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尚德門窗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經濟中心,河北省域副中心城市唐山,灤南縣城西工業區中大街南側創新路東側,于2013年03月07日在唐山成立。公司資金充裕,注冊資本600萬人民幣,在張曉英帶領下,尚德門窗已經為客戶提供了12年優質的服務,公司主要提供塑鋼門窗、金屬門窗制作、銷售及安裝;玻璃幕墻的銷售及安裝;建筑機械設備租賃業務;普通貨運, 歡迎各界朋友蒞臨參觀、指導和業務洽談
聯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灤南縣城西工業區中大街南側創新路東側
- 固定電話:
- 0315-4422588
- 經理:
- 項中海
- 經理手機:
- 15303158528
- 郵政編碼:
- 063000
- 順企®采購:
- 請賣家聯系我在線采購產品
其他聯系方式
| 電子郵箱 | tssdmc999@163.com |
| 座機號碼 | 0315-4422588 |
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唐山尚德門窗有限公司的股東
| 股東名字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
| 張曉英 | 50% | 人民幣1500萬元 |
| 王亮宇 | 50% | 人民幣1500萬元 |
唐山尚德門窗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記錄
|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
| 經營范圍變更 | 一般項目:門窗制造加工;門窗銷售;金屬門窗工程施工;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城市綠化管理;建筑材料銷售;建筑裝飾材料銷售;機械設備租賃。(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許可項目:建設工程施工;建筑勞務分包;道路貨物運輸(不含危險貨物)。(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 | 門窗制造加工;門窗、建筑裝飾材料銷售;機械設備租賃;道路貨物運輸(不含危險貨物)。(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2022-09-28 |
| 章程修正案備案 | - | 無 | 2022-09-28 |
| 章程備案 | - | 無 | 2022-04-15 |
| 投資人變更 | 王亮宇 出資 1500萬人民幣; 張曉英 出資 1500萬人民幣; | 王亮宇 出資 1500萬人民幣; 張曉英 出資 1500萬人民幣; | 2022-04-15 |
| 經營范圍變更 | 門窗制造加工;門窗、建筑裝飾材料銷售;機械設備租賃;道路貨物運輸(不含危險貨物)。(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塑鋼門窗、金屬門窗制作、銷售及安裝;玻璃幕墻的銷售及安裝;建筑機械設備租賃業務;普通貨運。(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2022-04-15 |
| 投資人備案 | 王亮宇 出資 1500( + 100% )萬人民幣; 張曉英 出資 1500( + 100% )萬人民幣; | 王亮宇 出資 750萬人民幣; 張曉英 出資 750萬人民幣; | 2017-11-03 |
| 注冊資本變更 | 3000萬人民幣( + 100% ) | 1500萬人民幣 | 2017-11-03 |
| 投資人備案 | 王亮宇 出資 1500萬人民幣;張曉英 出資 1500萬人民幣; | 王亮宇 出資 750萬人民幣;張曉英 出資 750萬人民幣; | 2017-11-03 |
| 注冊資本變更 | 1500萬人民幣( + 150% ) | 600萬人民幣 | 2016-09-08 |
| 投資人變更 | 王亮宇; 張曉英; | 王亮宇; 張曉英; | 2016-09-08 |
唐山尚德門窗有限公司的組織架構
| 名字 | 職務 |
|---|---|
| 張曉英 | 總經理 |
| 王亮宇 | 監事 |
| 張曉英 | 執行董事 |
唐山尚德門窗有限公司的注冊商標
| 圖片 | 注冊號 | 商標名 | 分類 | 分類ID | 狀態 | 日期 |
|---|---|---|---|---|---|---|
![]() | 16556106 | 圖形 | 金屬材料 | 6 | 商標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發文 | 2015-03-24 |
![]() | 16556106 | 圖形 | 金屬材料 | 6 | 商標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發文 | 2015-03-24 |
![]() | 16556106 | 圖形 | 金屬材料 | 6 | 商標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發文 | 2015-03-24 |
唐山尚德門窗有限公司的法律訴訟:
| 文書名稱 | 日期 | 編號 |
| 唐山金壘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商品混凝土攪拌站與唐山尚德門窗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 2015-06-02 | (2015)倴民初字第1874號 |
| 唐山金壘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商品混凝土攪拌站與唐山尚德門窗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 2015-07-03 | (2015)倴民初字第1874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