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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地址:
- 溫州市新村路8B幢007號 -
- 固定電話:
- (0577)
- 經理:
- 程愛平
- 郵政編碼:
- 3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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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機號碼 | 0577-86066926 |
手機號碼 | 13357065676 |
座機號碼 | 0577-86311019 |
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溫州浙魯鹽業進出口有限公司的股東
股東名字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
徐勤勞 | 40% | 人民幣4.0萬元 |
錢文光 | 30% | 人民幣3.0萬元 |
周兆新 | 30% | 人民幣3.0萬元 |
溫州浙魯鹽業進出口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記錄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
換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執照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67543U | 注冊號:46955組織機構代碼證: | 2017-05-04 |
管理片號: 鹿城大南所隔岸垟責任區; 鄉鎮街道: 南門街道; 執照屬性: ; 組成形式: ; 居為委會: | 管理片號: 4112; 鄉鎮街道: 五馬街道; 執照屬性: ; 組成形式: ; 居為委會: | 2015-02-04 | |
一般經營項目變更 | 一般經營項目: 銷售工業鹽(不含危險化學品)、生活日用品、五金交電、水暖配件、塑料制品,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食鹽零售 | 一般經營項目: 銷售工業鹽(不含危險化學品)、生活日用品、五金交電、水暖配件、塑料制品,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 | 2015-02-04 |
個體其他形式變更 | 管理片號: 鹿城大南所隔岸垟責任區; 鄉鎮街道: 南門街道; 執照屬性: ; 組成形式: ; 居為委會: | 管理片號: 4112; 鄉鎮街道: 五馬街道; 執照屬性: ; 組成形式: ; 居為委會: | 2015-02-04 |
組成形式 | 管理片號: 鹿城大南所隔岸垟責任區; 鄉鎮街道: 南門街道; 執照屬性: ; 組成形式: ; 居為委會:3303022014 | 管理片號: 4112; 鄉鎮街道: 五馬街道; 執照屬性: ; 組成形式: ; 居為委會:3303024650 | 2015-02-04 |
個體其他形式變更 | 管理片號: 鹿城大南所隔岸垟責任區; 鄉鎮街道: 南門街道; 執照屬性: ; 組成形式: ; 居為委會: | 管理片號: 4112; 鄉鎮街道: 五馬街道; 執照屬性: ; 組成形式: ; 居為委會: | 2015-02-04 |
住所變更 | 住所: 溫州市隔岸垟新村幢室 郵政編碼: 電話: 住所所在行政區劃:南門街道 | 住所: 溫州市杏花路號樓A號 郵政編碼: 電話: 住所所在行政區劃:水心街道 | 2014-02-08 |
住所變更 | 住所: 溫州市隔岸垟新村14幢202室; 郵政編碼: 325000; 電話: ;住所所在行政區劃:南門街道 | 住所: 溫州市杏花路8號樓A003號; 郵政編碼: 325000; 電話: ;住所所在行政區劃:水心街道 | 2014-02-08 |
