄1份、現場照片6張,證明2015521日現場檢查時,你(單位)在詹徐王村徐半山嶺擅自傾倒粉煤灰的現狀;

            3、調查詢問筆錄3份,證明你(單位)基本情況及你(單位)未采取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或者其他防治污染環境的措施在浣東街道詹徐王村徐半山嶺擅自傾倒粉煤灰約140噸左右,污染環境的事實。

            201561日,我局作出《諸暨市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諸環罰告字[2015]114號),告知你單位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和擬作出的處罰決定,告知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和申請聽證,并于201563依法送達。你單位收到后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也未申請聽證

            以上事實,有我局《諸暨市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諸環罰告字[2015]114號)、諸暨市環境保護局送達回證為證。

                我局認為,你(單位)未采取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或者其他防治污染環境的措施擅自傾倒粉煤灰,污染環境的行為,依法應當追究法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處以罰款:(七)未采取相應防范措施,造成工業固體廢物揚散、流失、滲漏或者造成其他環境污染的”,第二款“有前款第一項、第八項行為之一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第七項行為之一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的規定,現責令你(單位)立即停止違法行為,消除污染,并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罰款人民幣伍萬捌仟伍佰元整。

            限你單位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款繳至諸暨市財政局非稅收入結算分戶。

                收款單位:諸暨市財政局非稅收入結算分戶;

                開戶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諸暨紅旗路支行;

                帳號:*000104201。

                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我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你單位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二個月內向諸暨市人民政府或者向紹興市環保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六個月內直接向諸暨市人民法院起訴。

                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我局地址:環城東路968號水業大廈705室  郵政編碼:311800

            聯 系 人:王 昀                         電    話:87029695

             

            諸暨市環境保護局

            2015710


            2015-07-10
            諸市運罰決字[2015] 第33068151201500302號諸暨市道路運輸管理局2015年04月15日10時0分,陳岳良駕駛浙D.G5038牽引車, 在諸暨市天車羅檢測站檢測車輛,我局執法人員張國均、壽友根發現該車二級維護已超期,該車審驗截止2014年4月30日止,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第十九條第一款,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不按規定維護運輸車輛。根據 處以《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第六十八條2015-04-21
            諸市運罰決字[2015] 第33068151201500301號諸暨市道路運輸管理局2015年04月15日15時30分,陳岳良駕駛屬于諸暨市前沿廢舊物資回收有限公司的浙D.G2720牽引車在諸暨市天車羅檢測站檢測車輛時,我局執法人員張國均、壽友根發現該車二級維護已超期,該車審驗截止2014年4月30日,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第十九條第一款,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不按規定維護運輸車輛。根據 處以《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第六十八條2015-04-21
            諸市運罰決字[2015] 第33068151201500303號諸暨市道路運輸管理局2015年04月16日15時0分,陳岳良駕駛浙D.G5390牽引車在諸暨市天車羅檢測站檢測車輛時,我局執法人員張國均、壽友根發現該車二級維護已超期,該車審驗截止2014年6月9日,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第十九條第一款,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不按規定維護運輸車輛。根據 處以《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第六十八條2015-04-21
            諸市運罰決字[2015] 第33068151201500299號諸暨市道路運輸管理局2015年04月20日10時11分,陳岳良駕駛浙D.G1718牽引車在諸暨市天車羅檢測站檢測車輛時,我局執法人員張國均、壽友根發現該車二級維護已超期,該車審驗截止2014年8月31日,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第十九條第一款,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不按規定維護運輸車輛。根據 處以《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第六十八條2015-04-21
            諸公路罰〔2015〕B19-a號諸暨市公路管理局2015年04月10日00時00分駕駛員張士忠駕駛車牌號為浙DG2720的重型罐式半掛車,裝運水泥從浙江諸暨到浙江紹興,途經308省道65K+65KK+500M時,諸暨市公路管理局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諸暨街亭治超站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10288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4788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5-04-10
            諸公路罰〔2015〕B153-a號諸暨市公路管理局2015年07月16日09時30分駕駛員張坤駕駛車牌號為浙DG5038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裝運煤灰從浙江諸暨到東陽,途經東三環路2K+500M時,諸暨市公路管理局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諸暨街亭治超站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7910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2410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5-07-16
            浙紹諸公路罰〔2016〕B162號諸暨市公路管理局2016年06月07日00時00分駕駛員柴得海駕駛車牌號為浙DG5390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裝運水泥從兆山水泥廠到牌頭,途經東二環2K+700M時,諸暨市公路管理局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諸暨03省道治超站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8098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2598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6-06-07
            虞公路罰〔2015〕C170號上虞區公路管理段2015年03月12日00時00分駕駛員何廣周駕駛車牌號為浙DG2720/浙DG517掛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裝運煤灰從上虞到諸暨,途經104國道1539K+600M時,上虞區公路管理段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上虞區聯合治超執法大隊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8568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3068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5-03-13
            虞公路簡罰〔2015〕C464號上虞區公路管理段2015年12月30日13時07分駕駛員韓雷濤駕駛車牌號為浙DG5036/浙DG660掛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裝運煤灰從上虞到紹興,途經104國道1545K+100M時,上虞區公路管理段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上虞區聯合治超執法大隊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6706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1206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5-12-30
            浙紹虞公路罰〔2016〕A668號上虞區公路管理段2016年05月20日00時00分駕駛員張士忠駕駛車牌號為浙DG1718/浙DG517掛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裝運煤灰從上虞到濱海攪拌站,途經104國道1536K+900M時,上虞區公路管理段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有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導至上虞區聯合治超執法大隊進行調查處理。經檢測,車貨總質量74700KG,按照交通部等七部委《關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中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19700KG,該車輛本次運輸沒有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已構成違法超限運輸行為。2016-05-20
            嵊運罰決字[2015] 第3306835115100057號嵊州市道路運輸管理局2015年09月24日,駕駛員臧林林駕駛諸暨市前沿廢舊物資回收有限公司的浙D.G5367/浙D.G698掛罐裝水泥車,從嵊州市火力發電廠載運煤灰到浙江省諸暨市。16:50許該車途經嵊州市白沙地村地段,被嵊州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執法人員查獲。經現場調查取證:浙D.G698掛車營運證核定的車輛尺寸為長12980毫米,寬2500毫米,高3980毫米。營運時實際車輛尺寸為長13800毫米,寬2500毫米,高3980毫米。比核定車輛尺寸加長820毫米。根據《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第六十九條 處以罰款人民幣伍仟元整。2015-09-25
            [2015]東公路罰字第038號市交通局(市道路運輸管理所,市公路段)

