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嶺龍生水產制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資企業,創建于1996年,總投資180萬美元,注冊資金150萬美元,專業從事冷凍魚糜及調理食品的生產與銷售。
公司地處浙東南沿海溫嶺市松門鎮礁山,占地面積25000平方米,建筑面積20000多平方米,擁有員工600余人,其中生產技術骨干和管理人員100余人,企業實現總資產1億元,產值超1.5億。連續多年獲得“市重點工業企業”、“市農業龍頭企業”、“市納稅大戶”、“AAA級信用企業”等多項榮譽。
我們始終堅持“關愛生命、關注健康,精心制造安全的龍生水產食品”的質量方針?!百|量第一、客戶至上”是我們一貫宗旨,生產的冷凍魚糜及調理食品暢銷國內外,深受客戶好評,享有較高的知名度和美譽度。
冷凍魚糜是生產魚糜制品的主要原料,為了能夠提供給消費者高質量的調理食品,我公司投入了3000多萬元自主研發與創新“滾滾香”速凍調制系列產品,從而形成從原料加工銷售為一體的農業產業化經營鏈,并成功投入批量生產,產品投放市場深受消費者喜愛。
公司獲得了水產品加工企業出口的衛生注冊,并通過了ISO22000(HACCP)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QS認證及“清潔生產認證”。根據FDA指南,建立了食品安全防護計劃,嚴格按照各項管理體系要求,科學規范地實施生產經營和全面的質量安全管理,我們全力確保產品質量安全,讓消費者放心,實現企業騰飛,創建和諧的企業環境與社會環境。
聯系方式
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職位名稱 | 月薪 | 學歷要求 | 職位要求 | 發布日期 |
---|---|---|---|---|
業務員 | 不限 |
... | 2016-11-29 |
溫嶺龍生水產制品有限公司的股東
股東名字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
肖賽香 | 61.5萬美元 | |
浙江一家人食品有限公司 | 52.5萬美元 | |
陳宇龍 | 36萬美元 |
溫嶺龍生水產制品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記錄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
高級管理人員備案 | 姓名: OUDONE BANHEUANG; : PA; 職位: 董事長; [新增] 姓名: 李作火; : ; 職位: 董事; 姓名: 李由平; : ; 職位: 董事; 姓名: 胡于青; : ; 職位: 董事; 姓名: 胡于青; : ; 職位: 經理; 姓名: 胡晶晶; : ; 職位: 董事; 姓名: 陳益松; : ; 職位: 監事; 姓名:江正云;:; 職位: 財務負責人; | 姓名: 李作火; : ; 職位: 副總經理; 姓名: 李作火; : ; 職位: 董事; 姓名: 李由平; : ; 職位: 董事; 姓名: 肖賽香; : P; 職位: 董事長; [退出] 姓名: 胡于青; : ; 職位: 副董事長; 姓名: 胡于青; : ; 職位: 總經理; 姓名: 胡晶晶; : ; 職位: 董事; 姓名: 陳益松; : ; 職位: 監事; 姓名:江正云;:; 職位: 財務負責人; | 2022-03-15 |
企業類型變更 | 有限責任公司(外商投資、非獨資) | 有限責任公司(中外合資) | 2022-03-15 |
投資人備案 | 姓名: OUDONE BANHEUANG; 出資額: .萬; ; [新增] 企業名稱: 浙江一家人食品有限公司; 出資額: .萬; ; 姓名: NIRUTTINANON MR.NARIN; ; ; [新增] | 姓名: 肖賽香; 出資額: .萬; ; [退出] 企業名稱: 浙江一家人食品有限公司; 出資額: .萬; ; 姓名: 陳宇龍; ; ; [退出] | 2022-03-15 |
法定代表人變更 | OUDONE BANHEUANG | 肖賽香 | 2022-03-15 |
章程備案 | - | - | 2018-02-12 |
高級管理人員備案 | 姓名: 李作火; : ; 職位: 董事 [新增] 姓名: 李作火; : ; 職位: 副總經理 [新增] 姓名: 李由平; : ; 職位: 董事 姓名: 肖賽香; : P; 職位: 董事長 姓名: 胡于青; : ; 職位: 副董事長 姓名: 胡于青; : ; 職位: 總經理 姓名: 胡晶晶; : ; 職位: 董事 姓名: 陳益松; : ; 職位: 監事 [新增] | 姓名: 徐正聰; : ; 職位: 副總經理 [退出] 姓名: 李由平; : ; 職位: 董事 姓名: 李莘莘; : V(); 職位: 副總經理 [退出] 姓名: 肖賽香; : P; 職位: 董事長 姓名: 胡于青; : ; 職位: 副董事長 姓名: 胡于青; : ; 職位: 總經理 姓名: 胡晶晶; : ; 職位: 董事 姓名: 陳莘莘; : V(); 職位: 董事 [退出] | 2018-02-12 |
換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執照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注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 | 2016-06-17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注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 | 2016-06-17 | |
經營范圍變更 | 經營范圍: 生產速凍食品[速凍其他食品(速凍肉制品、速凍其他類制品)],遠洋捕撈。 | 經營范圍: 生產速凍食品[速凍其他食品(速凍肉制品、速凍其他類制品)](許可證有效期至2014年11月27日),遠洋捕撈。 | 2014-12-26 |