住所變更 | 住所: 溫州市杏花路號樓A號 郵政編碼: 電話: 住所所在行政區劃:水心街道 | 住所: 溫州市新村路B幢號 郵政編碼: 電話: 住所所在行政區劃:水心街道 | 2012-09-24 |
住所變更 | 住所: 溫州市杏花路8號樓A003號; 郵政編碼: 325000; 電話: ;住所所在行政區劃:水心街道 | 住所: 溫州市新村路8B幢007號; 郵政編碼: 325000; 電話: ;住所所在行政區劃:水心街道 | 2012-09-24 |
溫州浙魯鹽業進出口有限公司的組織架構
名字 | 職務 |
---|---|
徐勤勞 | 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
錢文光 | 監事 |
溫州浙魯鹽業進出口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
平鹽罰字[2015]1號 | 縣供銷社(縣鹽務局) | 平陽縣鹽務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平鹽罰字[2015]1號
被處罰人:溫州XXXXXXX公司; 住 所:溫州市XXX新村XXX幢XXX室; 法人代表:XXX 聯系電話:XXXXXXXXXXX。 2015年,6月4日,我局鹽政執法人員根據群眾舉報,在平陽縣鰲江鎮勝利碼頭對一??吭诖a頭的浙平漁運XXX船承載的貨物進行檢查。經檢查,該船上承運有外包裝印有“腌制用鹽”、“產地:山東萊州”、“經銷:溫州XXXXXX有限公司”、“腌制加工專用”等字樣,規格為凈重50KG±0.5KG的食鹽10噸。在檢查現場被檢查人XXX(為被處罰人平陽分公司負責人)不能提供購銷發票和食鹽準運證,涉嫌違法購銷、運輸食鹽。我局于2015年6月4日立案。 現查明:2015年6月4日,被處罰人未經鹽業主管機構批準從山東省昌邑市利漁鹽化有限公司購入外包裝印有“腌制用鹽”、 “產地:山東萊州”、“經銷:溫州XXXXXX有限公司” 、“腌制加工專用”等字樣,規格為凈重50KG±0.5KG的食鹽10噸,并準備以860元/噸的價格銷售給南麂XXX用于腌制帶魚和蝦皮加工。2015年6月4日,我局對該批食鹽進行抽樣送檢。2015年6月10日,浙江省鹽務管理局鹽業產品質量檢測中心出具檢驗報告(編號:2015-063-1),該報告檢驗結論為符合DB33/T342-2005標準規定,判定該批產品為合格腌制鹽。2015年6月5日我局向浙江省鹽務管理局、溫州市鹽務管理局請求協助調查被處罰人食鹽批發許可證和食鹽準運證的核發情況,6月8日市鹽務局復函確認未向被處罰人核發過食鹽準運證,6月9日省鹽務局復函確認未向被處罰人核發過食鹽批發許可證和食鹽準運證。 以上違法事實,有如下證據證明: 1.現場檢查記錄和照片,證明現場檢查情況和這批食鹽是由被處罰人購入準備由其平陽分公司銷售到南麂XXX用于蝦皮加工,產地在山東萊州; 2.先行登記保存物品通知書和平陽縣鹽業公司商品驗收單,證明被處罰人購銷、運輸食鹽10噸的事實; 3.浙江省鹽產品抽樣送檢單、委托單,證明抽樣送檢的情況; 4、浙江省鹽務管理局鹽業產品質量檢測中心出具檢驗報告(編號:2015-063-1),證明被處罰人購銷、運輸的食鹽符合DB33/T342-2005標準的事實; 5、XXX的詢問筆錄,證明該批食鹽是由被處罰人在購銷、運輸的; 6、XXX的詢問筆錄,證明該批食鹽裝載在浙平漁運XXX船上,準備運輸到南麂XXX用于蝦皮加工,并且沒有準運證; 7、XXX的詢問筆錄,證明該批食鹽的用途是用于腌制帶魚和蝦皮加工; 8、浙江省鹽務管理局和溫州市鹽務管理局的復函,證明未向被處罰人核發食鹽準運證和食鹽批發許可證; 9、山東增值稅專用發票(NO03894627)復印件、昌邑市利漁鹽化有限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注冊號37078622800XXXX),證明被處罰人未從當地取得食鹽批發許可證的企業購進食鹽,而是從山東購進該批食鹽運輸到浙江平陽; 10、溫州XXXXXX有限公司營業執照(注冊號33030200004XXXX)復印件、食鹽零售業務備案確認書(溫鹽政[2015]1號)復印件,證明被處罰人只具有小包裝食鹽零售資格; 11、溫州XXXXX有限公司平陽分公司營業執照(注冊號33032600005XXXX)復印件和登記基本資料,證明溫州XXXX有限公司平陽分公司為被處罰人的分公司。 