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是一家集設計開發、生產、銷售為一體的專業制造型企業。主要生產和銷售電唱機、收音機、卡帶(磁帶)機、留聲機、移動電源等系列電子產品。公司秉承"顧客至上,銳意進取"的經營理念,堅持"客戶第一"的原則為廣大客戶提供優質的服務。竭誠歡迎廣大新老客戶洽談、與華攜手,互惠互利,共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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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 法人名稱:
- 深圳市華攜電子有限公司
- 簡稱:
- 華攜電子
- 主要經營產品:
- 電唱機 , 收音機 , 卡帶機 , 音箱 , 迷你音響 , 黑膠唱片機 , 留聲機 , 膽機 , 移動電源 , 家居飾品
- 經營范圍:
- 留聲機、收音機、CD機、磁帶機、音響、古典音、工藝禮品、家居飾品、家用電器、日用百貨、移動電源、電腦及其周邊配件的技術研發與銷售;國內貿易;經營進出口業務。
- 營業執照號碼:
- 440307107880703
- 發證機關:
- 龍崗局
- 法人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
- 核準日期:
- 2014-07-22
- 經營期限:
- 2023-09-02
- 經營狀態:
- 存續
- 成立時間:
- 2013年09月02日
- 職員人數:
- 50人
- 注冊資本:
- 500萬元人民幣 (萬元)
- 所屬行業:
- 音箱 » 龍崗區音箱
- 所屬城市黃頁:
- 深圳企業網 » 龍崗區 » 龍崗區橫崗
- 順企編碼:
- 10944842
深圳市華攜電子有限公司的股東
股東名字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
廖先華 | 100% | 人民幣500萬元 |
深圳市華攜電子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記錄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
- | 出版物網上銷售;出版物(含音像制品)批發、零售。 | - | 2019-09-26 |
地址變更 | 深圳市龍崗區龍城街道嶂背社區園湖橫二巷13號201-2 | 深圳市龍崗區橫崗街道旱塘村15號704 | 2019-09-26 |
- | 留聲機、收音機、CD機、磁帶機、音響、古典音、工藝禮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家居飾品、家用電器、日用百貨、移動電源、電腦及其周邊配件的技術研發與銷售;國內貿易;經營進出口業務。 | 留聲機、收音機、CD機、磁帶機、音響、古典音、工藝禮品、家居飾品、家用電器、日用百貨、移動電源、電腦及其周邊配件的技術研發與銷售;國內貿易;經營進出口業務。 | 2019-09-26 |
章程備案 | 2019-09-24 | 2014-07-22 | 2019-09-26 |
一般經營項目 | 留聲機、收音機、CD機、磁帶機、音響、古典音、工藝禮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家居飾品、家用電器、日用百貨、移動電源、電腦及其周邊配件的技術研發與銷售;國內貿易;經營進出口業務。 | 留聲機、收音機、CD機、磁帶機、音響、古典音、工藝禮品、家居飾品、家用電器、日用百貨、移動電源、電腦及其周邊配件的技術研發與銷售;國內貿易;經營進出口業務。 | 2019-09-26 |
許可信息 |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 - | 2019-09-26 |
許可經營 | 出版物網上銷售;出版物(含音像制品)批發、零售。 | - | 2019-09-26 |
許可經營項目變更 | - | - | 2019-09-26 |
一照一碼換照 | 2016-11-08 | ||
一照一碼升級 | 2016-11-08 |
深圳市華攜電子有限公司的組織架構
名字 | 職務 |
---|---|
何小玲 | 監事 |
廖先華 | 執行(常務)董事 |
廖先華 | 總經理 |
深圳市華攜電子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
深市質龍市監罰字【2016】819號 | 產品質量違法 | 1.責令改正; 2.責令停止銷售違法產品; 3.沒收違法產品“留聲機”(型號HX411)2臺; 4.罰款24000元,沒收違法所得500元,合計24500元。 | |||
深市質龍市監罰字【2016】819號 | 產品質量違法 | 1.責令改正; 2.責令停止銷售違法產品; 3.沒收違法產品“留聲機”(型號HX411)2臺; 4.罰款24000元,沒收違法所得500元,合計24500元。 | |||
深市質龍市監罰字【2016】819號 | 產品質量違法 | 1.責令改正; 2.責令停止銷售違法產品; 3.沒收違法產品“留聲機”(型號HX411)2臺; 4.罰款24000元,沒收違法所得500元,合計24500元。 | |||
深市質龍市監罰字【2016】819號 | 產品質量違法 | 1.責令改正; 2.責令停止銷售違法產品; 3.沒收違法產品“留聲機”(型號HX411)2臺; 4.罰款24000元,沒收違法所得500元,合計24500元。 | |||
深市質龍市監罰字【2016】819號 | 產品質量違法 | 1.責令改正; 2.責令停止銷售違法產品; 3.沒收違法產品“留聲機”(型號HX411)2臺; 4.罰款24000元,沒收違法所得500元,合計24500元。 |
深圳市華攜電子有限公司的注冊商標
圖片 | 注冊號 | 商標名 | 分類 | 分類ID | 狀態 | 日期 |
---|---|---|---|---|---|---|
![]() | 21025730 | 華攜 | 廣告銷售 | 35 | 商標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發文 | 2016-08-18 |
深圳市華攜電子有限公司的法律訴訟:
文書名稱 | 日期 | 編號 |
王偉成與深圳市華攜電子有限公司網絡購物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 2016-07-06 | (2016)浙0104民初422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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