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裕鑫典當有限公司,位于素有“油海上的煤城”之稱的烏魯木齊,新疆維吾爾自臺區天山區東環路91號,于2008年01月02日在烏魯木齊成立。公司資金充裕,注冊資本1000萬,在曲萬慶帶領下,裕鑫典當已經為客戶提供了18年優質的服務,公司主要提供許可經營項目:動產質押典當業務;財產權利質押典當業務,房地產抵押典當業務;限額內絕當物品的變賣;鑒定評估及咨詢服務;商務部依法批準的其他典當業務。一般經營項目:無, 歡迎各界朋友蒞臨參觀、指導和業務洽談
聯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新疆維吾爾自臺區天山區東環路91號
- 經理:
- 秦松
- 經理手機:
- 13999868138
- 郵政編碼:
- 830000
- 順企®采購:
- 請賣家聯系我在線采購產品
工商信息和基本資料
- 法人名稱:
- 新疆裕鑫典當有限公司
- 簡稱:
- 裕鑫典當
- 主要經營產品:
- 未提供
- 經營范圍:
- 許可經營項目:動產質押典當業務;財產權利質押典當業務,房地產(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房地產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當業務;限額內絕當物品的變賣;鑒定評估及咨詢服務;商務部依法批準的其他典當業務。一般經營項目:無。(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營業執照號碼:
- 650100050043934
- 發證機關:
- 天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法人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 核準日期:
- 2014-08-22
- 經營期限:
- 2018-01-01
- 經營狀態:
- 存續
- 成立時間:
- 2008年01月02日
- 注冊資本:
- 1000萬 (萬元)
- 所屬行業:
- 典當行 » 天山區典當行
- 所屬城市黃頁:
- 烏魯木齊企業網 » 天山區
- 順企編碼:
- 13548389
新疆裕鑫典當有限公司的股東
股東名字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
新疆天平拍賣有限公司 | 40% | 人民幣400.0萬元 |
易軍 | 30% | 人民幣300.0萬元 |
新疆奧博投資有限公司 | 15% | 人民幣150.0萬元 |
曲萬慶 | 10% | 人民幣100.0萬元 |
秦松 | 5% | 人民幣50.0萬元 |
新疆裕鑫典當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記錄
變更項目 | 變更后 | 變更前 | 時間 |
---|---|---|---|
營業期限變更 | 營業期限: 2008-01-03 至 | 營業期限: 2008-01-03 至 2018-01-01 | 2017-04-27 |
住所變更 | 住所: 新疆烏魯木齊市天山區東環路291號 郵政編碼: 830000 電話: 住所所在行政區劃:天山區 | 住所: 新疆烏魯木齊市天山區東環路91號 郵政編碼: 830000 電話: 住所所在行政區劃:天山區 | 2017-04-27 |
經營者電子郵箱變更 | - | 2017-04-27 | |
其他事項備案 | - | 2017-04-27 | |
地址變更 | 新疆烏魯木齊市天山區東環路291號; | 新疆烏魯木齊市天山區東環路91號; | 2017-04-27 |
其他事項備案 | @qq.com | - | 2017-04-27 |
法定代表人變更 | 曲萬慶 | 秦松 | 2014-08-22 |
地址變更 | 新疆烏魯木齊市天山區東環路91號; | 烏魯木齊市天山區東環路91號; | 2014-08-22 |
負責人變更 | 曲萬慶 | 秦松 | 2014-08-22 |
住所變更 | 住所: 新疆烏魯木齊市天山區東環路91號 郵政編碼: 830000 電話: 住所所在行政區劃:烏魯木齊市天山區 | 住所: 烏魯木齊市天山區東環路91號 郵政編碼: 830000 電話: 住所所在行政區劃:烏魯木齊市天山區 | 2014-08-22 |
新疆裕鑫典當有限公司的組織架構
名字 | 職務 |
---|---|
馬懷宇 | 監事 |
曲萬慶 | 執行董事 |
曲萬慶 | 總經理 |
新疆裕鑫典當有限公司的法律訴訟:
文書名稱 | 日期 | 編號 |
新疆裕鑫典當有限公司與馬金雄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民事判決書轉普通裁定書 | 2015-09-10 | (2015)沙民二初字第474號 |
趙某某犯危險駕駛罪刑事判決書 | 2015-11-26 | (2015)沙刑初字第1264號 |
王某某犯危險駕駛罪刑事判決書 | 2015-11-25 | (2015)沙刑初字第1257號 |
葛某某犯危險駕駛罪刑事判決書 | 2015-11-25 | (2015)沙刑初字第1255號 |
朱某某犯危險駕駛罪刑事判決書 | 2015-11-25 | (2015)沙刑初字第1252號 |
新疆裕鑫典當有限公司與馬金雄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民事判決書 | 2015-11-24 | (2015)沙民二初字第31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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