2015年6月11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一條和第四十二條的規定,我局將擬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處罰內容和被處罰人享有的權利書面送達被處罰人,被處罰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未提出聽證要求,也未提出書面的陳述、申辯意見。 本局認為:被處罰人具有食鹽零售資格,根據《食鹽專營辦法》第十四條:“食鹽零售單位和受委托代銷食鹽的個體工商戶、代購代銷店以及食品加工用鹽的單位,應當從當地取得食鹽批發許可證的企業購進食鹽”。被處罰人未經鹽業主管機構批準,擅自從省外未取得食鹽批發許可證的單位購入10噸食鹽的行為違反了《食鹽專營辦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妒雏}專營辦法》第十條規定:“國家對食鹽批發實行批發許可證制度。經營食鹽批發業務,必須依法申請領取食鹽批發許可證,未取得食鹽批發許可證的,不得經營食鹽批發業務。”被處罰人在未取得食鹽批發許可證的情況下,將其違法購入的食鹽銷售給加工戶作為生產資料用于帶魚、蝦皮腌制的行為違反了《食鹽專營辦法》第十條的規定?!墩憬←}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食鹽運輸實行準運證制度。調撥到省外的食鹽運輸,應當持有省鹽業主管機構核發的準運證。省內跨設區的市、縣(市、區)調撥的食鹽的運輸,應當持有省鹽業主管機構或設區的市鹽業主管機構核發的準運證”,被處罰人未取得食鹽準運證運輸食鹽的行為違反了《浙江省鹽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鑒于被處罰人是第一次違法購銷、運輸食鹽,銷售的食鹽尚未使用,故本局在法定的幅度內酌情從輕處罰。 依據《食鹽專營辦法》第二十一條:“違反本辦法第十條的規定,未取得食鹽批發許可證經營食鹽批發業務的,由鹽業主管機構責令停止批發活動,沒收違法經營的食鹽和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經營的食鹽價值3倍以下的罰款”;《食鹽專營辦法》第二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的規定,食鹽零售單位和受委托代銷食鹽的個體工商戶、代購代銷店以及食品加工用鹽的單位,從未取得食鹽批發許可證的企業、單位或者個人購進食鹽的,由鹽業主管機構責令改正,沒收違法購進的食鹽,可以并處違法購進的食鹽價值3倍以下的罰款?!薄墩憬←}業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無準運證運輸食鹽的,由鹽業主管機構沒收違法運輸的鹽產品,對貨主處以違法運輸的鹽產品價值三倍以下的罰款,對承運人處以違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罰款。”之規定,決定對被處罰人處罰如下: 1、沒收違法購銷、運輸的食鹽10噸; 2、罰款人民幣8000元。 被處罰人應當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的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平陽縣建設銀行繳納罰款(帳號:XXXXXX,地址:平陽縣鰲江鎮)。 被處罰人如不服本處罰決定的,可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溫州市鹽務管理局或平陽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二O一五年七月三日
| 2015-07-03 | ||
平鹽罰字[2015]2號 | 縣供銷社(縣鹽務局) | 平陽縣鹽務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平鹽罰字[2015]2號
