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浙江省樂清市北白象鎮塘下幸福路8號
- 固定電話:
- (0577)2882027
- 經理:
- 夏成樂
- 郵政編碼:
- 325603
- 順企®采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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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聯系方式
座機號碼 | 0577-6288036 |
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 法人名稱:
- 樂清市食品總公司北白象食品公司
- 簡稱:
- 食品總公司北白象食品公司
- 父公司
- 樂清市食品總公司
- 主要經營產品:
- 生豬 , 禽蛋 , 豬副產品 , 熟制品
- 經營范圍:
- 生豬屠宰(詳見有效的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生豬定點屠宰證)。生豬銷售①畜禽養殖;②畜禽屠宰;③動物和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④動物隔離,生豬定點屠宰(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營業執照號碼:
- 330382000241598
- 發證機關:
- 樂清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法人類型:
- 全民所有制分支機構(非法人)
- 經營期限:
- 永久
- 經營狀態:
- 存續
- 成立時間:
- 1961年10月01日
- 職員人數:
- 28人
- 注冊資本:
- 11(萬元) (萬元)
- 所屬行業:
- 食品、飲料及煙草制品批發 » 樂清市食品、飲料及煙草制品批發
- 所屬城市黃頁:
- 溫州企業網 » 樂清市 » 樂清市北白象鎮
- 順企編碼:
- 13111780
樂清市食品總公司北白象食品公司的股東
股東名字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
樂清市食品總公司 | 100% | 人民幣11萬元 |
樂清市食品總公司北白象食品公司的工商變更記錄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
經營范圍變更 | 生豬屠宰;生豬銷售;生豬肉批發、零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生豬屠宰(詳見有效的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生豬定點屠宰證)。生豬銷售①畜禽養殖;②畜禽屠宰;③動物和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④動物隔離,生豬定點屠宰(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2018-06-13 |
法定代表人變更 | 李炳鋒 | 夏成樂 | 2017-06-05 |
負責人變更 | 李炳鋒 [新增] | 夏成樂 [退出] | 2017-06-05 |
企業聯絡人員、財務人員 | 現聯絡員姓名:李炳鋒; 現聯絡員固定電話:; 現聯絡員移動電話: ; 現聯絡員電子郵箱:; 現聯絡員身份:; 現聯絡人員:; 現財務負責人姓名:李炳鋒; 現財務負責人固定電話:; 現財務負責人移動電話:; 現財務負責人電子郵箱:; 現財務負責人證件名稱:; 現財務負責人身份: | 原聯絡員姓名:夏成樂; 原聯絡員固定電話:; 原聯絡員移動電話: ; 原聯絡員電子郵箱:; 原聯絡員身份:; 原聯絡人員:; 原財務負責人姓名:黃鑄; 原財務負責人固定電話:; 原財務負責人移動電話:; 原財務負責人電子郵箱:; 原財務負責人證件名稱:; 原財務負責人身份: | 2017-06-05 |
換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執照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92043A | 注冊號:41598組織機構代碼證: | 2017-06-05 |
許可經營項目變更 | 許可經營項目: 生豬屠宰(詳見有效的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生豬定點屠宰證)。 | 許可經營項目: | 2013-09-09 |
住所變更 | 住所: 樂清市北白象鎮塘下幸福路號 郵政編碼: 電話: 住所所在行政區劃:北白象鎮 | 住所: 樂清市北白象鎮塘下工業區幸福路號 郵政編碼: 電話: 住所所在行政區劃:北白象鎮 | 2013-09-09 |
住所變更 | 住所: 樂清市北白象鎮塘下幸福路8號; 郵政編碼: 325604; 電話: ;住所所在行政區劃:北白象鎮 | 住所: 樂清市北白象鎮塘下工業區幸福路8號; 郵政編碼: 325604; 電話: ;住所所在行政區劃:北白象鎮 | 2013-09-09 |
一般經營項目變更 | 一般經營項目: 生豬銷售 | 一般經營項目: 生豬 禽蛋 | 2012-08-06 |
行業代碼變更 | 行業代碼:5116 | 行業代碼:5227 | 2012-08-06 |
樂清市食品總公司北白象食品公司的行政處罰
[2015]樂環罰字 149號 | 市環保局 | 樂清市環境保護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樂環罰字[2015] 149號
樂清市食品總公司北白象食品公司環境違法一案,我局經過調查、核實,現已審查終結。 一、調查情況和違法事實、證據 2015年7月7日,我局執法人員執法檢查時,發現你單位涉嫌違反“三同時”制度。當日,經局領導批準依法予以立案。 現已查明,你單位自1999年10月在樂清市北白象鎮塘下工業區幸福路8號從事生豬屠宰加工以來,已依法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和已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但未落實審批的意見,未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三同時”驗收,擅自投入使用。 我局認為你單位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六條“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焙偷诙龡l“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經驗收合格,該建設項目方可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钡囊幎?,已構成違法,應當受到行政處罰。 上述事實,由以下證據證明: 1、現場檢查(勘察)筆錄1份共3頁,證明你單位的規模、布局、敏感點及周邊情況; 2、檢查現場拍攝照片1份3張共1頁,證明你單位正在使用情況; 3、調查詢問筆錄1份共3頁,證明你單位未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三同時”驗收,擅自投入使用的事實; 4、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各1份,證明你單位基本情況; 5、當事人、被調查人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證明當事人委托被調查人接受調查詢問; 6、建設項目審批意見復印件一份,證明你單位已經審批,并證明明確告知你單位“該項目環境保護設施必須經本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的事實。 我局于2015年7月15日做出《行政處罰告知書》(樂環罰告字[2015]149號),告知你單位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和擬作出的處罰決定,告知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及期限,并于2015年7月16日直接送達到當事人 你單位收到《行政處罰告知書》后,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向我局進行陳述和申辯,也未提出聽證申請,主動放棄權利。根據《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定量標準》等有關規定,確定處罰數額。 具體有以下證據為憑:收件回執1份。 二、行政處罰的依據和種類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主體工程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由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钡囊幎?,經研究,決定對你單位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責令停止使用; 2、罰款貳仟元人民幣。 三、處罰決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1、關于責令行為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你單位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后,必須立即執行我局責令你單位停止使用的處罰決定。 2、關于罰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據《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實施辦法》的規定,限你單位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我局樂清市環境監察大隊北白象中隊開具相關單據后,罰款繳至指定的代收銀行和賬號(收款銀行:樂清市中國銀行,戶名:樂清市非稅收入財政匯繳結算戶,賬號:*020101)。逾期不繳納罰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四、申請復議或者提起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你單位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樂清市人民政府或溫州市環境保護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法直接向樂清市人民法院起訴。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行政處罰決定的執行。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樂清市環境保護局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 2015-0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