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秉承“顧客至上,銳意進取”的經營理念,行勝于言,業績優先,數字說話為我們的信念。公司實行薄利多銷政策,歡迎各地客戶隨時溝通聯系。電話:0577-58189259,期待您的來電。
溫州寶旭乳膠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溫州市平陽萬全家具園區,歡迎廣大客商前來洽談。
聯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平陽萬全輕工基地家具園萬達路288號
- 固定電話:
- 86 0577 58189259
- 經理:
- 鄭和如
- 郵政編碼:
- 325409
- 傳真號碼:
- 86
- 順企®采購:
- 請賣家聯系我在線采購產品
其他聯系方式
| 座機號碼 | 0577-58189258 |
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 法人名稱:
- 溫州寶旭乳膠制品有限公司
- 簡稱:
- 寶旭乳膠制品
- 主要經營產品:
- 床褥 , 乳膠片材 , 乳膠枕頭 , 乳膠卷材 , 墊被
- 經營范圍:
- 乳膠制品制造、銷售。
- 營業執照號碼:
- 330326000088716
- 發證機關:
- 平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法人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 經營期限:
- 永久
- 經營狀態:
- 存續
- 成立時間:
- 2013年07月26日
- 職員人數:
- 11人
- 所屬行業:
- 其他未列明的商務公司 » 平陽縣其他未列明的商務公司
- 所屬城市黃頁:
- 溫州企業網 » 平陽縣
- 順企編碼:
- 13132230
天然乳膠片材 打孔粒子 碎粒 乳膠丁價格:15.00元/千克 型號:bx001 廠家(產地):浙江 : / 2010-01-01
溫州寶旭乳膠制品有限公司的股東
| 股東名字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
| 王孔區 | 77% | 人民幣115.5萬元 |
| 鄭道雨 | 23% | 人民幣34.5萬元 |
溫州寶旭乳膠制品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記錄
|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
| 高級管理人員備案 | 姓名: 王孔區; : ; 職位: 執行董事; 姓名: 王孔區; : ; 職位: 經理; 姓名: 鄭道雨; : ; 職位: 監事; | 姓名: 王孔區; : ; 職位: 執行董事; 姓名: 鄭昆; : ; 職位: 經理; [退出] 姓名: 鄭道雨; : ; 職位: 監事; | 2022-02-22 |
| 投資人備案 | 姓名: 王孔區; 出資額: .萬; ; 姓名: 鄭道雨; 出資額: .萬; ; | 姓名: 王孔區; ; ; 姓名: 鄭昆; 出資額: .萬; ; [退出] 姓名: 鄭道雨; 出資額: .萬; ; | 2022-01-25 |
| 高級管理人員備案 | 姓名: 王孔區; : ; 職位: 執行董事; [新增] 姓名: 鄭昆; : ; 職位: 經理; [新增] 姓名: 鄭道雨; : ; 職位: 監事; [新增] | 姓名: 賈道瑞; : ; 職位: 執行董事; [退出] 姓名: 賈道瑞; : ; 職位: 經理; [退出] 姓名: 鄭過江; : ; 職位: 監事; [退出] | 2019-08-27 |
| 法定代表人變更 | 王孔區 | 賈道瑞 | 2019-08-27 |
| 投資人備案 | 姓名: 王孔區; ; ; [新增] 姓名: 鄭昆; 出資額: .萬; ; [新增] 姓名: 鄭道雨; 出資額: .萬; ; [新增] | 姓名: 賈道瑞; 出資額: .萬; ; [退出] 姓名: 李祝仁; ; ; [退出] 姓名: 鄭過江; 出資額: .萬; ; [退出] | 2019-08-27 |
| 投資人備案 | 姓名: 賈道瑞; 出資額: .萬; 姓名: 李祝仁; ; [新增] 姓名: 鄭過江; 出資額: .萬; [新增] | 姓名: 彭秀秀; ; [退出] 姓名: 李運好; ; [退出] 企業名稱: 溫州嘉博乳膠制品有限公司; ; [退出] 姓名: 胡愛忠; ; [退出] 姓名: 賈道瑞; ; | 2018-09-26 |
| 高級管理人員備案 | 姓名: 賈道瑞; : ; 職位: 執行董事 姓名: 賈道瑞; : ; 職位: 經理 姓名: 鄭過江; : ; 職位: 監事 [新增] | 姓名: 彭秀秀; : ; 職位: 監事 [退出] 姓名: 賈道瑞; : ; 職位: 執行董事 姓名: 賈道瑞; : ; 職位: 經理 | 2018-09-26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00059F | 注冊號:88716 組織機構代碼證: | 2016-09-01 | |
| 換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執照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F | 注冊號:組織機構代碼證:075300059 | 2016-09-01 |
| 一般經營項目變更 | 一般經營項目: 乳膠制品制造、銷售。 | 一般經營項目: 乳膠制品銷售。 | 2014-09-22 |
溫州寶旭乳膠制品有限公司的組織架構
| 名字 | 職務 |
|---|---|
| 賈道瑞 | 執行董事 |
| 賈道瑞 | 經理 |
| 彭秀秀 | 監事 |
溫州寶旭乳膠制品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
| 平環罰字〔2015〕61號 | 縣環保局 | 平陽縣環境保護局 行 政 處 罰 決 定 書 平環罰字〔2015〕61號
當事人: 溫州寶旭乳膠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賈道瑞,營業執照注冊號330326000088716,組織機構代碼07530005-9,住所平陽萬全輕工基地家具園萬達路288號。 溫州寶旭乳膠制品有限公司環境違法一案,本局經過調查、核實,現已審查終結。 一、環境違法事實與證據 本局于2015年4月8日對當事人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卻已建成建設項目,同時該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廢水污染物處理設施未建成,廢氣污染物處理設施未經驗收,主體工程正式投入生產的行為予以立案?,F查明以下事實: 當事人于2013年7月創辦乳膠制品項目,建成后至今未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該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廢水污染物處理設施未建成,廢氣污染物處理設施未經驗收,主體工程于2013年8月投入生產,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經集水池收集后排入市政管網,鍋爐廢氣經水膜除塵處理后高空排放。 