被處罰人:溫州XXXX有限公司; 住 所:溫州市XXX新村XX幢XXX室; 法人代表:XXX,男,漢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 聯系電話:XXXXXXXXXXX。 2015年,6月4日,我局鹽政執法人員根據群眾舉報,在平陽縣鰲江鎮勝利碼頭對一停靠在碼頭的浙平漁運XXXXX船承載的貨物進行檢查。經檢查,該船上承運有外包裝印有“腌制用鹽”、“產地:山東萊州”、“經銷:溫州XXXXXXXXX公司”、“腌制加工專用”等字樣,規格為凈重50KG±0.5KG的食鹽10噸。在檢查現場被檢查人XXX(為被處罰人溫州XXXXXX平陽分公司負責人)不能提供食鹽批發許可證、購銷發票和食鹽準運證,涉嫌違法購銷、運輸食鹽。我局于2015年6月4日立案,2015年7月3日,作出平鹽罰字[2015]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2015年11月9日,平政復決字[2015]19號行政復議決定書認為實事不清,證據不足,撤銷原處罰決定。 根據平政復決字[2015]19號行政復議決定書要求,現查明:2015年6月4日,被處罰人未取得食鹽批發許可證,經營食鹽批發業務。將外包裝印有“腌制用鹽”、 “產地:山東萊州”、“經銷:溫州XXXXXX有限公司” 、“腌制加工專用”等字樣,規格為凈重50KG±0.5KG的食鹽10噸以860元/噸的價格銷售給南麂XXX用于腌制帶魚和蝦皮加工。2015年6月4日,我局對該批食鹽進行抽樣送檢。2015年6月10日,浙江省鹽務管理局鹽業產品質量檢測中心出具檢驗報告(編號:2015-063-1),該報告檢驗結論為符合DB33/T342-2005標準規定,判定該批產品為合格腌制鹽。2015年6月5日我局向浙江省鹽務管理局請求協助調查被處罰人食鹽批發許可證和食鹽準運證的核發情況,6月9日省鹽務局復函確認未向被處罰人核發過食鹽批發許可證和食鹽準運證。 以上違法事實,有如下證據證明: 1.現場檢查記錄和照片,證明現場檢查情況和這批食鹽是由被處罰人的平陽分公司銷售到南麂XXX用于蝦皮加工; 2.先行登記保存物品通知書和平陽縣鹽業公司商品驗收單,證明被處罰人購銷、運輸食鹽10噸的事實; 3.浙江省鹽產品抽樣送檢單、委托單,證明抽樣送檢的情況; 4、浙江省鹽務管理局鹽業產品質量檢測中心出具檢驗報告(編號:2015-063-1),證明被處罰人違法經營的食鹽符合DB33/T342-2005標準的事實; 5、XXX的詢問筆錄,證明該批食鹽是由被處罰人在經營的; 6、XXX的詢問筆錄,證明該批食鹽裝載在浙平漁運XXXXX船上,準備運輸到南麂XXX用于蝦皮加工; 7、XXX的2次詢問筆錄,證明該批食鹽的用途是用于腌制帶魚和蝦皮加工,并將加工好的產品在靈溪市場上銷售; 8、浙江省鹽務管理局的復函,證明未向被處罰人核發食鹽準運證和食鹽批發許可證; 9、溫州XXXX有限公司營業執照(注冊號3303020000XXXX)復印件、食鹽零售業務備案確認書(溫鹽政[2015]1號)復印件,證明被處罰人只具有小包裝食鹽零售資格; 10、溫州XXXXXX有限公司平陽分公司營業執照(注冊號3303260000XXXXX)復印件和登記基本資料,證明溫州XXXXX有限公司平陽分公司為被處罰人的分公司。 2015年11月27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一條和第四十二條的規定,我局將擬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處罰內容和被處罰人享有的權利書面送達被處罰人,被處罰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未提出聽證要求,也未提出書面的陳述、申辯意見。 本局認為:《食鹽專營辦法》第十條規定:“國家對食鹽批發實行批發許可證制度。經營食鹽批發業務,必須依法申請領取食鹽批發許可證,未取得食鹽批發許可證的,不得經營食鹽批發業務?!北惶幜P人在未取得食鹽批發許可證的情況下,將其違法購入的食鹽銷售給加工戶作為生產資料用于帶魚、蝦皮腌制的行為違反了《食鹽專營辦法》第十條的規定。 鑒于被處罰人是第一次違法經營食鹽批發業務,且銷售的食鹽尚未使用,故本局在法定的幅度內酌情從輕處罰。 