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縣機電物資有限公司,位于水鄉、橋鄉、酒鄉、名士之鄉紹興,新昌縣南明街道鼓山中路195號,于1995年04月03日在紹興成立。公司資金充裕,注冊資本50(萬元),在陳堯東帶領下,機電物資已經為客戶提供了30年優質的服務,公司主要提供機電設備及配件、摩托車、汽車、摩托車配件、五金、金屬材料、化工輕工材料、家用電器、農特產品, 歡迎各界朋友蒞臨參觀、指導和業務洽談
聯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新昌縣南明街道鼓山中路195號
- 固定電話:
- (0575)6229255
- 經理:
- 李相達
- 郵政編碼:
- 312500
- 順企®采購:
- 請賣家聯系我在線采購產品
其他聯系方式
座機號碼 | 0575-86283500 |
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 法人名稱:
- 新昌縣機電物資有限公司
- 簡稱:
- 機電物資
- 主要經營產品:
- 機電設備及配件 , 摩托車 , 汽車 , 摩托車配件 , 五金 , 金屬材料 , 化工輕工材料 , 家用電器 , 農特產品
- 經營范圍:
- 生產銷售:制冷配件、機電設備及產品、摩托車配件、家用電器、機械設備及配件;銷售:摩托車、汽車、建材、金屬材料、五金、化工輕工材料、農機產品及配件;摩托車維修;貨物進出口
- 營業執照號碼:
- 330624000026694
- 發證機關:
- 新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法人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 經營期限:
- 永久
- 經營狀態:
- 在業
- 成立時間:
- 1995年04月03日
- 職員人數:
- 4人
- 注冊資本:
- 50(萬元) (萬元)
- 所屬行業:
- 再生物資回收與批發 » 新昌縣再生物資回收與批發
- 所屬城市黃頁:
- 紹興企業網 » 新昌縣 » 新昌縣南明
- 順企編碼:
- 10383781
新昌縣機電物資有限公司的股東
股東名字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
陳堯東 | 87.35% | 人民幣845.548萬元 |
楊王瓊 | 12.65% | 人民幣122.452萬元 |
新昌縣機電物資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記錄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
一般經營項目變更 | 一般經營項目: 生產銷售:制冷配件、機電設備及產品、摩托車配件、家用電器、機械設備及配件;銷售:摩托車、汽車、建材、金屬材料、五金、化工輕工材料、農機產品及配件;摩托車維修;貨物進出口 | 一般經營項目: 銷售:機電設備及產品、摩托車、汽車、摩托車配件、五金、建材、金屬材料、化工輕工材料、家用電器、農機產品及配件;摩托車維修。 | 2014-10-13 |
營業期限變更 | 營業期限: 1995/04/03 至 9999/09/09 | 營業期限: 1995/04/03 至 2020/04/02 | 2014-10-13 |
住所變更 | 住所: 新昌縣南明街道鼓山中路號 郵政編碼: 電話: 住所所在行政區劃:南明街道 | 住所: 城關鎮鼓山中路號 郵政編碼: 電話: 住所所在行政區劃:南明街道 | 2014-10-13 |
住所變更 | 住所: 新昌縣南明街道鼓山中路195號; 郵政編碼: 312500; 電話: ;住所所在行政區劃:南明街道 | 住所: 城關鎮鼓山中路195號; 郵政編碼: 312500; 電話: ;住所所在行政區劃:南明街道 | 2014-10-13 |
營業期限變更 | 營業期限: 1995/04/03 至 9999/09/09 | 營業期限: 1995/04/03 至 2020/04/02 | 2014-10-13 |
注冊資本變更 | 968( + 1323.52941% ) | 68 | 2014-06-19 |
投資人備案 | 姓名: 楊王瓊; 出資額: .; 百分比: .% 姓名: 陳堯東; 出資額: .; 百分比: .% | 姓名: 楊王瓊; 出資額: .; 百分比: .% 姓名: 陳堯東; 出資額: .; 百分比: .% | 2014-06-19 |
注冊資本變更 | 2014-06-19 | ||
注冊資本變更 | 968 | 68 | 2014-06-19 |
投資人變更 | 姓名: 楊王瓊; 出資額: 122.452; 百分比: 12.65%姓名: 陳堯東; 出資額: 845.548; 百分比: 87.35% | 姓名: 楊王瓊; 出資額: 8.6; 百分比: 12.6471% 姓名: 陳堯東; 出資額: 59.4; 百分比: 87.3529% | 2014-06-19 |
新昌縣機電物資有限公司的組織架構
名字 | 職務 |
---|---|
陳堯東 | 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
楊王瓊 | 監事 |
新昌縣機電物資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
新地稅稽罰[2016]1號 | 新昌縣地方稅務局 | 經我局于2015年07月0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你單位2013年01月0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的涉稅事宜進行檢查,違法事實及處罰決定如下: 一、違法事實 1、2013年營業賬簿4本未按規定粘貼印花稅票; 2、2014年營業賬簿4本未按規定粘貼印花稅票。 二、處罰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對你單位少繳印花稅處以70%的罰款28元。 限你單位自本決定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到新昌縣地方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繳納入庫。到期不繳納罰款,我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可以對你單位采取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的措施。 如對本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新昌縣地方稅務局或新昌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依法向新昌縣人民法院起訴。如對處罰決定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的,我局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條的規定實施強制執行,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 2016-01-08 |
新昌縣機電物資有限公司的法律訴訟:
文書名稱 | 日期 | 編號 |
俞良輝與盛雷成、新昌縣機電物資有限公司民間借貸糾紛執行裁定書 | 2016-09-05 | (2016)浙0624執535號之一 |
新昌縣機電物資有限公司的分公司
分公司名稱 | 地址 | 成立時間 |
---|---|---|
新昌縣機電物資有限公司摩托車經營部 | 城關鎮鼓山中路214號 | 2004-03-24 00:0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