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溫州市龍灣區標準廠房基地(藍田片)綜合二區
- 固定電話:
- (0577)
- 經理:
- 鄭珍珍
- 郵政編碼:
- 325000
- 傳真號碼:
- 86-577-85801638
- 順企®采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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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聯系方式
座機號碼 | 0577-56580781 |
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溫州市浙南皮革有限公司的股東
股東名字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
鄭珍珍 | 53.1% | 人民幣566萬元 |
姜國樑 | 46.9% | 人民幣500萬元 |
溫州市浙南皮革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記錄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
法定代表人變更 | 鄭珍珍 | 張立旺 | 2017-08-09 |
經營期限變更 | 營業期限至: 營業期限至: 長期 | 營業期限至: 2017-10-16 | 2017-08-09 |
投資人備案 | 姓名: 姜國樑; ; 百分比: .% 姓名: 鄭珍珍; ; 百分比: .% [新增] | 姓名: 姜國樑; ; 百分比: .% 姓名: 張立旺; ; 百分比: .% [退出] | 2017-08-09 |
高級管理人員備案 | 姓名: 王燎銘; : ; 職位: 監事 姓名: 鄭珍珍; : ; 職位: 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新增] | 姓名: 張立旺; : ; 職位: 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退出] 姓名: 王燎銘; : ; 職位: 監事 | 2017-08-09 |
章程備案 | 章程調整 | - | 2017-08-09 |
企業聯絡人員、財務人員 | 現聯絡員姓名:張和靜; 現聯絡員固定電話:; 現聯絡員移動電話: ; 現聯絡員電子郵箱:; 現聯絡員身份:; 現聯絡人員:; 現財務負責人姓名:張和靜; 現財務負責人固定電話:; 現財務負責人移動電話:; 現財務負責人電子郵箱:; 現財務負責人證件名稱:; 現財務負責人身份: | 原聯絡員姓名:張和靜; 原聯絡員固定電話:; 原聯絡員移動電話: ; 原聯絡員電子郵箱:; 原聯絡員身份:; 原聯絡人員:; 原財務負責人姓名:張和靜; 原財務負責人固定電話:; 原財務負責人移動電話:; 原財務負責人電子郵箱:; 原財務負責人證件名稱:; 原財務負責人身份: | 2017-08-09 |
換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執照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32086J | 注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無 | 2015-12-02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32086J | 注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無 | 2015-12-02 | |
組織機構變更 | 姓名: 王燎銘;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監事 [新增] 姓名: 張立旺;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新增] | 姓名: 張崇潮;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退出] 姓名: 張崇鑾; 證件名稱: ; : ; 性別: 男性; 職務: 監事 [退出] | 2010-11-16 |
住所變更 | 住所: 溫州市龍灣區標準廠房基地(藍田片)綜合二區 郵政編碼: 電話: - 住所所在行政區劃:海濱街道 | 住所: 溫州市龍灣區永中永寧路機場路口 郵政編碼: 電話: 住所所在行政區劃:永中街道 | 2010-11-16 |
溫州市浙南皮革有限公司的組織架構
名字 | 職務 |
---|---|
張立旺 | 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
王燎銘 | 監事 |
溫州市浙南皮革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
溫龍質監罰字〔2015〕140號 | 區質監局 | 2015年4月2日,國家鞋類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溫州)根據浙質監發〔2015〕6號文件,對位于溫州市龍灣區標準廠房基地(藍田片)綜合二區的溫州市浙南皮革有限公司生產的人造革(鞋面用聚氨酯人造革)((1360×0.9)mm B類 針織布)進行2015年第二批市級產品質量飛行監督抽查,抽樣人員均已向受檢單位出示相關文件及工作證。抽樣產品經國家鞋類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溫州)檢測,依據GZ30500102鞋面用聚氨酯人造革100-2009《浙江省鞋面用聚氨酯人造革產品質量監督檢查評價規則》要求,其中所檢項目中標志、厚度極限偏差、斷裂伸長率、耐磨耗性項目不符合要求。結果被判為不合格產品。2015年5月4日,我局執法人員向該單位送達了《檢驗結果告知書》溫龍質監檢告字〔2015〕YX0504-1號和國家鞋類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溫州)出具的編號為:GER15040135檢驗報告,該單位在十五日內未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也未提出復檢申請。 本案于2015年11月11日經批準立案調查,現查明事實如下:當事人類型:有限責任公司,營業執照編號:330303000004877,組織機構代碼證:25653208-6,法定代表人: 張立旺。地址:溫州市龍灣區標準廠房基地(藍田片)綜合二區。經營范圍:制造、加工、銷售人造革。當事人2015年4月2日生產的上述同批次人造革(鞋面用聚氨酯人造革)((1360×0.9)mm B類 針織布)共有140米,銷售單價為20元/米,總共貨值2800元。除抽樣的產品外,其它產品于2015年5月6日以合格品銷售,違法所得200元。 當事人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的人造革(鞋面用聚氨酯人造革)的行為,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二條。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因此,經綜合考量,決定給予如下處罰:1.責令停止生產、銷售不合格人造革(鞋面用聚氨酯人造革)((1360×0.9)mm B類 針織布);2.沒收違法所得貳佰元(200元);3.處以罰款肆仟叁佰元(4300元),以上罰沒款合計肆仟伍佰元(4500元),全部上繳國庫。 | 2015-12-16 |
溫州市浙南皮革有限公司的注冊商標
圖片 | 注冊號 | 商標名 | 分類 | 分類ID | 狀態 | 日期 |
---|---|---|---|---|---|---|
![]() | 1263098 | 浙南 | 皮革皮具 | 18 | 商標續展完成 | 1997-11-24 |
溫州市浙南皮革有限公司的法律訴訟:
文書名稱 | 日期 | 編號 |
溫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濱支行與溫州巨豐皮業有限公司、溫州市浙南皮革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 2016-07-01 | (2016)浙0302民初1305號 |
溫州市浙南皮革有限公司與李達、黃曼麗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 2016-09-02 | (2016)浙0303民初1289號 |
原告上海眾邦制版科技有限公司與被告溫州市浙南皮革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糾紛一案一審民事判決書 | 2016-10-24 | (2016)滬0116民初8879號 |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溫州龍灣支行與溫州巨豐皮業有限公司、溫州市浙南皮革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 2016-02-26 | (2015)溫龍商初字第816號 |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溫州龍灣支行與溫州巨豐皮業有限公司、溫州市浙南皮革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 2016-02-26 | (2015)溫龍商初字第819號 |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溫州龍灣支行與溫州巨豐皮業有限公司、溫州市浙南皮革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 2016-02-26 | (2015)溫龍商初字第815號 |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溫州龍灣支行與溫州巨豐皮業有限公司、溫州市浙南皮革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 2016-02-26 | (2015)溫龍商初字第818號 |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溫州龍灣支行與溫州巨豐皮業有限公司、溫州市浙南皮革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 2016-02-26 | (2015)溫龍商初字第817號 |
王海軍犯盜竊罪一審刑事判決書 | 2016-02-26 | (2016)浙0303刑初165號 |
林某甲犯尋釁滋事罪、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危險物質罪一審刑事判決書 | 2016-02-29 | (2015)溫龍開刑初字第27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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