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丹精品文具批發站】經銷批發的中高檔學習用品、聯華本子、聯眾文具、米奇書包、晨光系列、南韓系列、南韓橡皮暢銷消費者市場,在消費者當中享有較高的地位,公司與多家零售商和代理商建立了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娟惖ぞ肺木吲l站】經銷的中高檔學習用品、聯華本子、聯眾文具、米奇書包、晨光系列、南韓系列、南韓橡皮品種齊全、價格合理。實力雄厚,重信用、守合同、保證產品質量,以多品種經營特色和薄利多銷的原則,贏得了廣大客戶的信任。
聯系方式
- 店鋪地址:
- 臺州市路橋區路橋古街社區妙智街48、50號
- 固定電話:
- 86 0576 82917166
- 聯系人:
- 賀春敏
- 聯系人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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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臺州市路橋區聚優文具店發布的產品供應信息
辦公學生文具批發 真晨-0010 小號訂書釘
價格:面議 品牌:真晨 材質:聯系賣家 規格:一盒10小盒 / 2010-01-01得力7102持久保濕/粘性更強/固體膠21g 學生/辦公專用 經銷
價格:面議 品牌:得力 規格:21g 材質:PVA / 2010-01-01網店推廣價特價 真彩CK-036-12色彩鉛18色24色36色桶裝彩色鉛筆
價格:面議 建議零售價:¥8.00 品牌:真彩 材質:木頭 / 2010-01-01R460113新代西瓜太郎墨香寶盒(大)精品套裝 學生用品禮盒套裝
價格:面議 品牌:新代 材質:狼毫毛筆 規格:單盒尺寸:28.5*22.5*4厘米 / 2010-01-01網店推廣價特價 真彩CK-036-18色彩鉛18色24色36色桶裝彩色鉛筆
價格:面議 建議零售價:¥10.00 品牌:真彩 材質:木頭 / 2010-01-01
臺州市路橋區聚優文具店的工商變更記錄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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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執照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331004MA2G2QUB8A | 注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無 | 2017-12-13 |
住所變更 | 住所: 臺州市路橋區路橋古街社區妙智街48、50號 郵政編碼: 318050 電話: 、 住所所在行政區劃:路橋街道 | 住所: 臺州市路橋區市場街144號 郵政編碼: 318050 電話: 住所所在行政區劃:路橋街道 | 2014-11-28 |
營業期限變更 | 營業期限: 2006-11-22 至 9999-9-9 | 營業期限: 2006-11-22 至 2014-11-16 | 2014-11-28 |
名稱變更 | 臺州市路橋區聚優文具店 | 2014-11-28 | |
住所變更 | 住所: 臺州市路橋區路橋古街社區妙智街48、50號; 郵政編碼: 318050; 電話: 、;住所所在行政區劃:路橋街道 | 住所: 臺州市路橋區市場街144號; 郵政編碼: 318050; 電話: ;住所所在行政區劃:路橋街道 | 2014-11-28 |
一般經營項目變更 | 一般經營項目: 文具用品批發、零售。 | 一般經營項目: 文具用品批發、零售(上述經營范圍不含國家法律法規禁止、限制和許可經營的項目)。 | 2014-11-28 |
營業期限變更 | 營業期限: 2006-11-22 至 9999-9-9 | 營業期限: 2006-11-22 至 2014-11-16 | 2014-11-28 |
經營范圍變更 | 經營范圍: 文具用品批發、零售。 | 經營范圍: 文具用品批發、零售(上述經營范圍不含國家法律法規禁止、限制和許可經營的項目)。 | 2014-11-28 |
住所變更 | 住所: 臺州市路橋區市場街144號 郵政編碼: 318050 電話: 住所所在行政區劃:路橋街道 | 住所: 臺州市路橋區市場街142-144號 郵政編碼: 318050 電話: 住所所在行政區劃:路橋街道 | 2011-10-08 |
住所變更 | 住所: 臺州市路橋區市場街144號; 郵政編碼: 318050; 電話: ;住所所在行政區劃:路橋街道 | 住所: 臺州市路橋區市場街142-144號; 郵政編碼: 318050; 電話: ;住所所在行政區劃:路橋街道 | 2011-10-08 |
臺州市路橋區聚優文具店的行政處罰
路城東工商處字〔2014〕第11號 | 《商標法》第五十二條(2)項規定 | 臺州市路橋區工商行政管理局 | 當事人賀春敏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2013修正)》第五十七條第(三)項之規定。屬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行為。對該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從重處罰。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說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 | 2015-06-09 | 2014-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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