投資人備案 | 姓名: 陳宇龍; 出資額: ; 企業名稱: 浙江一家人食品有限公司; 出資額: .; ; 法人性質: 企業法人 [名稱變更] 姓名: 肖賽香; 出資額: .; | 姓名: 陳宇龍; 出資額: ; 企業名稱: 溫嶺市順達冷凍廠; 出資額: .; ; 法人性質: 企業法人 姓名: 肖賽香; 出資額: .; | 2014-04-11 |
溫嶺龍生水產制品有限公司的組織架構
名字 | 職務 |
---|---|
胡于青 | 副董事長 |
李由平 | 董事 |
陳莘莘 | 董事 |
胡晶晶 | 董事 |
肖賽香 | 董事長 |
溫嶺龍生水產制品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
溫環罰字【2015】第102號 | 市環保局 | 溫 嶺 市 環 境 保 護 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溫環罰字【2015】第102號 當事人:溫嶺龍生水產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為肖賽香,住所為溫嶺市松門鎮礁山,注冊號為331000400002581,組織機構代碼為61000653-0。 2015年9月8日,本局環境監察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當事人存在涉嫌違反環保“三同時”制度的違法行為,于當日經批準立案,并于2015年10月15日調查終結。 經過調查取證,查明以下事實: 當事人年新增6000噸速凍食品技改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水污染防治設施未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驗收,擅自于2015年6月16日開始在溫嶺市松門鎮礁山從事魚糜制品生產。 上述事實,主要由以下證據證實: 證據一,當事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該證據系2015年9月10日由當事人的委托代理人xxx向本局調查人員提供,證實了當事人是經工商注冊登記的企業法人,其經營范圍為生產速凍食品,住所為溫嶺市松門鎮礁山,法定代表人為肖賽香的事實。 證據二,當事人的授權委托書1份。該證據系2015年9月10日由xxx向本局調查人員提供,證實了xxx是當事人的委托代理人,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的事實。 證據三,《溫嶺市環境保護局現場勘察筆錄》和《溫嶺市環境保護局現場勘察地平面圖》各1份。該證據系2015年9月8日,本局東部產業集聚區分局調查人員對當事人進行現場檢查時所制作,證實了當事人從事的是魚糜制品生產,2015年9月8日檢查時,生產場所建有需要配套建設的水污染防治設施,以及該生產場所的主要生產設備、生產原料、生產工藝、污染物排放情況和水樣采集情況的事實。 證據四,現場照片10張。該證據系2015年9月8日,本局東部產業集聚區分局調查人員對當事人進行現場檢查時所拍攝,證實了當事人從事魚糜制品生產的主要生產設備、生產原料、現場生產情況、水污染防治設施情況和水樣采集情況的事實,并與證據三相互印證。 證據五,當事人的詢問筆錄1份。該證據系當事人的委托代理人xxx于2015年9月10日到本局東部產業集聚區分局接受調查時所制作,主要證實了當事人年新增6000噸速凍食品技改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水污染防治設施未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驗收,擅自于2015年6月16日開始在溫嶺市松門鎮礁山從事魚糜制品生產,以及該生產場所的主要生產設備、生產原料、生產工藝、污染物產生和排放情況的事實,并與證據三、證據四相互印證。 證據六,溫環監(2015)第579號監測報告1份。該證據由溫嶺市環境監測站于2015年9月15日出具,主要證實了2015年9月8日當事人標排口排放廢水水質中的化學需氧量濃度為86.2mg/L、氨氮濃度為37.8mg/L、總磷濃度為8.74mg/L、懸浮物濃度為32mg/L,并與證據三、證據四、證據五相互印證。 2015年11月13日,本局依法向當事人直接送達了《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告知當事人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和擬作出的處罰決定,并告知當事人有進行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的權利。當事人當場表示不要求聽證,也不陳述、申辯,且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向本局提出任何陳述、申辯,也未提出舉行聽證的要求。以上事實,有本局2015年11月11日《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溫環罰聽告字[2015]96號)及《送達回證》為證。 本局認為,當事人年新增6000噸速凍食品技改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水污染防治設施未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驗收,擅自從事魚糜制品生產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七條第三款之規定,屬于違反環?!叭瑫r”制度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條之規定,本局決定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責令停止魚糜制品生產(直至驗收合格); 2、罰款捌萬元。 