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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理:
- 楊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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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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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機號碼 | 0576-84660888 |
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臺州市黃巖興發鋼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的股東
股東名字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
楊昌生 | 80% | 人民幣40.0萬元 |
劉三妹 | 20% | 人民幣10.0萬元 |
臺州市黃巖興發鋼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記錄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
組織機構變更 | 姓名: 劉三妹; 證件名稱: ; : ; 性別: 女性; 職務: 監事 [新增] 姓名: 楊昌生;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執行董事 姓名: 楊昌生;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經理 | 姓名: 凌蘭菊; 證件名稱: ; : ; 性別: 女性; 職務: 監事 [退出] 姓名: 楊昌生;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執行董事 姓名: 楊昌生;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經理 | 2017-02-10 |
高級管理人員備案 | 姓名: 劉三妹; 證件名稱: ; : ; 性別: 女性; 職務: 監事 [新增] 姓名: 楊昌生;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執行董事 姓名: 楊昌生;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經理 | 姓名: 凌蘭菊; 證件名稱: ; : ; 性別: 女性; 職務: 監事 [退出] 姓名: 楊昌生;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執行董事 姓名: 楊昌生;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經理 | 2017-02-10 |
投資人備案 | 姓名: 劉三妹; 出資額: ; [新增] 姓名: 楊昌生; 出資額: ; | 姓名: 凌蘭菊; 出資額: ; [退出] 姓名: 楊昌生; 出資額: ; | 2017-02-10 |
投資人變更 | 姓名: 劉三妹; 出資額: 10; 百分比: 20%姓名: 楊昌生; 出資額: 40; 百分比: 80% | 姓名: 凌蘭菊; 出資額: 10; 百分比: 20%姓名: 楊昌生; 出資額: 40; 百分比: 80% | 2017-02-10 |
組織機構變更 | 姓名: 劉三妹; 證件名稱: ; : ; 性別: 女性; 職務: 監事姓名: 楊昌生;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執行董事姓名: 楊昌生;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經理 | 姓名: 凌蘭菊; 證件名稱: ; : ; 性別: 女性; 職務: 監事姓名: 楊昌生;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執行董事姓名: 楊昌生;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經理 | 2017-02-10 |
換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執照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1 | 注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565873511 | 2016-11-14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735111 | 注冊號:63978 組織機構代碼證: | 2016-11-14 | |
法定代表人變更 | 楊昌生 | 楊昌洪 | 2015-06-01 |
組織機構變更 | 姓名: 凌蘭菊; 證件名稱: ; : ; 性別: 女性; 職務: 監事 [新增] 姓名: 楊昌生;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執行董事 [新增] 姓名: 楊昌生;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經理 [新增] | 姓名: 黃濤;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監事 [退出] 姓名: 楊昌洪;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執行董事 [退出] 姓名: 楊昌洪;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經理 [退出] | 2015-06-01 |
投資人備案 | 姓名: 凌蘭菊; 出資額: ; [新增] 姓名: 楊昌生; 出資額: ; [新增] | 姓名: 黃濤; 出資額: ; [退出] 姓名: 黃新鋼; 出資額: ; [退出] 姓名: 楊昌洪; 出資額: ; [退出] | 2015-06-01 |
臺州市黃巖興發鋼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的組織架構
名字 | 職務 |
---|---|
楊昌生 | 執行董事 |
楊昌生 | 經理 |
劉三妹 | 監事 |
臺州市黃巖興發鋼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
黃江安監管罰〔2015〕2號 | 區安監局 | 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文書
黃江安監管罰〔2015〕2號
被處罰單位:臺州市黃巖興發鋼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楊XX 地 址:臺州市黃巖區江口街道蘆村村進港路 聯系電話:XXXXXX 2015年11月13日,本街道辦事處執法人員對臺州市黃巖興發鋼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進行安全檢查時發現,該公司2015年4月8日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建立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但不夠完善,沒有如實記錄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本街道辦事處于2015年11月13日對臺州市黃巖興發鋼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案進行立案調查。 經查明:臺州市黃巖興發鋼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號為331003000063978,法定代表人楊XX,住所在臺州市黃巖區江口街道蘆村村進港路, 經營范圍為鋼化玻璃、中空玻璃、夾膠玻璃加工、銷售。該公司現有從業人員49人。 2015年11月13日,本街道辦事處執法人員對臺州市黃巖興發鋼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公司2015年4月8日對從業人員進行了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建立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但不夠完善,沒有如實記錄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相關情況。 案件調查中,本街道辦事處執法人員對臺州市黃巖興發鋼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楊昌生、安全管理人員王瑾明進行了詢問,兩人在詢問筆錄中均承認該公司未按規定如實記錄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證明上述事實的主要證據: 證據一:《現場檢查記錄》1份,證明2015年11月13日,本街道辦事處執法人員在對臺州市黃巖興發鋼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進行安全檢查時發現,該公司2015年4月8日對從業人員進行了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建立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但不夠完善,沒有如實記錄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相關情況。 證據二:楊XX詢問筆錄共1份2頁、王XX詢問筆錄共1份2頁,證明臺州市黃巖興發鋼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證據三:臺州市黃巖興發鋼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證明臺州市黃巖興發鋼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以上查明的事實和證據,本街道辦事處于2015年11月17日依法向臺州市黃巖興發鋼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送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黃江安監管罰告〔2015〕2號),將擬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和處罰內容及其依法享有的權利告知了臺州市黃巖興發鋼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臺州市黃巖興發鋼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未向臺州市黃巖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進行陳述、申辯。 綜上所述,臺州市黃巖興發鋼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未按規定如實記錄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第四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決定對臺州市黃巖興發鋼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作出責令限期改正,并處罰款人民幣貳仟元整的行政處罰。 上述罰沒款請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繳納至中國農業銀行黃巖支行(戶名:臺州市黃巖區財政局,賬號:XXXXXXXXXXXX)。逾期不繳納罰款,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果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依法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臺州市黃巖區人民政府或者臺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六個月內依法向臺州市黃巖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本決定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臺州市黃巖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照有關規定強制執行。
附件:本處罰決定書所依據的相關法律法規條文
臺州市黃巖區江口街道辦事處
2015年11月20日
附件: 本處罰決定書所依據的相關法律法規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二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生產經營單位使用被派遣勞動者的,應當將被派遣勞動者納入本單位從業人員統一管理,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必要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接收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學生實習的,應當對實習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學校應當協助生產經營單位對實習學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以及考核結果等情況。 第九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 (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道路運輸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按照規定經考核合格的; (三)未按照規定對從業人員、被派遣勞動者、實習學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者未按照規定如實告知有關的安全生產事項的; (四)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的; (五)未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如實記錄或者未向從業人員通報的; (六)未按照規定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者未定期組織演練的; (七)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的。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二)根據法律規定,將查封、扣押的財物拍賣或者將凍結的存款劃撥抵繳罰款; (三)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第九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4、《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四十四條 對屬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圍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先向行政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先向行政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四十五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2015-11-20 |
臺州市黃巖興發鋼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的法律訴訟:
文書名稱 | 日期 | 編號 |
魏德根與臺州市黃巖興發鋼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 2017-02-21 | (2016)浙1003民初8797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