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聯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瑞安市塘下鎮場橋代上村(龍翔中學西首)?
- 固定電話:
- (0577)13758791985?
- 經理:
- 戴協金?
- 郵政編碼:
- 325000
- 順企®采購:
- 請賣家聯系我在線采購產品
其他聯系方式
手機號碼 | 13958829494 |
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 法人名稱:
- 瑞安市帆泰機車部件有限公司
- 簡稱:
- 帆泰機車部件
- 主要經營產品:
- 未提供
- 經營范圍:
- 汽車配件、摩托車配件(不含熔煉)制造、加工、銷售
- 營業執照號碼:
- 330381000154960
- 發證機關:
- 瑞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法人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 經營期限:
- 永久
- 經營狀態:
- 存續
- 成立時間:
- 2012年05月03日
- 所屬行業:
- 加工其他未分類 » 瑞安市加工其他未分類
- 所屬城市黃頁:
- 溫州企業網 » 瑞安市 » 瑞安市塘下鎮
- 順企編碼:
- 13061535
大燈框架
價格:面議 加工定制:是 / 2010-01-01
瑞安市帆泰機車部件有限公司的股東
股東名字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
宋曉琴 | 50% | 人民幣250萬元 |
戴協金 | 50% | 人民幣250萬元 |
瑞安市帆泰機車部件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記錄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
注冊資本變更 | 2021-01-28 | ||
住所變更 | 浙江省溫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聽潮路號置慧工業園C-- | 瑞安市塘下鎮羅鳳花園工業區 | 2021-01-28 |
經營期限變更 | 營業期限至: 營業期限至: 長期 | 營業期限至: 2032-04-23 | 2021-01-28 |
郵政編碼變更 | 新郵政編碼:325200 | 原郵政編碼:325204 | 2021-01-28 |
投資人備案 | 姓名: 宋曉琴; ; ; 姓名: 戴協金; ; ; | 姓名: 宋曉琴; ; ; 姓名: 戴協金; ; ; | 2021-01-28 |
實收資本變更 | 0 | 10 | 2016-12-13 |
住所變更 | 住所: 瑞安市塘下鎮羅鳳花園工業區 郵政編碼: 電話: | 住所: 瑞安市塘下鎮場橋代上村(龍翔中學西首) 郵政編碼: 電話: | 2016-12-13 |
住所變更 | 住所: 瑞安市塘下鎮羅鳳花園工業區; 郵政編碼: 325204; 電話: ; | 住所: 瑞安市塘下鎮場橋代上村(龍翔中學西首); 郵政編碼: 325204; 電話: ; | 2016-12-13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55196N | 注冊號:54960 組織機構代碼證: | 2016-10-28 | |
換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執照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5 5196 N | 注冊號:5 496 0 組織機構代碼證: | 2016-10-28 |
瑞安市帆泰機車部件有限公司的組織架構
名字 | 職務 |
---|---|
宋曉琴 | 監事 |
戴協金 | 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
瑞安市帆泰機車部件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
瑞環罰字[2015]37號 | 市環保局 | 瑞安市環境保護局 行 政 處 罰 決 定 書 瑞環罰字[2015]37號
瑞安市帆泰機車部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協金 聯系電話:*********** 組織機構代碼:59575519-6 地址:************************* 瑞安市帆泰機車部件有限公司環境違法一案,我局經過調查、核實,現已審查終結。 一、環境違法事實和證據 2015年4月20日下午,我局執法人員對你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你公司正在生產,無環境影響評價批準文件,并于當天,我局對你公司無環境影響評價批準文件擅自投產的行為予以立案。你公司于2012年4月擅自建設摩托車減震器生產項目并投入生產,占地約200平方米,員工15人,產生污染物的主要生產設備為數控車床6臺、臺鉆5臺、拋光機2臺、打亮機1臺、噴漆臺2臺、烘箱2只,主要污染物為廢氣、噪聲,需要配套建設的環保設施未建成。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你公司的生產項目屬于管理名錄中的K機械、電子項目類別,應當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我局認為,你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六條“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規定,已構成違法。 以上事實,由以下證據證明: 1、企業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證明當事人基本情況; 2、現場勘查筆錄1份共2張,證明摩托車減震器生產項目已經投入生產; 3、調查詢問筆錄1份共3張,證明摩托車減震器生產項目無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且未經環保部門審批,擅自投入生產的違法事實; 4、現場照片6張,證明摩托車減震器生產現場情況。 二、行政處罰告知與陳述申辯 2015年5月20日,我局向你公司送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瑞環罰告字[2015]37號),告知你公司違法事實、處理依據和擬作出的處罰決定,告知陳述、申辯及聽證的權利和期限。你收到后沒有進行陳述、申辯,也沒有要求聽證。以上事實,有我局《行政處罰告知書》(瑞環罰告字[2015]37號)為證。 我局認為,你公司摩托車減震器生產項目未經環保部門審批,擅自建成并投入生產,需要配套建設的環保設施未建成。該行為已構成違法,應當承當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行政處罰的依據與決定 我局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主體工程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由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的規定。 經集體審議,決定對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責令你公司停止生產; 2、罰款貳萬貳仟元人民幣。 四、處罰決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你公司在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后,必須立即執行我局責令停止生產的處罰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實施辦法》的規定,你公司應當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履行。憑此決定書,到當地環保所(分局、大隊)開具瑞安市預算外資金收入專用繳款書繳至瑞安市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開戶銀行:瑞安農商銀行;賬號:*060。 逾期不繳納罰款,我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3%加處罰款。 五、申請復議或者提起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你公司可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溫州市環境保護局或者向瑞安市人民政府申請復議,也可在6個月內直接向瑞安市人民法院起訴。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提起行政起訴,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瑞安市環境保護局 2015年6月5日 | 2015-06-05 |
瑞安市帆泰機車部件有限公司的法律訴訟:
文書名稱 | 日期 | 編號 |
瑞安市環境保護局與瑞安市帆泰機車部件有限公司非訴執行審查裁定書 | 2015-12-14 | (2015)溫瑞行審字第1221號 |
瑞安市環境保護局與瑞安市帆泰機車部件有限公司非訴執行審查裁定書 | 2015-12-14 | (2015)溫瑞行審字第1221號 |
瑞安市帆泰機車部件有限公司的分公司
分公司名稱 | 地址 | 成立時間 |
---|---|---|
瑞安市帆泰機車部件有限公司汽摩配分車間 | 瑞安市塘下鎮場橋埭上村鐵樟樹路98號 | 2014-07-22 00:00:00.000 |
瑞安市帆泰機車部件有限公司置慧分公司 | 浙江省溫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置慧工業園3區14幢202室(注冊地址) | 2022-02-22 00:0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