                                                                                                                                                                                                                                                                                                                                                                                                                                                                                                                                                                                                                                                                                                                                                                                                                                                                                                                                                                                                                                                                                                                                                                                               

            公路行政處罰決定書




















            東公路[2015]罰字第038







































































            行政相對人:諸暨市前沿廢舊物資回收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諸暨市浣東街道祝村19號















































            當事人涉嫌違法超限運輸行駛公路一案,經本機構依法審理,現查明:











            當事人
            2015年01月07日01:00駕駛浙DG5038










            鄭家塢水泥東陽,途經S211  70K+000











            被路政執法人員巡查查獲。經現場檢測,該車超限52.29噸,未辦理












            超限運輸合法手續。行政相對人自愿放棄陳述、申辯的權利。














            上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應予認定。


















            綜上所述,本機構認為,當事人的行為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第一款、《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二)









            項之規定,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七十六條第(五)項之規定,










            本機構依法作出如下行政處罰決定:




















            給予行政相對人諸暨市前沿廢舊物資回收有限公司















            處以罰款人民幣壹萬壹仟元整

            的處罰。

















            行政相對人可以申請要求當場代繳罰款或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










            內交繳罰款。










            逾期不按規定交繳罰款的,本機構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行政相對人對本處罰決定書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










            內向東陽市交通局申請復議,或者在三個月內向東陽市人民法院起訴。














































































































            浙江省東陽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隊




















            二O一五年一月七日













            2015-01-07

            諸暨市前沿廢舊物資回收有限公司的法律訴訟:

            文書名稱日期編號
            張傳良、張秋燕等與諸暨市前沿廢舊物資回收有限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執行裁定書2016-10-12 (2016)浙0683執1414號
            諸暨市環境保護局與諸暨市前沿廢舊物資回收有限公司非訴執行審查裁定書2016-07-21 (2016)浙0681行審3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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