當事人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中國工商銀行溫嶺市支行[地址:溫嶺市太平街道萬壽路2號,帳戶:溫嶺市財政局,帳號:*5-350100]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可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當事人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溫嶺市人民政府或者臺州市環境保護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十五日內直接向溫嶺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當事人如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本局將依法申請溫嶺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溫嶺市環境保護局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本處罰決定所依據的相關法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十七條第三款 建設項目的水污染防治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水污染防治設施應當經過環境保護主管部門驗收,驗收不合格的,該建設項目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第七十一條 違反本法規定,建設項目的水污染防治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主體工程即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直至驗收合格,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四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起訴,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環境行政處罰辦法》 | 2015-11-25 | ||
溫環罰字【2015】第102號 | 市環保局 | 溫 嶺 市 環 境 保 護 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溫環罰字【2015】第102號 當事人:溫嶺龍生水產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為肖賽香,住所為溫嶺市松門鎮礁山,注冊號為331000400002581,組織機構代碼為61000653-0。 2015年9月8日,本局環境監察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當事人存在涉嫌違反環?!叭瑫r”制度的違法行為,于當日經批準立案,并于2015年10月15日調查終結。 經過調查取證,查明以下事實: 當事人年新增6000噸速凍食品技改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水污染防治設施未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驗收,擅自于2015年6月16日開始在溫嶺市松門鎮礁山從事魚糜制品生產。 上述事實,主要由以下證據證實: 證據一,當事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該證據系2015年9月10日由當事人的委托代理人xxx向本局調查人員提供,證實了當事人是經工商注冊登記的企業法人,其經營范圍為生產速凍食品,住所為溫嶺市松門鎮礁山,法定代表人為肖賽香的事實。 證據二,當事人的授權委托書1份。該證據系2015年9月10日由xxx向本局調查人員提供,證實了xxx是當事人的委托代理人,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的事實。 證據三,《溫嶺市環境保護局現場勘察筆錄》和《溫嶺市環境保護局現場勘察地平面圖》各1份。該證據系2015年9月8日,本局東部產業集聚區分局調查人員對當事人進行現場檢查時所制作,證實了當事人從事的是魚糜制品生產,2015年9月8日檢查時,生產場所建有需要配套建設的水污染防治設施,以及該生產場所的主要生產設備、生產原料、生產工藝、污染物排放情況和水樣采集情況的事實。 證據四,現場照片10張。該證據系2015年9月8日,本局東部產業集聚區分局調查人員對當事人進行現場檢查時所拍攝,證實了當事人從事魚糜制品生產的主要生產設備、生產原料、現場生產情況、水污染防治設施情況和水樣采集情況的事實,并與證據三相互印證。 證據五,當事人的詢問筆錄1份。該證據系當事人的委托代理人xxx于2015年9月10日到本局東部產業集聚區分局接受調查時所制作,主要證實了當事人年新增6000噸速凍食品技改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水污染防治設施未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驗收,擅自于2015年6月16日開始在溫嶺市松門鎮礁山從事魚糜制品生產,以及該生產場所的主要生產設備、生產原料、生產工藝、污染物產生和排放情況的事實,并與證據三、證據四相互印證。 證據六,溫環監(2015)第579號監測報告1份。該證據由溫嶺市環境監測站于2015年9月15日出具,主要證實了2015年9月8日當事人標排口排放廢水水質中的化學需氧量濃度為86.2mg/L、氨氮濃度為37.8mg/L、總磷濃度為8.74mg/L、懸浮物濃度為32mg/L,并與證據三、證據四、證據五相互印證。 2015年11月13日,本局依法向當事人直接送達了《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告知當事人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和擬作出的處罰決定,并告知當事人有進行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的權利。