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永嘉縣上塘鎮黃嶼村赤巖頭下 -
- 經理:
- 楊永淼
- 經理手機:
- 13306771225
- 郵政編碼:
- 325000
- 順企®采購:
- 請賣家聯系我在線采購產品
其他聯系方式
座機號碼 | 0577-67289369 |
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 法人名稱:
- 永嘉縣永順電鍍材料有限公司
- 簡稱:
- 永順電鍍材料
- 主要經營產品:
- 未提供
- 經營范圍:
- 許可經營項目:有儲存場所經營:鹽酸(41M3)、硫酸(19M3)、硝酸【含硝酸≥70%】(3M3)(在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內經營)。
- 營業執照號碼:
- 91330324680722436D
- 發證機關:
- 永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法人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 地區編碼:
- 330324
- 組織機構代碼:
- 68072243-6
- 核準日期:
- 2016-04-18
- 經營期限:
- 永久
- 經營狀態:
- 存續
- 成立時間:
- 2008年09月19日
- 注冊資本:
- 3 萬元人民幣 (萬元)
- 所屬行業:
- 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廠 » 永嘉縣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廠
- 所屬城市黃頁:
- 溫州企業網 » 永嘉縣 » 永嘉縣巖頭鎮
- 順企編碼:
- 13263728
永嘉縣永順電鍍材料有限公司的股東
股東名字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
陳忠丹 | 50% | 人民幣1.5萬元 |
柯溫雪 | 50% | 人民幣1.5萬元 |
永嘉縣永順電鍍材料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記錄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
營業期限變更 | 營業期限: 2008/09/19 至 9999/09/09 | 營業期限: 2008/09/19 至 2018/09/18 | 2016-04-18 |
許可經營項目變更 | 許可經營項目: 有儲存場所經營:鹽酸(41M3)、硫酸(19M3)、硝酸【含硝酸≥70%】(3M3)(在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內經營)。 | 許可經營項目: 硫酸19M3、鹽酸41M3、硝酸3M3、零售(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限至2015年4月10日止)。 | 2016-04-18 |
營業期限變更 | 營業期限: 2008/09/19 至 9999/09/09 | 營業期限: 2008/09/19 至 2018/09/18 | 2016-04-18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注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 | 2016-04-14 | |
換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執照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注冊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 | 2016-04-14 |
許可經營項目變更 | 許可經營項目: 硫酸19M3、鹽酸41M3、硝酸3M3、零售(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限至2015年4月10日止)。 | 許可經營項目: | 2012-04-13 |
一般經營項目變更 | 一般經營項目: | 一般經營項目: 許可經營項目:硫酸19.8M3、硝酸3.5M3、鹽酸41.1M3零售(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限至2012年4月10日止)。 | 2012-04-13 |
經營范圍變更 | 經營范圍: 許可經營項目:硫酸19.8M3、硝酸3.5M3、鹽酸41.1M3零售(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限至2012年4月10日止)。行業代碼: 6599 | 經營范圍: 硫酸20M3、硝酸4M3、鹽酸41M3零售(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期限至2009年4月10日止)行業代碼: 6369 | 2009-04-09 |
永嘉縣永順電鍍材料有限公司的組織架構
名字 | 職務 |
---|---|
楊永淼 | 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
陳忠丹 | 監事 |
永嘉縣永順電鍍材料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
永環罰字[2015]56號 | 縣環保局 | 永嘉縣環境保護局 行 政 處 罰 決 定 書 永環罰字[2015]56號 永嘉縣永順電鍍材料有限公司: 永嘉縣永順電鍍材料有限公司環境違法一案,我局經過調查,核實,現已審查終結。 一、環境違法事實和證據 2015年8月14日,永嘉縣環保局執法人員到你單位執法檢查時發現,你單位從事化學品儲存、分裝加工,主要原輔材料為硫酸、硝酸、鹽酸等;有酸性廢水、固廢、酸霧等污染物產生。生產廢水收集溝槽腐蝕,存在滲漏;酸霧無收集處理工藝,無組織排放至環境;固廢物堆場無“三防”措施,無轉運、回收處置協議等環境違法行為。 以上事實,有下列證據為證,可以認定: 1、現場勘察筆錄:證實公司規模、生產情況;2、調查詢問筆錄:證實你單位正在生產,有酸性廢水、固廢、酸霧產生,未取得環評審批文件;3、現場勘察照片:證實公司生產情況;4、現場勘察平面圖:證實公司方位情況;5、居民身份證復印件:證明經營者的身份;6、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證明主體資格;7、環境監察執法證復印件:證明執法者資格。 你單位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六條“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敝幎?,應當予以處罰。 對于你單位的上述環境違法行為,我局于2015年8月18日立案調查。2015年10月16日,我局向你單位送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永環罰告字[2015]56號),明確告知你單位提出陳述、申辯及聽證的權利和期限。你單位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視為放棄上述權利。 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及其履行方式和期限 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主體工程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由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 經研究,我局決定對你單位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責令停止生產; 2、罰款貳萬元人民幣。 (一)關于責令行為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你單位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后,應立即執行我局責令停止生產的處罰決定。 (二)關于罰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你單位應于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自覺履行。罰款由永嘉縣環境保護局法制科開出罰沒款繳款書,繳至指定銀行和帳號。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我局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戶 名:永嘉縣財政局非稅收入匯繳專戶 開 戶 銀 行:永嘉縣農村商業銀行 帳 號:*008 三、申請復議或者提起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溫州市環境保護局或者向永嘉縣人民政府申請復議,也可在六個月內直接向永嘉縣人民法院起訴。 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永嘉縣環境保護局 2015年11月6日 | 2015-11-06 |
永嘉縣永順電鍍材料有限公司的法律訴訟:
文書名稱 | 日期 | 編號 |
永嘉縣環境保護局與永嘉縣永順電鍍材料有限公司非訴執行審查裁定書 | 2016-07-12 | (2016)浙0324行審9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