本局認為,當事人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卻已建成建設項目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由建設單位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報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建設項目有行業主管部門的,其環境影響報告書或者環境影響報告表應當經行業主管部門預審后,報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钡囊幎?。當事人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廢水污染物處理設施未建成,主體工程正式投入生產的行為違反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六條“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規定。當事人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廢氣污染物處理設施未經驗收,主體工程正式投入生產的行為違反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第一款“建設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向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該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的規定。以上行為已構成違法。 以上事實,由以下證據證明: 1、營業執照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證明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 2、現場檢查(勘驗)筆錄1份和現場照片證據4張,通過現場依法調查,證明當事人正在進行乳膠制品項目生產、現場無法提供環境影響評價和環保部門審批手續、廢水污染物處理設施未建成,廢氣污染物處理設施未經驗收和污染物排放情況。 3、現場勘察圖1份,證明當事人所在位置的四至環境、企業內部生產空間布置和排放口情況。 4、調查詢問筆錄1份,證明當事人的基本情況、未經環境影響評價和環保部門審批投入乳膠制品項目生產、廢水污染物處理設施未建成,廢氣污染物處理設施未經驗收和污染物排放的情況。 5、執法人員的執法證件復印件2份,證明執法人員的身份和資格。 2015年4月29日,本局向當事人送達了《平陽縣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告知書》(平環罰告字〔2015〕61號),告知陳述、申辯及聽證的權利和期限。在法定期限內,當事人未提出聽證申請,視為放棄聽證。2015年4月29日當事人進行了陳述、申辯,當事人認為:處罰事實清楚,已經認識到環保違法錯誤,企業生產經營不正常,資金短缺,難以承擔罰款,請求減輕罰款處罰。 以上事實,有《平陽縣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告知書》(平環罰告字〔2015〕61號)、《平陽縣環境保護局送達回證》和《平陽縣環境保護局陳述申辯筆錄》(平環罰告申錄〔2015〕40號)為證。 2015年5月14日,本局環境行政處罰案件審議小組審議了此案,認為當事人積極配合本局調查工作,決定減輕罰款處罰。 二、行政處罰的依據與種類 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主體工程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由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的規定,本局對當事人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廢氣污染物處理設施未建成,廢水污染物處理設施未經驗收,主體工程正式投入生產的行為,決定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責令乳膠制品項目停止生產; 2、罰款人民幣肆萬叁仟元。 三、處罰決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1、關于責令乳膠制品項目停止生產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當事人在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后,必須立即執行本局責令乳膠制品項目停止生產的處罰決定。同時限于六個月內辦理環境保護相關手續,如果該項目通過環評批復且環保設施驗收合格,本局將解除“責令乳膠制品項目停止生產”的處罰。 2、關于罰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實施辦法》的規定,當事人應當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款繳至平陽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鄭樓信用社宋橋分社(萬全鎮宋橋伍洋路)行政處罰繳款專戶,逾期不繳納罰款,本局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四、申請復議或者提起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如果不服本處罰決定,當事人可以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溫州市環境保護局或者平陽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直接向平陽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本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平陽縣環境保護局 2015年5月15日 | 2015-05-15 | ||
| 平環罰字〔2016〕103號 | 縣環保局 | 平陽縣環境保護局 行政 處 罰 決 定 書 平環罰字〔2016〕103號