依據《食鹽專營辦法》第二十一條:“違反本辦法第十條的規定,未取得食鹽批發許可證經營食鹽批發業務的,由鹽業主管機構責令停止批發活動,沒收違法經營的食鹽和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經營的食鹽價值3倍以下的罰款”;之規定,決定對被處罰人處罰如下: 1、沒收違法經營的食鹽10噸; 2、罰款人民幣8000元。 被處罰人應當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的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平陽縣XX銀行繳納罰款(帳號:XXXXXX,地址:平陽縣鰲江鎮)。 被處罰人如不服本處罰決定的,可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溫州市鹽務管理局或平陽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二O一五年十二月七日 | 2015-12-07 |
溫州浙魯鹽業進出口有限公司的法律訴訟:
文書名稱 | 日期 | 編號 |
平陽縣鹽務管理局與溫州浙魯鹽業進出口有限公司非訴執行審查裁定書 | 2016-09-14 | (2016)浙0326行審307號 |
溫州浙魯鹽業進出口有限公司與樂清市鹽務管理局鹽業行政管理(鹽業)行政賠償賠償判決書 | 2013-07-05 | (2013)溫樂行賠初字第3號 |
陳湊才盜竊一審刑事判決書 | 2016-01-10 | (2017)浙0382刑初33號 |
溫州浙魯鹽業進出口有限公司與樂清市鹽務管理局行政處罰一審行政判決書 | 2013-07-05 | (2013)溫樂行初字第7號 |
鄧明凱盜竊罪一審刑事判決書 | 2013-07-07 | (2013)溫樂少刑初字第412號 |
連正彩宣告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民事判決書 | 2013-07-08 | (2013)溫樂民特字第10號 |
向華搶奪罪一審刑事判決書 | 2013-07-10 | (2013)溫樂少刑初字第421號 |
樂清市鹽務管理局與溫州浙魯鹽業進出口有限公司執行裁定書 | 2014-04-11 | (2014)溫樂執非字第119號 |
樂清市鹽務管理局與溫州浙魯鹽業進出口有限公司執行裁定書 | 2014-04-11 | (2014)溫樂執非字第118號 |
溫州浙魯鹽業進出口有限公司與浙江省鹽務管理局行政許可一審行政判決書 | 2016-02-26 | (2015)浙杭行初字第618號 |
溫州浙魯鹽業進出口有限公司的分公司
分公司名稱 | 地址 | 成立時間 |
---|---|---|
溫州浙魯鹽業進出口有限公司金華分公司 | 浙江省金華市婺城區賓虹路云天大廈Z幢420室 | 2015-03-04 00:00:00.000 |
溫州浙魯鹽業進出口有限公司平陽分公司 | 平陽縣鰲江鎮水深路1-35號 | 2010-11-26 00:00:00.000 |
溫州浙魯鹽業進出口有限公司玉環經營部 | 玉環市楚門科技工業園區(胡新段) | 2014-02-27 00:00:00.000 |
溫州浙魯鹽業進出口有限公司紹興分公司 | 紹興市迪蕩湖路68號706-2 | 2015-03-05 00:00:00.000 |
溫州浙魯鹽業進出口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 湖州市車站路12號六層大樓第三層325 | 2015-03-11 00:00:00.000 |
溫州浙魯鹽業進出口有限公司寧波分公司 | 寧波高新區梅墟街道方家橋村東三路501號二樓 | 2015-02-28 00:00:00.000 |
溫州浙魯鹽業進出口有限公司嘉興分公司 | 嘉興市經濟開發區振興路35號商店一間 | 2015-03-10 00:00:00.000 |
溫州浙魯鹽業進出口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 蕭山區北干街道心意廣場7幢219室 | 2015-03-06 00:00:00.000 |
溫州浙魯鹽業進出口有限公司溫嶺經營部 | 溫嶺市松門鎮松南交陳路192-11號 | 2015-03-23 00:0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