當事人當場表示不要求聽證,也不陳述、申辯,且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向本局提出任何陳述、申辯,也未提出舉行聽證的要求。以上事實,有本局2015年11月11日《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溫環罰聽告字[2015]96號)及《送達回證》為證。 本局認為,當事人年新增6000噸速凍食品技改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水污染防治設施未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驗收,擅自從事魚糜制品生產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七條第三款之規定,屬于違反環保“三同時”制度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條之規定,本局決定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責令停止魚糜制品生產(直至驗收合格); 2、罰款捌萬元。 當事人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中國工商銀行溫嶺市支行[地址:溫嶺市太平街道萬壽路2號,帳戶:溫嶺市財政局,帳號:*5-350100]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可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當事人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溫嶺市人民政府或者臺州市環境保護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十五日內直接向溫嶺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當事人如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本局將依法申請溫嶺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溫嶺市環境保護局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本處罰決定所依據的相關法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十七條第三款 建設項目的水污染防治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水污染防治設施應當經過環境保護主管部門驗收,驗收不合格的,該建設項目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第七十一條 違反本法規定,建設項目的水污染防治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主體工程即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直至驗收合格,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四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起訴,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環境行政處罰辦法》 | 2015-11-25 |
溫嶺龍生水產制品有限公司的注冊商標
圖片 | 注冊號 | 商標名 | 分類 | 分類ID | 狀態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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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284257 | 礁山碼頭 | 食品 | 29 | 商標注冊申請完成 | 2014-03-31 |
![]() | 14284264 | 尚璽 | 食品 | 29 | 商標注冊申請完成 | 2014-03-31 |
![]() | 9257811 | 團圓丸 | 食品 | 29 | 商標已注冊 | 2011-03-25 |
![]() | 9257813 | 滾滾香 | 食品 | 29 | 商標已注冊 | 2011-03-25 |
![]() | 9257814 | 牽牽 | 食品 | 29 | 商標已注冊 | 2011-03-25 |
![]() | 9257812 | 香滿丸 | 食品 | 29 | 商標已注冊 | 2011-03-25 |
![]() | 14284257 | 礁山碼頭 | 食品 | 29 | 商標注冊申請完成 | 2014-03-31 |
![]() | 14284264 | 尚璽 | 食品 | 29 | 商標注冊申請完成 | 2014-03-31 |
![]() | 9257811 | 團圓丸 | 食品 | 29 | 商標已注冊 | 2011-03-25 |
![]() | 9257814 | 牽牽 | 食品 | 29 | 商標已注冊 | 2011-03-25 |
![]() | 9257812 | 香滿丸 | 食品 | 29 | 商標已注冊 | 2011-03-25 |
![]() | 9257813 | 滾滾香 | 食品 | 29 | 商標已注冊 | 2011-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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