當事人: 溫州寶旭乳膠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賈道瑞,營業執照注冊號330326000088716,組織機構代碼07530005-9,住所平陽萬全輕工基地家具園萬達路288號。 溫州寶旭乳膠制品有限公司環境違法一案,本局經過調查、核實,現已審查終結。 一、環境違法事實與證據 本局于2016年5月5日對當事人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卻已建成建設項目,同時該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廢水、廢氣污染物處理設施未經驗收,主體工程正式投入生產的行為予以立案?,F查明以下事實: 當事人于2016年5月創辦乳膠片材加工項目,建成后主體工程正式投入生產,至今未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該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廢水、廢氣污染物處理設施未經驗收,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經集水池沉淀過濾后排入市政管網,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鍋爐廢氣經水膜除塵處理后高空排放。 本局認為,當事人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卻已建成建設項目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由建設單位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報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建設項目有行業主管部門的,其環境影響報告書或者環境影響報告表應當經行業主管部門預審后,報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規定。當事人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廢水、廢氣污染物處理設施未經驗收,主體工程正式投入生產的行為違反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第一款“建設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向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該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的規定。以上行為已構成違法。 以上事實,由以下證據證明: 1、營業執照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證明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 2、現場檢查(勘驗)筆錄1份和現場照片證據6張,通過現場依法調查,證明當事人正在進行乳膠片材加工項目生產、現場無法提供環境影響評價和環保部門審批手續、廢水、廢氣污染物處理設施未經驗收和污染物排放情況。 3、現場勘察圖1份,證明當事人所在位置的四至環境、企業內部生產空間布置和排放口情況。 4、調查詢問筆錄1份,證明當事人的基本情況、未經環境影響評價和環保部門審批投入乳膠片材加工項目生產、廢水、廢氣污染物處理設施未經驗收和污染物排放的情況。 5、執法人員的執法證件復印件2份,證明執法人員的身份和資格。 2016年5月26日,本局向當事人送達了《平陽縣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告知書》(平環罰告字〔2016〕103號),告知陳述、申辯及聽證的權利和期限。在法定期限內,當事人未提出聽證申請,視為放棄聽證。2016年5月27日當事人進行了陳述、申辯,當事人認為:處罰事實清楚,已經認識到環保違法錯誤,建設項目正在審批中,且資金困難,難以承擔罰款,請求減輕罰款處罰。 以上事實,有《平陽縣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告知書》(平環罰告字〔2016〕103號)、《平陽縣環境保護局送達回證》和《平陽縣環境保護局陳述申辯筆錄》(平環罰告申錄〔2016〕36號)為證。 2016年6月6日,本局環境行政處罰案件審議小組審議了此案,認為當事人積極配合本局調查工作,決定減輕罰款處罰。 二、行政處罰的依據與種類 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主體工程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由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钡囊幎ǎ?/span>本局對當事人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廢水、廢氣污染物處理設施未經驗收,主體工程正式投入生產的行為,決定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責令乳膠片材加工項目停止生產; 2、罰款人民幣肆萬叁仟元。 三、處罰決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1、關于責令乳膠片材加工項目停止生產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當事人在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后,必須立即執行本局責令乳膠片材加工項目停止生產的處罰決定。同時限于六個月內辦理環境保護相關手續,如果該項目通過環評批復且環保設施驗收合格,本局將解除“責令乳膠片材加工項目停止生產”的處罰。 2、關于罰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實施辦法》的規定,當事人應當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款繳至平陽農商行萬全支行宋橋分理處(萬全鎮宋橋伍洋路)行政處罰繳款專戶,逾期不繳納罰款,本局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四、申請復議或者提起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如果不服本處罰決定,當事人可以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溫州市環境保護局或者平陽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直接向平陽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本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平陽縣環境保護局 2016年6月12日 | 2016-06-12 |
溫州寶旭乳膠制品有限公司的法律訴訟:
| 文書名稱 | 日期 | 編號 |
| 平陽縣環境保護局與溫州寶旭乳膠制品有限公司非訴執行審查裁定書 | 2016-01-14 | (2016)浙0326行審14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